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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戶外運動心得體會50(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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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戶外運動心得體會50(九篇)
時間:2022-12-06 16:16:35     小編:zdfb

心中有不少心得體會時,不如來好好地做個總結,寫一篇心得體會,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們寫心得體會要注意的內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體會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戶外運動心得體會50篇一

一、 是非題

1、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槍支管理的行為有檢舉的義務,國家對檢舉人給予保護,對檢舉違反槍支管理犯罪活動有功的人員,給予獎勵。 (對)

2、配購獵槍、麻醉注射槍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配購槍支后十五內向核發(fā)民用槍支持槍證件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民用槍支持槍證件。(錯,三十日)

3、在任何時候,槍口都不準隨便對人。(對)

4、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應當將使用武器的情況如實向所屬機關口頭報告。(錯,書面)

5、槍的口徑是指槍口外的直徑。(錯,內徑)

6、七七式手槍用1964年式7.62毫米手槍彈。(錯)

7、配槍部門可用槍柜或其它鐵柜保存市局配發(fā)的的各類槍支、彈藥及槍套、《槍證》。(錯)

8、《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guī)定》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制定的。(錯,《人民警察法》)

9、處置群體性事件時,一線民警、二線民警可以攜帶槍支。(錯)

10、外出住宿期間,可視情請當?shù)毓矙C關或軍事部門臨時代為保管槍支。(對)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錯,96年10月1日)

12、市局治安總隊治安管理處設置槍支管理科,具體實施對公安機關公務用槍和社會槍支的統(tǒng)一歸中管理。(對)

13、《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裝備的槍支。(對)

14、配備公務用槍時,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或者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發(fā)給公務用槍持槍證件。(錯,省級)

15、列入公安機關序列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裝備的槍支,按《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guī)定》管理。(錯,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有關規(guī)定)

16、對配備、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核。每應進行兩次理論考核和兩次實彈射擊訓練。(錯,一次)

17、處理一般治安案件、群眾上訪事件和調解民事糾紛時可使用槍支。(錯)

18、集中保管的公務用槍要每月擦拭保養(yǎng)兩次,個人保管的公務用槍根據(jù)使用情況隨時擦拭保養(yǎng)。(錯,一次)

19、《上海市公安局公務用槍管理暫行規(guī)定》是2000年8月30日下發(fā)施行的。(錯,29日) 20、治安總隊牽頭協(xié)調全局公務用槍的各項管理工作,不負責全局公務用槍的業(yè)務管理。(錯,)

21、配售民用槍支的企業(yè),由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核發(fā)民用槍支配售許可證件。(錯,省級)

22、公安機關對沒有槍支運輸許可證件的或者沒有按照槍支許可證件的規(guī)定運輸槍支的,應當扣留運輸?shù)臉屩?。(對?/p>

23、更新槍支,應按辦理槍證、配發(fā)槍支、驗槍建檔的程序進行。(對)

24、人民警察可攜帶槍支進入購物、娛樂、游覽場所,但不得攜帶槍支探親訪友、參加聚會和酗酒。(錯)

25、人民警察在判明放火、決水、爆炸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經警告無效可使用武器。(對)

26、配槍部門主要領導為槍柜使用、管理、保養(yǎng)的第一責任人。(對)

27、民警佩戴、使用公務用槍只要攜帶本人《工作證》。(錯)

28、基層單位的主要領導不必直接承擔槍、彈的日常保管工作。(錯)

29、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受法律保護。(錯,依法使用) 30、手槍是近距離上單人使用的攻擊武器。(錯,自衛(wèi))

31、驗槍時,第一步應打開擊擊錘成待發(fā)狀。(錯,第一步,御下彈匣)

32、非執(zhí)勤性質需要,通常不得暴露佩帶槍支。(對)

33、槍支分解與結合時,如打不開可用榔頭幫助敲開。(錯)

34、禁止隨意鳴槍取樂,禁止利用槍支從事非警務活動。(對)

35、各分、縣局和市局有關單位對需要報廢的槍支,由后保處送交市局后保部,由后保部負責,治安總隊配合,進行集中銷毀。(錯,書上89頁)

36、國家允許制造、銷售仿真槍支。(錯)

37、配置槍支的單位,必須有明確的槍支管理責任人。(錯)

38、集中保管的槍支每周應擦拭保養(yǎng)一次。(錯,每月一次)

39、“五四”式手槍在50米距離上的彈道高為18厘米。(錯,21.8)

40、人民警察違反規(guī)定使用武器,尚未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錯)

41、在使用武器前,不必驗槍。(錯)

42、人民警察依法使用武器,造成違法犯罪分子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不負法律責任。(對)

43、配置射擊運動槍支,由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發(fā)給民用槍支持槍證件。(錯,省級)

44、人民警察個人保管公務用槍的,應配有槍套、槍綱安全措施(錯,槍綱)

45、民警佩戴、使用公務用槍必須同時攜帶《持槍證》和本人《工作證》。(錯,槍證)

46、槍支更新、維修和銷毀是由市局后保部門負責的。(對)

47、禁止將槍支交給親友、子女玩耍,可將槍支放在家中。(錯)

48、按照公安部《公務用槍配備辦法》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的配置、管理由市局政治部負責。(錯)

49、發(fā)現(xiàn)實施犯罪的人為懷孕婦女、兒童的,一律不準使用武器。(錯)

50、人民警察違法使用武器,造成不應有的人員傷亡,尚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對)

51、淘汰報廢槍支,在銷毀前不必按配置槍支管理。(錯)

52、違反國家《槍支管理法》的單位行為或個人行為,無論是否造成后果,都要受到法律責任或行政責任的追究。(錯)

53、《上海市公安局槍支查驗證》是由市局政治部向有權實施公務用槍管理安全檢查的部門限額核發(fā)的。(錯)

54、“**”式手槍在50米距離上的彈道高為20厘米。(錯,18.4厘米)

55、扣動扳機后槍不響,應卸下彈匣退出子彈。(錯)

56、以非法銷售為目的,超過限額或不按規(guī)定的品種制造、配售槍支的,屬于違規(guī)制造銷售槍支罪。(對)

57、人民警察違法使用武器,造成不應有的人員傷亡,不構成犯罪。(錯)

58、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負責核發(fā)公務用槍持槍證件。(對)

59、犯罪分子停止實施犯罪,服從人民警察命令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武器。(對) 60、治安總隊只負責對民警佩戴、使用、保管槍支的情況進行檢查。(錯) 61、脫產學習,培訓期間人民警察個人保管的槍支必須集中保管。(對)

62、制造民用槍支的企業(yè),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由國務院公安部門確定。(對) 63、人民警察乘坐民航飛機時可攜帶使用槍支。(錯)

64、市局治安總隊有權對全局公務用槍管理實施全面安全檢查。(對) 65、犯罪分子失去繼續(xù)實施犯罪能力的,應立即停止使用武器。(對) 66、在人群聚集的繁華地段、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不可使用槍支。(對)

67、有關民警在實施公務用槍管理安全檢查時,必須同時出示本人的《工作證》和《持槍證》。(錯)

68、電擊棍屬于人民警察使用的武器。(錯)

69、遇到放火、決水、爆炸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人民警察在警告無效的情況下,可使用武器。(對) 70、“**”手槍用它射擊50米目標時,能穿透每層為1毫米的10層尼龍布。(錯,8層) 71、違法發(fā)給槍支管理證件,未構成犯罪的,應依法給予15日以下行政拘留。(錯,行政處分)

72、市局及分、縣局治安部門負責公務用槍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督檢查。(錯) 73、人民警察應每半年進行一次理論考核和一次以上實彈射擊訓練。(錯)

74、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裝備的槍支。(錯)

75、對需佩戴、使用槍支民警以及其他民警的培訓考核工作納入全局教育訓練總體計劃,由市局政治部統(tǒng)一組織。(對)

76、槍柜小格門鑰匙由專人保管,不得單獨保管。(錯) 77、對于取消配槍資格而收繳的《持槍證》,由各單位及時上交市局后保部。(錯) 78、違反槍支管理制度,應當按《刑法》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錯) 79、手槍一般為單發(fā),半自動射擊。(對)

80、人民警察使用武器武器犯罪分子傷亡的,應及時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告。(對)

81、緊急情況下,單位負責人可直接通知槍管員,由持槍人員領取槍支和證件。(對) 82、手槍彈頭在700米距離上,還能保持對人體的殺傷作用。(錯) 83、人民警察在從事大型集會保衛(wèi)工作時可以使用武器。(錯)

84、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后,應當將使用武器的情況如實向所屬機關書面報告。(對) 85、子彈上膛前,應打開擊錘成待發(fā)狀。(對) 86、《持槍證》由市局治安總隊對資格審查和培訓考核合格的民警統(tǒng)一核發(fā)。(對)

87、一九**年式7.62毫米手槍是一九**年設計和生產定型的,簡稱“**”式手槍。(錯)

88、人民警察遇有結伙斗毆,毆打他人,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時可使用武器。(錯)

89、槍支保管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實是整個槍支管理工作的中心。(對)

90、全局公務用槍的槍庫、槍柜和“三鐵一器”等硬件設施的建設和使用按照市局后保部的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對)

91、槍柜內第小格存放手槍2支,壓滿5發(fā)子彈的彈夾3個,槍支與彈藥須分離。(錯) 92、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無辜人員傷亡的,應當及時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向當?shù)毓矙C關和該人民警察所屬機關報告。(對) 93、犯罪分子處于群眾聚集的場所,通常要使用武器將其擊斃。(錯) 94、雙手據(jù)槍(手槍)時,左手不能握于右手后上方。(對) 95、五四手槍不送彈的故障,原因為子彈變形或彈匣過臟、損壞。(對) 96、**式手槍的擊發(fā)機主要作用是擊發(fā)。(對)

97、犯罪分子失去繼續(xù)實施犯罪能力的,人民警察應停止使用武器。(對) 98、公務用槍配槍單位的在編人員,均可配槍。(錯) 99、佩槍時,還要攜帶《工作證》、《公務用槍持槍證》。(錯) 100、劫持機動車輛、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不能使用武器。(錯) 101、攜槍可以乘坐公共汽車、為車、輪船、民航飛機等交通工具。(錯) 102、人民警察犯丟失槍支不報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錯)

103、制造無號、重號、假號的槍支的,應責令停業(yè)整頓或吊銷槍支制造許可證,槍支配售許可證。(對)

104、對于使用槍支等危險物品實施犯罪的兒童可使用槍支。(對)

105、市級以上地方各級公安機關才可以對局部地區(qū)合法配置、配備的槍支采取臨時的特別管制措施。(錯、省級) 106、取得法定的許可證件,不必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但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審查同意。(錯) 107、市局政治部主要負責全局民警使用槍支知識、技能的培訓考核和配槍資格管理工作。(對)

108、手槍用以殺傷100米內的有生目標。(錯) 109、手槍分解前,必須驗槍。(對)

110、手槍進行無彈匣裝子彈,單發(fā)子彈應從拋彈孔中裝入槍膛。(對)

111、民用槍支制造許可證件、配售許可證件的有效期為六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xù)制造、配售民用槍支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許可證件。(錯,三年)

112、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槍支管理職責,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罰款。(錯)

113、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必須參加公安工作兩年以上。(錯) 114、人民警察非經特別許可不得攜帶槍支進入北京市區(qū)。(對) 115、攜帶槍支執(zhí)行任務結束后,可個人保管槍支、彈藥。(錯) 116、正確使用槍柜,應按“安全方便,易于保管”的原則。(錯)

117、槍支管理按規(guī)范的具體程度可分為槍支管理基本制度,槍支管理工作制度兩大類。(對)

二、 單項選擇題

1、槍支管理基本制度是國家槍支管理法律的( c ),是國家對槍支管理的基本原則的體現(xiàn)。

a:中心 b:重點

c:靈魂

d:基礎

2、攜帶槍支時,必須同時攜帶工作證、持槍證和( a )。

a:槍證 b:身份證 c:槍支合格證 d:用槍證

3、“三鐵一器”指鐵門、鐵窗、( d )和警報器

a:鐵箱 b:鐵柵欄 c:鐵鎖 d:鐵柜

4、在配槍崗位工作( c )時間以上的才具有配槍資格。

a:3個月 b:半年 c:一年 d:兩年

5、槍支被盜、被搶或者丟失,不及時報告,未構成犯罪的個人或者單位負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應受到( b )處罰。

a:15日以下行政拘留 b:警告或者15日以下行政拘留

c:警告或者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 d: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

6、手槍是近距離上單人使用的自衛(wèi)武器,用以殺傷( a )內的有生目標。

a:50米 b:100米 c:150米 d:200米

7、“五四”式手槍在二十五米處瞄向目標時,準星和缺口相差1毫米,彈著點相差( c )厘米。

a:14 b:15米 c:16米 d:17

8、國務院公安部門主管全國的槍支管理工作。( b )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主管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槍支管理工作。

a:鄉(xiāng)鎮(zhèn) b:縣級 c:市級 d:省級

9、公務用槍由( c )制造。

a:公安部指定的企業(yè) b:國務院指定的企業(yè) c:國家指定企業(yè) d:各省指定企業(yè)

10、國家對槍支實行( d )制度。

a:檢查 b:檢驗 c:查記 d:查驗

11、瞄準時準星尖應位于缺口什么位置平齊并指向瞄準點(a)

a:上沿 b:下沿 c:準星尖略高于缺口 d:準星尖略低于缺口

12、子彈飛出槍管后,(b)前進。

a:不旋轉 b:旋轉 c:直線 d:有時旋轉

13、對仿真槍的制造和銷售(b)。

a:納入槍支管理 b:嚴格禁止 c:視情而定 d:不可以銷售 14、54式手槍的瞄準基線長度是(a)毫米。 a:156 b:150 c:154 d:170

15、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特殊需要,經國務院公安部門批準,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以對局部地區(qū)合法配備、配置的槍支采取哪些特別管理措施。(b)

a:臨時收繳 b:集中管理 c:分散保管 d:視情而定

16、配備公務用槍的單位,必須設置堅固安全的槍彈座柜,實行(d)管理制。 a:集中存放 b:分開存放 c:雙人雙鎖 d:專人負責

17、當犯罪分子已停止實施犯罪,服從人民警察命令時(b)

a:可以繼續(xù)使用武器 b: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c:視情況而定 d:使用警械

18、彈道高是指彈道(a)的高度。

a:火身口水平線 b:瞄準線 c:缺口至準星水平線 d:基準線

19、槍支管理必須貫徹的原則是( )

a:嚴格控制 b:從實際需要出發(fā) c:按級管理 d:屬地管理 20、手槍射擊完成后,應(a)。

a:分解開擦拭 b:直接擦拭

c:視情況而定 d:分解后簡單擦拭

21、配備槍支單位對應報廢槍支應連同持槍證上繳所在地(b) a:公安機關 b:核發(fā)持槍的公安機關 c:公安部 d:公安機關政工部門 22、54式手槍的彈匣容量(b) a:10 b:8 c:12 d:6

23、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出租、出借公務用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和直接負責人給予(a)。

a:刑事處罰 b:行政處罰 c:警告 d:記大過

24、發(fā)現(xiàn)懷孕婦女、兒童使用槍支、爆炸、劇毒物品實施犯罪的(a)

a:可以使用武器 b:不可以使用武器 c:請示領導 d:現(xiàn)場酌情而定

25、申請持槍證的年限要求是(b)

a:沒有年限 b:一年 c:三年 d:五年

26、手槍的彈頭在 (c) 米的距離上還能保持對人體的殺傷作用。

a:300 b:400 c:500 d:600

27、不上繳報廢槍支,構成犯罪的個人或者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受到( b)處罰。

a:15日以下行政拘留 b:警告或者15日以下行政拘留 c:警告或者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 d: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

28、手槍的戰(zhàn)斗射速一般為( b )左右

a:20發(fā)/分 b:30發(fā)/分 c:40發(fā)/分 d:50發(fā)/分

29、槍支彈藥運輸時,槍彈應( a ) a:槍彈分開運輸 b:槍彈不分開運輸 c:兩者都可以 d:兩者都不可以 30、瞄準基線越長,在同等距離的目標上,中靶率(a)

a:越高 b:越低 c:不便 d:偏低

31、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私藏槍支、彈藥拒不交出的,處(b) a: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b: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c: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d:處四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2、對違反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guī)定的人民警察,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采取停止執(zhí)行職務和(c)的措施。

a:警告 b:記過 c:禁閉 d:除名

33、單位和個人為開展游藝活動,可以配置口徑不超過( c )的氣步槍。 a:5.5毫米 b:5.6毫米 c::4.5毫米 d:4.6毫米

34、《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自1996年( c )起執(zhí)行。

a:1月1日 b:5月1日 c:10月1日 d:12月1日

35、民用槍支制造許可證,配售許可證的有效期為( c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36、不上繳槍報廢槍支,未構成犯罪的個人或者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受到( b )處罰

a:15日以下行政拘留

b: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

c:警告或者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可處5000元以下罰款 d: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可處5000元以下罰款

37、對違反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guī)定的人民警察,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采取停止執(zhí)行職務和( c )的措施。

a:警告 b:記過 c:禁閉 d:除名

38、槍支管理基本制度是國家槍支管理法律的( c ),是國家對槍支管理的基本原則的體現(xiàn)。

a:中心 b:重點 c:靈魂 d:基礎

39、人民警察違反使用武器造成不應有的人員傷員、財產損失,構成犯罪的,必須負(b)

a:行政處分 b:刑事責任 c:警告 d:記大過 40、54式、64式手槍有幾條膛線( b )。 a:9 b:4 c:8 d:10

41、公安機關接到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無辜人員傷亡的,應當及時進行勘驗調查,并及時通知( a) a:人民檢察院 b:人民法院 c:民政局 d:家屬

42、在配槍公務員崗位工作( c )時間以上的才具有配槍資格。 a:3個月 b:半年 c:一年 d:兩年

43、彈道高是指彈道什么線的高度( a ) a:火身口水平線 b:瞄準線 c:缺口至準星水平線 d:基準線 44、64式手槍的口徑是( b ) 毫米

a:6 b:7.62 c:9 d:7.60

三、多項選擇題

1、槍支管理制度應具備(b c)全面要素和操作要素。

a:基本要素 b:依法要素 c:責任要素 d:合格要素

2、公務用槍一般包括按規(guī)定裝備的制式手槍、步槍、機槍、(b c)及各種適配彈藥。

a:狙擊步槍 b:沖鋒槍 c:防暴槍 d:霰彈槍

3、“五四”式手槍發(fā)生不送彈的故障原因是(a c)

a:彈匣過臟或損壞 b:槍管損壞 c:子彈變形 d:復進機簧力不足

4、對交由個人使用的槍支,必須建立嚴格的槍支(a b c d)等管理制度。

a:登記 b:交接 c:檢查 d:保養(yǎng)

5、槍支(a c d)的,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a:被盜 b:損壞 c:被搶 d:丟失

6、人民警察遇有非法舉行集會、游行、示威時,可以使用警棍、(a b d)等驅逐性、制服性警械。

a:催淚彈 b:高壓水槍 c:手槍 d:特種防暴槍

7、人民警察遇到下列哪些情況可以使用武器:(b d) a:非法集會 b:劫持火車 c:結伙斗毆 d:聚眾械斗

8、人民警察個人保管公務用槍的,應配有(b c d)等安全裝置。

a:槍口罩 b:槍綱 c:槍鎖 d:槍套

9、下列屬于**手槍擊發(fā)機作用的有(b d)

a:控制套筒后坐 b:擊發(fā) c:抓彈 d:保險

10、持槍人員攜帶槍支時應同時攜帶(a d)

a:持槍證和槍證 b:持槍證 c:單位介紹信 d:工作證

11、對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運動場等公共場所秩序的,可以使用(bcd)

a:武器 b:防暴槍 c:高壓水槍 d:警棍

12、對實施防火、決水、爆炸、兇殺、搶劫或其他嚴重暴力犯罪行為后拒捕、逃跑的,可以使用(acd)

a:54式手槍 b:防暴槍 c:56式沖鋒槍 d:79式輕型沖鋒槍

13、射擊不發(fā)火的原因是(bcd)

a:扣扳機的方法不對 b:子彈底火失效 c:擊針損壞 d:擊錘簧彈力不足

14、槍支( a、c、d)的,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a:被盜 b:損壞 c:被搶 d:丟失

15、手槍由槍管、套筒、套筒座、擊發(fā)機(c d)六大部件組成。 a:活塞 b:槍托 c:復進機 d:彈匣

16、槍庫、槍柜有專人負責槍支的領退、(a b c d)和登記工作,及時掌握槍支出入情況和狀態(tài)。

a:檢查 b:驗收 c:清點 d:驗證

17、對犯罪分子攜帶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拒捕、逃跑的,可以使用( a c d)。 a:54式手槍 b:防暴槍

c:56式沖鋒槍 d:79式輕型沖鋒槍

四、簡答題:

1、武器分解結合的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目的:是為了保養(yǎng)武器,檢查和排除故障,了解槍支的結構和擊發(fā)的原理。 要求:(1)分解前必須驗槍。(2)分解結合按順序和要領進行,不要強敲硬卸。(3)分解下來的機件按順序放置在干凈的物體上。(4)結合后,應拉送套筒數(shù)次,檢查機件結合是否正確。

2、攜槍規(guī)定有哪些?

(1)必須檢驗確認槍支與《公務用槍槍證》一致,確認槍支安全狀態(tài),確認裝具牢固可靠。

(2)必須隨身佩帶,并攜帶《工作證》、《公務用槍持槍證》和《公務用槍槍證》,以備查驗。

(3)根據(jù)所在環(huán)境條件,采取必要的防范槍支、彈藥丟失、被盜、被搶的措施。(非勤務性質需要,佩帶槍支在可以不暴露時,不得暴露。特殊情形下,因佩帶槍支暴露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時,可以采取其他隱蔽攜帶措施,但必須確保槍支處于有效控制狀態(tài),并在此特殊情形結束后,立即恢復佩帶狀態(tài))。

(4)非因任務需要,不得攜帶槍支進入購物、娛樂、游覽場所。不利攜帶槍支、彈藥探親訪友,參加宴會、飲酒。

(5)須攜帶槍支的情形結束后,或者攜帶槍支的任務過程中有不需、不得攜帶槍支的情形期間,應將槍支、彈藥交回單位集中保管。外出期間,根據(jù)任務許可,請當?shù)毓矙C關,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當?shù)剀娛聠挝换蚱渌婪ㄅ鋫涔珓沼脴尩膯挝慌R時代管。 (6)國家公務人員,確因工作必需而攜帶槍支出、入境的,應當事先經國務院公安部批準。經批準攜帶槍支出、入境時,應當憑批準文件向出、入境地海關申報,邊防檢查站憑批準文件和有效的持槍證件放行。

(7)當攜帶的槍支失控時,必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恢復控制狀態(tài)。

(8)丟失、被盜、被搶等槍支失控情況發(fā)生時,應立即報告當?shù)毓矙C關和本人所在單位。

3、人民警察違法使用武器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49條規(guī)定,人民警察違反規(guī)定使用武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 (2)、《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14條規(guī)定,人民警察違法使用武器,造成不應有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受到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人員,由該人民警察所屬機關依照《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賠償。 (3)、根據(jù)《國家賠償法》第十四條和第24條的規(guī)定,該人民警察所屬機關在進行賠償后,應當責令責任人員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4、槍支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一、許可證制度

二、保管管理制度

三、淘汰報廢制度

四、安全檢查制度

五、違法責任追究制度

5、攜帶武器的七大禁令是什么? (1)禁止攜槍乘坐民航飛機; (2)禁止攜槍進入北京市;

(3)禁止攜槍執(zhí)行不應攜槍的警衛(wèi)任務; (4)禁止攜槍飲酒;

(5)禁止將槍支交給親屬、子女玩耍或放置家中; (6)禁止將槍支轉借、轉讓、贈送、買賣; (7)禁止隨意鳴槍取樂。

6、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依據(jù)是什么?

7、哪些人員可以配備公務用槍?

8、佩戴、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1)符合規(guī)定范圍標準的在編、在崗的公務人員,確有必要使用槍支的。

(2)經過槍支管理教育,熟悉、遵守槍支勤務管理規(guī)定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使用槍支管理規(guī)定的;

(3)經過槍支使用、保養(yǎng)訓練,熟悉所配槍支性能,經過射擊、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公務用槍持槍證);

(4)在配槍公務員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

9、什么是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

10、什么是丟失槍支不報罪?犯本罪應如何處罰?

11、什么叫警用武器?

?公務用槍一般是指,具有致死殺傷力的警用槍支,包括按規(guī)定裝備的制式手槍、沖鋒槍、步槍、機槍、防暴槍及各種適配彈藥。

12、我國槍支管理有哪些基本管理制度?

一、許可證制度

二、保管管理制度

三、淘汰報廢制度

四、安全檢查制度

五、違法責任追究制度

13、涉及槍支管理的“玩忽職守罪”包括哪些具體行為? (1)、運輸槍支未使用安全可靠的運輸設備、不設專人押運、槍支彈藥未分開運輸或者運輸途中停留住宿不報告公安機關,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 (2)、向《槍支管理法》規(guī)定以外的單位個人配備、配置槍支構成犯罪的; (3)、違法發(fā)給槍支管理證件,構成犯罪的; (4)、不履行槍支管理職責,造成后果,構成犯罪的; (5)、其他違反《槍支管理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14、在什么情況下應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15、人民警察依法使用武器造成不應有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應負什么責任?

16、哪些違反《槍支管理法》的行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

17、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后應采取哪些措施?

一、現(xiàn)場處置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12條第1款規(guī)定,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無辜人員傷亡的,應當及時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向當?shù)毓矙C關或者該人民警察所屬機關報告。

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12條第2款和第3款的規(guī)定,對于使用武器造成傷亡的,當?shù)毓矙C關或者該人民警察所屬機關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勘驗、調查,并及時通知當?shù)厝嗣駲z察院,還應當將傷亡情況通知其實用性或者其所在單位。

二、書面報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13條規(guī)定,人民警察使用武器,應當將使用武器的情況如實向所屬機關書面報告。

18、什么是違法責任追究制度?

19、持槍人員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1)符合規(guī)定范圍標準的在編、在崗的公務人員,確有必要使用槍支的。

(2)經過槍支管理教育,熟悉、遵守槍支勤務管理規(guī)定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使用槍支管理規(guī)定的;

(3)經過槍支使用、保養(yǎng)訓練,熟悉所配槍支性能,經過射擊、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公務用槍持槍證);

(4)在配槍公務員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

20、哪些情況下人民警察不得使用武器?

一、發(fā)現(xiàn)實施犯罪的人為懷孕婦女、兒童的,但是使用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實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二、犯罪分子處于群眾聚集的場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場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將性更為嚴重后果的除外。

21、配備、配置槍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哪些規(guī)定?

22、槍支管理責任制包括哪些內容?

1、各公務用槍配槍單位的負責人必須承擔槍支管理責任?;鶎訂挝坏闹饕I導均應承擔本單位槍支管理制度建立、檢查、落實、設施完善、隱患整理改的職責。

2、配槍較多的單位要設立專職槍支管理干部和槍支保管人員,承擔日常槍支管理和集中保管的具體工作。基層單位的主要領導必須直接承擔槍、彈的日常保管工作。

3、持槍人員要承擔隨身攜帶槍支、嚴防被盜遺失、不違禁持槍用槍的責任。

戶外運動心得體會50篇二

公務用槍日常管理制度

一、 槍支管理責任制度

(一) 公務用槍配槍單位行政一把手為槍支管理第一責任人。承擔本單位槍支管理制度建立、檢查、落實、設施完善、隱患整改的全面責任。

(二) 公務用槍配槍單位槍支管理專干,擔負日常槍支管理工作,進行槍支領退登記作業(yè);較大的單位要指定專門部門全面承擔槍支管理工作,根據(jù)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意見開展工作。

(三) 要挑選政治素質高、業(yè)務素質好的人員擔任槍支管理專干,并保持這支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單位槍支管理專干的配備或更換必須由同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報上一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備案。

金融系統(tǒng)守護押運單位槍支管理專干應具備的條件:中共黨員,政治可靠、責任心強;副科(股)級以上級別;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經省公安廳治安處培訓,考試合格。

二、 配槍人員資格管理制度

(一) 配槍人員基本條件:

1、 符合《公務用槍配備標準》中規(guī)定的,確有必要使用槍支且政治可靠、責任心強的在編在崗人員;

2、 經過槍支管理培訓,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使用槍支管理規(guī)定;

3、 經過槍支使用、保養(yǎng)訓練,熟練配備的槍支性能。射擊、保養(yǎng)技能考核合格;

4、

5、 在應配槍崗位工作一年以上; 依法取得《公務用槍持槍證》。

(二) 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取消其配備公務用槍資格:

1、

2、

3、

4、

5、 離開配備公務用槍崗位的;

因刑事犯罪或重大違法、違紀案件受到查處的; 喪失依法、安全使用槍支行為能力的; 不再符合配備公務用槍范圍、標準的; 其他不宜配備公務用槍的情形。

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被取消配槍或離開原《公務用槍持槍證》限定單位、部門的,其公務用槍應立即予以收回,并在十五日內辦理注銷槍支管理證件手續(xù)。其后,調動管理部門方能辦理調動事宜。

(三) 配備公務用槍的單位成建制的撤銷,其公務用槍應立即予以收回,并在十五日內辦理注銷槍支管理證件手續(xù)。

三、 槍支業(yè)務學習考核制度

(一) 公務用槍配槍單位要建立、執(zhí)行槍支業(yè)務學習考核制

度;

(二) 凡是上級下發(fā)的槍支管理文件、通報均要學習登記;

(三) 每月槍支管理學習不得少于一次;

(四) 每年進行實彈射擊兩次;

(五) 每年進行槍支分解結合兩次:考核使用公務用槍人員對常用槍不完全分解、結合能力;被考核人要獨立完成,考核成績根據(jù)操作的熟練程度分為:不及格、一般、良好、優(yōu)秀等四類;

(六) 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補考一次。

四、 槍支攜帶制度

(一) 槍支一經領取,必須檢驗確認槍支與《公務用槍槍證》是否一致,確認槍支安全狀態(tài),確認裝具牢固可靠。

(二) 執(zhí)行警衛(wèi)和特殊偵察任務時,在確保槍支安全的情況下,可貼身靈活佩帶。

(三) 根據(jù)所在環(huán)境條件,采取必要的防范槍支彈藥丟失、被盜、被搶的措施。非執(zhí)勤性質需要,佩帶槍支在可以不暴露時,不得暴露。

(四) 非因任務需要,不得攜帶槍支進入購物、娛樂、游覽場所。禁止攜帶槍支彈藥探親訪友、參加宴會、飲酒、嚴禁隨意鳴槍,或利用槍支進行打獵等非警務活動。

(五) 持槍人需攜帶槍支的情形結束后,或者攜帶槍支的任

務過程中有不需、不得攜帶槍支的情形期間,持槍人應將槍支彈藥交槍支保管處集中保管,嚴禁將槍支彈藥交給無關人員、放在家中、放在辦公室文件柜、辦公桌內。外出期間,根據(jù)任務許可,請當?shù)毓矙C關、武裝警察部隊、軍事單位或者其他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單位臨時代管。

(六) 當攜帶的槍支將要失控時,必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恢復控制狀態(tài)。

(七) 丟失、被盜、被搶等槍支失控情況發(fā)生時,應立即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和本人所在單位。

(八) 禁止攜槍乘坐民航飛機、禁止攜槍進入北京市。

五、 使用槍支報告制度

公務用槍配槍單位要建立、執(zhí)行《使用槍支報告制度》并建立《使用槍支、警械情況登記簿》,詳細寫明槍支使用過程中丟失、損壞、鳴槍、違反規(guī)定使用等情況。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定性,以及時總結經驗教訓,規(guī)范槍支的使用,也作為補充子彈的依據(jù)。

六、 槍支保管制度

根據(jù)《槍支管理法》,公務用槍配槍單位槍支保管制度有三條原則:一是集中保管,專人負責;二是領退登記,用畢清退;三是保管設施可靠,即保管室要牢固保險,24小時有人值班,要

安裝鐵門、鐵護窗(不小于18#羅紋鋼)、鐵柜(省公安廳監(jiān)制的專用槍柜)及入侵探測報警器,金融系統(tǒng)還必須安裝監(jiān)控系統(tǒng)。

(一) 金融系統(tǒng)守護押運槍支保管制度

1、 槍支彈藥管理要做到安全保密,守庫槍支白天要入保險柜,加鎖存放,夜間守庫使用,做到槍不離人。

2、 押運槍支平時入庫保管,押運人員執(zhí)行任務時,辦理領用手續(xù),任務完畢連帶《公務用槍持槍證》及時交回入庫,不準個人另行存放。除執(zhí)行押運任務外,嚴禁以任何理由將槍支攜帶出外。

3、 押運人員只準在執(zhí)行押運任務時攜帶槍支,并隨身攜帶《公務用槍持槍證》。軍警檢驗時先出示持槍證,檢查槍支時要卸下彈匣。

4、 在執(zhí)行任務時,如遇危及守護目標和守庫、押運人員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可鳴槍警告或正當防衛(wèi)外,其余不得隨意鳴槍。

5、 槍支領退、出入庫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槍支警械領用登記臺賬》。

七、 槍支管理檢查制度

(一) 槍支管理檢查包括對公安機關履行槍支管理職責的檢查(執(zhí)法檢查)、公安機關對涉及槍支的單位和個人的槍支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以及對槍支實行查驗(治安檢查)、

涉及槍支的單位對內部槍支管理情況進行的檢查(內部工作檢查)。

槍支查驗三個基本要求:

1、

2、 由省公安廳統(tǒng)一布置,全面開展,一次完成。

要與槍支管理檔案聯(lián)動,實行槍支管理檔案更替,保證槍支管理檔案準確、有效。

3、 查驗后,及時開展對收繳、淘汰報廢槍支的統(tǒng)一銷毀處置,消除槍支保管方面的隱患。

(二) 公務用槍配槍單位要建立、執(zhí)行槍支管理檢查制度。要有專用檢查登記簿登記檢查情況和檢查意見。定期報告檢查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情況。

(三) 配備槍支的基層單位,每日對攜帶槍支人員的槍支隨身攜帶情況進行檢查,攜帶槍支外出執(zhí)行任務時,每次轉移場地時要檢查槍支隨身攜帶情況。

(四) 有槍支集中保管處的單位,每月不少于兩次檢查、清點槍支彈藥和保管設施可靠情況。

(五) 配槍單位每半年進行一次槍支勤務管理檢查。

八、 槍支保養(yǎng)制度

(一) 公務用槍配槍單位要建立、執(zhí)行槍支保養(yǎng)制度。并按要求建立管理臺賬。

(二) 每周五對槍支進行一次小擦。

(三) 每月或實彈射擊后必須對槍支進行一次全面保養(yǎng)、檢查。

(四) 被保養(yǎng)、檢查的槍支要登記槍支型號、數(shù)量、存在問題。漏檢的槍支要登記槍號。

(五) 保養(yǎng)檢查的基本程序:

1、安全檢查。

2、檢查外部:污垢、銹痕、碰傷、裂縫、變形、折斷等,機件號碼的一致性,準星、照門堅固性。

3、檢查槍膛:銹蝕、油污、灰塵、損傷等。

4、檢查機能:用數(shù)發(fā)教練彈裝填彈匣,送入槍支,拉套筒數(shù)次,檢查輸彈、送彈閉鎖、擊發(fā)、開鎖、退殼及保險機能是否正常。

九、 維修制度

(一) 自行處理:故障處理方式不會影響射擊精度、加快射擊損耗、影響射擊和保險機構可靠性的,易于修復的故障,可自行處理。

(二) 不宜自行處理的,逐級送省公安廳槍械修理所修理。費用自理。

(三) 不得擅自將槍支送外單位修理;不得在修理時擅自拼裝零件;不得擅自更換擊針。

(四) 槍支維修情況要報告槍支管理部門登記,并到槍彈痕跡管理部門重新建檔。

十、 淘汰報廢制度

(一)淘汰槍支是指行政指令統(tǒng)一停止裝備、使用的槍支,一般是由新(式)槍支換裝下來的舊(式)槍支。

(二)報廢槍支是指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不能使用、不能有效或安全使用的槍支,如非制式槍支和嚴重損壞的槍支,以及超過使用壽命不能達到射擊精度要求的槍支等等。

(三)槍支淘汰報廢應當與槍支的配置、配備工作密切結合,原則上先行淘汰報廢,上交銷毀,然后增配槍支,以保證數(shù)量的控制,特別是對以淘汰報廢槍支為理由要求新增配槍,必須防止出現(xiàn)超量配置情況。

(四)淘汰報廢槍支,特別是淘汰槍支;在銷毀之前仍按在用槍支進行管理,不得自行處理,必須由公安機關處置,未及時上交的,由公安機關收繳,公安機關收繳、收交槍支必須同時收繳《公務用槍槍證》,注銷槍支登記。

(五)淘汰報廢槍支的銷毀工作具體程序:公安機關(含由當?shù)毓矙C關撥給的單位)編報《銷毀槍支移交清單》和待銷毀槍支一并逐級交地市公安機關,由地市公安機關治安部門集中造冊,上交省公安廳統(tǒng)一組織銷毀,并報公安部備案。

戶外運動心得體會50篇三

題目:如何理解戶外運動

學號:1410200332 姓名:趙珊

專業(yè):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 班級:14電類3班

早期的戶外運動其實是一種生存手段,采藥、狩獵、戰(zhàn)爭等活動無一不是人類為了生存或發(fā)展而被迫進行的活動。二戰(zhàn)期間,英國特種部隊開始開始利用自然屏障和繩網進行障礙訓,其目的是為了提高野外作戰(zhàn)能力和團隊合作能力,這是人類第一次系統(tǒng)的把戶外活動有目的的運用到實際中。

二戰(zhàn)后,隨著戰(zhàn)爭的遠離和經濟的發(fā)展,戶外活動開始走出軍事和求生范疇,成為人類娛樂、休閑和提升生活質量的一種新的生活方式。1989年新西蘭舉辦的首次越野探險挑戰(zhàn)賽后,各種各樣形式的戶外活動和比賽在全世界如火如荼的開展起來。目前在歐洲每年都有眾多的大型挑戰(zhàn)賽舉行。在美國,戶外運動的參與人數(shù)和產值都位居所有體育運動的第三位。,在90年代傳入我國,我們統(tǒng)稱為戶外運動。戶外運動不是一種簡單的體育運動,也不同于中國傳統(tǒng)的旅游方式,是一種把旅游、運動、文化、人際交流緊密結合起來的生活方式。它能把人們從煩悶的社會生活中暫時的超脫出來,以最放松的心態(tài)感受大自然魅力,并以更加積極的態(tài)度回歸到社會生活中去。戶外運動提倡環(huán)境保護,倡導“自然、健康、自由、快樂”的生活方式。崇尚“平等、真誠、協(xié)作、自主”的人文精神。戶外運動的概念: 戶外活動是指以自然環(huán)境為場地的,帶有探險性質或體驗探險性質的體育活動項目群。戶外探險在國內比較普及、流行,并且有一定認知度的各類戶外活動,如野外露營、登山、滑雪、自駕車、騎馬等等。同時也為讀者推薦和推廣一些更加新穎刺激的戶外運動,如滑翔傘、潛水等等。

戶外運動中多數(shù)帶有探險性,屬于極限和亞極限運動,有很大的挑戰(zhàn)性和刺激性。擁抱自然,挑戰(zhàn)自我,能夠培養(yǎng)個人的毅力、團隊之間合作精神,提高野外生存能力,深受青年人的歡迎。戶外運動越來越吸引了人們的目光,日益成為關注的焦點。另外,由于我國地理條件的得天獨厚,擁有良好的廣大自然資源,也為戶外運動提供了一個廣闊的空間。

戶外運動離不開裝備器材。一般來說,戶外運動的裝備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基本裝備,如帳篷、背包、睡袋、服裝、鞋、炊具、地圖、指北針、頭燈(含備用燈泡與電池)、備用糧食、備用衣物、太陽眼鏡、刀、火種、急救箱等。二是不同運動需要的專業(yè)性很強裝備,如探險隊的gps、登冰山用的冰爪、登山的登山索、滑雪運動的滑雪板、潛水運動的潛水器材等。

戶外運動的興起,使人們逐步離開傳統(tǒng)的體育場館,走向荒野,縱情于山水之間,向大自然尋求人類生存的本質意義。置身戶外,以冒險形式所展現(xiàn)的戶外運動成了人們超越自我、挑戰(zhàn)極限的空間。登山穿越、野外露營,背上沉重行囊,今夜將入住野外,水上摩托和沖浪運動,讓您充分體驗在藍天碧水間風馳電掣、搏擊海浪的瀟灑;白浪蠻牛、激流皮劃艇和白水漂流讓您在萬流奔騰中歷經一瀉千里、驚濤駭浪的激越;蹦極跳、攀巖運動又使您感受到了“躍向重力、扶搖直下”的驚險;山地自然這個博大精深、美麗而兇險的演練場里,我們拋棄了現(xiàn)代文明帶來的舒適與慵懶,擁有了與自然共存的能力,充分體會到一種回歸人的本性與初衷、檢驗人的智慧與力量的樂趣……有什么比求生更能體現(xiàn)人與自然界中的萬物生靈所共有的本能呢。

戶外運動在中國的發(fā)展還處在初級階段。目前在我國進行戶外運動推廣的主要還是戶外運動的組織者、網站、俱樂部以及一些戶外裝備公司?,F(xiàn)在戶外運動從業(yè)者普遍認為戶外運動要在中國形成一股浪潮。同時,它還體現(xiàn)了人類返璞歸真、回歸自然、保護環(huán)境的美好愿望,因此已被世界各國譽為“未來體育運動”。

戶外運動中還有一些常說的詞語:驢友:“驢友”諧“旅友”之音,并取驢之吃苦耐勞的本性,我們將那些體能很好的“驢友”稱為“猛驢”或“牲口”。山友:一般指愛好攀登雪山的登山者,山友一般性格豪放,處世嚴謹。這種人的生命中沒有了山,就不知道怎么活。色友:用眼睛和鏡頭旅行的人們,他們把攝影器材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自虐:腐敗的反義詞。拼音簡寫為“zn”,一般指那些不走平常路的家伙。如果可以選擇,自虐者永遠都會選擇一種最艱難和痛苦的方式參與活動,簡單的說就是自己折磨自己。腐?。鹤耘暗姆戳x詞。拼音簡寫為“fb”,從行程計劃到交通和餐旅安排都選擇最舒適的方式的活動,我們稱之為腐敗活動。在特定的時候也單指吃喝玩樂。腐敗者從來都知道怎么過才是最舒服的。中國戶外運動目前正積極的開展起來,經過近幾年的發(fā)展,在各大中型城市越來越多的年輕人甚至老年人都熱愛上了戶外運動。但是由于還處在發(fā)展初期,各方面都不太規(guī)范,導致大眾對戶外運動的理解走進了一個誤區(qū)。在做戶外領隊四年多的時間里,我感到引導大眾正確的理解戶外運動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其實我們很難給“戶外運動”下一個明確的定義,因為這是一個非常廣闊的領域,有著復雜的類別和各種層次的技術要求。在這里我嘗試著給一個定義---戶外運動:所有在戶外進行的以健身、休閑、娛樂為目的的運動項目。它主要包括登山、攀巖、徒步、漂流、滑翔、探險、穿越、野營等活動。通過以上種種形式的戶外運動,將積極、健康、快樂、真實、自然的生活方式和觀念普及到大眾,這也是從事戶外運動的各類組織、團體及機構追求的最終目標。

戶外運動不等于自助旅游,準確的說,自助旅游(back packer)的形式只能作為戶外運動的一種方式。戶外運動更接近于體育的范疇。由于國內對于戶外運動的理解最初就來自于國外這種背包自助旅游的形式,因此很多人對戶外運動的理解就片面為自助旅游。而把致力于戶外運動事業(yè)的俱樂部及組織機構理解為旅行社。其實戶外運動無論是從范圍、性質及技術要求方面都遠比自助旅游要大的多、嚴肅的多也高的多。

戶外運動并非少數(shù)人的探險行為 由于媒體及大眾的關注,登山、探險活動一直成為戶外運動的一個亮點和焦點呈現(xiàn)在大眾面前。因此,很多人的概念中,戶外運動就是登雪山,到極地探險等?!皯敉膺\動”也成了一個高不可攀的名詞,成了一個少數(shù)人喜歡的個別行為。其實如同前面探討過的戶外運動與自助旅游的區(qū)別一樣,這兩者之間也存在同樣的關系。戶外運動是個廣泛的概念,它包含了各種形式、各種層次的項目。走出戶外,融入自然,鍛煉身體,凈化心靈,每一個人,只要愿意都可以選擇這樣一種生活方式和生活觀念。

戶外運動領隊更應該把普及戶外運動作為自身的目標,致力于將戶外這種精神和方式帶給更多的人。

戶外運動的危險性 戶外運動存在危險性,這是無庸質疑的。但戶外運動并非大眾心中所想象的那么危險。這點根據(jù)各方面數(shù)據(jù)可以說明。戶外運動的危險被某些特定的事件和媒體報道所突現(xiàn)出來了,給很多不了解的人造成一中心理上的恐懼,從而本能上對戶外運動產生抵觸。

當然對于戶外運動,每一個參與其中的人都應該保持一份理智清醒的認識,不可盲目,但也不能因也噎廢食。媒體及各類從事戶外運動的組織、機構更應該在保障安全,提高大眾安全意識和技能的同時積極開展和宣傳戶外運動。讓這種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為更多的人所接受。

積極的戶外運動一種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體現(xiàn)了一種樂觀向上的人生態(tài)度,是人們精神追求的一種表現(xiàn)。它不僅陶冶情操、增長見聞、擴大胸懷、鍛煉身體、休養(yǎng)身心,同時也是對自我的一種挑戰(zhàn)。人們通過戶外運動,能更好的認識自身的潛能,增強自信,直面挑戰(zhàn),勇于克服困難。通過戶外運動,人們能深切感受人與人之間在困境中相互依存,相互幫助的團隊合作精神。這不僅是受回歸自然及自然廣義思潮的影響,同時也是我們與生俱來的需要,那就是熱愛生活,自然的生活。

有句話說:“人在旅途中,不是在于目的地,而更在于旅途過程中的那些美景。”你的收獲來自你旅行的過程,而不是你的目的地,天涯海角何其之大,哪里又是真正的目的地呢? 只有真正理解了戶外運動的意義所在,你才能盡興所歸,而以為目的或者某種利益去旅行,那我說你是個門外漢,是個不懂戶外運動的家伙。戶外運動是種城市中的自我陶醉,也是自我鍛煉的機會,希望山友們挽起彼此的臂腕,享受這山,這水,這小橋流水人家的美景。團結起來攀登一座一座高峰,“眾人合力,可以斷金碎石”,相信今后一次次的徒步帶給大家更多的自然的驚喜和美不勝收的景色,讓我們貪婪的享受這美麗的果實吧……

戶外運動心得體會50篇四

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管理職能分工

第三章 配備槍支單位的職責

第四章 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的條件與職責

第五章 公務用槍的使用

第六章 公務用槍的保管

第七章 公務用槍的勤務管理

第八章 公務用槍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九章 罰則

第十章 其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保障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法正確使用公務用槍執(zhí)行職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公安機關公務用槍,是指各級公安機關(包括鐵路、交通、民航、林業(yè)、海關) 及其在編在職的人民警察按照規(guī)定配備的用于執(zhí)行職務的各類槍支彈藥。

列入公安機關序列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裝備的槍支,按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有關規(guī)定管理。

第三條 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的配備以工作必需為原則,非因工作

需要的不予配備公務用槍。

非在編在職的人民紅血絲 灰指甲治療 蘇州廣告公司 徐州搬家公司

徐州房產 警察一律嚴禁佩帶、使用公務用槍。

第四條 各級公安機關應當本著既要保證工作需要,又要嚴格控制嚴格管理的原則,建立公務用槍管理制度,明確所屬各配備槍支單位及其負責人的公務用槍管理職責,明確佩帶、使用公務用槍的人民警察的槍支管理職責。

第五條 公安部負責公務用槍的研制、定型、列裝、訂購和驗收

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職能分工

第六條 各級公安機關的政工人事部門負責協(xié)同治安部門對配備槍支單位中申請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進行資格審核,掌握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中不宜佩帶、使用槍支的情況,決定取消或暫時取消其佩帶、使用公務用槍的資格。

第七條 各級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部門負責審核配備公務用槍單位和購置公務用槍計劃,會同政工人事部門對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會同政工人事、裝備財務部門對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進行理論培訓和實彈射擊訓練及考核工作;對配備槍支單位的公務用槍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負責核發(fā)公務用槍持槍證件。設區(qū)的市級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轄區(qū)內的公務用槍和持槍人員進行審驗。

第八條 各級公安機關的裝備財務部門負責配備槍支單位的公務用槍購置計劃的編制、供應和勤務保障工作。

第九條 各級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部門負責對人民警察公務用槍的佩帶、使用、保管進行督察,對違反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guī)定的案件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章 配備槍支單位的職責

第十條 配備槍支單位應當根據(jù)《公務用槍配備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配備公務用槍,嚴禁超標準配備。所配備的公務用手槍必須經刑事技術部門檢驗并建立槍彈痕跡檔案

第十一條 配備槍支單位應當明確槍支管理責任,明確領用槍支彈藥的審批責任人??h級以上公安機關應確定專門的部門,縣級以下的配備槍支單位應確定專職干部,承擔公務用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配備槍支單位內設機構的負責人根據(jù)執(zhí)行任務的情況,提出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由單位主管領導負責進行審查。配備槍支單位要對使用公務用槍人員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槍支攜帶、保管和使用情況,落實槍支管理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配備槍支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所配備的公務用槍和佩帶、使用槍支人員的各類檔案,所配槍支的種類、型號、數(shù)量應與登記內容一致。

第十四條 配備槍支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集中保管槍支的制度,完善各種安全設施。應當設立專門的槍支保管庫(室),有專人二十四小時值守,雙人雙鎖,保證隨時領用槍支。槍支與彈藥必須分開存放。

第十五條 發(fā)生違規(guī)使用槍支案件和槍支被盜、被搶、丟失或其他事故的,必須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抄報公務用槍管理的其他職能部門。

第十六條 對配備、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核。培訓考核工作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的治安部門會同政工人事、裝備財務部門統(tǒng)一組織,各級公安機關具體實施。培訓工作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一)根據(jù)公安部確定的各警種公務用槍培訓大綱,制定實施公務用槍培訓計劃;

(二)每應進行一次理論考核和一次以上的實彈射擊訓練。實彈射擊訓練應達到公安部規(guī)定 的訓練用彈標準。

第四章 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的條件與職責

第十七條 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的規(guī)定,政治可靠,工作負責,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無酗酒習慣;

(二)經過專門培訓,掌握槍支的性能和使用、保養(yǎng)規(guī)定,射擊、保養(yǎng)技能考核合格;

(三)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

(四)無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受處分記錄;

(五)參加公安工作一年以上。

第十八條 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非警務活動嚴禁攜帶、使用槍支;

(二)攜帶槍支必須同時攜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用槍持槍證》,所攜帶槍支的槍型、槍號必須與持槍證上登記的內容相一致;

(三)不得在經設區(qū)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確定的禁止攜帶槍支的區(qū)域、場所攜帶槍支。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槍支途經上述區(qū)域、場所時,應將槍支寄存到當?shù)毓矙C關治安管理部門或派出所并辦理寄存手續(xù)。各級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部門或派出所要及時受理槍支寄存,不得推諉,確保寄存槍支的安全;

(四)不得攜帶槍支飲酒;

(五)非工作需要不得攜帶槍支進入飯店、商場和歌舞廳等公共

娛樂場所;

(六)非執(zhí)行任務需要不得用非制式裝具攜帶槍支;

(七)不得使用所配槍支狩獵;

(八)不得出租、出借、轉讓、贈送、交換所配槍支;

(九)不準將槍支交給非人民警察攜帶或保管;

(十)不得私自修理槍支或更換槍支零部件;

(十一)槍支丟失、被盜、被搶或者發(fā)生其他事故,必須立即向當?shù)毓矙C關和所在單位報告;

(十二)接受槍支主管部門的查驗和審驗;

(十三)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經特別許可不得攜帶槍支:

(一)乘坐民航飛機;

(二)進入北京市區(qū);

(三)執(zhí)行警衛(wèi)任務;

(四)其他特別規(guī)定的情形。

第二十條 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政工人事部門通知治安管理部門收回其所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用槍持槍證》,個人保管的槍支由所在單位收回:

(一)因退休或工作調動等原因離開配備公務用槍崗位的;

(二)喪失合法使用槍支資格或安全使用槍支行為能力的;

(三)理論和實彈射擊考核不合格的;

(四)其他不符合配備公務用槍條件的情形。

第二十一條 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工人事部門審查后可取消或暫時取消其配槍資格,通知治安管理部門收回其所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用槍持槍證》,個人保管的槍支由所在單位收回:

(一)因刑事犯罪或違法違紀案件被立案偵查或調查的;

(二)違反規(guī)定使用槍支的;

(三)違反槍支保管規(guī)定造成槍支丟失、被盜、被搶或者發(fā)生其他事故的;

(四)被停止執(zhí)行職務或者禁閉的。

第五章 公務用槍的使用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的規(guī)定使用公務用槍,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使用槍支:

(一)處理一般治安案件、群眾上訪事件和調解民事糾紛;

(二)在人群聚集的繁華地段、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及易燃易爆場所;

(三)在巡邏、盤查可疑人員未遇暴力抗拒和暴力襲擊時;

(四)從事大型集會保衛(wèi)工作時;

(五)在疏導道路交通和查處交通違章時;

(六)與他人發(fā)生個人糾紛時;

(七)使用槍支可能引起嚴重后果時。

第二十三條 處置群體性事件時,一線民警一律不得攜帶槍支,

二線民警依照命令可以攜帶槍支。

第二十四條 人民警察使用公務用槍后應及時將槍支使用情況、彈藥消耗情況及傷亡情況書面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同時抄報治安、裝備管理部門。

第六章 公務用槍的保管

第二十五條 公務用槍應當集中保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由個人保管:

(一)地處農村、城鎮(zhèn)和城郊結合部等暫不具備集中保管條件的派出所的外勤民警,經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準的;

(二)縣級公安機關所屬的刑偵、經偵、治安、巡警、公路巡警等暫不具備集中保管條件的一線實戰(zhàn)單位的人民警察,經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準的;

(三)具備集中保管條件的縣級以上(含縣級)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在執(zhí)行必須攜帶公務用槍的任務完成前,或上級指令必須攜帶公務用槍備勤時,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的。

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一)、(二)項規(guī)定的人民警察必須填寫審批表,經本單位領導審查同意后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審批。

人民警察個人保管公務用槍的,應配有槍套、槍柜、槍鎖等安全裝置。外出執(zhí)行任務時必須隨身攜帶槍支,嚴禁人槍分離。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保管的槍支必須集中保管,本單位暫不具備集中保管條件的交由上一級公安機關集中保管:

(一)休假、病假、探親、旅游等非警務活動期間;

(二)脫產學習、培訓期間;

(三)外出參加會議、長期借調在外和其他無攜槍必要的公務活動;

(四)其他不宜由個人保管槍支的情形。

第二十七條 集中保管公務用槍的形式,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本著既要保證安全又要方便使用及下列原則確定:

(一)城區(qū)派出所和省級以下(含省級)公安機關的政保、經偵、治安、刑偵、監(jiān)所、警衛(wèi)等一線實戰(zhàn)單位可自行集中保管公務用槍,實行上班或執(zhí)行任務時領用、下班或完成任務后交回的制度;

(二)各級公安機關非一線實戰(zhàn)單位和省級以上公安機關配備的公務用槍一律實行集中保管,實行執(zhí)行任務或訓練時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領用,完成任務或訓練完畢后交回的制度。

第二十八條 中保管公務用槍的單位應由專人負責領退槍支和驗證、登記工作,定期清點整理槍支彈藥,檢查保管設施的可靠性,及時向槍支管理負責人報告槍支彈藥保管、領用和彈藥消耗情況。

第七章 公務用槍的勤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 各級公安機關(含所屬人民警察學校)的公務用槍購置和彈藥補充,必須嚴格按照公安部規(guī)定的購置程序執(zhí)行,不得違反規(guī)定自行購置槍支彈藥。

第三十條 各級公安機關必須嚴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裝備標準裝備彈藥,非警務活動不得使用裝備彈藥。

第三十一條 公務用槍使用后要及時進行擦拭保養(yǎng),防止銹蝕。

集中保管的公務用槍要每月擦拭保養(yǎng)一次,個人保管的公務用槍要根據(jù)使用情況隨時擦拭保養(yǎng)。

第三十二條 報廢的公務用槍應當及時銷毀。銷毀槍支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會同裝備財務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并報公安部備案。

第八章 公務用槍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 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所屬各級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對所屬的槍支彈藥儲備庫,由裝備財務部門和治安管理部門負責每半年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四條 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所屬配備槍支單位的公務用槍管理工作應一個季度檢查一次,縣級以下配備槍支單位對本單位公務用槍管理情況應一個月檢查一次。

第三十五條 配備槍支單位應對所配槍支的管理、配備、使用、儲存、領退情況進行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第三十六條 各級督察部門隨時對人民警察攜帶、使用公務用槍情況進行檢查。

第九章 罰則

第三十七條 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人民警察,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采取停止執(zhí)行職務和禁閉的措施。

第三十八條 不按本規(guī)定對申請持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的,或應取消持槍人員資格而未取消造成后果的,由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

對直接責任人員和單位主管領導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九條 違反規(guī)定發(fā)給公務用槍持槍證件或者超范圍配發(fā)槍支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配備槍支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配備的公務用槍超過《公務用槍配備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隱瞞不報的;

(二)對所配備的公務用槍不及時申領持槍證件,經指出仍不改正的;

(三)配備公務用槍應集中保管而未集中保管,經指出仍不改正的;

(四)不嚴格執(zhí)行槍支領退制度,槍支出入庫不查驗不登記,帳物不符或者不按規(guī)定辦理存放、領取手續(xù),彈藥消耗不清的;

(五)存放公務用槍的庫(室)無人值班、看護或者無安全防范措施,造成集中保管的公務用槍丟失、被盜的;

(六)擅自購置公務用槍和彈藥的;

(七)不上繳報廢公務用槍的。

第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jié)輕微尚未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規(guī)定第十八、十九、二十五、二

十六、二十七條之規(guī)定的;

(二)擅自使用裝備彈藥的;

(三)違反規(guī)定使用槍支未造成后果的。

第四十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并按照《公安機關追究領導責任暫行規(guī)定》追究其所屬公安機關直接領導者、分管領導者和主要領導者的責任:

(一)違法使用槍支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構成犯罪的;

(二)丟失、被盜槍支不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

第十章 其他

第四十三條 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根據(jù)本規(guī)定制定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務用槍管理實施細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戶外運動心得體會50篇五

足球——幼兒園戶外運動新形式

戶外活動在幼兒園的一日活動中所占地位越來越重要,每天不少于兩小時的戶外活動能提高幼兒的運動能力,促進幼兒動作協(xié)調發(fā)展,放松幼兒的情緒,放飛幼兒的心靈。

足球是世界第一運動。現(xiàn)在,國家提倡足球從幼兒抓起。足球課程走進幼兒園也成為大勢所趨。而足球課程也能對幼兒確實起到鍛煉健康的體魄,養(yǎng)成良好的運動習慣,培養(yǎng)幼兒勇敢、堅強、積極、團隊合作、機智、自信、遵守規(guī)則等優(yōu)秀的品格,為孩子的未來打下堅實的基礎。因此,足球運動也成為幼兒園一日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戶外足球運動對幼兒身心發(fā)展究竟有哪些好處呢? 能增加孩子身高

足球運動能增強孩子身體各器官系統(tǒng)的功能。由于足球運動,改善了血液循環(huán),使孩子的骨組織得到了更多的營養(yǎng)。所以,運動能促使孩子的骨骼加速生長,使孩子身高隨之有所增長。

能鍛煉孩子四肢

足球運動前需要加強腹肌、腰肌、背肌、四肢支撐力的鍛煉,即加強下肢肌肉力量的鍛煉和進行一些條件反射的訓練,通過這些觸覺刺激和肌肉訓練,在腦中樞建立聯(lián)系,就可使孩子的動作變得靈敏,肌肉變得發(fā)達。

可使孩子胃腸蠕動增加

足球運動可以使孩子胃腸消化能力增強,食欲增加,營養(yǎng)吸收完全,使孩子發(fā)育的更好。厭食的孩子更需要加強運動。預防疾病

孩子進行戶外足球運動,陽光和空氣能使皮膚和呼吸道的粘膜不斷受到鍛煉,增強耐受力。這樣當天氣發(fā)生變化時,孩子的身體就能迅速而準確地進行反應,跟外界環(huán)境保持平衡,就不容易感冒,也不容易中暑。

促進智力發(fā)育

足球運動中的各種動作直接受神經系統(tǒng)的支配和調節(jié)。人在活動時,肌肉中的神經可將各種刺激沖動傳到大腦,使大腦對動作反應更加靈敏。從生理角度看,足球運動可以增加腦的血流量,促進腦細胞的生長發(fā)育,對智力發(fā)展很有益處。塑造兒童性格

足球運動不僅是身體的鍛煉、大腦的鍛煉,也是意志和性格的鍛煉。足球運動能克服孩子的某些不良行為,使孩子性格開朗、活潑、樂觀。足球運動還能培養(yǎng)孩子的毅力。孩子做一些動作要付出較大的努力,有時要克服各種困難,這就是很好的意志鍛煉。足球運動是健美的藥方

鍛煉可防止兒童由于營養(yǎng)過剩而造成的肥胖。經常參加足球運動的孩子的肌肉比較有力,關節(jié)比較靈活,脊背比較挺直,小腹比較扁平,腰肢比較纖細,體態(tài)良好,動作協(xié)調優(yōu)美,對自己比較有信心。因而孩子能較好地控制自己的體型。

足球能讓幼兒熱愛運動,享受健康,展現(xiàn)活力,增進身心發(fā)展??熳層變夯顒悠饋恚诰G茵場上奔跑、跳躍吧。

武漢市有沒有專業(yè)做足球培訓課程的公司或機構?有的,與親童商城合作的福樂寶足球公司就是一個專業(yè)機構,他們開設的大空翼足球培訓課程可以在帶領幼兒在綠茵場上奔跑游戲的同時,教給幼兒足球基本技能。讓孩子在戶外運動中不僅能提高身體素質,學會足球基本技能,同時,還能體會運動的樂趣,培養(yǎng)團隊合作能力!

有意向的幼兒園可以登錄親童商城網站,瀏覽課程介紹或咨詢客服。

戶外運動心得體會50篇六

文 章來源

蓮山 課件 w w

w.5 y k 9

2014年三八婦女節(jié)戶外運動活動方案

又是一年“三八婦女節(jié)”到來際,作為單位的領導,您是否在為自己單位女性同胞如何過節(jié),如何過好節(jié)而發(fā)愁?是否還是一如繼往的舉行重復過枯燥的聯(lián)歡活動?或是發(fā)點過節(jié)費?還是放假一天?其實千篇一律方式,毫無新意,沒有充分使女員工感覺到自己單位的關愛。

在2014年三八婦女節(jié)到來之際,為使各單位女員工們暫時遠離家庭和工作,走出兩門(單位及家門),投入戶外體驗清新自然;xx戶外運動有限公司特推出“三月女人天,別樣婦女節(jié)”主題戶外拓展活動+趣味戶外運動。在xx推出的活動中,與大自然的融入,不僅能使大家得到身心最大放松、提高大家的合作意識與進取精神、感受來自單位集體最貼心關愛的同時收獲歡聲笑語及片片感動。而且活動還能增強大家的團隊活力、凝聚力、創(chuàng)造力及向心力,激發(fā)大家為單位創(chuàng)造更為輝煌的業(yè)績及大家的潛力。

為慶祝三八婦女節(jié),體現(xiàn)自己單位優(yōu)秀的人文管理,提高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xiàn)積極主動、勤勉進取的工作風貌,更好的迎接全年的工作,xx戶外運動有限責任公司為您量身打造“三八婦女節(jié)”活動。具體活動方案如下:

一、活動目的:

1、加強員工之間溝通,增強團隊意識。

2、加強團隊合作,激發(fā)員工積極性。

3、豐富員工文化生活,展現(xiàn)員工風采。

4、給節(jié)假日的員工營造一個向上、向心的節(jié)日氛圍。

二、活動對象:xx縣各企事業(yè)單位(為使活動達到圓滿,擬定三家單位,以實際報名先后為準)

三、活動時間: 2014年3月8日(周六)

四、活動地點:xx縣xx戶外拓展培訓基地(小壩桃源山莊真人cs)

五、活動項目:

活動全天分為四個環(huán)節(jié),各環(huán)節(jié)含約五個小項目

(一)單人游戲項目(在各活動項目中,按個人比拼淘汰制,最后取前三名)

(二)團隊合作項目(分團隊合作、夫妻合作/男女合作、單位真人cs pk賽)

(三)晚上活動項目(以音樂為主題,在熊熊篝火前大家載歌載舞,才藝展示)

(四)團體會餐項目(為突出氛圍,本次集體聚餐將設在戶外,吃百人流水席)

六、活動參與方式:

1、單項類游戲以個人為單位進行,實行現(xiàn)場報名制。

2、團隊競賽類游戲為所有參加活動人員,游戲時臨時分組,即不以部門為單位。

七、獎勵辦法:

1、單項類游戲前三名可獲活動獎券,根據(jù)兌獎說明即可兌換獎品。

2、團隊競賽類游戲,根據(jù)各團隊游戲闖關過程總時間排名情況,對排名在前三位的團隊頒發(fā)獎品。

其中成功闖關而未獲獎的團隊均有參與獎。

3、參加活動的單位可準備節(jié)日禮品,現(xiàn)場發(fā)放。

八、活時時間安排:

1、上午10點前到達活動基地(為突出活動主題,由xx對各單位派軍事教官,從主城以踏青方式徒步到達活動基地,約一小時)

2、到達活動后,上午進行單人pk項目3、12點聚餐

4、下午進行團隊pk項目5、17點聚餐

6、聚餐后進行夜間活動項目

夜間活動如:篝火晚會、夜間燒烤、戶外k歌等。

(其聚餐及夜間活動項目可按活動單位實際情況變動而變動)

文 章來源

蓮山 課件 w w

w.5 y k 9

戶外運動心得體會50篇七

企業(yè)單位重陽節(jié)的活動方案

情系敬老院,共度重陽節(jié)

對敬老院做出義務愛心活動,建立公司的文化,針對公司服務宣傳。

重陽節(jié)是一個團聚的日子,每當?shù)搅诉@樣的節(jié)日,老人們就會希望能夠和自己的子女一起過節(jié),但是由于種種原因,這樣的愿望最終不能實現(xiàn)。我們應該使老人們感到溫暖,使他們快樂起來,不會因為沒有子女在身邊而感到孤獨。在為老人解憂和為公司對外做出宣傳的同時,還可以鍛煉公司員工對生活與工作的積極性與團結協(xié)作。

重陽節(jié),農歷九月初九,二九相重,稱為“重九”。漢中葉以后的儒家陰陽觀,有六陰九陽。九是陽數(shù),固重九亦叫“重陽”。民間在該日有登高的風俗,所以重陽節(jié)又稱“登高節(jié)”。還有重九節(jié)、茱萸、菊花節(jié)等說法。由于九月初九“九九”諧音是“久久”,有長久之意,所以常在此日祭祖與推行敬老活動。重陽節(jié)與除、清、盂三節(jié)也是中國傳統(tǒng)節(jié)日里祭祖的四大節(jié)日。

10月1日

xx市敬老院

百孝服務公司、福利中心、xx市社會志愿者、出國留學網等相關媒體

一、前期準備:

1、與社會福利機構和傳媒聯(lián)系

2、召集社會各行業(yè)和各年齡段人員

3、聯(lián)系敬老院并與老人家屬做好溝通

4、確定活動流程并分配活動人員安排

1:20—1:30在各人員集合,確定人數(shù)

1:30出發(fā)去養(yǎng)老院,1:50左右到達養(yǎng)老院

1:50—2:25會場布置小組布置會場

(布置:公司標語、重陽節(jié)賀詞等橫幅、氣球、贈品、飲食等)

二、節(jié)目表安排:

2:30活動正式開始。

1、歌曲合唱《我們都是一家人》

2、主持人介紹重陽節(jié)

3、重陽節(jié)演講

4歌曲獨唱

5、抽獎游戲(1)

6、 歌曲pk

7、老人才藝展示

8、相聲、小品、話劇選一個

9、抽獎(2)

10、樂器表演

11、歌伴舞

12、魔術表演

**、歌曲合唱《愛因為在心中》

5點鐘活動結束

《抽獎游戲》:

主持人提出一些比較簡單的問題,由老人負責回答,答對可以抽獎

《抽獎》:

由歌曲pk獲勝的團隊負責抽獎,抽取幸運觀眾

歌曲pk:

分三個團隊進行,歌曲接龍。每個團隊五個人

1、人力需要:

歌曲合唱組:各個部門與社會志愿者參加

游戲組:提前找好問題,可以關于重陽,也可以關于別的,切忌不能太難。

樂器表演者若干 魔術表演一到二名

歌曲獨唱一名 歌伴舞若干

演講兩名

主持人兩名

活動主題:重陽節(jié)敬老愛老活動

活動時間:~

活動意義:在重陽節(jié)尊老敬老愛老,從而通過活動深刻地明白孝敬老人不只是在重陽節(jié)這一天,而是要在生活的時時刻刻。

活動內容:意義深刻,能傳承中華民族敬老愛老傳統(tǒng)美德的活動。

在此,我校大隊勞動部向各小隊推薦下列活動,供各小隊參考:

活動一:在敬老院進行活動,帶去水果或者重陽糕,看望老人,為老人服務,與他們談心,聊天;在敬老院進行公益表演,表演題材不限,但要求貼近老人生活,讓老人感到親切,與老人互動,一同歡樂。

活動二:與居委聯(lián)系,拜訪一位老革命家,為他帶去屬于我們少先隊員的祝福,同時聽他講述革命故事,一同分享他革命成功的喜悅,回校后與班級同學或全校同學交流,并完成一篇小隊活動報道。

活動三:進行重陽節(jié)知識競賽,有能力的小隊自己出一份有關于重陽節(jié)的知識競賽題,與小隊員共同完成,并在小隊活動表后附上競賽試卷,我們大隊勞動部也會在活動期間的午會或者校會上進行知識競賽,并在活動后評選出優(yōu)秀活動小隊。

活動要求:

1、請個中隊以此主題活動為契機,設計一份適合本班的重陽節(jié)小隊活動方案。

2、請各小隊將此次活動的過程認真做好記錄,視頻與照片以及文字材料一并上交。

3、上交截止時間10月22日。請活動完就上交材料。

最后,希望同學們可以利用好這次機會,完成一次有意義的活動,也希望時刻為老人服務,時刻尊敬老人的活動意義和尊老愛老的傳統(tǒng)美德可以深深扎根在每個同學的心中!

一、指導思想: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我園將結合重陽節(jié)(農歷九月初九)開展關于“尊老、敬老”為目的的主題活動,創(chuàng)建一個愛老敬老養(yǎng)老助老的氛圍。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孩子們尊老愛老的優(yōu)良習慣,我園將在重陽節(jié)前夕,組織孩子們與爺爺、奶奶們一起聯(lián)歡,用自己的方式表達對爺爺、奶奶等老人的關心和愛護。

二、活動目標

①初步了解農歷九月初九重陽節(jié)的來歷和意義

②懂得尊敬爺爺、奶奶的道理

③激勵每個小朋友對爺爺、奶奶用不同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愛意

三、活動準備:

1、“我和爺爺奶奶照張相”—幼兒園免費為爺爺奶奶和幼兒合影一張,幼兒自制節(jié)日禮物

2、通知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來幼兒園參加重陽節(jié)親子活動

3、寫橫幅掛在幼兒園操場及舞臺上面

4、準備桔子、菊花茶、重陽糕點等食物

5、家長園地:請家長配合,鼓勵幼兒在家里幫爺爺、奶奶等老人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培養(yǎng)關愛老人的情感

6、學習歌曲《給爺爺、奶奶敲敲背、捶捶腿》、《關心老人笑哈哈》音樂:《《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7、學習兒歌:《奶奶夸我孝順兒》《小板凳,你莫歪》

四、活動時間

參觀敬老院——10月11日上午9:30

園內敬老大聯(lián)歡——10月12日上午9:30(幼兒園操場)

五、活動過程

(一):(園內活動)

1、歡迎爺爺奶奶入坐

2、老人代表致辭 幼兒代表、教師代表致辭

3、全體幼兒齊祝爺爺奶奶節(jié)日快樂

4、部分小朋友為爺爺奶奶獻茶;

5、幼兒表演節(jié)目

6、老少同樂親子游戲《小腳踩大腳》《擊鼓傳花》

7、送上自己的禮物給爺爺奶奶,向爺爺、奶奶說一句祝福的話

8、全體歌唱《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9、活動結束

六、活動過程

(二):參觀敬老院

活動過程:

1、大合唱《歌唱祖國》

2、幼兒代表、教師代表致辭

3、敬老院領導致辭

4、全體幼兒齊祝爺爺奶奶節(jié)日快樂、園長贈送禮物

5、幼兒表演節(jié)目

6、幼兒送上自己的禮物給爺爺奶奶,向爺爺、奶奶說一句祝福的話

7、全體歌唱《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8、參觀敬老院

9、活動結束,返回幼兒園

戶外運動心得體會50篇八

依希來木其鄉(xiāng)中心小學舉辦幼兒園與學前班教師第一屆組織

幼兒《戶外活動、區(qū)域活動》比賽的通知

各村級學校,教學點,幼兒園:

為了使幼兒體、智、德、美得到全面的發(fā)展,以堅持“健康第一、快樂生活”為指導思想,以確保幼兒每天戶外活動、區(qū)域活動時間為工作主線,我們認真貫徹執(zhí)行園內本學期教研主題“健康體育、自主游戲”為實施精神,營造豐富多采的戶外課間活動和區(qū)域活動。我校校委會與黨支部決定將于2014年5月 23日舉辦幼兒園與學前班教師第一屆組織幼兒《戶外活動、區(qū)域活動》比賽的通知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活動形式

1.活動時間:2014年5月 23日(星期五如果時間改變另外通知)

2.活動地點:依希來木其鄉(xiāng)強尕克村小學。

3.參賽對象:中心幼兒園中班和大班所有教師,蘇魯瓦村幼兒園的所有教師。村級小學學前班所有教師。

4、每個學校要準備一課時區(qū)教活動和一課時戶外活動,時間30分鐘左右,班級不限?;顒佑稍搶W校(教學點)的兩位學前教師合作進行。

1、戶外活動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精神,以《濰坊市幼兒園課程實施指導意見(試行)》和《濰坊市幼兒園一日活動基本規(guī)范(試行)》的健康教育觀為指針,深入研究幼兒園戶外體育活動中幼兒身體健康教育實踐的相關理論和策略。活動設計嚴格遵循幼兒身心發(fā)展的規(guī)律,符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注重個體差異。重在培養(yǎng)幼兒的運動興趣和能力,面向全體幼兒,以提高幼兒身體健康水平為重點,因地制宜,不斷優(yōu)化幼兒園戶外體育活動質量,真正促進幼兒身心的全面的發(fā)展。

二、基本目標

1、培養(yǎng)與激發(fā)幼兒運動興趣,讓幼兒在濃郁的健身氛圍中自覺地參加體育活動

2、使幼兒掌握基本的運動技能和方法,促進體、智、得、美等全面發(fā)展。

3、培養(yǎng)幼兒精神飽滿富有朝氣團結協(xié)作的精神

三、任務目標

1、各班以一種體育游戲為主,玩出花樣,提高水平,提高幼兒動作的靈活性協(xié)調性,全面提升幼兒的身體素質,做到人人都參與、快樂鍛煉為基礎。通過豐富的體育活動內容及器械的使用,使幼兒在跑、跳、鉆、爬、蕩、滑、投擲、攀登等各方面得到全面發(fā)展。

2、抓好幼兒園體育特色隊的建設,不斷進行班級比賽,激發(fā)幼兒鍛煉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幼兒園整體水平。

3、積極開展體育特色的實踐活動,辦出班級的特色,走出一條具有我園特色的教育新路。

四、工作措施

1、加強管理,保證幼兒園體育特色項目的正常開展。各班教師

要根據(jù)幼兒特點、能力、班級狀況制定目標與計劃、措施。并及時記錄各項活動的開展情況,每月定期研討、每兩個月進行小型體育特色比賽,每學期、做好總結和反思。

2、加大體育設施硬件的投入,為更好地開展體育運動奠定基礎。

3、做好體育特色隊的基礎教育和普及工作。各班成立跳繩、跳皮筋、拍花球等為主的特色班級,一物多玩,激發(fā)幼兒的創(chuàng)新意識。并挑選出優(yōu)秀選手參加幼兒園體育比賽或展示。每學期組織一次親子趣味運動會。

4、合理安排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嚴格落實幼兒每天在園體育活動、自主活動等戶外活動時間不低于2小時(其中體育活動時間為1小時)的規(guī)定。利用晨間活動、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大課間活動等時間進行基礎教學訓練活動。

5、活動形式要靈活多變,盡量體現(xiàn)“新、奇、活”的原則,能夠充分調動孩子參與活動的強烈興趣和積極性。

6、教師在組織幼兒戶外體育活動時,還要把保證幼兒的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顒忧敖處煈J真做好場地、器械、幼兒服裝及身體狀況等各因素的安全準備工作和應急措施,切實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

五、參評內容

(一)游戲方案(教案)(20分):紙質文本一式(標題小3號黑體,正文仿宋小4號宋體,a4紙打印),同時報送電子稿。游戲方案基本框架如下:①設計意圖或背景。②活動名稱。③適合班級。④活動時間。⑤參加人數(shù)。⑥活動目標。⑦活動準備。⑧活動過程(或玩法)。⑨活動規(guī)則。⑩活動反思。

戶外游戲方案(教案)評分細則:① 目標明確、針對性強,活動價值與教育價值并存。(5分)② 內容新穎,趣味性強,富有創(chuàng)意。(5分)③設計科學、適宜、安全,符合幼兒的年齡特點。(5分)④方案框架清晰,圖文結合,表述清楚、準確,可操作性強。(5分)

請各位教師認真撰寫游戲方案(教案),5月20日將游戲方案紙質文本及電子稿上交中心幼兒園辦公室,幼兒園組織相關人員評選出優(yōu)秀游戲方案。在此基礎上,6月初由設計者組織游戲活動,最終選出優(yōu)秀活動報送姜堰市教育局參評。

(二)游戲組織(80分):組織游戲活動,時間20-30分鐘。

游戲準備(10分):①有效利用戶外場地,因地制宜創(chuàng)設游戲環(huán)境;(5分)②游戲材料適宜、豐富、經濟。(5分)

游戲內容(20分):①游戲內容新穎、有趣,符合幼兒的年齡特點;(10分)②游戲活動能豐富幼兒的經驗,激發(fā)愉快情緒,培養(yǎng)自主性、自信心、規(guī)則意識和合作能力等。(10分)教師指導(20分):①尊重幼兒的游戲意愿,關注幼兒參與表現(xiàn)及需求,并作出積極、有效的指導;(10分)②以多種方式豐富幼兒的經驗,推動游戲的深入。(10分)

幼兒表現(xiàn)(30分):①積極參與游戲;(10分)②樂于與同伴合作;(10分)③主動分享游戲經驗。(10分)

2、區(qū)域活動

一、指導思想

游戲是幼兒園的基本活動,而區(qū)域活動正是游戲化的小組活動,是幼兒非常喜歡的一種自我學習、自我探索、自我發(fā)現(xiàn)、自我完善的活動,有著相對寬松的活動氣氛,靈活多樣的活動形式,成為當前幼兒園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幼兒全面素質的形成、發(fā)展和提高的主要活動形式。這種將幼兒的學習與生活融為一體的游戲形式,不但深受孩子們的喜愛,而且對于培養(yǎng)幼兒的主動性、獨立性、創(chuàng)造性、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發(fā)展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隨著學習《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下簡稱(綱要)以及《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的深入,我們都能感受到區(qū)域活動對幼兒發(fā)展的重要性,如何立足本園實際,激活區(qū)角的魅力,以更好的發(fā)揮區(qū)域活動的優(yōu)勢,是我園今后園本教研的工作重點。關注區(qū)域活動中幼兒的興趣、自主、需要、創(chuàng)造,真正體現(xiàn)“以幼兒發(fā)展為本”。

二、基本目標

1、培養(yǎng)目標:培養(yǎng)幼兒的合作精神,養(yǎng)成良好的個性質量,培養(yǎng)幼兒主動探索學習、發(fā)現(xiàn)問題、分析問題及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培養(yǎng)良好的求知欲望。

2、、工作目標:努力學習現(xiàn)代教育科學理論,研究探索主題活動與區(qū)域活動優(yōu)化整合的具體方法和措施,找出兩者優(yōu)化整合的關鍵點。探索幼兒在區(qū)域活動中學習的方法、規(guī)律,造就一支教學業(yè)務精的科研型教師隊伍。

三、具體實施

1、幼兒園區(qū)角游戲內容

區(qū)角游戲的區(qū)域包括角色娃娃家、建構區(qū)、閱讀區(qū)、音樂表演游戲區(qū)、美工區(qū)、科學發(fā)現(xiàn)區(qū)、自然角、益智區(qū)、操作區(qū)、玩沙玩水區(qū)等。

2、區(qū)角游戲的設計與指導的原則

(1)、方向性原則:深入貫徹執(zhí)行《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綱要》,為培養(yǎng)高素質、全面發(fā)展的人才服務。

(2)、整體性原則:樹立科學的教育觀念,堅持把區(qū)域活動同各種教育活動有機結合在一起,每一個步驟都精心設計、實施,使之保持最優(yōu)的教育過程。

(3)、主動性原則:通過區(qū)域活動,讓幼兒積極主動參與到探索、發(fā)現(xiàn)問題、解決問題的活動過程之中,尊重幼兒、信任幼兒,對幼兒及時引導、鼓勵,讓幼兒主動活潑發(fā)展,保持學習的積極欲望。

(4)、實踐性原則:通過創(chuàng)設豐富發(fā)區(qū)域環(huán)境,在區(qū)域活動中,培養(yǎng)幼兒能專心操作探索的能力,使幼兒在操作中得到鍛煉可以獲得自我認識,自我發(fā)現(xiàn),自我解決,達到自我教育的能力,培養(yǎng)幼兒敢于標新立異,增強自信,使幼兒得到最大限度的發(fā)展。

3、各年齡層區(qū)角安排

中班:娃娃家、建構區(qū)、閱讀區(qū)、美工區(qū)、自然角、操作區(qū)。

大班:娃娃家、建構區(qū)、閱讀區(qū)、美工區(qū)、科學發(fā)現(xiàn)區(qū)、益智區(qū)。

4、各年齡層進區(qū)時間:進區(qū)時間:中班每天保證1個半小時,大班每天保證1小時。

進區(qū)時間參考:餐前、餐后、下午游戲時間、入、離園活動等等。

5、區(qū)域活動要求(1)。各班教師設計適合本班幼兒特點的區(qū)域活動,并根據(jù)主題活動的更換不斷更新區(qū)域材料。(2)。教師要保證每天幼兒進區(qū)的活動時間和活動質量,并做好相關的記錄。

四、參評內容

(一)活動方案(教案)(20分):紙質文本一式(標題小3號黑體,正文仿宋小4號宋體,a4紙打?。?,同時報送電子稿。游戲方案基本框架如下:①設計意圖或背景。②活動名稱。③適合班級。④活動時間。⑤參加人數(shù)。⑥活動目標。⑦活動準備。⑧活動過程(或玩法)。⑨活動規(guī)則。⑩活動反思。

區(qū)角游戲方案(教案)評分細則:① 目標明確、針對性強,活動價值與教育價值并存。(5分)② 內容新穎,趣味性強,富有創(chuàng)意。(5分)③設計科學、適宜、安全,符合幼兒的年齡特點。(5分)④方案框架清晰,圖文結合,表述清楚、準確,可操作性強。(5分)

請各位教師認真撰寫游戲方案(教案),5月20日將游戲方案紙質文本及電子稿上交中心幼兒園辦公室,幼兒園組織相關人員評選出優(yōu)秀游戲方案。在此基礎上,6月初由設計者組織游戲活動,最終選出優(yōu)秀活動報送姜堰市教育局參評。

(二)游戲組織(80分):組織游戲活動,時間20-30分鐘。

區(qū)域環(huán)境創(chuàng)設(15分):①整體環(huán)境適合本班幼兒的年齡特點,班級設有數(shù)量合適、符合本班幼兒特點及教育目標要求的活動區(qū)。(5分)②充分利用空間,因地制宜設置區(qū)域,區(qū)域布置別致、可操作性強,空間安排得于各類游戲活動的開展,有明顯標志,利于教師對全體幼兒的觀察。(5分)③游戲環(huán)境的創(chuàng)設,整體美觀、內容豐富,合理利用廢舊材料布置。(5分)

區(qū)域材料投放(20分):①活動材料條例本班幼兒的實際發(fā)展水平,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可變性,能考慮不同能力幼兒的操作水平。(10分)②游戲材料準備充分,數(shù)量多、種類足,并且安全衛(wèi)生,方便幼兒取用,并能滿足不同孩子游戲的需要。(10分)

教師組織指導(20分):①教師能隨時、全方位地觀察了解幼兒的表現(xiàn),掌握動態(tài),捕捉指導機會,選用適宜的指導方法策略。(10分)②尊重幼兒在游戲發(fā)展水平、學習方式等方面的個體差異,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個幼兒都獲得滿足和成功。(10分)③活動有觀察,并能作好記錄,工作細致實在。(5分)

幼兒游戲水平(30分):①活動規(guī)則清晰、科學,幼兒熟悉活動規(guī)則,遵守活動常規(guī),有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保持桌面、地面和操作材料的整潔有序。(10分)②體現(xiàn)幼兒的主體性,幼兒能自主選擇參與自己感興趣的活動,正確使用各種材料,喜歡玩、愿意玩,形成個性化游戲氛圍,有鮮明的班級游戲特色。(10分)

附件:(1)

依希來木其鄉(xiāng)中心幼兒園

2014年5月5日

依希來木其鄉(xiāng)中心幼兒園戶外活動情況評估表 依希來木其鄉(xiāng)中心幼兒園區(qū)域游戲活動評比表 附件:(1)

戶外運動心得體會50篇九

發(fā)文單位:公安部

號:公通字[1999]74號 發(fā)布日期:1999-10-9 執(zhí)行日期:1999-10-9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管理職能分工

第三章 配備槍支單位的職責

第四章 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的條件與職責

第五章 公務用槍的使用

第六章 公務用槍的保管

第七章 公務用槍的勤務管理

第八章 公務用槍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九章 罰則

第十章 其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保障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法正確使用公務用槍執(zhí)行職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公安機關公務用槍,是指各級公安機關(包括鐵路、交通、民航、林業(yè)、海關)及其在編在職的人民警察按照規(guī)定配備的用于執(zhí)行職務的各類槍支彈藥。

列入公安機關序列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裝備的槍支,按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有關規(guī)定管理。

第三條 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的配備以工作必需為原則,非因工作需要的不予配備公務用槍。

非在編在職的人民警察一律嚴禁佩帶、使用公務用槍。

第四條 各級公安機關應當本著既要保證工作需要,又要嚴格控制嚴格管理的原則,建立公務用槍管理制度,明確所屬各配備槍支單位及其負責人的公務用槍管理職責,明確佩帶、使用公務用槍的人民警察的槍支管理職責。

第五條 公安部負責公務用槍的研制、定型、列裝、訂購和驗收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職能分工

第六條 各級公安機關的政工人事部門負責協(xié)同治安部門對配備槍支單位中申請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進行資格審核,掌握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中不宜佩帶、使用槍支的情況,決定取消或暫時取消其佩帶、使用公務用槍的資格。

第七條 各級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部門負責審核配備公務用槍單位和購置公務用槍計劃,會同政工人事部門對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會同政工人事、裝備財務部門對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進行理論培訓和實彈射擊訓練及考核工作;對配備槍支單位的公務用槍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負責核發(fā)公務用槍持槍證件。設區(qū)的市級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轄區(qū)內的公務用槍和持槍人員進行審驗。

第八條 各級公安機關的裝備財務部門負責配備槍支單位的公務用槍購置計劃的編制、供應和勤務保障工作。

第九條 各級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部門負責對人民警察公務用槍的佩帶、使用、保管進行督察,對違反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guī)定的案件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章 配備槍支單位的職責

第十條 配備槍支單位應當根據(jù)《公務用槍配備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配備公務用槍,嚴禁超標準配備。所配備的公務用手槍必須經刑事技術部門檢驗并建立槍彈痕跡檔案。

第十一條 配備槍支單位應當明確槍支管理責任,明確領用槍支彈藥的審批責任人??h級以上公安機關應確定專門的部門,縣級以下的配備槍支單位應確定專職干部,承擔公務用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配備槍支單位內設機構的負責人根據(jù)執(zhí)行任務的情況,提出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由單位主管領導負責進行審查。配備槍支單位要對使用公務用槍人員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槍支攜帶、保管和使用情況,落實槍支管理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配備槍支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所配備的公務用槍和佩帶、使用槍支人員的各類檔案,所配槍支的種類、型號、數(shù)量應與登記內容一致。

第十四條 配備槍支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集中保管槍支的制度,完善各種安全設施。應當設立專門的槍支保管庫(室),有專人二十四小時值守,雙人雙鎖,保證隨時領用槍支。槍支與彈藥必須分開存放。

第十五條 發(fā)生違規(guī)使用槍支案件和槍支被盜、被搶、丟失或其他事故的,必須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抄報公務用槍管理的其他職能部門。

第十六條 對配備、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核。培訓考核工作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的治安部門會同政工人事、裝備財務部門統(tǒng)一組織,各級公安機關具體實施。培訓工作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一)根據(jù)公安部確定的各警種公務用槍培訓大綱,制定實施公務用槍培訓計劃;

(二)每應進行一次理論考核和一次以上的實彈射擊訓練。實彈射擊訓練應達到公安部規(guī)定的訓練用彈標準。

第四章 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的條件與職責

第十七條 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的規(guī)定,政治可靠,工作負責,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無酗酒習慣;

(二)經過專門培訓,掌握槍支的性能和使用、保養(yǎng)規(guī)定,射擊、保養(yǎng)技能考核合格;

(三)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

(四)無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受處分記錄;

(五)參加公安工作一年以上。

第十八條 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非警務活動嚴禁攜帶、使用槍支;

(二)攜帶槍支必須同時攜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用槍持槍證》,所攜帶槍支的槍型、槍號必須與持槍證上登記的內容相一致;

(三)不得在經設區(qū)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確定的禁止攜帶槍支的區(qū)域、場所攜帶槍支。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槍支途經上述區(qū)域、場所時,應將槍支寄存到當?shù)毓矙C關治安管理部門或派出所并辦理寄存手續(xù)。各級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部門或派出所要及時受理槍支寄存,不得推諉,確保寄存槍支的安全;

(四)不得攜帶槍支飲酒;

(五)非工作需要不得攜帶槍支進入飯店、商場和歌舞廳等公共娛樂場所;

(六)非執(zhí)行任務需要不得用非制式裝具攜帶槍支;

(七)不得使用所配槍支狩獵;

(八)不得出租、出借、轉讓、贈送、交換所配槍支;

(九)不準將槍支交給非人民警察攜帶或保管;

(十)不得私自修理槍支或更換槍支零部件;

(十一)槍支丟失、被盜、被搶或者發(fā)生其他事故,必須立即向當?shù)毓矙C關和所在單位報告;

(十二)接受槍支主管部門的查驗和審驗;

(十三)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經特別許可不得攜帶槍支:

(一)乘坐民航飛機;

(二)進入北京市區(qū);

(三)執(zhí)行警衛(wèi)任務;

(四)其他特別規(guī)定的情形。

第二十條 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政工人事部門通知治安管理部門收回其所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用槍持槍證》,個人保管的槍支由所在單位收回:

(一)因退休或工作調動等原因離開配備公務用槍崗位的;

(二)喪失合法使用槍支資格或安全使用槍支行為能力的;

(三)理論和實彈射擊考核不合格的;

(四)其他不符合配備公務用槍條件的情形。

第二十一條 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工人事部門審查后可取消或暫時取消其配槍資格,通知治安管理部門收回其所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用槍持槍證》,個人保管的槍支由所在單位收回:

(一)因刑事犯罪或違法違紀案件被立案偵查或調查的;

(二)違反規(guī)定使用槍支的;

(三)違反槍支保管規(guī)定造成槍支丟失、被盜、被搶或者發(fā)生其他事故的;

(四)被停止執(zhí)行職務或者禁閉的。

第五章 公務用槍的使用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的規(guī)定使用公務用槍,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使用槍支:

(一)處理一般治安案件、群眾上訪事件和調解民事糾紛;

(二)在人群聚集的繁華地段、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及易燃易爆場所;

(三)在巡邏、盤查可疑人員未遇暴力抗拒和暴力襲擊時;

(四)從事大型集會保衛(wèi)工作時;

(五)在疏導道路交通和查處交通違章時;

(六)與他人發(fā)生個人糾紛時;

(七)使用槍支可能引起嚴重后果時。

第二十三條 處置群體性事件時,一線民警一律不得攜帶槍支,二線民警依照命令可以攜帶槍支。

第二十四條 人民警察使用公務用槍后應及時將槍支使用情況、彈藥消耗情況及傷亡情況書面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同時抄報治安、裝備管理部門。

第六章 公務用槍的保管

第二十五條 公務用槍應當集中保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由個人保管:

(一)地處農村、城鎮(zhèn)和城郊結合部等暫不具備集中保管條件的派出所的外勤民警,經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準的;

(二)縣級公安機關所屬的刑偵、經偵、治安、巡警、公路巡警等暫不具備集中保管條件的一線實戰(zhàn)單位的人民警察,經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準的;

(三)具備集中保管條件的縣級以上(含縣級)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在執(zhí)行必須攜帶公務用槍的任務完成前,或上級指令必須攜帶公務用槍備勤時,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的。

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一)、(二)項規(guī)定的人民警察必須填寫審批表,經本單位領導審查同意后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審批。

人民警察個人保管公務用槍的,應配有槍套、槍柜、槍鎖等安全裝置。外出執(zhí)行任務時必須隨身攜帶槍支,嚴禁人槍分離。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保管的槍支必須集中保管,本單位暫不具備集中保管條件的交由上一級公安機關集中保管:

(一)休假、病假、探親、旅游等非警務活動期間;

(二)脫產學習、培訓期間;

(三)外出參加會議、長期借調在外和其他無攜槍必要的公務活動;

(四)其他不宜由個人保管槍支的情形。

第二十七條 集中保管公務用槍的形式,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本著既要保證安全又要方便使用及下列原則確定:

(一)城區(qū)派出所和省級以下(含省級)公安機關的政保、經偵、治安、刑偵、監(jiān)所、警衛(wèi)等一線實戰(zhàn)單位可自行集中保管公務用槍,實行上班或執(zhí)行任務時領用、下班或完成任務后交回的制度;

(二)各級公安機關非一線實戰(zhàn)單位和省級以上公安機關配備的公務用槍一律實行集中保管,實行執(zhí)行任務或訓練時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領用,完成任務或訓練完畢后交回的制度。

第二十八條 中保管公務用槍的單位應由專人負責領退槍支和驗證、登記工作,定期清點整理槍支彈藥,檢查保管設施的可靠性,及時向槍支管理負責人報告槍支彈藥保管、領用和彈藥消耗情況。

第七章 公務用槍的勤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 各級公安機關(含所屬人民警察學校)的公務用槍購置和彈藥補充,必須嚴格按照公安部規(guī)定的購置程序執(zhí)行,不得違反規(guī)定自行購置槍支彈藥。

第三十條 各級公安機關必須嚴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裝備標準裝備彈藥,非警務活動不得使用裝備彈藥。

第三十一條 公務用槍使用后要及時進行擦拭保養(yǎng),防止銹蝕。

集中保管的公務用槍要每月擦拭保養(yǎng)一次,個人保管的公務用槍要根據(jù)使用情況隨時擦拭保養(yǎng)。

第三十二條 報廢的公務用槍應當及時銷毀。銷毀槍支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會同裝備財務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并報公安部備案。

第八章 公務用槍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 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所屬各級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對所屬的槍支彈藥儲備庫,由裝備財務部門和治安管理部門負責每半年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四條 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所屬配備槍支單位的公務用槍管理工作應一個季度檢查一次,縣級以下配備槍支單位對本單位公務用槍管理情況應一個月檢查一次。

第三十五條 配備槍支單位應對所配槍支的管理、配備、使用、儲存、領退情況進行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第三十六條 各級督察部門隨時對人民警察攜帶、使用公務用槍情況進行檢查。

第九章 罰則

第三十七條 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人民警察,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采取停止執(zhí)行職務和禁閉的措施。

第三十八條 不按本規(guī)定對申請持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的,或應取消持槍人員資格而未取消造成后果的,由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和單位主管領導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九條 違反規(guī)定發(fā)給公務用槍持槍證件或者超范圍配發(fā)槍支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配備槍支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配備的公務用槍超過《公務用槍配備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隱瞞不報的;

(二)對所配備的公務用槍不及時申領持槍證件,經指出仍不改正的;

(三)配備公務用槍應集中保管而未集中保管,經指出仍不改正的;

(四)不嚴格執(zhí)行槍支領退制度,槍支出入庫不查驗不登記,帳物不符或者不按規(guī)定辦理存放、領取手續(xù),彈藥消耗不清的;

(五)存放公務用槍的庫(室)無人值班、看護或者無安全防范措施,造成集中保管的公務用槍丟失、被盜的;

(六)擅自購置公務用槍和彈藥的;

(七)不上繳報廢公務用槍的。

第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jié)輕微尚未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規(guī)定第十八、十九、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條之規(guī)定的;

(二)擅自使用裝備彈藥的;

(三)違反規(guī)定使用槍支未造成后果的。

第四十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并按照《公安機關追究領導責任暫行規(guī)定》追究其所屬公安機關直接領導者、分管領導者和主要領導者的責任:

(一)違法使用槍支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構成犯罪的;

(二)丟失、被盜槍支不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

第十章 其他

第四十三條 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根據(jù)本規(guī)定制定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務用槍管理實施細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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