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大又粗又硬又爽又黄毛片,国产精品亚洲第一区在线观看,国产男同GAYA片大全,一二三四视频社区5在线高清

當前位置:網站首頁 >> 作文 >> 2023年運輸合同電子版六篇(匯總)

2023年運輸合同電子版六篇(匯總)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4-07 10:13:12
2023年運輸合同電子版六篇(匯總)
時間:2023-04-07 10:13:12     小編:zdfb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guī)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運輸合同電子版篇一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根據(jù)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關于交易商將存放在_________內的棉花直接用于交割的通知》[全棉市管字(xx)26號]精神和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托運方即指通過交易市場商品棉電子撮合交易預售棉的出賣方。

第二條 運輸棉花的品名、等級、數(shù)量、貨款金額

第三條 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棉花包裝標準進行包裝,非規(guī)定標準的,承運方拒絕承運。

第四條 棉花起運地點為_________監(jiān)管倉庫,發(fā)運車站為_________火車站;棉花到達倉庫為_________交割倉庫,到達站為_________火車站(如托運方無特定要求,到達交割倉庫及火車站名稱由承運方與交易市場協(xié)商確定)。托運方在棉花運達內地指定交割倉庫前,要及時向到達交割倉庫出具提貨委托書原件。

第五條 托運方將棉花運抵交易市場_________監(jiān)管庫的時間不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托運方將棉花按時運抵監(jiān)管庫后,承運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棉花發(fā)運結束。

第六條 托運方將棉花運抵監(jiān)管庫后,雙方應對棉花的數(shù)量、包裝等是否符合交易市場交割規(guī)定進行入庫驗收,經驗收合格后由承運方辦理有關運輸手續(xù),并在有關運輸手續(xù)辦理完畢后的_________日內將棉花起運相關事項通知托運方。承運方須對棉花運輸?shù)馁|量和安全全程負責。

第七條 承運方負責聯(lián)系交易市場內地指定交割倉庫的接收、入庫等工作,交易市場負責協(xié)調。指定交割倉庫于貨物到達后的1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交易市場、承運方和托運方。

第八條 本合同所指棉花僅限于鐵路運輸。棉花從運抵_________監(jiān)管庫至運至內地指定交割倉庫所發(fā)生的費用實行包干,包干費用包括:棉花進入_________監(jiān)管庫后發(fā)生的出入庫、短運、中轉裝車、鐵路運輸、保險以及進入交易市場內地交割倉庫后的鐵路入庫等費用,具體標準按交易市場[全棉市管字(xx)26號]通知附件3的規(guī)定執(zhí)行。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運輸合同電子版篇二

國際貨物貿易合同與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對接 在現(xiàn)代法學中,國際貨物貿易合同的相關法律問題與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相關法律問題分屬不同領域,被不同的部門法所制約。在通常情況下,學者和實務操作者亦將二者割裂對待,分別研究。然而,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是:國際貨物貿易與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之間具有緊密的相關性。在實踐中,正是由于國際貿易業(yè)務的操作對跨境交付貨物產生需求,海上貨物運輸業(yè)務才應運而生。因此,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實際上是國際貿易合同履行過程的某個部分或某個步驟。正因為如此,國際貿易合同的主體必須使這兩者良好地契合,否則難以保證其自身在國際貿易中利益與風險的平衡。

1 關注兩合同之間對接問題的必要性

1.1 經濟原因

自19世紀中期以來,經濟全球化的腳步從未停止過,國際貿易更是日益繁榮。20xx年,我國進出口總額達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3.5%。作為經濟全球一體化的重要參與者,唯有熟悉國際貿易與國際海上貨物運輸?shù)挠螒蛞?guī)則,并熟練運用其規(guī)避風險,才有可能成為國際貿易中的贏家。尤其是20xx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在全球經濟環(huán)境不佳的狀況下,我國進出口貿易商必須正確理解貿易雙方法律關系并加以靈活運用,才能有效規(guī)避風險,降低損失,保護自身權益。目前,大部分的國際貿易合同選擇用海上運輸來完成貨物的交付,其主要原因是海運方式與其他運輸方式相比具有性價比、安全性較高的特點。因此,探討國際貨物貿易合同與國際海運合同對接的問題十分必要。

1.2 現(xiàn)實原因

將國際貨物貿易合同與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結合起來進行探討是實踐的需要。任何國際貿易的過程必然涉及貨物的跨境交付,因此不可避免地需要選擇某種運輸方式來完成這一交付過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就是國際貿易商在訂立、履行國際貿易合同后,為完成其自身義務而訂立的輔助性合同。一方面,運輸合同必須符合貿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面,其作為一個獨立的合同,涉及運輸、交貨等重要環(huán)節(jié),對于貿易合同中當事人的利益有著非同小可的影響。由于這兩份合同的銜接不佳而導致各種問題發(fā)生的情形在實踐中不在少數(shù)。在這種“3方當事人、2個合同關系”的情況下,當事人只有使這兩份合同保持良好的對接,才能真正保護自身的權益。

2 兩合同之間的對接環(huán)節(jié)

根據(jù)《20xx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xx)的規(guī)定,在國際貿易合同中,賣方主要的義務是供貨、交貨、通知買方等,買方主要的義務則是支付價款、受領貨物、檢驗貨物等。除此以外,其他的合同義務(如辦理許可證,訂立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劃分費用,提供交貨憑證、運輸單據(jù)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信息等)由買賣雙方通過合同的具體約定予以分配。 國際貨物貿易合同與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連接點有二:一是主體身份,貿易合同中的一方當事人在很多情況下亦是運輸合同的主體;二是貿易術語,貿易術語構成連接貿易合同和運輸合同履行的橋梁。合同中貿易術語的具體內容決定國際貨物貿易中的運輸、費用、風險等由哪一方控制和承擔,而這些環(huán)節(jié)在實踐中又是需要通過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來實現(xiàn)的。換言之,這些環(huán)節(jié)既受到國際貨物貿易合同的制約,也受到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制約。

3 兩合同之間的具體對接問題

3.1 fob條款下貨物的控制權問題

fob條款一直是國際貿易實踐中欺詐案件的“多發(fā)地帶”。一般在訂立國際貨物貿易合同fob價格條款時,由進口商負責與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進而享有要求承運人簽發(fā)提單的權利。這意味著出口商可能過早地失去對貨物的控制權。例如天津海事法院曾處理以下案例:發(fā)貨人雖持有提單,但因為提單上的托運人一欄記載為收貨人,故發(fā)貨人與承運人之間不存在權利、義務的關系,出口商對承運人不享有訴權,法院據(jù)此駁回發(fā)貨人的起訴。

作為發(fā)貨人的出口商面臨的這一風險,在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之后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該規(guī)定第12條明確:“向承運人實際交付貨物并持有指示提單的托運人,雖然在正本提單上沒有載明其托運人身份,因承運人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要求承運人依據(jù)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承擔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钡摋l的適用范圍存在一定的限制(即原告應當是向承運人實際交付貨物的托運人,涉案提單應為記名提單),故此類風險并不能完全被排除。 簡言之,在fob條款下,賣方在交易伊始就喪失對貨物的控制權,其至少面臨兩方面的風險:其一,買方不支付貨款時,除了對買方提起訴訟這一方式外,幾乎沒有其他救濟途徑;其二,在賣方向承運人(或無船承運人)索賠時,其面臨證明其與承運人(或無船承運人)之間存在貨物運輸合同關系的困難。

以上種種問題即由實務中因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與國際貨物貿易合同之間不能很好對接所致。換言之,貨物賣方若要避免此類風險,必須對這兩個合同的內容進行必要的調整。賣方可以要求將跟單信用證下對單據(jù)的要求修改為“貨運代理人收訖貨物證明”(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fcr)。這樣,無論提單如何簽發(fā),簽發(fā)給誰,賣方都以fcr方式完成結匯和交易。但由于在這種方式下賣方只需向承運人交貨即可結匯,故對買方而言風險甚大,買方一般不會同意對信用證作如此修改。事實上,此種方式是否可行,完全取決于買賣雙方在談判中的地位。

基于我國現(xiàn)行法律的規(guī)定,fob條款下的貨物賣方可以從以下幾方面盡量控制風險。

(1)買賣雙方在國際貿易合同中明確:采用fob條款,運輸由賣方進行,運費由買方承擔。即賣方在安排運輸時一定要明確其應當被記載為提單上的“托運人”,并要求承運人將提單簽發(fā)給賣方,以保證賣方對貨物的控制權。國際貿易沿用的國際慣例一般并非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因此如果國際貨物貿易雙方當事人均同意對貿易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作如上更改,則在法律上并無任何障礙。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簡稱《海商法》)第42條第3款借鑒《漢堡規(guī)則》的規(guī)定,對“托運人”定義作出擴充,使《海商法》中的“托運人”既包括締約托運人又包括實際托運人(發(fā)貨人)。因此,在我國,倘若出口商能夠證明自己是實際將貨物交給承運人的當事人,則其“托運人”的地位就可以得到證明,故出口商通常會留意對大副收據(jù)等交貨憑證的簽收和保留。但僅有這些憑證不足以保護其自身利益,因為《海商法》沒有針對“發(fā)貨人”的權利作出任何規(guī)定,只是簡單地將其放入“托運人”的定義中?!逗I谭ā芬?guī)定:應托運人的要求,承運人應當簽發(fā)提單。但根據(jù)該條規(guī)定,并不能明確“發(fā)貨人”是否有權要求承運人向其簽發(fā)提單。在實務中,承運人僅依據(jù)向其委托訂艙的托運人的指示簽發(fā)提單,而拒絕依據(jù)發(fā)貨人的指示將提單簽發(fā)給發(fā)貨人,或拒絕將提單上的“托運人”顯示為“發(fā)貨人”的情況時有發(fā)生。因此,出口商最好能在貿易合同中明確約定,貨物買方在安排運輸時必須保證提單上的“托運人”一欄記載為貨物賣方,并且貨物賣方享有優(yōu)先要求向其簽發(fā)提單的權利。此外,fob賣方不僅要在貨物實際交付時要求承運人將其托運人的身份記入提單,且要以《海商法》下“實際托運人”的身份,要求承運人將提單簽發(fā)給fob賣方,以避免自身過早地喪失對貨物的控制權。綜上,在目前的國際貿易實務中,fob方式下貿易合同與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之間不能較好銜接的問題比較突出。出口商應當充分意識到這一點。在對貿易對象信譽度不甚了解的情況下,建議出口商選擇以cif方式出口貨物。

3.2 貿易方式的靈活選擇

事實上,貿易方式的選擇非常靈活,若簡單地認為“出口宜采用cif術語,進口宜采用fob術語”是不可取的。貿易商應當從自身的實際要求出發(fā)作出選擇。

一些散貨(如石油等)交易通常簽訂年度合同,而每一票具體貨物的價格卻以貨物裝船(或提單簽發(fā))當天的市場價格為準。在這種情形下,誰掌握運輸?shù)目刂茩啵l就掌握貨價的決定權。

例如,在市場波動、貨價下跌時,fob買方可以通過拖延時間、暫緩裝貨的方式來謀取貨價下跌帶來的利益。在英國曾發(fā)生這樣的案例:某艘油船被程租去尼日利亞裝運12萬t原油。在船舶已經到港的情況下,由于fob買方(承租人)了解到當年2月份的油價可能比1月份下降0.617美元/桶,故想拖延至1月31日以后裝船(貿易合同約定,貨價以提單簽發(fā)日期為準),遂要求船舶所有人延后裝船。然因種種原因,船舶所有人仍簽發(fā)1月31日提單,致使fob買方(承租人)蒙受60萬美元的損失。fob買方(承租人)因此向船舶所有人提起索賠。實務中不乏貿易商抓住諸如稅率變化等可乘之機,先以fob買入貨物,而后在船舶尚在海上運輸途中,甚至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再尋找合適的買方的事例。

在國際貨物交易中,買賣雙方應當從自身的需求和便利性出發(fā)來選擇是否掌握運輸?shù)闹鲃訖?,并且不必受制于傳統(tǒng)的fob或cif方式。如果國際貿易雙方訂立的是長期合同,且買方可根據(jù)自己的庫存、銷售情況來決定具體交易時間,則其可要求以fob價格進行交易,以便掌握主動權。

3.3 滯期費的銜接

有觀點認為,滯期費僅在運輸合同項下值得注意,而在貿易合同項下不應當關注。事實并非如此。在目前港口擁堵頻繁發(fā)生、國際貿易利潤日趨下降的背景下,動則幾萬、幾十萬美元的滯期費有可能成為決定國際貿易是否盈利,或者盈利多少的關鍵。無論貨物的運輸由貿易中的哪方控制,均無法回避滯期費的問題。

倘若港口擁堵或者裝卸效率低下,則發(fā)生滯期費的可能性就較高。因此,船舶所有人通常在租約中約定由承租人承擔滯期費。在cif方式下,承租人(賣方)可以控制裝貨時間,但無法控制卸貨時間。因此,作為承租人的賣方會盡量將卸貨港可能發(fā)生的滯期費風險轉移給買方。同理,fob方式下的承租人(買方),亦會盡量將裝貨港可能發(fā)生的滯期費風險轉移給賣方。所以,在訂立貨物買賣合同時,負責安排運輸?shù)囊环綉斣谫Q易合同中增加條款,約定合同另一方須在多長時間內完成裝(卸)貨,否則由此發(fā)生的滯期費將由另一方承擔。

在訂立貿易合同時無法預估租船合同下的滯期費數(shù)額,因此通常的做法是在貿易合同中加上“滯期費按照租約約定”(as per charter-party),即將租約中的滯期費條款并入貿易合同。如此,訂立運輸合同的一方即可通過貿易合同與運輸合同的對接,將其無法控制的裝(卸)貨滯期費轉移至貿易合同的另一方。有學者質疑滯期費條款并入的有效性,認為非承租人的貿易合同一方當事人是無法了解租約內容的,因此,將租約中的滯期費條款并入貿易合同并讓其承擔租約下的滯期費并無依據(jù)。英國法則認為,既然貿易合同中明確約定作為非承租人的貿易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在一定時間內完成裝卸義務,且明確滯期費數(shù)額按照租約確定,這就意味其能夠預見一旦裝(卸)貨發(fā)生延誤,即應當承擔滯期費損失的后果,因此滯期費條款的并入合法有效。當然,貿易合同中不負有安排運輸義務的一方(非承租人)亦可通過在貿易合同的滯期費條款中設置費用上限來保護自身利益。鑒于英國目前仍是世界海事審判的中心,故英國法對該問題的判例對實務操作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滯期費問題較為復雜,在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實務中一直是熱點問題,國際貿易商應該對其有所了解。若要保證貿易合同中滯期費的約定能夠完全保障自己的利益,則務必對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滯期費條款有所了解。例如,對于裝卸的開始時間,不同的措辭即產生不一樣的結果。倘若貿易合同中約定“自船舶抵達指定泊位時起算滯期費”,則港口擁擠所致的滯期費就不能轉嫁給非租船方,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在船舶抵達指定的碼頭(泊位)后方能開始計算 裝(卸)貨時間;但是倘若在“自船舶抵達指定泊位時開始起算滯期費”之后加上“無論靠泊與否”,則即使船舶沒有進泊,也允許船長在進港后遞交裝卸貨準備就緒通知書,裝貨時間也從此起算。

綜上,國際貿易商需要掌握海上貨物運輸中的滯期費的概念和內容,否則,倘若貿易合同與運輸合同中的滯期費條款不能很好地銜接,就可能給貿易合同中安排運輸?shù)囊环綆砭薮蟮慕洕鷵p失。

3.4 風險的分配和轉移

由于國際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即是對國際貿易合同項下運輸部分的履行,故兩合同之間必然存在諸多關聯(lián)。又由于運輸合同項下的風險與貿易合同項下的風險常常發(fā)生轉移,因此貿易合同商應當對此予以足夠關注。

運輸合同電子版篇三

發(fā)運方(簡稱甲方):

承運方(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內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以資共同信守,互相制約,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立方;____________運距海里

2、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路徑: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

四、船運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現(xiàn)金結算)

五、付款方式:運輸物資裝船前甲方預付總運費的50%定金________元整( 元整),物資到港甲方驗收后付清50%全部余款________元整( 元整)。

(運輸物資裝船后甲方付清全部運費________元整( 元整)。)

調 船 費:合同正簽后乙方留壓原件付本給甲方,同時由甲方預付每船調船費拾萬元給乙方,調船費在一個月內結帳時分批扣回。

六、甲方責任:

1、乙方運輸船到達甲方裝貨碼頭后,甲方保證在____小時內把物資裝完,如果超過____小時未裝完,甲方賠償乙方誤工費_____元人民幣。

2、乙方運輸船到達甲方卸貨碼頭后,甲方不按時給乙方卸船,每超過____小時未卸,甲方賠償乙方 元人民幣。

3、甲方負責本次航距內的海上相關部門的一切費用,甲方負責(包括海事局、水政、稽查、扣船、罰款等),如果扣船按照每天每條船賠償給乙方__________元人民幣,直到取回船只。

七、乙方責任

1、乙方船只無故停工,中途退場,造成甲方誤時誤工,使工期無法依時完成造成經濟損失要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應依據(jù)甲方提供貨物數(shù)據(jù),確保甲方貨物裝船計劃實施。

3、甲方及時通報船運行的動態(tài)信息,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大風、大雨、大霧等)造成船舶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及時與乙方保持聯(lián)系。貨物抵達目的港后,對貨物相關質量情況進行交接清楚,并反饋到甲方。

4、乙方船舶要辦妥本船和工作人員的意外保險、勞保、社保等,服從國家有關規(guī)定,違規(guī)者由乙方船隊負全部責任。

5、乙方提供船舶證書必須合法、真實、有效,由甲方辦理海事處手續(xù),(費用由甲方負責)。

6、作業(yè)期間船舶的安全及其工作人員發(fā)生任何意外事故及傷亡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在運輸途中應按甲方貨物質量要求保證貨物安全到達。不可抗拒的風險自然災害除外。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按時結算付款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運轉甲方付全部負責,每天按所欠款項的5%賠償給乙方,同時甲方補償乙方每條船_____元人民幣/天經濟損失。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船舶停航、停產壹天后,超出天數(shù)則甲方賠償乙方每條船_____元人民幣/天經濟損失(因臺風、地震、海嘯及海上執(zhí)法行政部門檢查除外。)

3、如發(fā)現(xiàn)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有不正當?shù)慕灰锥鴵p害任何一方利益,將給予違約者以一罰十的經濟處罰,并返還損失的一方。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貨物運輸規(guī)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處理,雙方協(xié)商后補充條款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傳真件及復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章)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日期: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運輸合同電子版篇四

甲方:身份證:(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身份證:(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

乙方負責運輸:

運輸?shù)兀?/p>

要求乙方車輛: 部 (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5.3米、車箱寬2.3米、車箱高1.4米

運距:

公里 運費: 元/

結算方式:

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xiàn)金方式結算)

此協(xié)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于年月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xiàn)暢

甲方負責聯(lián)系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項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 %

違約罰金:

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后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并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xié)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電子版篇五

( )海運計字第 號

根據(jù)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xié)商如下: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xiàn)行包船運輸規(guī)定辦理。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于 天內集中于 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甲方聯(lián)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yè)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 小時內裝完貨物。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xù)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guī)第三條規(guī)定承擔滯延費用。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fā)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yè)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jiān)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fā)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 貨物的數(shù)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guī)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jù)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zhí)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guī)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協(xié)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電子版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規(guī),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托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后傳真給乙方,并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shù)及施封,并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fā)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并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fā)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后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xù);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后,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jiān)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jù)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后,乙方可為甲方*辦運單及相關單證并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后,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fā)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并在貨物抵港后根據(jù)《貨物托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并征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于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并對其采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采取先收款后開發(fā)票的原則。

·貨物運輸合同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貨物運輸委托合同

·貨運代理協(xié)議書 ·棉花運輸合同 ·班輪運輸合同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fā)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xié)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fā)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xié)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fā)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xiàn)場查證并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后,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于發(fā)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shù)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動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動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恐怖的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托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后執(zhí)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guī)則》友好協(xié)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全文閱讀已結束,如果需要下載本文請點擊

下載此文檔
a.付費復制
付費獲得該文章復制權限
特價:5.99元 10元
微信掃碼支付
已付款請點這里
b.包月復制
付費后30天內不限量復制
特價:9.99元 10元
微信掃碼支付
已付款請點這里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