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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手冊介紹篇一
一、形象意識 員工必須具備強烈的形象意識,從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形象。
二、員工儀容、儀表、著裝要求 員工衣著應當符合金融機構形象及部門形象。原則上,員工穿著及修飾應穩(wěn)重大方、整齊清爽、干凈利落,周一至周日工作時間一律統一穿著公司制服。以下條款供參考:
(一)員工衣著要求得體、協調、整潔、悅目;
(二)上衣、褲子等最好相配,衣服平整,符合時節(jié);
(三)西裝左胸前口袋不放手帕以外的任何東西,禁止兩手下垂插入下口袋中; (四)男士長袖襯衫要塞在褲腰內,袖子最好不卷起,長褲有腰攀,應穿上腰帶或背帶,頭型為短平頭;
(五)女士宜化淡妝,勿戴過多頭飾,裙裝應配過膝長襪,領口過低過短的衣服不宜穿著。
三、社交、談吐
(一)在與他人交談中,請講普通話,交談中善于傾聽,不隨便打斷他人談話,不魯莽提問,不問及他人隱私,不要言語糾纏不休或語帶諷刺,更勿出言不遜,惡語傷人;
(二)與客戶交談誠懇、熱情、不卑不亢,語言流利、準確,業(yè)務之外,注意話題健康、客觀;采用迎送禮節(jié),主動端茶送水。
(三)與同行交談,注意措辭分明,謙虛謹慎,維護公司形象,不互相傾軋,客觀正派,不泄露商業(yè)機密。
四、舉止、行為
(一)遵守考勤制度,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病事假需及時申請或通知部門主管,填報請假單;
(二)上班時間不吸煙,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精力充,精神飽滿,樂觀進;
(三)對待上司要尊重,對待同事要熱情,處理工作要保持頭腦冷靜,提倡微笑服務; (四)開誠布公,坦誠相待,平等尊重,團結協作,不將個人喜好帶進工作中,不拉幫結派,黨同伐異;
(五)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賓,不以貌取人,不盛氣凌人,與客人約見要準時,如另有客人來訪需等待時,應主動端茶道歉;
(六)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聲呼叫他人;
(七)出入會議室或上司辦公司室,主動敲門示意,進入房間隨手關門。
第二、員工日?;顒有袨闇蕜t 員工上班時間要始終以飽滿的熱情,盡心盡責,真誠協作,高效、快捷地向顧客提供最佳服務。員工應具備優(yōu)良的道德品質,有錯必改,不得文過飾非、陽奉陰違、誣陷他人。
一、電話
(一)員工電話行為應符合規(guī)范,注意控制語氣、語態(tài)、語調,語言親切、簡練、有禮、客氣;
(二)及時接聽,勿讓鈴聲超過3聲,遲接電話須表示歉意;
(三)使用代表企業(yè)的規(guī)范用語問好,例如“您好,××信用社”、“您好,××辦公室”等;
(四)仔細、耐心傾聽對方講話,決不要打斷對方解釋;
(五)準確記錄,轉告電話內容,主動幫助解決顧客要求,及時轉告并敦促同事回復電話;
(六)談話結束,表示謝意,等對方先掛電話;
(七)工作時間與業(yè)務無關電話應簡短扼要,工作期間禁止接聽電話,如有急事,由管理人員轉告。
二、工作證、胸牌
(一)由單位發(fā)給工作證或者胸牌,員工要隨時攜帶工作證。員工在工作時,必須佩戴胸牌;
(二)工作證、胸牌如有遺失、被竊,應立即向部門報告,經部門領導簽字,可到辦公室補領,如因長久磨損,應及時以舊換新。
第三、員工行為準則
一、服飾著裝、言談舉止
(一)工作時間必須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講究儀表。頭發(fā)不得染成黑色以外的發(fā)色。男士不得留長發(fā)、蓄胡須。
(二)工作時間不得吃東西,交際談吐不得帶臟字,不得涉及或影射他人的隱私和弱點。嚴禁背后貶低和指責他人。
二、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班,參加晨會,實行上班打卡制度。
(二)請假需先填請假單,二天以內分社主任批準,二天以上分管主任批準。
(三)要嚴格遵守聯社和部門制訂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日志、客戶檔案及客戶調查表的填寫。認真負責地完成領導下達的各項任務。
四、發(fā)揚團結精神,互相幫助、互相體諒, 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互相競爭,互拆墻角……
員工手冊介紹篇二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guī)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zhí)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yǎng)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fā)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保證企業(yè)奮斗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guī)、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yè)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yè)的公共利益,忠于職守、快節(jié)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yè)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規(guī)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zhí)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yè)工作的企業(yè)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guī)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十一條、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廠長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后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yōu)采用,并執(zhí)行3-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fā)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yè)解聘員工,除違規(guī)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余,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yè)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xù)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jié)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guī)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huán)境的整潔,維護企業(yè)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yè),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對外營業(yè)窗口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tài)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zhí)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說"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yè)務,說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jié)變換,由廠部作出決定,并發(fā)書面通知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fā)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急病、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假期不發(fā)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fā)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后,方可按工傷有關規(guī)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guī)定辦妥請假手續(xù)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yè)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廠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勞動分)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鉤。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準發(fā)放。公司的發(fā)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本廠將根據企業(yè)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yè)經濟發(fā)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廠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勞動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jié)三天,國際勞動節(jié)一天,國慶節(jié)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fā),每月與工資一起發(fā)放。
第三十五條、本廠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guī)定"。
第三十六條、本廠將隨著經濟發(fā)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y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yè)、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廠政治和業(yè)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準,受本廠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占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后,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系的培訓、進修、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廠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員工培訓后在本廠的工作年限,每年遞減20%收回培訓費(含工資、學費)。
第四十條、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jié)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并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愛護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yè)。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fā)事故的動火作業(yè)、起重作業(yè)、電線電器作業(yè)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fā)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yè)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fā)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后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復、有整改、有記錄。
第四十五條、門衛(wèi)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fā)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廠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準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設備;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營業(yè)部、生產車間應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凈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墻上和所有設備設施上亂寫、亂畫、亂涂,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qū)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衛(wèi)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干,發(fā)現衛(wèi)生包干區(qū)域內有不衛(wèi)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五十二條、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yè)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廠研制、開發(fā)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jié)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jié)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yè)形象,維護企業(yè)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fā)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fā)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guī)定審報程序辦理。
第五十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guī)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yè)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guī)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五十六條、"手冊"各條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五十七條、本手冊各條規(guī)定解釋權屬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