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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一
2.半天以上需要串課的,要即時與教務處領導請假,并委托他人告知所任課年級主任安排好課時,不得空課影響教學。違者按漏崗處罰。
3.一天以上假的要向分管校長請假,并作考勤登記,事后銷假,否則視為曠崗處理。
4.不超半天假的,可通過電話或委托他人代替請假,事后銷假,否則視為曠崗處理。
5.中層以上干部需向校長請假,并作考勤登記,否則視為曠崗處理。
6.婚假、喪假、產假等法定假,按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特殊假可由領導批準,準假后執(zhí)行休假。公假需校長簽字出單方可準假,否則視為事假。
7.請假者可通電話,委托他人代替轉告,特殊情況補假向領導說清,否則視為漏崗處理,重者取消各類獎金等待遇。
8.學校職評、評優(yōu)工作要與出勤好壞相對應,與勞動態(tài)度相結合。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教職工隊伍管理,嚴明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 教職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有事有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請假時必須書寫請假條,申述理由及需假節(jié)數(shù),經有關領導簽字后批準生效,非特殊情況不允許代為請假或補辦請假手續(xù)。
2. 教師(職工)請假:1天以內由教務主任審批;2―3天由分管校長審批;4―10天本人申請,校長審批,10天以上者,由本人寫出請假申請,縣教育局分管局長審核批準。
3. 干部請假:年級主任,處室干部必須到分管領導處辦理請假手續(xù)(兼課干部請假應到教務處備案)。副校長請假由校長批準。
4. 教職工請假前,必須安排好本人所承擔的課程,自習等工作任務,不得延誤工作。請假期滿應及時銷假,需續(xù)假的,按上述程序履行審批手續(xù),否則,按曠工曠課論處。
5.因公出差,開會,學習,進修,需事先到教務處登記備案。
1. 事假
(1)教職工有事可以請事假,每學期事假累計不超過10天者,工資照發(fā),但需按照事假標準扣分。
(2)每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0天者,每超一天扣除績效工資的50元,扣完為止。按照事假標準扣分。
(3)連續(xù)事假超過半個月,累計超過一個月者,當年考核不得定為優(yōu)秀、良好。連續(xù)事假兩個月,累計超過三個月者,當年考核不得晉級。
2. 病假
(1)請假一個月以內,必須憑相關醫(yī)學證明進行審批。一個月以上,必須憑縣級以上醫(yī)院醫(yī)學證明,并附相關病歷原件、復印件進行審批。
(2)連續(xù)請假三個月以上者,返校時須持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經學校、教育局逐級批準后方可正常上班。
(3)全年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者,年終考核不得為優(yōu)秀、良好。
(4)因病不能按時正常上班超過三個月者,當年考核不得晉級。
(5)因親屬(父母,配偶,孩子)看病,本人請假,按事假標準減半扣分。
(6)一般病癥,不能上課(住院除外),每天扣款20元,每月600元,并按事假扣分。
3. 產假
產假90天(含寒暑假,公休假日)。
4. 婚假
教職工本人結婚可以請婚假7天(含公休假日)。
5. 喪假
教職工的父母(包括岳丈、公婆)、配偶死亡,可休假5―7天(含公休假日),需到外地料理喪事者,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續(xù)假,工資照發(fā)。
6. 假期計算
病假、產假、婚假、喪假、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
1. 辦公,上課:學校規(guī)定辦公時間,私自離開辦公地點或課堂崗位,均按曠工(曠課)處理。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曠課)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崗者;
(2)私自雇人頂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者;
(3)請假期限已滿,不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得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4)請假人所述理由經查與事實不符者;
(5)任課教師擅自停課者;或工作安排不到位者。
(6)學校安排的工作日無故不到者,或有工作不做者。
2. 年級會,教研會,升旗,班主任會,教職工會,學校集體活動,因事請假者,按請會假處理。
3. 曠工(曠課)處理
(1)曠工(曠課)期間不發(fā)工資、津貼,由學校財務部門如數(shù)扣除,專戶管理,??钍褂?,用于學校聘請教師的課時費和工作獎勵,對曠工(曠課)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同時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緩聘或落聘。
(2)教職工無故連續(xù)曠工15天或每學期累計超過15天者,由學校核定后報教育局,由教育局進行處理,并予以落聘。
教職工遲到、早退一次扣績效工資10元,另行扣分處理;曠工,曠會,曠課,曠活動一次扣績效工資40元,另行扣分處理。
4.考勤記分:20分
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未簽到每次扣0.5分,事假每節(jié)扣0.3分(每天按6節(jié)計算),會假每次扣0.5分,曠工,曠會,曠課,曠集體活動每次扣2分,總分扣完為止。
5.辦公時間:
領導:早0.5小時,上午3.5節(jié),下午3.5節(jié)。
教師:上午3節(jié),下午3節(jié),集市上午前兩節(jié)。
職工:上午3.5節(jié),下午3.5節(jié),集市上午前兩節(jié)。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三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工作秩序,強化紀律觀念,規(guī)范管理程序,體現(xiàn)制度化和人本化管理,根據(jù)蘭山區(qū)教體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考勤制度。
2、全體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凡未準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其他不在崗行為視為曠工。
3、工作時間內不得進行下象棋、打撲克、玩游戲等各種娛樂活動和其他非業(yè)務活動。
4、實行坐班制,坐班期間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情況,須向相關領導請假,批準后方可持請假條離開。
1、簽到簽退。
教職工考勤實行本人簽到簽退(機簽)和教干不定時抽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所有人員一律在規(guī)定時間段內到傳達室簽到簽退。
簽到簽退時間:上午為6:50——8:00簽到;11:20——12:00簽退。下午為預備鈴前30分鐘至上課簽到;放學前20分鐘至放學后20分鐘簽退。請假不足半天的,離校前和返校后要簽到或簽退。女教師哺乳期為產假結束后半年,哺乳期女教師在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的基礎上實行彈性坐班,可以不簽到簽退。
每周校長室統(tǒng)一組織不定期抽查,不在教室、辦公室和運動場則視為空崗,5分鐘之內找抽查領導說明情況,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規(guī)定
(1)請假手續(xù)和批準權限。教職工有事有病均應履行請假手續(xù),請假的最小單位為1節(jié)課,請假人員一般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xù),如遇緊急情況,可找分管主任或分管校長電話請假,由其代筆請假條,也可事后補假。請假半天以內,由分管主任審批;半天以上1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審批;1天以上1周以內,由校長審批;副校長和中層教干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請假期限超過學校批準范圍的,經校長同意批準后報局人事科備案。教師請假超過一定期限,按照蘭教字【20xx】4號文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婚假。教職工婚假為1周。因故需延長婚假時,須征得學校同意,延長部分按事假處理。
(3)產假。教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進行生育,產假為6個月,否則為3個月;個人根據(jù)情況可以提前請產假,需提前1周向學校提出,便于學校進行人事安排,但產假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產假結束后要及時回校銷假。因故需延長產假時,須征得學校同意,延長部分按事假處理。
(4)喪假。教職工父母、公婆等親人去世,給予喪假1周,岳父母、祖父母、岳祖父母等重要親屬去世,給予喪假3天,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
(5)有10周歲以下孩子上學需要接送的,須辦理請假手續(xù),3次算請假1節(jié)。
(6)請長期病假,需向學校提供醫(y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醫(yī)療單據(jù)等,經校委會審核通過,住院期間不扣分、不扣款,否則一律按事假或曠工處理。弄虛作假者按區(qū)教體局有關規(guī)定處理。
(7)教職工個人進修學習應持通知原件或其他證明材料請假,每學期準假3天,不予考勤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計算。
(8)教師因公外出開會、聽課、培訓、參加業(yè)務競賽等相關業(yè)務視為正常出勤,但須持分管領導證明到政務處備案。
(9)教職工請假期間的工作可自行安排,也可找分管主任協(xié)調安排。請假超過一周的,分管主任報校長室研究人事安排。
(10)凡未經請假而擅自離崗或雖提出請假申請但未經批準離崗、期滿不上班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的、不參加學校安排的各項活動以及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的,均作曠工或曠課處理。
(11)請假人須持請假條方可離校,否則大門口值班人員不予放行。請假條存根每月由相關領導交給政務處存檔。
3、量化賦分
(1)教職工考勤每學期總分為100分,每月一小結,學期末匯總量化,納入教師德能勤績考評量化和年度考核。考勤賦分依據(jù)教師簽到簽退、點名和抽查記錄及請假記錄。
(2)每人每學期請事假病假五天以內不扣分,每超1天扣2分;曠工1天扣20分,曠會1次扣15分,曠課1節(jié)扣10分,抽查空崗1次扣10分,請會假每次扣1分,平時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會議每次遲到、早退扣1分。上班時間下象棋、打撲克、玩游戲、網(wǎng)聊、干私活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情,每次扣5分(體育鍛煉除外)。
1、學校每學期每人發(fā)放考勤補貼100元,每請假1節(jié)扣2元,曠工1節(jié)扣10元,曠課1節(jié)扣20元。遲到、早退2次算請假1節(jié),空崗1次按曠工2節(jié)。每學期請假累計超過15天,超出部分扣當日工資(當日工資=工資總額/30)。請假累計超過1個月(30天),除按規(guī)定扣當日工資外,取消一切評優(yōu)樹先資格,該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
2、在教職工考勤中弄虛作假者和學期考勤量化不足60分或每學期曠工連續(xù)超過2天累計超過3天,取消一切評優(yōu)樹先資格;曠工連續(xù)超過5天或累計超過10天,除按規(guī)定扣分、扣款外,當年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不能評聘高一級教師職務。
3、事假病假一學期累計達到或超過15天者,除扣分、扣款外,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區(qū)教體局人事科備案。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四
為嚴肅校本研訓的紀律,確保校本研訓的時間,使我校的校本研訓工作能有條不紊地開展,特制定《校本研訓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開展校本研訓的過程中,將設置考勤登記表,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員負責。
1、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研訓內容自行補上。公假不記入獎懲范圍。
2、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并經校本研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后,記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研訓活動,須持醫(yī)院證明并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4、遲到:研訓活動兩次點名后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5、早退:研訓活動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6、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研訓活動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訓累計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評優(yōu)資格,由學校校本研訓職能部門通知其本人。
三、研訓考勤每學期公布一次,學年度累積計算。教師出勤情況與學校年度考核等級和學校獎懲制度掛鉤。
四、教研組組內研訓由教研組長將研訓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主題)上報給教學處,由教研組負責考勤,教學處抽查。
五、研訓活動時,全體人員不做無關的事(不說話、不開小差),關閉一切通訊工具,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研訓任務。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五
為進一步落實依法治校,規(guī)范學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校文化管理的實施,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和學校實際,制定本考勤制度。
1.凡在崗人員都按本人崗位分工的職責要求進行考勤。
2.實行坐班制。依時上下班,由學校值日行政和級長負責考勤。如遇特殊情況,需書面申請,由辦公室研究處理。
(1)遲到 (2)早退 (3)事假 (4)公假 (5)病假
(6)曠工 (7)婚假 (8)喪假 (9)產假
1.記錄遲到、早退、缺會(含升旗禮、科組會、級會、備課組會、家長會、政治學習等)的次數(shù),缺課節(jié)數(shù)及請假天數(shù)。
2.每天以抽查等形式進行考勤。有課教師按學校作息時間表準時上課,沒課教師上午8:00、下午2:30前到崗;教輔、后勤工作人員上午7:30、下午2:30前到崗,學校放學時間下班。有晚修的教師準時晚修。
3.請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計算,請假不足半天者兩次累計為半天。
4.教師請事假應提前書面填寫《請假條》,交辦公室備案。半天以內報年級組長審批;一天及一天以上報校長審批。請假必須落實好工作經批準后方能離崗。請假一天以內,當事人經級長先調好課;請假一天以上由級長經教學處安排調課。
5.外出開會,參加教研活動等公務(公假)活動1天以上,應提前書面填寫《請假條》,經級主任、校長審批,交辦公室備案。
6.病假須填寫《請假條》,交辦公室備案。半天報年級組長審批;一天及一天以上報校長審批。病假須有醫(yī)院證明,因病沒有及時請假,可先電話請假,病愈后由本人到辦公室補假。
7.職員、工人請事假半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一天及一天以上報校長審批。
8.中層干部請事假半天以內向校長口頭請假,經同意后方可離崗;一天及一天以上,應提前書面請假。
9.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文件執(zhí)行。
10.請假審批存根統(tǒng)一于審批當天送辦公室匯總。
11.請假期滿返回崗位要向辦公室銷假。
1.設每月全勤獎,為100元,每月獲得全勤獎的條件是:
(1)自覺遵守學校教職工考勤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出席應到位的活動與工作。
(2)上課不遲到,無曠工現(xiàn)象,月病假1天以內,事假半天以內。
2.課時津貼經考核發(fā)放:
全額發(fā)放
全額的50%發(fā)放
不發(fā)放
每月曠工
無
無
1次以上
每月事假
1天以內
2-3天
4天以上
每月病假
3天以內
4-5天
6天以上
每月上課遲到
1次
3次以內
4次以上
不能及時出席到位的活動與工作
1次
3次
4次以上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六
為配合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進一步抓好教職工隊伍建設,規(guī)范制度,創(chuàng)造一個既嚴肅認真又和諧有效的工作環(huán)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考勤獎按20元/天扣除。
二、事假:考勤獎按40元/天扣除。
三、產假:在規(guī)定假期內,考勤獎按20元/天扣除。
四、婚假、護理假、喪假:在規(guī)定假期內,考勤獎按20元/天扣除,扣完為止;超過規(guī)定假期的,按事假處理。
五、曠工:曠工半天及以上扣除當月考勤獎,其它按有關規(guī)定扣罰。
六、教職工參加各類進修,不影響上課的,不扣考勤獎;不能正常上課或上班的,按病假處理,課時津貼按實扣除。
七、學校同意的公出,不影響考勤。
八、嚴格學校請假制度,請假半天及以上向校長請假,并在辦公室、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xù);中途外出實行登記制;當月中途因私外出(2小時以內)5次按事假半天處理,依次類推;若中途外出未辦理登記手續(xù),經查實,按曠工半天處理。
九、教工政治學習、升國旗儀式和其他重大集會或外出活動,未請假缺席的,考勤獎按20元/次扣除,無故遲到或早退的,按10元/次扣除。
十、上班遲到或早退的,按5元/次扣除。
十一、未盡事宜由校長室酌情處理。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七
一、為了嚴肅勞動紀律,嚴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體教職員工有章可循,依規(guī)操作,依法治校進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圍
1、教師上下班(教師上下班必須簽到)。
2、行政管理人員、職員上下班。
3、各種會議。
4、學校或有關處室、教研組長、級段統(tǒng)一安排的其它工作,如學生競賽活動、監(jiān)考、評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動、課外輔導等。
三、考勤辦法
1、全校性的會議、學習及活動由總務處負責考勤;各處室、教研組、級段組織的各項活動由主持人負責考勤,晨間活動、課間操、課外活動、課外輔導等由值周教師負責考勤。
2、教師上課出勤情況由教導處負責考勤。
3、全體教職工(不包括后勤臨時勞務人員)上下班實行電子信息化考勤制度,有關人員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到指定地點(傳達室)輸入考勤信息,特殊情況下不能輸入信息的進行書面簽到,并及時向值周教師報告。
4、每位教職員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況的權利。
5、負責考勤的人員必須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違者與缺勤者同樣處理。
6、各處室有關人員應在每月二日將上一月的考勤情況送交總務處匯總。
四、請假
1、教師、職員因公、因事、因病請假,均需在事前到有關處室(教師到教導處、班主任到政教處、行政管理人員到校長室,外出教研活動全部到教科室)填寫請假單,并安排好本職工作,有關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備案,經審批同意后方可行假。
2、教職工代表學校參加各類會議或帶隊等,由教科室負責安排功課(鼓勵對調功課);外出培訓、進修、教研活動等,功課一律自行對調后報教科室備案,并提前通知相關班級學生。外出活動經費除規(guī)定的人員按要求由學校報銷外,其它參加人員的活動經費一律自負。
3、病假須持定點醫(yī)院證明,假畢或續(xù)假應辦理銷假或續(xù)假手續(xù)。
4、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事前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最遲需在返崗當日辦理補假手續(xù)。
5、探親假:對長期遠居兩地的直系親屬實行探親假。探親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間。個別因特殊情況須在學期中途探親的,須本人申請,經校長室批準,做事假處理。
6、婚喪假: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教職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亡故,由學校校長室批準給予婚喪假三天。遠途的,可另給路程假,但路費由本人自理。
7、產假、哺乳假:符合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其產假、哺乳假時間及相應待遇,按上級人事管理文件執(zhí)行情況分別確定。
五、曠工: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以曠工論處
1、未經有關領導批準,擅自缺課、缺工(含監(jiān)考、值周、值日、值夜、學校組織的活動、會議、教研活動等,下同)
2、非特殊情況臨時用電話、字條、口信等辦法請假。
3、未按規(guī)定辦理補假手續(xù)。
4、上班簽到弄虛作假或不作考勤登記,叫他人代登記及代他人登記。
5、未經有關領導同意,擅自調課、代課。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教科室安排的課務,而影響上課的。
7、偽造病情,小病大養(yǎng),無故超假等。出現(xiàn)曠工現(xiàn)象,除按規(guī)定扣發(fā)工資、獎金等,情節(jié)嚴重的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六、遲到、早退:上課5分鐘進入教室或上班5分鐘才到崗位者,為遲到;提前5分鐘離開教室或崗位的,為早退。每周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兩次不扣出勤獎,超過的第一次扣5元,第二次扣10元,第三次及以后的每次扣15元。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超過1。5小時作半天缺勤計。
七、凡要求全校教職員工出席的會議,政治學習等均要考勤,無故缺勤一次扣出勤獎20元,因公因事因病請假經批準而缺席的,不享受會議補貼。
八、因公出差或函授面授學習、參加短期培訓等,憑有關通知事先報相關處室批準,方算出勤。時間較長的學習或培訓,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九、監(jiān)考、集體評卷、學校大型集體活動等特殊工作一律不能請事假,否則要扣出勤獎40元/次。
十、教職工在無工作安排的前提下,每周可機動請假半天或遲到早退合二次,不扣出勤獎,但必需履行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論處。每月累計無請假全勤者,發(fā)全勤獎20元。
十一、請假審批權限:連續(xù)請假一周以內由相關處室登記備案,校長審批。超過一周的報區(qū)局備案審批。
十二、教職工一學期累計病假10天以內,事假5天以內,不扣發(fā)有關獎金,超過的按80%以內酌情發(fā)放,病假超過一個月,事假超過15天的按上級政策處理,并扣發(fā)有關獎金。
十三、本制度的政策依據(jù),若遇上級政策變動而使本規(guī)定與之矛盾的,由校長室對本規(guī)定作相應的修改。
附考勤補充規(guī)定
一、為了嚴肅勞動紀律,嚴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體教職員工有章可循,依規(guī)操作,依法治校進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圍
1、行政管理人員、教師、職員上下班必須簽到簽退。
2、各種會議。
3、學?;蛴嘘P處室、教研組長、級段統(tǒng)一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學生競賽活動、監(jiān)考、評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動、課外輔導等。
三、考勤時間
1、值周值日時間為上午學生進校時間前到校,下午清校前離校。(7:30——16:30)
2、班主任上下班時間為上午晨間活動起至下午課后20分鐘止。(7:50——16:10)
3、其余教職工上下班時間在無工作安排的情況下考勤時間為上午8:30至下午3:30。上班時間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超過1。5小時作半天缺勤計。
4、各類會議與活動參加人員應在開始時間前5分鐘到場簽到(禁止代簽),會議或活動開始與結束10分鐘內到場為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的按缺勤計。
四、考勤辦法
1、行政會議、全校性的會議、學習及活動由辦公室負責考勤;各處室、教研組、級段組織的各項活動由主持人負責考勤,晨間活動、兩操、課外活動、課外輔導等由值日教師負責考勤。
2、教師上課出勤情況由教導處負責考勤。
3、每位教職員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況的權利。
4、負責考勤的人員必須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違者與缺勤者同樣處理。
5、各考勤負責人應在每月二日將上一月的考勤情況送交校長室審閱后公示。
6、此考勤補充規(guī)定于20xx年4月1日起開始執(zhí)行。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八
教職工因有事離崗,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因事情緊急不能及時請假的,到校后必須及時補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請假須填寫請假條,一式三份,一份處室備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簽到領導(備于簽到冊上)。
請假一節(jié)視為半天,兩節(jié)視為一天(按天請假的不再折算)。
教職工請假,必須對自己擔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見,取得相應處室領導的同意后,報相應領導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假期結束后,要到簽到領導處辦理銷假手續(xù),不辦理銷假手續(xù)視為曠工。
會議請假指:學校集體性大會和各組處室組織召開的常規(guī)會議請假。
請假三天以內由主管副校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會議假由校長或副校長審批,教學人員請假須教務處同意并簽注意見后,報校長或副校長審批,教輔工勤人員請假須由總務處同意并簽注意見后報校長或副校長審批。
考勤每周一統(tǒng)計,每月一匯總,每學期一總結。
喪假(指直系親屬):父輩為一周,祖輩為三天,同輩為兩天。請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婚假為一周,請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產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正常假為天,大齡為天。請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病假(指有市醫(yī)院及以上住院手續(xù)的),病假天(含)以內每天扣罰津貼元。病假天以上一個月(含)以內每天扣罰津貼元。病假在一個月以上,按照青教發(fā)【xx】號文件執(zhí)行。
事假(含會議假):每天扣罰津貼元,每節(jié)扣罰津貼元。
簽到假:一月內有二次請假扣罰元。
大型集會或大型活動假:請假每次扣罰元,勞動請假每天扣罰元。
因公負傷請假,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
三曠工的處理辦法:
曠工一天扣罰個人月工資總額的分之,曠工一節(jié)按半天計算扣罰。
曠會一次或自習曠輔一次扣罰元。教師安排值班缺崗一次扣罰元。
大型集會或大型活動曠工每次扣罰元,勞動曠工每次扣罰元。
會議遲到每次扣元早退每次扣罰元,簽到缺簽每次扣罰元。
當日查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崗上的扣罰元。查堂不在崗按曠工處理,上課遲到或離崗一次扣罰—元。
升旗檢查不在扣罰元。一月內有次不參加大課間活動扣罰元。(請假不計)
度內病假事假累計超過天以內曠工累計超過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勞動人事部門和教育局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九
1、教職工請假須嚴格按以下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
(1)由其本人親自到學校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好請假單。
(2)交有關領導簽批:二天以內的由辦公室簽批:超過二天,但在五天以內的由校長簽批;超過五天的由縣科教局人事股簽批。
(3)請假單經有關領導簽批后,應及時交辦公室備案。
(4)休完假后,應及時到辦公室銷假,以確認休假完畢。無特殊情況不得延假,確需延假要辦理續(xù)假簽批手續(xù),否則作曠工論處。
2、教在請假當天有教學任務,但因事情緊急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先于上課前當面或電話告知辦公室,并在返校后三天內辦理補假手續(xù)。上課后方告知請假或逾期不辦理補假手續(xù)者以曠工論處。
3、教職工請假當天,學校辦公室應及時將其請假情況通知相應年級組長,以便安排上課及坐班的臨時代課工作。
請假分公假、特殊事假、一般事假、住院病假及一般病假五類,其中公假當出勤計,其余請假不享受學期全勤獎,但可按規(guī)定享受月考勤獎。無正當理由而編造謊言騙取假期的行為一經查實,按曠工加倍論處。
1、公假:
(1)婚假、產假、護理假及計生假須按上級文件規(guī)定先經辦公室或校長批準,后到縣科教局人事股辦理簽批手續(xù)。
(2)參加自考、函授及其它相關培訓的教職工任考試或培訓通知單到學校辦公室辦理請假簽批手續(xù)。
(3)教職工出差由各處室安排并告知相關級組、科組。
2、特殊事假:
特殊事假指的是護理假、產假、婚假等,按上級文件規(guī)定的執(zhí)行,縣教育局核準。當公差不計考勤。
3、一般事假:
請一般事假者,按下列標準從學期終所發(fā)的所有補貼和津貼中扣取罰金:事假每天扣2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內(含5天)每天扣25元,5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除當月考勤獎,計算方法按月計。
4、住院病假:
因病確需住院的,辦理請假簽批手續(xù)時需同時出具正規(guī)醫(yī)院的住院證明。住院時間取消當月考勤獎。
5、一般病假:
患病但不需住院的,憑正規(guī)醫(yī)院診斷證明辦理請假簽批手續(xù)。病假1天扣1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內(含5天)每天扣15元,5天以上扣20元,并扣除當月考勤獎。
1、教師上課、晚自習下班遲于上課鈴到達教室的為遲到;教職工參加由學校、部門或科級組等組織的會議而遲于五分鐘以上到場的為遲到。
2、教師上課、晚自習下班早于下課鈴離開教室 的為早退,教職工參加由學校、部門或科級組等組織的會議而早于五分鐘以上離場的為早退。
3、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簽批而擅離工作崗位的;
(2)非身染重病而由他人代為請假的;
(3)未經年級組批準而擅自調課的雙方;
(4)上課、坐班或參加會議等活動而遲于十分鐘以上到場的;
(5)上課、坐班或參加會議等活動而早于十分鐘以上離場的;
(6)上課、坐班或參加會議等活動而中途未經請示離場達二十分鐘以上的。
4、遲到、早退每次扣10元。教職工月曠工半天以上者,扣除當月所有考勤獎,并按每半天扣50元,1天扣100元的標準從學期終所發(fā)的所有補貼和津貼中扣取罰金。教職工學期累計曠工超過三天者,扣除該學期所有考勤獎,并按每天五十元的標準從學期終所發(fā)的所有補貼和津貼中扣取罰金。
1、科組公開課等活動每次按半天計,其中未完全參加所有活動的記請假或曠工一課時,但遲到、早退按實際次數(shù)計。其它的,如科組周例會、第二課堂活動、年級組活動、教職工大會等會議及活動均半天計,升旗、坐班按半天計,以上都納入考勤登記中。
2、坐班及第二課堂活動的考勤情況由教導處登記,工勤人員的考勤情況由后勤處登記,科組活動的考勤情況由科組長登記,級組活動及升旗儀式的考勤情況由級組長登記,教職工大會等會議或活動的考勤情況由會議或活動的組織者登記,其余情形的教職工考勤情況由學校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登記。
3、教職工考勤情況每周由學校辦公室匯總和統(tǒng)計,并每兩周公布一次。
4、負責考勤登記的教職工若弄虛作假,虛報、瞞報或不報教職工考勤情況的,學校視情節(jié)經重予以相應處理。
1、教師因參加學校、部門組織的會議及活動等特殊情況而無法正常上課或下班的,必須調課。
2、調課必須提前十分鐘以上報經年級組批準,經年級組認定確實難以調課而沒上課的,當公假。課前不到十分鐘時間方告知需調課者當一般事假。上課后或事后方告知需調課而導致該節(jié)課無人上者當曠工。
3、教師坐班需請人頂替的,必須提前十分鐘以上告知年級組,其相應考勤登記只記錄頂替者考勤情況。但若教師坐班請人頂替而未提前告知年級組,且出現(xiàn)頂替者未去坐班的情況,則視為請人頂替者曠工。
4、教師請假或調課后出現(xiàn)空缺的課程及坐班由年級組統(tǒng)一安排其他教師臨時代替。教師臨時代課情況由年級組登記,于學期終上報教導處以便統(tǒng)一發(fā)放相關的工作補助。
5、無正當理由而不服從年級組臨時調課或代課工作安排者,學校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1、每學期請一般事假十天以上者、請一般病假累計十五以上者、請一般病假及一般事假累計二十天以上者、請住院病假累計二十五天以上者、曠工三天以上者,該學期均不能評為種類先進。
2、為鼓勵教職工遵守工作和勞動紀律,學校設月全勤獎,均于學期終統(tǒng)一發(fā)放。當月出滿勤的教職工發(fā)給考勤獎30元。
3、教職工考勤情況與其年度考核掛鉤。教師未完成學期常規(guī)教學工作任務的,扣發(fā)學期終應發(fā)的所有津貼及補貼,且其年度考核評定等次在“基本合格”等次以下。
4、以上所扣金額累計不封頂,從學校所發(fā)的各項津貼費中扣除,扣清為止。
5、后勤人員納入本考勤辦法。
6、電話請假的必須在2天以辦理正式書面請假手續(xù),否則按1。5倍計算所應扣除金額。
1、本制度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均含本數(shù)在內,“超過”則不含本數(shù)。
2、本制度解釋權在學校行政會議,未盡事宜亦由學校行政會議討論決定。
3、本制度經20xx年1月教代會討論通過。自20xx年2月始實施。
教研組長職責
1、組織本組教師學習教育理論和業(yè)務知識,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帶頭并發(fā)動教師及時總結教學經驗,撰寫教研論文。
2、指定教研組工作計劃,審核本科組相關學科工作計劃,團結和督促本組教師依照大綱要求,圓滿完成教學任務。
3、關心本組教師的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抓好青年教師和骨干教師培養(yǎng)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
4、定期檢查考核本組教師的教案、作業(yè)等教學常規(guī)工作,協(xié)助教導處做好教師教學常規(guī)量化管理工作。
5、做好教導處安排的科組教學儀器管理及科級黑板報出版等相關工作。
實驗員職責
1、管理實驗室設施、儀器設備、藥品及其它公用教學儀器,加強危險物品監(jiān)管,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校產安全。
2、按學科教學進度,提前做好物理、化學學科的學生實驗準備工作,并協(xié)助剩余教師指導和監(jiān)督學生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實驗。
3、按學年制定儀器、藥品采購計劃,報教導處統(tǒng)一購置;按月檢查整理儀器、藥品,確保有序擺放;按周清掃實驗室、儀器室,確保場室整潔。
4、加強思想和業(yè)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教學水平和管理水平,及時指導學校教師規(guī)范使用電教設備。
圖書管理員職責
1、服從工作安排,熱愛本職工作,有高度責任心。
2、嚴格借閱制度,加強圖書管理,確保校產安全。
3、嚴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或早退。
4、強化服務意識,確保熱情服務,提高服務質量。
5、樹立創(chuàng)新意識,加強業(yè)務學習,提高管理水平。
電腦室管理員職責
1、管理計算機室電腦設備,杜絕未經教導處批準的任何外人進入,并做好防漏電、防灰塵、防暴曬及防潮濕等工作,保證設備安全。
2、檢查和督促上機的學生在計算機室換鞋進入、按序就座、規(guī)范操作、遵守紀律、保持安靜,并及時登記上機情況。
3、經常檢查計算機設備,及時排除故障,對損壞的儀器按規(guī)定程序報請維修,以確保電腦課的正常進行。
4、加強思想和業(yè)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教學水平和管理水平,分批指導和培訓學校教師,使之掌握計算機輔助教學技能。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十
1.學校、部門、學科組、年級組組織的各種集會和活動。
2.每周一的升旗儀式和每周一的政治業(yè)務學習。
3.黨團員組織活動。
4.教學人員依時上課,每天上午7:45—11:55,下午2:40—5:20為坐班時間;語文、英語、政治教師每天的午讀課(每周一至周五)。如果沒第一節(jié)課的老師,上午8:00前,下午3:00前到校。
5.非教學人員實行坐班制,每天上午7:30上班,11:30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
教職工在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假期外,占用工作時間辦理公、私事或治病都應辦理請
假手續(xù)。
1.請假手續(xù):到級長處取請假單,填寫好請假單(請病假需附上醫(yī)院證明或醫(yī)生意見),然后交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簽署意見,并安排好接替工作,再送給有關領導審批,審批后把假單交主管處室。若遇急事或急病不能事前書面請假,須口頭告知主管領導,事后應說明原因,及時補回假單(三天內)。
2.批假權限:
(1)請假半天,科、級組長審批。每次當天報辦公室匯總、統(tǒng)計。
(2)請假一天,經主管處室負責人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批。
(3)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校長審批。
(5)臨時因故不能參加學校和學科組、年級組或部門組織的和種集會和活動的,應口頭或書面請假。屬于升旗儀式、全校集會、午讀課、第七節(jié)下班,向年級組長或召集會議的負責人請假;屬于會議或其它集體活動,向會議或活動的組織者請假。
3.銷假:請假者請假期滿回來工作,應向原請假審批部門銷假,需續(xù)假應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否則當缺勤處理。
主要由各年級、學科組和處室、部門考勤,每學月第四周星期五前,把上個月的考勤情況上報辦公室匯總公布。學校進行不定期抽查,若發(fā)現(xiàn)缺勤,將從嚴處理。
按學校教職工《聘任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十一
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過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每天堅持上下午簽到制度,時間為預備鈴響前后各10分鐘,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準時,必須在簽到時間內向值周行政說明原因,由行政簽原因,杜絕他人代簽,未簽到或代簽的扣5元/人次。
2、政治學習,業(yè)務培訓、集會,教學等活動,遲到、早退10元/人、次;事假20元/人、次(不超過一天),教學時間如遇病、事假,相應調整的課時補助累計扣除;缺席40元/人、次,相應課時按40元/人、節(jié)累計扣除(不超過一天)。
3、病假要持縣級及以上醫(yī)院證明。
4、出公差,由工會主席及時公布。
5、教師坐班時間必須在教學區(qū)的教室,辦公室,學生寢室,從事教育教學活動,否則,參照上述1——2執(zhí)行。
6、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zhí)行,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十二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常規(guī)管理,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xiàn)“有章可遵,有規(guī)可循”,根據(jù)縣教育局頒發(fā)的《東源縣教職工管理制度》及結合我校實際,對全體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規(guī)定如下:
1.周一至周五教師實行彈性坐班簽到制:①坐班時間:早上8:00--11:00,下午3:00--5:00;②年級部負責教師坐班考勤;③班主任、值日教師、有課的教師(包括早讀課)按實際規(guī)定的時間到位;④教輔人員及后勤人員上班時間按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時間執(zhí)行(各教輔崗位、后勤崗位上班時間及規(guī)定由各主管處室負責);⑤女教工在懷孕期間不用參加升旗儀式,懷孕六個月后可申請不參加坐班,哺乳期可申請不參加升旗及坐班。
2.教職工必須準時參加每周一的升旗儀式和學校、處室、年級組等召開的各類會議和活動(包括上級有關部門要求參加的各類會議和活動);晨跑、課間操、早晚讀,有關人員要按規(guī)定到崗,未經請假不參加的,按缺勤處理。遲到三次,計曠課一節(jié);早退按曠課處理。(由相關處室、年級組負責考勤登記)。
3.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到校工作的,都必須辦理正式請假手續(xù)。按請假程序,填寫統(tǒng)一印制的請假單一式三份(病假應附上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經批準后方能休假。因特殊原因來不及書面請假的,可先口頭請假或請人代轉達,事后(返校當天)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如不補辦,按缺勤處理。
4.請假回校當天要及時向主管部門銷假。因未銷假造成考勤統(tǒng)計失誤,由請假者本人負責。
5.請假審批權限及程序:
(1)請假審批權限:
升旗儀式、教職工大會等集體活動請假,由校務辦批準并存檔。
教師因事需請半天假,由年級主任批準(該半天沒課程,且每人每周不能超過一次)。
教師請假1天由教務處主任批準。
教輔人員請假1天由相關處室主任批準。
教職工請假2--3天由主管教學副校長批準。
請假兩周內由校長批準。凡請假3天內的,需提前2天提交請假申請,請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提交請假申請。
請假兩個星期以上,由校長批示后向教育局主管部門申請批準,批準同意后,由請假人交回學校辦理登記手續(xù)。
中層以上干部請假必須由校長批準,報辦公室存檔。
(2)請假程序:校務辦領取請假條→年級部主任審核→主管領導批準→辦公室、相關處室(教輔人員在校務辦領取請假條由主管領導批準后交回校務辦)。
6.請假期滿后,因故不能按時上班需要續(xù)假時,在學校所在地的應提前半天至一天到校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在外地的應提前通過電函進行續(xù)假。否則均按曠工處理。
7.沒有極特殊情況上課前突然請假者,不予批準。如私自調課,自行離校,視為曠工。
8.其他形式如婚假、產假、喪假等按教育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如下:
⑴婚假: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以上)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以上,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兩周(含3天法定婚假)。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⑤凡請婚假的需出示結婚證。
⑵產假:
根據(jù)《勞動法》的相關條款,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已婚婦女23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產假90天按自然天數(shù)計算,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增加部分產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
產假期間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工資照發(fā);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按照《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凡請產假的教職員工需出示結婚證及準生證。
⑶喪假: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教職工的直系親屬以及岳父岳母或公婆死亡,可請喪假料理喪事。喪假要根據(jù)具體情況,由學校領導批準酌情給予3-5天的喪假;需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jù)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9.如上班時間教師因急事需處理離校半天(當時沒課),告知年級部后可不計缺勤或請假(每周不能超過一次)。
10.教職工考勤綜合管理由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由年級部考勤,每周匯總老師出勤請假情況,辦公室核對后將每個教職工的出勤情況給予公布并存檔。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十三
學校實行教師指紋考勤制度,早上考勤教師8:00前,班主任7:35前,值日領導、教師7:30前,下午考勤教師4:00后(值日領導、教師學生清校后方可離開)。
1、自覺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在工作日內要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要請假。
2、教工病休必須持指定醫(yī)院醫(yī)生診斷書,即病休證明(急診除外)向有關領導請假后方可休息,急診可于第二天由家屬或本人辦理補假手續(xù)。
3、教職工事假必須提前辦理好請假手續(xù)(突發(fā)事情除外),經同意后才能離崗。
4、1)病、事假1天以內向教務主任請假,課務自行安排,教務主任需做好記錄,每月底報學校備案。
2)病、事假1天以上至一月之內自行安排課務由校長批準;
3)一月以上事病假自行安排課務由學校同意報區(qū)教育局批準。
5、婚假3天(晚婚15天);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人流15天);喪假3天(路程遙遠可適當給與路程假);上述各假期必須一次性連續(xù)休完,不得拆開分段使用或抵沖病、事假?;榧?、產假和喪假不影響當月考勤獎。(喪假是指雙方上下直系親屬)。
6、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參加教研活動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課務。
7、請病、事假,要事先對調好功課,如果無法對調,要負實誤課時的代課金。
8、每位教師每周有1個半天“機動假”(沒有功課的時間),每周允許1次遲到。使用“機動假”要做到:①必須到辦公室登記;②不能影響自身課務、不能影響參加各類教研活動;③婚假、產假不享受當月“機動假”。
9、①目前暫定:無故缺勤半天扣60元,1天扣120元,2天考勤獎全扣;因病住院不扣考勤獎,病假1天,扣考勤獎50元:2天至4天,從第2天起,每天按30元扣考勤獎;5天以上扣當月全部考勤獎。
②事假1天至3天每天按80元扣當月考勤獎;3天以上事假無當月考勤獎。曠工1天者無當月考勤獎。
如遇見與上述各條款不符事宜,則需校行政會議研究并給予解決。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篇十四
1.行政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實行坐班制,按各部門規(guī)定上下班。
2.教齡滿五年及以上的教學人員實行適當彈性坐班制。
3.教職員工應準時參加學校、處室和年級組、教研組召開的各類會議和活動(包括升旗儀式、教工大會、教研組、備課組、深入所在班集體的主題教育活動等等)。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來校工作(包括各類活動),都必須辦理正式請假手續(xù)。
2.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病假除具有醫(yī)院出具的建議病休的簽條外,同時必須填寫請假條。請假條由本人交負責考勤的各級負責人簽署。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寫請假條,事后二天內應及時補辦。
3.審批程序及權限:
類別
請表假時間
批準程序
教師
半天以內(含半天)
各教研組負責人(不調課、代課)
半天以上、一天以內(含一天)
教學處主任、德育處主任
一天以上
校務辦、校長室
職工
半天以內(含半天)
各組室負責人
一天以內(含一天)
部門負責人
一天以上
校務辦、校長室
中層
干部
一天以內
校務辦
一天以上
校長室
各級負責人在簽署教職員工準假前,要與有關職能部門通報,在妥善安排好代課、代工、代職,不影響學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簽署。
4.關于請假條的處理:
一天以內的請假,由組室考勤負責人每月匯總,與月考勤表一起上交人事。
一天以上的請假條在獲批準后,由本人交校人事、或校務辦公室收存,同時由辦公室發(fā)給準假通知單,由本人交組室考勤負責人收存,與月匯總表一起上交人事。
5.關于續(xù)假:
請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應以一定方式(如電話、書信、委托親友代辦等)提出續(xù)假申請,返校后二天內補填請假條。
1.請假手續(xù)不完備(如未填寫請假條或病假無正式證明或各級考核人未簽署意見),均屬沒有準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班(緊急情況除外),按礦工處理。
2.請假期滿回校上班,應辦理銷假手續(xù),三天以內假期應口頭向上級有關審批人銷假;三天以上假期應到辦公室辦理書面手續(xù)。未銷假而造成考勤統(tǒng)計失誤,由請假人本人負責。
3.因學校工作需要,教職員工由學校安排外出參加研修、培訓、友好學校交流、支教援教共建活動等屬公假。公假結束,要寫簡要的`工作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匯報,經部門領導和校長審閱后,由辦公室存檔。
4.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不得越級請假,未授權審批的行政領導不能批假。未經批準,教師私下調課而實際享受休假者,按礦工處理。
各類會議、活動考勤統(tǒng)計由組室負責人、人事干部、校務辦公室共同負責,每考核段結束時,由各組室考勤負責人填寫匯總表,交人事、校務辦公室,學校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