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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員工持股計劃的利與弊(實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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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員工持股計劃的利與弊(實用8篇)
時間:2023-11-19 02:48:06     小編:靈魂曲

計劃是一種為了實現(xiàn)特定目標而制定的有條理的行動方案。寫計劃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那么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計劃書怎么寫才比較好,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員工持股計劃的利與弊篇一

劉曉榮:

根據(jù)你本人申請,我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相關條款,決定與你解除勞動關系,并下達了《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通過各種方式未能聯(lián)系到你本人及家屬,現(xiàn)通過公告向你送達《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請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我行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xù),如按期未到視為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公告。

xxx。

xx年7月8日。

員工持股計劃的利與弊篇二

第一條 為規(guī)范蕪湖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信科技”或“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下以簡稱“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或“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關于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開戶的有關問題的通知》、《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登記結算業(yè)務指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蕪湖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公司設立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

(一)實現(xiàn)股東、公司和員工利益的一致,維護股東權益,為股東帶來持續(xù)回報;

(三) 倡導公司與員工共同發(fā)展的理念,有效調動管理者和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吸引和保留優(yōu)秀管理人才和業(yè)務骨干,兼顧公司長遠發(fā)展。

第三條 員工持股計劃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依法合規(guī)原則

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程序,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實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員工持股計劃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證券欺詐行為。

(二)自愿參與原則

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遵循公司自主決定,員工自愿參加原則,公司不以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加本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參加對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員工持股計劃的參與標準,并經(jīng)董事會、監(jiān)事會確認。

(三)風險自擔原則

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盈虧自負,風險自擔,與其他投資者權益平等。

第四條 概述

員工持股計劃的參與對象均為與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在公司或下屬子公司領取薪酬的在職員工(以下簡稱“公司員工”),資金來源為員工自籌資金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允許的其他方式,股票來源為通過二級市場購買(包括但不限于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xié)議轉讓)等法律法規(guī)許可的方式。

第五條 參加對象

參加本員工持股計劃的總人數(shù)不超過600人,包括公司及下屬子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含中層管理人員)及骨干員工,其中:

1、參加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共13人,合計認購本員工持

股計劃份額不超過8300萬份,合計認購份額占本員工持股計劃的總份額比例為27.67%。

2、其他參加對象為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含中層管理人員)以及骨干員工合計認購本員工持股計劃份額不超過21700萬份,合計認購份額占本員工持股計劃總份額比例為72.33%。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他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含中層管理人員)以及骨干員工的認繳份額比例具體如下:

序號 持有人 認繳份額(萬份)合計占本員工持股計劃籌集資金總額比例1 董監(jiān)高認購份額合計(陳奇、高前文、 8300 27.67%張兵、陳夕林、許沭華、廉健、陳偉達、朱立祥、潘治、廖斌、何晏兵、鄭建軍、鄒蓁)

合計 30000.00 100%

第六條 資金來源

資金來源為員工自籌資金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允許的其他方式。

第七條 股票來源

股票來源為通過二級市場購買(包括但不限于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xié)議轉讓)等法律法規(guī)許可的方式。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股票總數(shù)不包括員工在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上市前獲得的股份、通過二級市場自行購買的股份及通過股權激勵獲得的股份。

第八條 資金繳納期

參加對象應根據(jù)《蕪湖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認購協(xié)議書》相關約定足額繳納認購資金。未按繳款時間足額繳款的,自動喪失認購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未繳足份額的權利。

第九條 鎖定期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購買所獲標的股票的鎖定期為12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筆買入過戶至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計算。

第十條 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

本員工持股計劃由公司自行管理,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具體管理事宜。公司董事會負責擬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辦理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其他相關事宜。

管理委員會根據(jù)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以及與本員工持股計劃相關的文件規(guī)定管理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并維護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產(chǎn)安全,避免產(chǎn)生公司其他股東與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之間潛在的利益沖突。

在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間,管理委員會可聘請相關專業(yè)機構為員工持股計劃提供管理、咨詢等服務。

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內部管理權力機構為持有人會議;員工持股計劃設管理委員會,監(jiān)督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根據(jù)持有人會議的授權行使員工持股計劃所持公司股票對應的股東權利。

參加對象實際繳納出資認購本次員工持股計劃份額的,成為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每份員工持股計劃份額具有同等權益。

第十一條 持有人權利

持有人享有如下權利:

(一) 按持有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享有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的權益;

(二) 依照本員工持股計劃規(guī)定參加持有人會議,就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三) 享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本員工持股計劃規(guī)定的持有人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持有人義務

持有人應當承擔如下義務:

(一)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規(guī)定;

(三)按持有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承擔員工持股計劃投資的風險;

(四)遵守生效的持有人會議決議;

(五)承擔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本員工持股計劃草案規(guī)定的持有人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持有人會議

1、持有人會議的職權

持有人會議由全體持有人組成。所有持有人均有權參加持有人會議,并按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行使表決權。持有人可以親自出席持有人會議并表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并表決。持有人會議行使如下職權:

(1) 選舉、罷免管理委員會委員;

(2) 審議批準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和終止;

(3) 審議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公司以配股、增發(fā)、可轉債等方式融資時,決定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是否參與該等融資,并審議管理委員會提交的參與方案。

(4) 授權管理委員會監(jiān)督本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

(5) 授權管理委員會行使本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所對應的股東權利;

(6) 授權管理委員會行使本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管理職責;

(7) 修訂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辦法;

(8)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員工持股計劃(草案)》規(guī)定的或者管理委員會認為需要召開持有人會議審議的其他事項。

2、持有人會議的召集和召開

(1) 首次持有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會議由管理委員會負責召集,管理委員會主任主持。管理委員會主任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員會委員負責主持。

(2) 公司董事會提出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方案;管理委員會委員發(fā)生離職、連續(xù)三個月不能履行職務等不適合擔任管理委員會委員的情形;或者出現(xiàn)本員工持股計劃草案規(guī)定的需要持有人會議審議的其他事項的,應當召開持有人代表會議。

(3) 召開持有人代表會議,會議召集人應提前5日發(fā)出會議通知,會議通知通過直接送達、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給全體持有人。會議通知應當至少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方式,會議擬審議的主要事項,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發(fā)出通知的日期。書面會議通知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的時間、地點:

3.擬審議的事項(會議提案);

5.會議表決所需的會議材料;

7.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

口頭會議通知至少應包括上述第1、2項內容以及情況緊急需要盡快召開持有人會議的說明。

3、持有人會議的表決

(1)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每1元出資額認購1計劃份額,每1計劃份額有一票表決權,持有人以其持有的有表決權的計劃份額行使表決權。

(2) 每項提案應當經(jīng)過充分討論及審議后表決,并形成會議決議;主持人可以決定逐項表決議案,也可以決定在會議全部提案討論完畢后一并提請與會持有人進行表決;經(jīng)主持人決定,可以采用通訊方式開會并進行表決;主持人應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持有人會議采取通訊方式開會和進行表決的方式、表決意見的寄交方式。

(3) 持有人的表決意向分為同意、反對和棄權。與會持有人應當從上述意向中選擇其一,未填、錯填、多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票或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其所持份額的表決結果應計為棄權。持有人在會議主持人宣布表決結果后或者規(guī)定的表決時限結束后進行表決的,其表決情況不予統(tǒng)計。

(4) 持有人會議應當推舉兩名持有人參加計票和監(jiān)票,以現(xiàn)場方式召開持有人會議的,會議主持人應當當場宣布現(xiàn)場表決統(tǒng)計結果。每項議案經(jīng)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半數(shù)以上份額同意后通過(須經(jīng)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會議的有效決議。

(5)會議主持人負責安排對持有人會議做好記錄。

第十四條 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

員工持股計劃設管理委員會,對員工持股計劃負責,是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機構。管理委員會由5名委員組成,設管理委員會主任1人。管理委員會委員均由持有人會議選舉產(chǎn)生,經(jīng)出席會議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過半數(shù)通過,管理委員會主任由管理委員會以全體委員的過半數(shù)選舉產(chǎn)生。

1、管理委員會任期管理委員會的任期與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限一致。

2、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

(1)候選人征集。持有人會議召集人應在會議召開前5日向全體持有人發(fā)出會議通知。首次持有人會議的議案為征集并選舉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委員。會議通知中說明在規(guī)定期限內征集管理委員會委員提名。該提名的征集至會議召開前1天截止。

單獨或合計持有本次員工持股計劃份額10%以上的持有人有權提名一名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應為持有人。經(jīng)單獨或合計持有10%及以上份額的持有人簽署的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提名函應以書面形式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給召集人。

(2)召開會議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的持有人會議按照持有人會議規(guī)則召開。會議開始前,召集人應當公布征集到的全部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提名名單,以及有效提名情況。持有人所持每1計劃份額有1票表決權。持有人會議推選二名持有人計票和監(jiān)票。管理委員會候選人按得票多少等額依次確認當選管理委員會委員。管理委員會委員的履職期限自當選之日起至員工持股計劃終止,管理委員會委員發(fā)生變動時,由持有人會議重新選舉。

3、管理委員會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規(guī)定,對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及全體持有人負有下列忠實義務:

(1) 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員工持股計劃的財產(chǎn);

(2) 不得挪用員工持股計劃資金;

(5) 不得利用其職權損害員工持股計劃得益;

(6) 不得擅自披露與員工持股計劃相關的商業(yè)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及《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管理委員會委員違反忠實義務給員工持股計劃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管理委員會的職權

管理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1) 根據(jù)《管理辦法》規(guī)定負責召集持有人會議,執(zhí)行持有人會議的決議;

(2) 代表全體持有人監(jiān)督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

(3) 代表全體持有人行使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股份的股東權利;

(4) 代表員工持股計劃對外簽署相關協(xié)議、合同;

(5) 管理員工持股計劃利益分配;

(6) 決策員工持股計劃棄購份額、強制轉讓份額的歸屬;

(7) 辦理員工持股計劃份額繼承登記;

(8) 負責員工持股計劃的減持安排;

(9) 持有人會議授權的其他職責。

5、管理委員會主任的職權

管理委員會主任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持有人會議和管理委員會會議;

(2)督促、檢查持有人會議、管理委員會決議的執(zhí)行;

(3)管理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6、管理委員會會議的召開

(1)管理委員會不定期召開會議,由管理委員會主任召集,于會議召開5日以前通知全體管理委員會委員,全體管理委員會委員對表決事項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訊方式召開和表決。

(2)代表10%以上份額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員會委員,可以提議召開管理委員會臨時會議。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自接到提議后5日內,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員會會議。

(3)管理委員會召開臨時管理委員會會議應在會議召開前3日以前以當面告知、電話、郵件、傳真、短信等方式通知全體管理委員會委員。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時間和地點;

2)事由及議題;

3)發(fā)出通知的日期。

行一人一票制。

(5)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由管理委員會委員本人出席;管理委員會委員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員會委員代為出席,代為出席會議的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管理委員會委員的權利。管理委員會委員未出席管理委員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6)管理委員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五條 員工持股計劃賬戶

管理委員會根據(jù)《指導意見》、《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登記結算業(yè)務指引》的規(guī)定為本次員工持股計劃開立證券賬戶、資金賬戶及其他相關賬戶。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證券賬戶與資金賬戶名稱為“蕪湖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開立資金托管等相關賬戶。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賬戶只能由管理委員會使用,不得轉托管或轉指定。公司及管理委員會不得將專用賬戶以出租、出借、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

第十六條 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產(chǎn)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產(chǎn)由如下資產(chǎn)構成:

(一) 本員工持股計劃成立時認購人投入的現(xiàn)金資產(chǎn)用以認購長信科技股票,本員工持股計劃認購長信科技股票金額不超過30000萬元。

(二) 本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資金為委托財產(chǎn),獨立于公司的固有財產(chǎn)。公司不得將本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委托歸入其固有財產(chǎn)。因本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chǎn)和收益歸入本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

(三) 資產(chǎn)構成

1、長信科技股票;

2、現(xiàn)金存款和應計利息;

3、資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資產(chǎn)。

第十七條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權益的處置辦法

1、在存續(xù)期之內,持有人所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經(jīng)管理委員會同意后可以在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其他持有人之間(或者:具備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資格且同意受讓的受讓人)進行轉讓。

2、在鎖定期內,本次員工持股計劃不進行收益分配。

3、在鎖定期內,公司發(fā)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時,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鎖定,不得在二級市場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等股票的解鎖期與相對應股票相同。公司發(fā)生派息時,員工持股計劃因持有公司股份而獲得的現(xiàn)金股利在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不進行分配。

第十八條 員工所持員工持股計劃份額的處置辦法

1、在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或經(jīng)持有人會議審議通過,持有人所持有的持股計劃份額不得主動轉讓、退出、用于抵押或質押、擔?;騼斶€債務。

2、持有人所持權益不作變更的情形

(1)職務變更存續(xù)期內,持有人職務變動但仍符合參與條件的,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

(2)喪失勞動能力存續(xù)期內,持有人喪失勞動能力的,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

(3)退休存續(xù)期內,持有人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

(4)死亡存續(xù)期內,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并繼續(xù)享有;該等繼承人不受需具備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資格的限制。

(5)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3、在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發(fā)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經(jīng)管理委員會審議決定可以取消該持有人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資格,并將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按當日凈值或者持有人所持有份額的認購成本價孰低者強制轉讓給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其他持有人(或者:具備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資格且同意受讓的受讓人),由受讓人向上述不再符合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的人員支付轉讓價款。

離職時,必須先辦理持股轉讓,再辦理離職手續(xù)。

(5)持有人未經(jīng)公司或子公司同意,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jīng)公司提出,拒不改正,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該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的日期為持有人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當日。

(6)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員工持股計劃期滿后股份的處置辦法

當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屆滿后,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均為貨幣性資產(chǎn)時,經(jīng)持有人會議及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員工持股計劃即可終止。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屆滿前1個月,如持有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經(jīng)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可以延長。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滿不延長的,存續(xù)期屆滿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額進行分配。

第二十條 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為24個月,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員工持股計劃之日起計算,本員工持股計劃在存續(xù)期屆滿時如未展期則自動終止,經(jīng)持有人代表會議決議同意的,可以提前終止。如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對標的股票的轉讓做出限制性規(guī)定,導致標的股票無法在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屆滿前全部變現(xiàn)的,或因股票流動性不足等市場原因導致標的股票未在存續(xù)期屆滿前全部變現(xiàn)的,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限可在經(jīng)持有人代表會議和董事會通過后相應延長。

第二十一條 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

在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內,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須經(jīng)出席持有人代表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方可實施。

第二十二條 員工持股計劃的終止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在下列情形下將自行終止:

(二) 本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滿后,當持有的資產(chǎn)均為貨幣性資金時,本員工持股計劃可提前終止。

第二十三條 公司實施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財務、會計處理及其稅收等問題,按有

關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稅務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蕪湖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xx年 1月 18日

員工持股計劃的利與弊篇三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或“公司”)于xxxx年4月12日召開的xxxx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實施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xxxxx網(wǎng))。

根據(jù)《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及《中小板信息披露業(yè)務備忘錄第7號:員工持股計劃》等要求,現(xiàn)將公司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實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目前,xxx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已開立完畢,xxx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資金總額為10,02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xxx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尚未購買公司股票。

公司將持續(xù)關注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并按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北京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xxx年六月二十一日。

員工持股計劃的利與弊篇四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或"公司")于xxxx年4月12日召開的xxxx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實施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xxxxx網(wǎng))。

根據(jù)《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及《中小板信息披露業(yè)務備忘錄第7號:員工持股計劃》等要求,現(xiàn)將公司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實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目前,xxx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已開立完畢,xxx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資金總額為10,02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xxx第三期員工持股計劃尚未購買公司股票。

公司將持續(xù)關注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并按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北京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xxxz年六月二十一日。

員工持股計劃的利與弊篇五

各設區(qū)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qū)交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推進預防和解決建設施工領域農(nóng)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省廳擬定了《關于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勞務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請你們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認真討論,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并于20xx年11月5日前書面反饋省廳建筑業(yè)處(傳真:0591-87616918,電子郵箱:)。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辦公室。

20xx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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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為doc格式。

員工持股計劃的利與弊篇六

第一條為規(guī)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拓維信息”或“公司”)20xx年度員工持股計劃(非公開發(fā)行方式認購)(以下簡稱“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開戶的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員工持股計劃(草案)(非公開發(fā)行方式認購)》(以下簡稱“《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之規(guī)定,特制定本細則。

1、依法合規(guī)原則。

公司實施本員工持股計劃,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程序,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實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員工持股計劃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證券欺詐行為。

2、自愿參與原則。

公司實施本員工持股計劃遵循公司自主決定、員工自愿參加的原則,公司不以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加本員工持股計劃。

3、風險自擔原則。

本員工持股計劃參加對象盈虧自負,風險自擔,與其他投資者權益平等。

員工持股計劃參加對象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標準,并經(jīng)董事會確認、監(jiān)事會核實。

1、董事會下設的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擬定本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征求員工意見后提交董事會審議。

2、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簽署《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員工持股計劃認購書》。

3、董事會審議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獨立董事應當就對本員工持股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xù)發(fā)展,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是否存在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與本員工持股計劃發(fā)表獨立意見。

4、公司監(jiān)事會負責對持有人名單進行核實,并對本員工持股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xù)發(fā)展,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是否存在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與本員工持股計劃發(fā)表意見。

5、公司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本員工持股計劃出具法律意見書。

6、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后的2個交易日內,公告董事會決議、本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獨立董事及監(jiān)事會意見等。

7、公司發(fā)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并在召開股東大會前公告法律意見書。

8、召開股東大會審議員工持股計劃。股東大會將采用現(xiàn)場投票與網(wǎng)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投票。公司將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tǒng)和互聯(lián)網(wǎng)投票系統(tǒng)向公司股東提供網(wǎng)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網(wǎng)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tǒng)行使表決權。

9、本員工持股計劃經(jīng)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且非公開發(fā)行股票事項經(jīng)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后,本員工持股計劃即可以實施。

本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系依據(jù)《公司法》、《證券法》、《管理暫行辦法》、《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而確定。公司員工按照自愿參與、依法合規(guī)、風險自擔、資金自籌的。原則參加本員工持股計劃。

1、本員工持股計劃參加對象應與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在公司或者控股公司領取薪酬。

(1)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2)上市公司控股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員工。

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員工,其中:

2、其他參加對象為上市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員工,合計認購本員工持股計劃份額不超過10,230份,合計認購份額占員工持股計劃總份額比例約96.06%。

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員工的認繳份額比例具體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董事會可根據(jù)員工實際繳款情況對參加對象名單及其認購份額進行調整,參加對象的最終人數(shù)、名單以及認購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以員工實際繳款情況確定。

公司監(jiān)事會將對有資格參與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名單予以核實。

第五條資金來源與股票來源。

1、本員工持股計劃設立時的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74,660,000元,資金來源為員工合法薪酬、自籌資金等合法的途徑。

2、本員工持股計劃分為10,650份,每份金額16,400元。單個員工的認購金額起點為16,400元,認購總金額應為16,400元的整數(shù)倍。

3、參加對象應在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本次非公開發(fā)行后,根據(jù)公司付款指示足額繳納認購資金。未按繳款時間足額繳款的,自動喪失認購本員工持股計劃未繳足份額的權利。

1、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來源為認購本公司重大資產(chǎn)重組配套融資中的非公開發(fā)行的股票。

2、本員工持股計劃認購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票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74,660,000元,認購股份不超過10,650,000股,本員工持股計劃份額所對應股票總數(shù)不超過公司本次非公開發(fā)行后股本總額的1.91%;公司全部有效的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總數(shù)量累計不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單個員工所獲股份權益對應的股票總數(shù)量累計不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

(三)標的股票的價格。

1、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資產(chǎn)重組募集配套資金非公開發(fā)行的發(fā)行價格為16.40元/股,該發(fā)行價格不低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90%。因此,本員工持股計劃認購標的股票的價格為16.40元/股。

2、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fā)行日期間除權、除息的,本次發(fā)行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

1、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為48個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標的股票登記至本員工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算。

2、上市公司應當在員工持股計劃屆滿前6個月公告到期計劃持有的股票數(shù)量。

3、如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對標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導致標的股票無法在存續(xù)期屆滿前全部變現(xiàn)的,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限相應延期。延長本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限的,應經(jīng)公司董事會和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會議同意。

存續(xù)期內,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須經(jīng)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

3、本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屆滿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則在本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屆滿前3個月,經(jīng)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經(jīng)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可以延長。

1、本員工持股計劃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鎖定期為36個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標的股票登記至本員工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算。

2、本員工持股計劃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開發(fā)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資本公積轉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應遵守上述股份鎖定安排。

第七條管理模式。

1、本員工持股計劃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會議授權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理委員會”)負責員工持股計劃的具體管理事宜。本員工持股計劃由上市公司自行管理,不會發(fā)生管理費用。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資金全部用于參與拓維信息本次非公開發(fā)行,本次上市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鎖定期為36個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標的股票登記至本員工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算。本員工持股計劃通過持有人會議選舉產(chǎn)生管理委員會,由管理委員會根據(jù)本員工持股計劃規(guī)定履行員工持股計劃日常管理職責、代表員工持股計劃行使股東權利等職權。員工持股計劃管理細則對管理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明確的約定,風險防范和隔離措施充分。

2、管理委員會根據(jù)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以及本細則管理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并維護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產(chǎn)安全。

3、管理委員會對本計劃資產(chǎn)進行管理,管理期限為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員工持股計劃之日起至員工持股計劃所持股票全部出售且資產(chǎn)分配完畢并辦理完畢本計劃注銷之日止。

第八條持有人會議。

1、持有人會議的職權。

持有人會議由全體持有人組成,為本員工持股計劃的權力機構。持有人均有權參加持有人會議,并按持有份額行使表決權。持有人會議行使如下職權:

(1)選舉和罷免管理委員會;

(4)授權管理委員會監(jiān)督本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

(5)授權管理委員會行使本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所對應的股東權利;

(6)授權管理委員會行使本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管理職責;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或《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本細則規(guī)定的持有人會議其他職權。

2、持有人會議的召集和召開。

(1)首次持有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總經(jīng)理或工會主席負責召集和主持,此后的持有人會議由管理委員會負責召集,管理委員會主席負責主持;管理委員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員會委員負責主持。

(2)公司董事會提出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方案;管理委員會委員發(fā)生離職、連續(xù)三個月不能履行職務等不適合擔任管理委員會委員的情形;或者出現(xiàn)《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本細則規(guī)定的需要持有人會議審議的其他事項的,應當召開持有人會議。

(3)召開持有人會議,會議召集人應提前5日發(fā)出會議通知,會議通知通過直接送達、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給全體持有人。會議通知應當至少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方式,會議擬審議的主要事項,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發(fā)出通知的日期。

3、持有人會議表決程序。

(1)本員工持股計劃每1元出資額為1計劃份額,每1計劃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2)首先由主持人宣讀提案,經(jīng)審議后進行表決,并形成會議決議;經(jīng)主持人決定,可以采用通訊方式開會并進行表決;主持人應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持有人會議采取通訊方式開會和進行表決的方式、表決意見的寄交方式。

(3)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時,按得票多少依次當選;

(5)持有人對提交持有人會議審議的事項發(fā)表以下意見之一:同意、反對或棄權。未填、錯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票或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其所持股份數(shù)的表決結果應計為“棄權”。

(6)持有人會議應當推舉兩名持有人代表參加計票和監(jiān)票。持有人會議主持人應當場宣布表決結果。持有人會議應形成會議記錄。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通過持有人會議選舉產(chǎn)生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由3名委員組成。管理委員會根據(jù)本員工持股計劃規(guī)定履行員工持股計劃日常管理職責、代表員工持股計劃行使股東權利等職權。

1、管理委員會的職權。

管理委員會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本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等規(guī)定,行使以下職權:

(1)負責召集持有人會議;

(2)代表全體持有人監(jiān)督本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體持有人暨本員工持股計劃行使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所對應的股東權利;

(6)代表全體持有人暨本員工持股計劃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現(xiàn)金資產(chǎn);

(7)持有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責。

2、管理委員會的義務。

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規(guī)定,對員工持股計劃負有下列忠實義務:

(1)不得利用職權收納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財產(chǎn);

(5)不得利用其職權損害本員工持股計劃利益。管理委員會委員違反忠實義務給本員工持股計劃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管理委員會主席。

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設主席一名,由管理委員會全體委員票數(shù)過半數(shù)以上選舉產(chǎn)生。管理委員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持有人會議和召集、主持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會議;

(2)督促、檢查持有人會議、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決議的執(zhí)行;

4、管理委員會會議。

管理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可不定期召開,由管理委員會主席召集和主持。會議通知于會議召開2日前通知全體管理委員會委員,通知方式可以為:郵件、電話、傳真等。

管理委員會會議應有1/2以上的委員出席方可召開。管理委員會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會議決議需經(jīng)管理委員會委員半數(shù)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由委員本人出席。管理委員會委員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書面委托其他委員代為出席。

本員工持股計劃的持有人通過持有人會議選出3名委員組成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為:

(一)發(fā)出通知征集候選人。

1、持有人會議召集人應在會議召開前5日向全體持有人發(fā)出會議通知。首次持有人會議的議案為征集并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會議通知中說明在規(guī)定期限內征集管理委員會委員提名。該提名的征集至會議召開前1天截止。

2、單獨或合計持有份額占公司本員工持股計劃總份額10%及以上的持有人有權提名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為本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

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提名函(單獨或合計持有10%及以上份額的持有人簽署)應以書面形式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給召集人。

(二)召開會議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

1、持有人會議按持有人會議規(guī)則召開。

召集人公布征集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結果,及有效征集的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情況。持有人每1元出資為1計劃份額,每1計劃份額有對單個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有1票表決權。

2、持有人會議推選二名持有人計票和監(jiān)票。管理委員會候選人按得票多少等額依次確認當選管理委員會委員。

3、管理委員會委員的履職期限自當選之日起至員工持股計劃終止,管理委員會委員發(fā)生變動時,由持有人會議重新選舉。

1、本員工持股計劃成立時認購人投入的現(xiàn)金資產(chǎn)用以認購拓維信息本次非公開發(fā)行的股票,本員工持股計劃認購拓維信息本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金額不超過174,660,000元,認購股份不超過10,650,000股。

2、本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資金為委托財產(chǎn),獨立于拓維信息的固有財產(chǎn)。拓維信息不得將本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委托歸入其固有財產(chǎn)。因本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chǎn)和收益歸入本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

3、資產(chǎn)構成。

(1)拓維信息股票。

(2)現(xiàn)金存款和應計利息。

(3)資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資產(chǎn)。

本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公司以配股、增發(fā)、可轉債等方式融資時,由持有人代表提交持有人會議審議是否參與及資金解決方案。

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放棄因參與本員工持股計劃而間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決權,同時員工持股計劃放棄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決權。

1、本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得退出或用于抵押、質押、擔保、償還債務。

2、本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持有人不得轉讓所持本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亦不得申請退出本員工持股計劃,離職持有人及績效不合格持有人按本條第5款及第6款執(zhí)行。

3、收益分配標的股票鎖定期內,在有可分配的收益時,本員工持股計劃每個會計年度可以進行收益分配,持有人按所持份額占總份額的比例取得收益。

4、現(xiàn)金資產(chǎn)分配標的股票鎖定期屆滿后的存續(xù)期內,管理委員會陸續(xù)變現(xiàn)本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額的比例,分配給持有人。

5、離職持有人標的股票存續(xù)期內,持有人與拓維信息或其控股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員工,簡稱“離職持有人”。

(1)標的股票鎖定期內的離職持有人,取消其本員工持股計劃持有資格,離職持有人不得取得離職日后的收益分配和現(xiàn)金資產(chǎn)分配,且不得行使份額對應的持有人會議的表決權等持有人權益。

(2)標的股票鎖定期內的離職持有人,按照約定方式退出,可以將其持有的本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份額轉讓給管理委員會指定的具備參加本員工持股計劃資格的受讓人。

(3)屬于第十一條第二款持有人喪失勞動能力、退休或死亡情形,以及拓維信息出具書面文件確認離職持有人與拓維信息或其控股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損害拓維信息利益的,離職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員工持股計劃份額的權益不受本項限制。

(4)標的股票鎖定期屆滿后的存續(xù)期內,離職持有人享有離職日前的收益分配和已經(jīng)賣出標的股票而實現(xiàn)的現(xiàn)金資產(chǎn)分配,離職日后的收益和現(xiàn)金資產(chǎn)分配不得享有。

6、不合格持有人標的股票鎖定期內,持有人應遵循公司的《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及《獎懲制度》,對于業(yè)績考核不合格及嚴重違反公司《獎懲制度》的持有人,簡稱“不合格持有人”。

(1)不合格持有人,取消其本員工持股計劃持有資格,不得取得取消持有資格日后的收益分配和現(xiàn)金資產(chǎn)分配,且不得行使份額對應的持有人會議的表決權等持有人權益。

(2)不合格持有人,按照約定方式退出,可以將其持有份額轉讓給管理委員會指定的具備參加本員工持股計劃資格的受讓人。

第十四條持有人發(fā)生喪失勞動能力、退休或死亡等情況的處置辦法。

1、持有人喪失勞動能力的,其持有的本員工持股計劃份額及權益不受影響。

2、持有人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而退休的,按照約定方式退出,可以將其持有的本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份額轉讓給管理委員會指定的具備參加本員工持股計劃資格的受讓人。

3、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本員工持股計劃份額及權益不作變更,由其合法繼承人繼續(xù)享有。

本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屆滿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本員工持股計劃份額占總份額的比例分配剩余資產(chǎn)。

1、稅收。

本計劃涉及的各納稅主體應根據(jù)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履行其納稅義務。

2、費用。

(1)證券交易費用。

員工持股計劃應按規(guī)定比例在發(fā)生投資交易時計提并支付交易手續(xù)費、印花稅等。

(2)其他費用。

除交易手續(xù)費、印花稅之外的其他費用,由持有人代表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相應的協(xié)議,從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中支付。

員工持股計劃的利與弊篇七

第一條為規(guī)范蕪湖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信科技”或“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下以簡稱“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或“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關于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開戶的有關問題的通知》、《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登記結算業(yè)務指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蕪湖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實現(xiàn)股東、公司和員工利益的一致,維護股東權益,為股東帶來持續(xù)回報;

(三)倡導公司與員工共同發(fā)展的理念,有效調動管理者和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吸引和保留優(yōu)秀管理人才和業(yè)務骨干,兼顧公司長遠發(fā)展。

(一)依法合規(guī)原則。

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程序,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實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員工持股計劃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證券欺詐行為。

(二)自愿參與原則。

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遵循公司自主決定,員工自愿參加原則,公司不以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加本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參加對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員工持股計劃的參與標準,并經(jīng)董事會、監(jiān)事會確認。

(三)風險自擔原則。

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盈虧自負,風險自擔,與其他投資者權益平等。

第四條概述。

員工持股計劃的參與對象均為與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在公司或下屬子公司領取薪酬的在職員工(以下簡稱“公司員工”),資金來源為員工自籌資金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允許的其他方式,股票來源為通過二級市場購買(包括但不限于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xié)議轉讓)等法律法規(guī)許可的方式。

第五條參加對象。

參加本員工持股計劃的總人數(shù)不超過600人,包括公司及下屬子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含中層管理人員)及骨干員工,其中:

1、參加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共13人,合計認購本員工持。

股計劃份額不超過8300萬份,合計認購份額占本員工持股計劃的總份額比例為27.67%。

2、其他參加對象為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含中層管理人員)以及骨干員工合計認購本員工持股計劃份額不超過21700萬份,合計認購份額占本員工持股計劃總份額比例為72.33%。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他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含中層管理人員)以及骨干員工的認繳份額比例具體如下:

序號持有人認繳份額(萬份)合計占本員工持股計劃籌集資金總額比例1董監(jiān)高認購份額合計(陳奇、高前文、830027.67%張兵、陳夕林、許沭華、廉健、陳偉達、朱立祥、潘治、廖斌、何晏兵、鄭建軍、鄒蓁)。

合計30000.00100%。

第六條資金來源。

資金來源為員工自籌資金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允許的其他方式。

第七條股票來源。

股票來源為通過二級市場購買(包括但不限于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xié)議轉讓)等法律法規(guī)許可的方式。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股票總數(shù)不包括員工在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上市前獲得的股份、通過二級市場自行購買的股份及通過股權激勵獲得的股份。

第八條資金繳納期。

參加對象應根據(jù)《蕪湖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認購協(xié)議書》相關約定足額繳納認購資金。未按繳款時間足額繳款的,自動喪失認購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未繳足份額的權利。

第九條鎖定期。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購買所獲標的股票的鎖定期為12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筆買入過戶至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計算。

本員工持股計劃由公司自行管理,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具體管理事宜。公司董事會負責擬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辦理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其他相關事宜。

管理委員會根據(jù)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以及與本員工持股計劃相關的文件規(guī)定管理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并維護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產(chǎn)安全,避免產(chǎn)生公司其他股東與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之間潛在的利益沖突。

在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間,管理委員會可聘請相關專業(yè)機構為員工持股計劃提供管理、咨詢等服務。

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內部管理權力機構為持有人會議;員工持股計劃設管理委員會,監(jiān)督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根據(jù)持有人會議的授權行使員工持股計劃所持公司股票對應的股東權利。

參加對象實際繳納出資認購本次員工持股計劃份額的,成為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每份員工持股計劃份額具有同等權益。

第十一條持有人權利。

持有人享有如下權利:

(一)按持有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享有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的權益;

(二)依照本員工持股計劃規(guī)定參加持有人會議,就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三)享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本員工持股計劃規(guī)定的持有人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持有人義務。

持有人應當承擔如下義務:

(一)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規(guī)定;

(三)按持有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承擔員工持股計劃投資的風險;

(四)遵守生效的持有人會議決議;

(五)承擔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本員工持股計劃草案規(guī)定的持有人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持有人會議。

1、持有人會議的職權。

持有人會議由全體持有人組成。所有持有人均有權參加持有人會議,并按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行使表決權。持有人可以親自出席持有人會議并表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并表決。持有人會議行使如下職權:

(1)選舉、罷免管理委員會委員;

(3)審議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公司以配股、增發(fā)、可轉債等方式融資時,決定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是否參與該等融資,并審議管理委員會提交的參與方案。

(4)授權管理委員會監(jiān)督本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

(5)授權管理委員會行使本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所對應的股東權利;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員工持股計劃(草案)》規(guī)定的或者管理委員會認為需要召開持有人會議審議的其他事項。

2、持有人會議的召集和召開。

(1)首次持有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會議由管理委員會負責召集,管理委員會主任主持。管理委員會主任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員會委員負責主持。

(2)公司董事會提出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方案;管理委員會委員發(fā)生離職、連續(xù)三個月不能履行職務等不適合擔任管理委員會委員的情形;或者出現(xiàn)本員工持股計劃草案規(guī)定的需要持有人會議審議的其他事項的,應當召開持有人代表會議。

(3)召開持有人代表會議,會議召集人應提前5日發(fā)出會議通知,會議通知通過直接送達、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給全體持有人。會議通知應當至少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方式,會議擬審議的主要事項,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發(fā)出通知的日期。書面會議通知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會議的時間、地點:

擬審議的事項(會議提案);

會議表決所需的會議材料;

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

口頭會議通知至少應包括上述第、項內容以及情況緊急需要盡快召開持有人會議的說明。

3、持有人會議的表決。

(1)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每1元出資額認購1計劃份額,每1計劃份額有一票表決權,持有人以其持有的有表決權的計劃份額行使表決權。

(2)每項提案應當經(jīng)過充分討論及審議后表決,并形成會議決議;主持人可以決定逐項表決議案,也可以決定在會議全部提案討論完畢后一并提請與會持有人進行表決;經(jīng)主持人決定,可以采用通訊方式開會并進行表決;主持人應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持有人會議采取通訊方式開會和進行表決的方式、表決意見的寄交方式。

(3)持有人的表決意向分為同意、反對和棄權。與會持有人應當從上述意向中選擇其一,未填、錯填、多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票或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其所持份額的表決結果應計為棄權。持有人在會議主持人宣布表決結果后或者規(guī)定的表決時限結束后進行表決的,其表決情況不予統(tǒng)計。

(4)持有人會議應當推舉兩名持有人參加計票和監(jiān)票,以現(xiàn)場方式召開持有人會議的,會議主持人應當當場宣布現(xiàn)場表決統(tǒng)計結果。每項議案經(jīng)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半數(shù)以上份額同意后通過(須經(jīng)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會議的有效決議。

(5)會議主持人負責安排對持有人會議做好記錄。

員工持股計劃設管理委員會,對員工持股計劃負責,是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機構。管理委員會由5名委員組成,設管理委員會主任1人。管理委員會委員均由持有人會議選舉產(chǎn)生,經(jīng)出席會議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過半數(shù)通過,管理委員會主任由管理委員會以全體委員的過半數(shù)選舉產(chǎn)生。

1、管理委員會任期管理委員會的任期與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限一致。

2、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

(1)候選人征集。持有人會議召集人應在會議召開前5日向全體持有人發(fā)出會議通知。首次持有人會議的議案為征集并選舉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委員。會議通知中說明在規(guī)定期限內征集管理委員會委員提名。該提名的征集至會議召開前1天截止。

單獨或合計持有本次員工持股計劃份額10%以上的持有人有權提名一名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應為持有人。經(jīng)單獨或合計持有10%及以上份額的持有人簽署的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提名函應以書面形式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給召集人。

(2)召開會議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的持有人會議按照持有人會議規(guī)則召開。會議開始前,召集人應當公布征集到的全部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提名名單,以及有效提名情況。持有人所持每1計劃份額有1票表決權。持有人會議推選二名持有人計票和監(jiān)票。管理委員會候選人按得票多少等額依次確認當選管理委員會委員。管理委員會委員的履職期限自當選之日起至員工持股計劃終止,管理委員會委員發(fā)生變動時,由持有人會議重新選舉。

3、管理委員會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規(guī)定,對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及全體持有人負有下列忠實義務:

(1)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員工持股計劃的財產(chǎn);

(7)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及《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管理委員會委員違反忠實義務給員工持股計劃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管理委員會的職權。

管理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1)根據(jù)《管理辦法》規(guī)定負責召集持有人會議,執(zhí)行持有人會議的決議;

(3)代表全體持有人行使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股份的股東權利;

(4)代表員工持股計劃對外簽署相關協(xié)議、合同;

(9)持有人會議授權的其他職責。

5、管理委員會主任的職權。

管理委員會主任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持有人會議和管理委員會會議;

(2)督促、檢查持有人會議、管理委員會決議的執(zhí)行;

(3)管理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6、管理委員會會議的召開。

(1)管理委員會不定期召開會議,由管理委員會主任召集,于會議召開5日以前通知全體管理委員會委員,全體管理委員會委員對表決事項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訊方式召開和表決。

(2)代表10%以上份額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員會委員,可以提議召開管理委員會臨時會議。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自接到提議后5日內,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員會會議。

(3)管理委員會召開臨時管理委員會會議應在會議召開前3日以前以當面告知、電話、郵件、傳真、短信等方式通知全體管理委員會委員。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時間和地點;

2)事由及議題;

3)發(fā)出通知的日期。

行一人一票制。

(5)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由管理委員會委員本人出席;管理委員會委員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員會委員代為出席,代為出席會議的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管理委員會委員的權利。管理委員會委員未出席管理委員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6)管理委員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管理委員會根據(jù)《指導意見》、《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登記結算業(yè)務指引》的規(guī)定為本次員工持股計劃開立證券賬戶、資金賬戶及其他相關賬戶。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證券賬戶與資金賬戶名稱為“蕪湖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開立資金托管等相關賬戶。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賬戶只能由管理委員會使用,不得轉托管或轉指定。公司及管理委員會不得將專用賬戶以出租、出借、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

(一)本員工持股計劃成立時認購人投入的現(xiàn)金資產(chǎn)用以認購長信科技股票,本員工持股計劃認購長信科技股票金額不超過30000萬元。

(二)本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資金為委托財產(chǎn),獨立于公司的固有財產(chǎn)。公司不得將本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委托歸入其固有財產(chǎn)。因本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chǎn)和收益歸入本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

(三)資產(chǎn)構成。

1、長信科技股票;

2、現(xiàn)金存款和應計利息;

3、資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資產(chǎn)。

1、在存續(xù)期之內,持有人所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經(jīng)管理委員會同意后可以在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其他持有人之間(或者:具備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資格且同意受讓的受讓人)進行轉讓。

3、在鎖定期內,公司發(fā)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時,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鎖定,不得在二級市場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等股票的解鎖期與相對應股票相同。公司發(fā)生派息時,員工持股計劃因持有公司股份而獲得的現(xiàn)金股利在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不進行分配。

1、在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或經(jīng)持有人會議審議通過,持有人所持有的持股計劃份額不得主動轉讓、退出、用于抵押或質押、擔?;騼斶€債務。

2、持有人所持權益不作變更的情形。

(1)職務變更存續(xù)期內,持有人職務變動但仍符合參與條件的,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

(2)喪失勞動能力存續(xù)期內,持有人喪失勞動能力的,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

(3)退休存續(xù)期內,持有人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

(4)死亡存續(xù)期內,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并繼續(xù)享有;該等繼承人不受需具備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資格的限制。

(5)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3、在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發(fā)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經(jīng)管理委員會審議決定可以取消該持有人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資格,并將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按當日凈值或者持有人所持有份額的認購成本價孰低者強制轉讓給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其他持有人(或者:具備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資格且同意受讓的受讓人),由受讓人向上述不再符合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的人員支付轉讓價款。

離職時,必須先辦理持股轉讓,再辦理離職手續(xù)。

(5)持有人未經(jīng)公司或子公司同意,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jīng)公司提出,拒不改正,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該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的日期為持有人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當日。

(6)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當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屆滿后,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均為貨幣性資產(chǎn)時,經(jīng)持有人會議及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員工持股計劃即可終止。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屆滿前1個月,如持有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經(jīng)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可以延長。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滿不延長的,存續(xù)期屆滿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額進行分配。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為24個月,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員工持股計劃之日起計算,本員工持股計劃在存續(xù)期屆滿時如未展期則自動終止,經(jīng)持有人代表會議決議同意的,可以提前終止。如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對標的股票的轉讓做出限制性規(guī)定,導致標的股票無法在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屆滿前全部變現(xiàn)的,或因股票流動性不足等市場原因導致標的股票未在存續(xù)期屆滿前全部變現(xiàn)的,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限可在經(jīng)持有人代表會議和董事會通過后相應延長。

在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內,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須經(jīng)出席持有人代表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方可實施。

(二)本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滿后,當持有的資產(chǎn)均為貨幣性資金時,本員工持股計劃可提前終止。

第二十三條公司實施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財務、會計處理及其稅收等問題,按有。

關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稅務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蕪湖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xx年1月18日。

員工持股計劃的利與弊篇八

為規(guī)范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通威股份”)20xx年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以下簡稱“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之規(guī)定,特制定《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

第一條基本原則。

(一)依法合規(guī)原則。

公司實施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將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相應程序,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實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員工持股計劃進行內幕交易,實施操縱證券市場等證券欺詐行為。

(二)自愿參與原則。

公司實施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將遵循公司自主決定,員工自愿參加的原則,公司不以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加本次員工持股計劃。

(三)風險自擔原則。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參加對象盈虧自負,風險自擔,與其他投資者權益平等。

(四)員工擇優(yōu)參與原則。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參加對象需符合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規(guī)定的標準,并經(jīng)公司董事會確認。

第二條參加對象及確定標準。

1、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參加對象應為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工作、領取薪酬,并與公司或公司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

(1)為通威股份董事、監(jiān)事或高級管理人員;

(2)為通威股份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人員;

(3)為通威股份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核心骨干員工。

2、參加對象的名單及各參加對象的認購份額由公司總經(jīng)理擬定,經(jīng)董事長審核,由董事會批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為參加對象:

(1)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中國證監(jiān)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3)最近三年內,因泄露國家或公司機密、貪污、盜竊、侵占、受賄、行。

(4)在公司外直接或間接從事與公司業(yè)務存在競爭關系的業(yè)務,包括但不。

(5)董事會認定的不能成為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情形;

(6)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不能成為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情形。

4、符合前述標準的員工依照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第二條所規(guī)定的原則參加本次員工持股計劃。

股計劃資金賬戶。未按時繳款的,該持有人則喪失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權利。

員工持股計劃通過融資方式籌集的資金,持有人將按其每期歸屬的標的股票權益額度和比例,承擔其相應的融資本金歸還及在融資期限內的融資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融資利息等)。

為36000萬份,信托計劃主要投資范圍為購買和持有標的股票及現(xiàn)金類產(chǎn)品等。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來源為二級市場購買(包括但不限于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xié)議轉讓)等法律法規(guī)許可的方式。

信托計劃存續(xù)期內,優(yōu)先份額按照預期年化收益率(實際預期年化收益率以最終簽訂合同為準)和實際存續(xù)天數(shù)優(yōu)先獲得預期固定收益,信托計劃收益分配和終止清算時,優(yōu)先份額的分配順序位于次級份額之前,次級份額為信托計劃中優(yōu)先份額的權益實現(xiàn)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承諾對信托計劃優(yōu)先級份額的本金及預期年化收益進行差額補償,并承擔信托計劃項下的補倉義務。

以信托計劃的規(guī)模上限90000萬元及20xx年12月14日收盤價11.81元/股測算,信托計劃所能購買和持有的標的股票的上限約為7620.66萬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比例約為1.96%。信托計劃最終持有的股票數(shù)量以實際執(zhí)行情況為準。

公司全部有效的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總數(shù)累計不超過公司股本總額。

的10%,單個員工所持持股計劃份額(含各期)所對應的股票總數(shù)累計不超過公司。

股本總額的1%。

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股票總數(shù)不包括員工在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上市。

前獲得的股份、通過二級市場自行購買的股份及通過股權激勵獲得的股份。

為了公司可持續(xù)發(fā)展及不斷吸引和留住優(yōu)秀人才的需要,員工持股計劃預留不超過25200萬份的次級份額,由公司董事長劉漢元先生代為持有。該預留份額將主要根據(jù)在20xx年、20xx年和20xx年業(yè)績考核結果將其分配給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的核心骨干員工。在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公司根據(jù)實際情況并經(jīng)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將該部分預留份額分配給符合條件的員工。若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屆滿,預留份額未授予完畢,則該剩余預留份額由董事長劉漢元先生自行負責處置。

1、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限為36個月。自本次員工持股計劃通過公司。

股東大會審議之日起算,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在存續(xù)期屆滿后自行終止。

2、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應當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后6個月內,根據(jù)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安排完成標的股票的購買。

3、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鎖定期滿后,在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均為貨幣性資產(chǎn)時,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可提前終止。

4、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屆滿前2個月,經(jīng)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

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本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可以延長。

5、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況,導致信托計劃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無法在存續(xù)期上限屆滿前全部變現(xiàn)時,經(jīng)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限可以延長。

1、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法定鎖定期(即信托計劃持有標的股票的鎖定期)。

為12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筆標的股票登記過戶至信托計劃名下之日起算。

2、法定鎖定期滿后,信托計劃將根據(jù)員工持股計劃的安排和當時市場的情況決定賣出股票的時機和數(shù)量。

3、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將嚴格遵守市場交易規(guī)則,遵守中國證監(jiān)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信息敏感期不得買賣股票的規(guī)定。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設立后的變更,應當經(jīng)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

2、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鎖定期滿后,當員工持股計劃所持資產(chǎn)均為貨。

3、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屆滿前2個月,經(jīng)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

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可以提前終止或延長。

為了更好的實施本次員工持股計劃,使得員工利益與公司利益保持一致,針對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公司設定了針對持有人層面的績效考核指標,對持有人個人在20xx年、20xx年、20xx年三年的工作績效做出較為準確、全面的綜合評價,只有在達成相應指標的情況下,持有人才能獲得相應的持有份額。

個人績效考核以公司現(xiàn)有的績效管理體系為基礎,績效考核依照本辦法以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考核評價指標包括但不限于關鍵業(yè)績指標、工作能力和工作態(tài)度等。公司內部考核等級及相應等級所占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級a(特優(yōu))b(優(yōu))c(良)d(合格)e(不合格)。

如果持有人業(yè)績考核為d級,管理委員會有權將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的。

50%權益按照其自有資金部分原始出資金額強制轉讓給管委會指定的具備參與本持股計劃資格的受讓人。

如果持有人業(yè)績考核為e級,管理委員會有權將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的全部權益按照其自有資金部分原始出資金額強制轉讓給管委會指定的具備參與本持股計劃資格的受讓人。

第十二條持有人的權利和業(yè)務。

實際繳納出資認購本次員工持股計劃份額的員工,成為本次員工持股計劃份額持有人。除預留份額外,每份員工持股計劃份額具有同等權益。

1、持有人的權利如下:

(1)按持有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享有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及其收益;

(2)依照員工持股計劃規(guī)定參加持有人會議,就審議事項按持有的份額行使表決權;

(3)對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進行監(jiān)督,提出建議或質詢;

(4)持有人放棄因參與員工持股計劃而間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決權;

(5)享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董事長代持的預留份額放棄員工持股計劃表決權,不享有持有人權利中第(2)。

及第(3)項權利。

2、持有人的義務如下:

(1)按員工持股計劃的規(guī)定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

(2)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規(guī)定;

(3)按持有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承擔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投資的風險;

(4)遵守生效的持有人會議決議;

(5)承擔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持有人會議的職權。

持有人會議是員工持股計劃的權力機構。除預留份額代持人外,所有持有人均有權參加持有人會議,并按其持有份額行使表決權。持有人可以親自參與持有人會議并表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并表決。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會議的差旅費用、食宿費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擔。持有人會議行使如下職權:

(1)選舉和罷免管理委員會委員;

(2)審議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終止、存續(xù)期的延長和提前終止;

(5)授權管理委員會監(jiān)督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

(6)授權管理委員會負責與資產(chǎn)管理機構的對接工作;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或員工持股計劃規(guī)定的持有人會議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持有人會議的召集及表決程序。

1、持有人會議的召集和召開。

(1)首次持有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士負責召集和主持,此后的。

持有人會議由管理委員會負責召集,管理委員會主任負責主持。管理委員會主任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員會委員負責主持。

(2)單獨或合計持有員工持股計劃10%以上份額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會。

議提交臨時提案,臨時提案須在持有人會議召開3日前向管理委員會提交。

(3)單獨或合計持有員工持股計劃10%以上份額的持有人可以提議召開持有人會議。

(4)召開持有人會議,管理委員會應提前5日發(fā)出會議通知。會議通知通。

過直接送達、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方式,送達給全體持有人。會議通知應當至少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召開方式,擬審議的事項,會議召集人和主持人、臨時會議的提議人及其書面提議,會議表決所必需的會議材料,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發(fā)出通知的日期等。

(5)如遇緊急情況,可以通過口頭方式通知召開持有人會議。口頭方式通。

知至少應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會議擬審議的事項以及因情況緊急需要盡快召開持有人會議的說明。

2、持有人會議表決程序。

(1)每項提案經(jīng)過充分討論后,主持人應當適時提請與會持有人進行表決。

主持人也可決定在會議全部提案討論完畢后一并提請與會持有人進行表決。表決方式為填寫表決票的書面表決方式。

(2)員工持股計劃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額享有表決權,每1份額具有1票表決權。

(3)持有人的表決意向分為同意、反對和棄權。與會持有人應當從上述意。

向中選擇其一,未做選擇或者同時選擇兩個以上意向的,視為棄權;未填、錯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票或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棄權。持有人在會議主持人宣布表決結果后或者規(guī)定的表決時限結束后進行表決的,其表決情況不予統(tǒng)計。

(4)會議主持人應當當場宣布現(xiàn)場表決統(tǒng)計結果。每項議案如經(jīng)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額同意后則視為表決通過(《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約定需2/3以上份額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會議的有效決議。

(5)持有人會議決議需報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的,須按照《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公司章程》等規(guī)定提交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6)會議主持人負責安排人員對持有人會議做好記錄。

第十五條管理委員會的選任程序。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持有人通過持有人會議選出3名持有人組成員工持股。

計劃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為:

1、發(fā)出通知征集候選人。

(1)持有人會議召集人應在會議召開5日前向全體持有人發(fā)出會議通知。

首次持有人會議的議案需征集并選舉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委員。會議通知中說明在規(guī)定期限內征集管理委員會委員提名。該提名的征集至會議召開前一天截止。

(2)單獨或合計持有計劃份額占計劃標的股票權益3%及以上的持有人有權提名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為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之一。

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提名函(單獨或合計持有3%及以上份額的持有人簽署)應以書面形式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給召集人。

2、召開會議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

(1)持有人會議按持有人會議規(guī)則召開。召集人公布征集管理委員會委員。

候選人結果及有效征集的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情況。持有人每1元計劃份額對單個管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有1票表決權。

(2)持有人會議推選2名持有人計票和監(jiān)票。管理委員會候選人按得票多少等額依次確認當選管理委員會委員。

(3)管理委員會委員的履職期限自當選之日起至員工持股計劃終止之日止,管理委員會委員發(fā)生變動時,由持有人會議重新選舉。

第十六條管理委員會。

1、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設管理委員會,監(jiān)督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對員。

工持股計劃持有人會議負責,代表持有人行使股東權利或者授權資產(chǎn)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權利。

2、管理委員會由3名委員組成,設管理委員會主任1名。管理委員會委員。

均由持有人會議選舉產(chǎn)生,任期為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管理委員會主任由管理委員會以全體委員的過半數(shù)選舉產(chǎn)生。

3、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并維護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產(chǎn)安全,對員工持股計劃負有下列忠實義務:

(1)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員工持股計劃的財產(chǎn);

(3)不得將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或者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5)不得利用其職權損害員工持股計劃利益;

(6)不得擅自披露與員工持股計劃相關的商業(yè)秘密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管理委員會委員違反忠實義務給員工持股計劃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管理委員會行使以下職責:

(1)負責召集持有人會議,執(zhí)行持有人會議的決議;

(2)代表全體持有人監(jiān)督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

(4)負責與資產(chǎn)管理機構的對接工作;

(6)員工持股計劃法定鎖定期及份額鎖定期屆滿,辦理標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關事宜;

(7)決策員工持股計劃棄購份額、強制轉讓份額的歸屬;

(10)持有人會議授權的其他職責。

5、管理委員會主任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持有人會議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員會會議;

(2)督促、檢查持有人會議、管理委員會決議的執(zhí)行;

(3)管理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6、管理委員會不定期召開會議,由管理委員會主任召集,于會議召開5日前通知全體管理委員會委員。

7、代表10%以上份額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員會委員,可以提議召開。

管理委員會臨時會議。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自接到提議后5日內,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員會會議。

8、管理委員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時間和地點;

(2)事由及議題;

(3)發(fā)出通知的日期。

9、管理委員會會議應有過半數(shù)的管理委員會委員出席方可舉行。管理委員。

會作出決議,必須經(jīng)全體管理委員會委員的過半數(shù)通過。管理委員會決議的表決,

實行一人一票。

10、管理委員會決議表決方式為記名投票表決。管理委員會會議在保障管理。

委員會委員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訊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管理委員會委員簽字。

11、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由管理委員會委員本人出席;管理委員會委員因故。

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員會委員代為出席,委托書中應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授權范圍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管理委員會委員的權利。管理委員會委員未出席管理委員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12、管理委員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議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13、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2)管理委員會委員出席情況;

(3)會議議程;

(4)管理委員會委員發(fā)言要點;

(5)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shù))。

14、管理委員會會議所形成的決議及會議記錄應報公司董事會備案。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公司擬以配股、增發(fā)、可轉債等方式進行融資時,由持有人會議審議決定員工持股計劃是否參與相關融資,并由管理委員會擬定具體的參與方式,提交持有人會議審議通過。

1、公司股票對應的權益:本次員工持股計劃通過設立的信托計劃而享有持有公司股票所對應的權益。

2、現(xiàn)金存款和應計利息。

3、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其他投資所形成的資產(chǎn)。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產(chǎn)獨立于。

公司的固有財產(chǎn),公司不得將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委托歸入其固有財產(chǎn)。因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chǎn)和收益歸入員工持股計劃資產(chǎn)。

1、法定鎖定期內,持有人不得要求對員工持股計劃的權益進行分配。

2、法定鎖定期內,公司發(fā)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時,新取得。

的股份一并鎖定,不得在二級市場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等股票的解鎖日與。

相對應股票相同。存續(xù)期內,公司發(fā)生派息時,員工持股計劃因持有公司股份而獲得的現(xiàn)金股利在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內不進行分配。

3、存續(xù)期內,持有人所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得退出或用于抵押、質。

押、擔保、償還債務。

4、存續(xù)期內,未經(jīng)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委員會同意,持有人所持有的。

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得轉讓。未經(jīng)管理委員會同意擅自轉讓的,該轉讓行為無效。

5、收益分配:標的股票鎖定期內,在有可分配的收益時,員工持股計劃每。

個會計年度可以進行收益分配,持有人按所持份額占標的股票權益的比例取得收益。

6、現(xiàn)金資產(chǎn)分配:標的股票限售期屆滿后的存續(xù)期內,管理委員會有權根。

據(jù)市場情況,將部分或全部標的股票出售收回現(xiàn)金,收回的現(xiàn)金不再用于投資,應當按持有人所持份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條離職處置。

員工持股計劃存續(xù)期間,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權取消該持有人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資格,并將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權益強制轉讓給管理委員會指定的受讓人,轉讓價格按照“不再符合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當日收盤后其所持份額的公允價值”和“個人實際出資成本”孰低的原則確定,由受讓人向上述不再符合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的人員支付轉讓價款,若受讓人暫時無現(xiàn)金支付轉讓價款,則由公司董事長劉漢元先生先行墊付:

1、持有人被追究刑事責任、辭職或擅自離職;該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

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的日期為持有人受到刑事處罰、遞交辭職申請或擅自離職的當日。

2、持有人在勞動合同到期后拒絕與公司或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續(xù)簽勞動合同;該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的日期為持有人勞動合同到期的當日。

3、持有人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其全資、控股子公司不與其續(xù)簽勞動合同的;該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的日期為持有人勞動合同到期的當日。

4、持有人因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違反職業(yè)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

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被公司解聘;該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的日期為解聘通知發(fā)出的當日。

5、持有人因違反法律規(guī)定而被公司或其全資、控股子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該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的日期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發(fā)出的當日。

6、持有人不能勝任工作崗位、上年度業(yè)績考核不合格;該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的日期為考核通知發(fā)出的當日。

7、持有人作出其他有損公司利益行為的。該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的日期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發(fā)出的當日或公司書面作出處罰通知的當日。

第二十一條持有人發(fā)生喪失勞動能力、退休或死亡等情況的處置辦法。

1、持有人喪失勞動能力的,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份額及權益不受影響。

2、持有人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份額。

及權益不受影響。持有人因年齡原因退出管理崗位但仍在公司內,或在股份公司下屬分、子公司內任職的,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份額及權益不受影響。

3、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份額及權益由其合法繼承人依法繼承。

除上述三種情形外,員工發(fā)生其他不再適合參加持股計劃事由的,由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決定該情形的認定及處置。

員工持股計劃終止后(包括期滿終止、提前終止、延期后終止等)30個工作日內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員工持股計劃份額占標的股票權益的比例分配剩余資產(chǎn),本持股計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一)公司董事會在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充分征求員工意見的基礎上負。

責擬定和修改員工持股計劃,報股東大會審批,并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辦理員工持股計劃的其他相關事宜。

(二)董事會審議員工持股計劃草案時,獨立董事應當就本次員工持股計劃。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xù)發(fā)展,是否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公司是否以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發(fā)表獨立意見。

(三)公司監(jiān)事會對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xù)發(fā)展,是否損。

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公司是否以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發(fā)表意見。

(四)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后的2個交易日內,公告披露董事。

會決議、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草案摘要、獨立董事意見、監(jiān)事會意見等。

(五)公司聘請律師事務所對員工持股計劃出具法律意見書。

(六)公司發(fā)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并在召開股東大會前公告法律意見書。

(七)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股東大會將采用現(xiàn)場投票與網(wǎng)。

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對本次員工持股計劃作出決議的,應當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shù)以上通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后2個交易日內,公告披露員工持股計劃的主要條款。

(八)公司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及上交所要求就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二十五條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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