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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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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十五篇)
時間:2024-07-21 20:43:59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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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一

2)本局內一切經費開支和資金往來,必須嚴格執(zhí)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實行局長按有關財務規(guī)定“一支筆”審批。

3)日常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tǒng)購或政府采購。大宗物資采購應事先提出書面申請,報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由辦公室經辦進行政府采購。

4)各種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領導簽字、經辦人簽字并注明開支事由,上述三項不全者不予報銷。所開支的原始票據,原則上必須使用由稅務部門或財政部門監(jiān)制的票據。

5)出差或購物需借用公款,應填寫《借款單》,報局長審批后方可借款,事后及時歸還。未經批準,財務人員不得辦理借款手續(xù)。

6)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和會計制度,未經局長批準不得隨意調度資金。財務印章和有關票據管理要按規(guī)定分開保管,必要時歸入保險箱。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二

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行為,保障機關日常工作正常運轉,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有關財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1、各部門收費時,必須使用從財政領用的正式收據,不得自行購用其他收據。

2、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各部門所收取的資金必須直接繳入財政結算專戶,不得私存或私設小金庫,不得直接或變相坐支。

鎮(zhèn)政府機關所有支出(包括報銷、發(fā)放津補貼、撥轉經費和往來性支付)一律由常務副鎮(zhèn)長一支筆審批,除特別授權外,否則財政不予受理和入賬。

1、鎮(zhèn)機關后勤費用支出1000元以內的需經經辦人簽字、主管領導簽字,常務副鎮(zhèn)長審批,經財政審核無誤后方可報銷;1000元以上的必須經黨委會研究同意后方可報銷。

2、各站辦所費用支出需站辦所長簽字、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支出報銷實行三手制,即由經辦人簽明具體事由,分管負責人審核,常務副鎮(zhèn)長審批。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應經使用(或保管)人簽字,財務同時進行固定資產財務核算。除工資和對個人補貼性支出以外的支出,應開具正規(guī)發(fā)票,嚴格控制白條支出。

1、辦公費:一般辦公用品的購置,需經分管負責人審核后,經常務副鎮(zhèn)長同意,由財政負責購買,并建立領用手續(xù)和分發(fā)記錄。

2、旅差費:旅差費的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并經領導審批。按上級財政部門規(guī)定報銷車船費、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應該在出差歸來七日內填寫《差旅費報銷表》,及時辦理報銷,外出進行招商考察活動經費支出必須經領導批準,并列編制經費預算,報銷時不準超出預算。

3、交通費:車輛維修必須到指定的汽修廠,經常務副鎮(zhèn)長同意后方可修車,修車費用由財政安排專人定期結賬,如需租車時,必須經常務副鎮(zhèn)長同意,否則不予結賬。

4、招待費:政府來客人一律在食堂就餐,標準按實際需要安排。食堂費用要每月同財政結一次賬,用食堂報銷單核銷入賬。特殊情況需在飯店招待的,或需在飯店要菜的必須經常務副鎮(zhèn)長同意方可招待,標準按領導安排意見辦。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和借用公款,如有特殊情況需借款的,必須經常務副鎮(zhèn)長批準,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天,前次未還的不得辦理新的借款,出納人員要加強對借款情況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2、嚴格執(zhí)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超千元以上的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3、單位現金不得超范圍留存,必須及時存入銀行,做到日清月結。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財務管理,推進財務管理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建設,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益,經研究決定制定《安凌鎮(zhèn)政府機關工作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出差人員須先填寫出差申報單,申報單內容:申請人姓名、出差時間、天數、是否住宿、住宿天數及出差事由,必須填寫完整,不可漏項,經鎮(zhèn)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差旅費報銷單填寫內容必須與申報單相符,車費、住宿費、伙食補助必須嚴格執(zhí)行《祁門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常用經費開支標準》的規(guī)定。

用車人員須先填寫用車申請單,注明用車時間、事由、路途起點和終點、乘車人數及車費金額,經鎮(zhèn)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用車,申請單交于車主。車主報銷車費,須填寫用車費,后附用車申請單和相應車票。

辦公用品購置實行分類管理:

(1)筆、墨、紙張等小件常用辦公用品由財政所小批量采購,專人負責登記管理,部門申請領用。

(2)電腦用紙由財政所批量采購,專人管理,實行進庫、出庫記帳制,領用人須在領用單上簽名。

(3)大型會議(如人代會)需用辦公用品,由大會指定人員和財政所實行專項采購,單獨辦理。

(4)部門或工作人員需購上述以外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購置申請單,經鎮(zhèn)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自行購置或委托財政所購置。年終,政府組織人員對庫存辦公用品進行盤點、清查。

財政所統(tǒng)一購置辦公用品,須先填寫辦公用品購置申請單,并列出清單,經鎮(zhèn)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發(fā)票報銷,須后附購置申請單并有辦公用品專門管理人員驗收簽名。

本著厲行節(jié)約的原則,各部門打印材料必須在本部門的電腦上進行,黨委、政府需打印材料,指定部門打印,不得推諉。材料需多份,不能油印的,一般不允許復印。確需在外打、復印的,經辦人須先在財政所領取材料復印申請單,財政所對材料復印申請單進行編號,申請單填好后交鎮(zhèn)主要領導簽字后,憑單方可外出打、復印材料。材料打、復印須定點進行,打印單位見單打印,按單結算。在打、復印費報銷時,發(fā)票后附記帳單和申請單,方可核準報銷。

(1)上下級來人原則上一律實行在鎮(zhèn)自辦食堂就餐。特殊情況,經鎮(zhèn)主要領導批準,方可外出招待用餐。

(2)實行對口接待。部門來人由部門分管領導和負責人座陪招待,村組來人由包村領導或包村干部安排就餐。

(3)實行餐前開單,飯后簽字。在鎮(zhèn)食堂和外出用餐一律必須先開就餐申報單,經鎮(zhèn)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安排。用餐結束后,經辦人必須在菜單上簽名。嚴禁先就餐后開單,特殊情況,事后必須立即補開,并向領導說明原因。村、組干部來人辦事,實行快餐券就餐制度,自行就餐??h直單位、兄弟鄉(xiāng)鎮(zhèn)來人按10元/人標準執(zhí)行。縣級及縣級以上領導干部來人控制在15元/人(含煙酒)。外出就餐標準由主要領導根據情況定,一般控制在15元/人以內(含煙酒)。

(4)在食堂就餐用酒由政府統(tǒng)一采購,專人管理,實行進庫、出庫記帳,領用者簽單,并注明酒類、數量,政府年終組織人員對庫存情況進行盤點、清查。

(5)招待費報銷,發(fā)票后必須附就餐申報單和菜單。

(6)上級來人公務用煙,一律需先請示鎮(zhèn)主要領導,嚴禁發(fā)整包煙。

(1)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的內容

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填制人

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yè)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指定的人員簽名或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公章。

(3)凡填有大寫或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4)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yè)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建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或文件字號。

(5)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不得涂改、挖補。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就當由開出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6)所有的報銷憑證必須有經辦人簽字、財務經辦人員審核,然后報鎮(zhèn)長審批,方可報銷。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四

機關財務管理實行“兩統(tǒng)兩分”的原則,即統(tǒng)一管理、分類記賬、分級把關、統(tǒng)一審批。凡財政撥付的經費、專項資金以及各項預算內外資金一律納入機關賬戶,由機關財務統(tǒng)一管理。并按照不同的資金來源,進行分類記賬,區(qū)別資金性質用途分別支出,按制度規(guī)定的職責權限進行分級把關,最后由局領導統(tǒng)一簽批。

機關的正常經費開支,按下列程序審批:經辦人簽字,辦公室財務人員票據審核,主任把關,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核,主要領導簽批。屬專項開支的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把關后,再按上述程序逐級審批;屬于購置大額固定資產開支或非正常開支,須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批準。

因公外出借款,1000元以內由辦公室主任批準;1000元以上由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

(一)差旅費開支

嚴格因公外出告知報告程序。局長外出要告知辦公室;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要報告局長;科長(主任)外出要報告主管局長;副科長、科員外出要報告科長(主任),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出,否則機關財務一律不予報銷費用。特殊情況,事后要主動匯報。國內出差需乘飛機者,須經局長批準。

(二)辦公用品購置與管理

機關購置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由辦公室行政管理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列出計劃,填寫《辦公用品(或其他物品)購置審批單》,經辦公室主任把關,主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后,方可購買。大項物品購置,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須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凡各科室未經批準自行購買辦公用品,財務一律不予報銷。所購辦公用品或其他物品交保管人員查收后,雙方在購置發(fā)票和入庫清單上簽字,按審批程序報賬。嚴格辦公用品發(fā)放領用制度。建立實物庫存賬,實行辦公用品領用簽字手續(xù),每半年清倉查庫一次,并公布辦公用品購置、發(fā)放情況。

(三)文印費開支

各科室起的文稿原則上由起草科室自己打印,特急情況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可由打字員幫助或外出打印。復印資料須在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后方可到復印室復印。

(四)招待費開支

機關一切公務接待事宜,按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嚴格經分管機關的局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按照對口陪餐、統(tǒng)一標準的原則,統(tǒng)一安排。凡未經批準自行接待的,辦公室一律不負責結算。

(五)電話費開支

本著“節(jié)約開支,不影響工作”的原則,根據工作業(yè)務量的大小,核實各科室的話費定額。節(jié)余留用,超支自負。機關所有辦公電話話費結算,

由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對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住宅電話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實行定額補貼。

(六)機關車輛費用支出

1、車輛在市內實行定點憑辦公室開據的加油卡,實行“三聯(lián)單”,分別由辦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司機和加油站三方簽字,每月累計耗油,由辦公室審核,分管財務的局領導簽批結賬。單車耗油量每月公布一次。

2、車輛保險由辦公室提出意見,分管財務的局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

3、車輛維修:車輛一律實行定點維修。報1000元以下的小修須報主管局長審批。車輛大修必須由修理廠做出預算,報局長研究批準。汽車維修費發(fā)票連同用料清單,由修車方和司機簽字,經辦公室主管主任審核后,再按程序審批。

(七)其他開支

1、由辦公室提出意見,經主管財務的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

2、本局干部職工因病住院或直系親屬去世,按規(guī)定由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慰問品,并組織有關人員表示慰問。

(八)物業(yè)管理

1、基建維修。投資3000元以下的,由辦公室提出意見,報主管財務的局領導批準后實施。凡投資3000元以上的基建維修、裝修項目,先由辦公室提出方案,經局長辦公會批準后方可施工。1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等大項開支,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按公開招標程序確定中標者,簽定合同,按合同辦理。

2、國有資產的出租、轉移、變賣處理,由辦公室提出方案,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其收入按相關財務制度處理。

3、資產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帳,對辦公、桌椅、文件柜、空調、彩電、音響固定資產,逐人逐室全面清查登記、造冊建帳,帳物相符。對給各房間配備的辦公用品,填寫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由辦公室存檔,一份由使用人簽字,誰使用誰負責,行政管理人員定期進行檢查,丟失由使用人賠償。

每年年初、年末,辦公室財務人員要編制出全年的財務預、決算表,并定期寫出財務分析報送有關領導。為使局領導及時了解機關財務收支狀況,增加財務工作透明度,實行機關財務月報制度,由辦公室財務每月初將上月經費支出情況報送局長和分管局長。每半年向領導班子通報一次機關財務收支情況。并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定期按指定的方式和范圍公開。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合理組織收入、節(jié)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jiān)督,各項管理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第二章會計基礎工作與預算管理

第二條會計基礎工作主要包括:會計人員職業(yè)道德、業(yè)務素質、會計核算、審核原始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財務監(jiān)督、

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財會人員應認真學習,掌握會計基礎工作的各項規(guī)則和規(guī)定,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每項工作的具體要求按財政部頒發(fā)的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預算管理

廳機關預算包括年度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各處室根據各自的職能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編制收支預算,編制預算要堅持實事求是,統(tǒng)籌兼顧,確保重點,勵行節(jié)約的方針。計財處要對各處(室、局)申報的收支預算嚴格審核、把關、簽定目標責任并督促檢查落實。要切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特別是對支出預算的執(zhí)行不能隨意改變,克服預算管理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各處室在編制收支預算或申請,下達分配專項經費和返還款項時,必須與計財處協(xié)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協(xié)調現象。具體的預算編制方法和時間要求按省財政廳和廳計財處的要求辦理。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四條收入管理

收入是機關為開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補償性資金,包括財政撥入資金和各種收入,按批準的收費項目收取并應繳財政的預算內(外)資金收入上繳財政后由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是指:財政預算撥入的機關行政經費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種專項撥款收入。

(二)預算外收入是指:財政部門從財政專戶按規(guī)定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經財政部門核準由行政單位按照使用計劃,不上繳財政專戶的少量預算外資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機關在開展工作中取得的零雜收入、有償服務收入等。

機關各種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按照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及時入賬、分項核算,統(tǒng)一管理。

第五條支出管理

支出是單位為開展業(yè)務、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的資金耗費,它包括經常性經費支出、專項經費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務時還包括基建支出。各種支出應本著“量入為出、勤儉節(jié)約、超支不補、節(jié)余留用”的原則嚴格管理。

(一)經常性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預算撥給單位的機關行政經費,它包括個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兩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廳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各處(室、局)包干使用”的辦法。

1、包干經費基數的確定:計財處按當年財政預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經費扣除機關共用的水、電、暖、車輛、大型設備購置、印刷等費用后的剩余部分,按處室人員數量分配給各處室。

2、包干經費支出的范圍是: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設備正常維護費、短期或專題職工培訓費,以處室名義召開小型會議費和零星接待費等。

3、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程序:處室經辦人出具處長簽字的原始單據或用款計劃—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簽字—計財處報銷記賬—處室記賬。

4、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

(二)專項經費支出

專項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部門、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為完成某頂任務而撥給的專項經費。專項經費20由廳掌握用于專項目工作;其余按計劃由處室安排專項工作,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

1、專項經費支出的范圍是:為完成工作任務而需要開支的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車輛費、印刷費、會議費、勞務費、設備維護費、專用設備購置費、接待費等(有明確規(guī)定支出范圍的按規(guī)定辦)。

2、專項經費支出采取先審批支出計劃,然后按計劃支出的辦法。審批程序是:處室提出用款計劃—分管該處業(yè)務的副廳長同意—計財處審核—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3、專項經費的審批權限:2萬元以內的支出由計財處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4、專項經費使用需調整時,由計財處與處室協(xié)調,提出調整意見,報分管業(yè)務和財務的副廳長同意后計財處執(zhí)行。

5、專項經費的結轉。帶項目、跨年度、有時間要求的專項經費,按項目實施計劃結轉,待項目完成后結算,結算后有結余的,其結余部分的60由廳計財處統(tǒng)一調配使用,40留處室使用。其它專項經費原則上要求當年完成任務,不做結轉。確有結余的按以上比例調配使用。對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也應按規(guī)定的支出范圍嚴格掌握。職工福利費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工會經費由機關工會管理使用。

(三)各種會議的召開(參加)及經費支出

召開(參加)各種會議要本著精簡、高效、節(jié)約、務實的原則控制會期,出席(參加)人數和費用支出。

1、以廳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議決定;以處(室、局)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或分管業(yè)務的副廳長批準

2、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參加省外召開的各種會議要嚴格按會議通知的要求掌握參會人數,除廳長或會議指定增加隨帶人員外,均不得增加和隨帶參會人員。由處室組織在省召開的各種會議也要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和會議天數。

3、會議經費的開支和報銷。由廳及處(室、局)組織召開的會議經費依據會議通知的參會人數、時間做會議經費預算,經計財處審核,有關領導審批后按預算執(zhí)行。出外參加會議的以會議通知和領導批示作為報銷有關費用的依據。會議經費的支出與報銷應本著從緊、從嚴的原則,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職工出差交通、住宿費用報銷

(1)交通費用報銷。廳機關廳長、副廳長出差、開會可按規(guī)定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處級、副處級(含同等待遇人員)乘座火車硬臥、輪船普通艙,如確因工作需要乘飛機或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位的必須經廳長或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同意簽字;處級以下工作人員出差均不得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

(2)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用應嚴格掌握在到達地區(qū)普通招待所、賓館的住宿費標準,不得住包間、高級賓館。

(五)各種支出范圍和支出標準的掌握

不論是經常性經費支出或專項經費支出,財務人員都應嚴格執(zhí)行現行的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附:各種支出范圍和開支標準現行制度),認真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特別是對帶有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開支不能隨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如確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須在費用發(fā)生之前征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后方可開支,必要時經廳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否則所發(fā)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

(六)為及時掌握各種經費收支情況,計財處每月向廳領導報送有關經費收支情況報表一份。

第六條往來款項的管理

往來款項指機關根據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而通過暫付款、暫存款、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種款項。各種往來款項應及時清理,該報銷的報銷,該收回的收回,該結算的結算,該上繳的上繳,該下?lián)艿南聯(lián)?,不能長期掛賬,更不能轉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別是職工個人借出的差旅費、材料采購等款項要在費用發(fā)生后的20日內報銷,形成實際支出。

第七條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

(一)現金管理

1、機關正常開支所需現金應嚴格控制在銀行核定的備用金數額以內,無特殊情況不能超定額庫存。

2、按現金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5000元以上的大額現金必須填制大額現金支付審批表,待銀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種收費所取得的現金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頂替?zhèn)溆媒鸷妥А?/p>

4、出納人員應對支付的現金做到日清月結,逐筆記賬,按時對賬,保證現金使用安全。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廳機關除計財處、工會、各學會、機關黨委允許在銀行開設賬戶外,其余均不得開戶,已經開戶的要清理消戶。

2、對銀行開設的賬戶,要嚴格管理,除與工作相關的收支業(yè)務外,不允許發(fā)生其它銀行收支業(yè)務,更不允許轉借賬號,供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3、經管人員要按銀行存款會計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時清賬、對賬、核對余額,不得發(fā)生透支現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與報銷

第八條公款借支

各單位必須按照計劃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應憑出差會議通知經部門領導批示后辦理借款手續(xù),不允許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須填寫“借款單”,財務機構有權控制借款金額。

(三)見后報分管廳領導審批。

(四)后7天內核銷還款,不得無故拖欠借款。

(五)大額支出原則上應使用支票。特殊情況需使用現金的,由計財處負責人批準使用。

(六)領用支票時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經計財處負責人同意后予以辦理。

(七)支票必須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計財處不予報銷。

第九條費用報銷

(一)計劃內的行政開支,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費用報銷由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核、辦公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轉計財處報銷。

(二)計劃外的費用開支從嚴控制,一律報分管廳領導審定后方可實施。借支、報核的程序按計劃內開支的規(guī)定辦理。

(三)屬行政事務中需開支的招待費,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屬業(yè)務活動需要開支的招待費,由業(yè)務處報請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

公務接待要本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規(guī)模和開支的金額。

(四)費用發(fā)生后,最遲不超過7天辦理報銷清帳手續(xù)。使用支票的,最遲不超過5天辦理報帳手續(xù)。

(五)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設備等實物都要辦理人庫驗收手續(xù),憑電腦小票及合法的發(fā)票(政府機關內部使用的單據除外)報帳。

(六)各種罰款的票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六

為了加強會計核算與監(jiān)督,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jié)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機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循增收節(jié)支、精打細算、勤儉辦事的原則,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適用范圍:局機關及會計核算中心。各站所可參照執(zhí)行

二、財務管理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會計法》、《審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堅持原則,堅守制度,處理好每一筆財務帳目,理好財、管好錢、做好帳。三、財務人員要做到日清月結,每月向局長匯報一次上月財務收支情況,當好領導參謀助手。

四、嚴格財經審批權限。凡是局機關、基層站的財務支出,無論金額大小均要報經局長簽批,20xx元以上支出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后報批。

五、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規(guī)定。局機關、基層站所有收支由局里統(tǒng)一管理,集中建帳,分戶管理,專項專用。嚴格執(zhí)行錢帳物分離,即:管物不管錢帳,管帳不管錢物,管錢不管帳物。

六、局機關財務室和會計核算中心應做到增收節(jié)支,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七、嚴格財經手續(xù)。費用發(fā)票一律使用正式發(fā)票,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者齊全方可報銷,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付和不入帳。

八、因公出差、下鄉(xiāng)按縣財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如實填報,填寫報銷單要詳細寫明起止時間、地點、報銷標準等。凡填報不實者,局領導可拒絕簽字,辦公室可拒絕審核,財會人員拒絕報銷。

九、局機關干職工外出出差等公務需提前借款的,必須經局長簽字批準方可借支,借款金額最多不得超過核算所需經費,并在回局后及時辦理核銷手續(xù)。其他個人非公務一律不得借款。

十、嚴格執(zhí)行現金管理制度?,F金管理按照結算、存入、支撥、轉借的要求,做到手續(xù)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F金管理人員不得公款私存,否則,按違紀論處。過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元,否則,由于保管不當,出現短款、丟失或失盜等現象,責任自負。

十一、辦公用品采購。日常消耗性辦公用品采購的方法和程序:

(1)局領導和各股室(含會計核算中心)根據業(yè)務工作需要,提出辦公用品需求計劃,報辦公室匯總;

(2)辦公室將全局辦公用品需求情況向局長請示匯報,待批準后確定全局辦公用品采購計劃;

(3)由辦公室和財務室按需求進度統(tǒng)一購買、保管,并填寫《溫泉縣畜牧獸醫(yī)局辦公用品采購登記單》;

(4)局領導和各股室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登記領取,領取數一般不得超過規(guī)定數額;

(5)費用結算,憑有稅發(fā)票和采購用品詳單即辦即結。大宗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采購辦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單項價值超過20xx元的國有資產。

采購辦法:

(1)單項價值在20xx元(不含)以內或采購總額在10000元(不含)以內的大宗辦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購置的,須先提出采購申請,注明用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用途等具體要求,報業(yè)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局長同意后,到辦公室登記,由辦公室和財務室負責統(tǒng)一采購結算。

(2)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采購總額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購項目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確定,由相關股室和辦公室、財務室按財政紀律規(guī)定辦理采購手續(xù),需政府采購的委托區(qū)采購中心統(tǒng)一辦理,由局財務結算。

十二、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固定資產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帳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工作人員調離原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相關管理人員簽章清帳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xù),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十三、本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實施。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七

根據《會計法》和上級有關加強財務管理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經費管理嚴格按照財經制度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實行統(tǒng)一管理,由局長“一支筆”審批。

2、建立健全會議報表制度,財務人員每月向局長報送財務報表及財務收支情況。

1、旅差費: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到辦公室登記,差旅費報銷實行每月按規(guī)定標準填報一次,辦公室主任簽字證明,分管領導審核,局長審批后方可報銷,任何人不得虛報、謊報、否則,將按財經紀律從嚴查處。

2、文英復印費: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趕制的,由辦公室在指定地點統(tǒng)一結算,辦公室主任證明,由分管領導審核,局長審批后列支。

3、通訊費:按區(qū)委、政府的文件規(guī)定標準予以報銷,超額部分自理;單位電話費、郵寄費憑正規(guī)發(fā)票和憑證報銷,辦公室具體承辦。

4、招待費:各種接待,須事前向局長請示,經同意后由辦公室主任經手在標準內開支;標準由局長確定。凡不事前請示或超標開支的由經手人自負。

5、小車修理費。小車修理由辦公室主任會同駕駛員一同到修車單位修理,商定的修理昆山須事前向局長請示,同意后方可修理。

6、現金管理: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須履行借款手續(xù),經局長審批后出納方可借款,公事辦完后回單位5天內必須結清手續(xù)。出納員要加強現金保管,嚴禁現金丟失和被盜,對現金不存銀行、私自放在辦公室而被盜,后果自負;出納員不得挪用、貪污公款,不能“白條頂庫”,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7、工作人員不準用單位資產等為他人或其它單位提供任何擔保。

8、票據管理。xx使用的票據一律使用財政局統(tǒng)一印制的專用據。不得白條收款。購買和使用票據必須建立臺帳,登記經手人,每月結一次帳據,每年十二月底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專項清查使用情況,并將結果上報局長。

9、單位任何經費的開支,未經領導同意,先斬后奏擅自決定發(fā)生的費用及白條報銷費用,一律不予以審批報銷做帳。購買辦公物品和生活招待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兩人以上經手。

10、公共財物管理。財物分為固定財物和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固定財物有小車、辦公桌椅、文件柜、保險柜、沙發(fā)、茶幾、空調機、電話機、飲水機、電腦設施等;日常辦公用品有紙、筆、墨水、文具、書籍、電腦打印機耗材等,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置并負責日常登記管理。每年底由辦公室對固定財產進行一次清理。

購置辦公用品必須嚴格執(zhí)行審批制度。日常辦公用品由各室、股、隊提出計劃,報領導同意后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買,部門領用登記。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八

為了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加強機關財務管理,達到節(jié)減支出、合理負擔、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實行“厲行節(jié)約,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其他;統(tǒng)一管理,嚴格審批”的管理辦法。

二、委機關各科室業(yè)務費開支一律集中由局財務室管理,各科室不得自行設立現金和費用支出賬戶。委財務室必須在每月10日前向局領導通報上月經費收支情況,正確反映收支結果,定期進行財務分析。

三、委各項經費支出,堅持先報告后審批,先批后用的原則,實行書記“一支筆”審批。每張票據有經手人、審批人,做到手續(xù)齊全。

四、嚴格現金管理。發(fā)生現金業(yè)務時,必須實行規(guī)定范圍內提取現金額度。庫存現金嚴格執(zhí)行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限額。

五、加強銀行存款賬戶管理。辦理存入業(yè)務時,經辦人要對票據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方可填制記賬憑證;辦理支付業(yè)務時,經辦人要憑經過領導審批、審核、經手人簽字(或蓋章)的票據辦理轉款;辦理撥款業(yè)務時,經辦人員要根據計劃,憑經過領導審批、股長審核的收款單位收據辦理撥款;辦理結算業(yè)務時,經辦人要憑經過收款單位領導審批,代辦員、經手人簽字(或蓋章),主任審核簽字的票據辦理付款。并提高對原始憑證審核管理,隨時向主管領導提供存款余額等信息。

六、嚴格財務審批程序。各類專項撥款、指標外撥款必須經縣領導、委領導審批,各項指標內撥款必須經委領導。

七、加強印鑒、支票管理。財務印鑒、支票管理實行內控制度。財務公章、轉賬支票由會計保管;

八、杜絕借用公款。凡委機關干部、職工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公款的,需本人自行墊付,公事結束后將原始憑證按時上交財務,并按財務規(guī)定執(zhí)行報銷。

九、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tǒng)一采購。各股室無自行采購權。小額采購辦公用品,由辦公室人員采購;各科室特殊需要的大額物品,由相關科室提出申請,經分管書記同意,書記批準。

十、加強財務監(jiān)督。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會計法》,以身作則,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財經紀律。發(fā)現違反本財務制度的行為,視其情節(jié)給予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通報批評并取消相關科室、相關責任人當年評先、評優(yōu)資格。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九

為加強機關財務管理,規(guī)范內部財務行為,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勤儉節(jié)約,杜絕浪費,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根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禹王臺區(qū)教文體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機關的財務活動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由計財科統(tǒng)一管理。計財科負責編制全局預算內、外計劃,年終決算,撰寫財務分析報告;按照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定統(tǒng)一設立帳戶、統(tǒng)一核算,實行“一支筆”財務審批制度。

(一)實行民主理財。成立局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機關財務情況進行監(jiān)督,對重大收支項目提出意見和建議,對財務公開的有關內容進行審核、分析、評價,聽取群眾意見,提出改進措施。

(二)計財科每季度向局務會議匯報局機關預算內外資金收支情況,年終公開接受區(qū)審計、監(jiān)察、財政、物價、稅務等部門的檢查監(jiān)督。

(一)對所屬單位和個人設立、調整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必須嚴格按照收費管理和審批權限辦理報批手續(xù),嚴禁各科室擅自收費。凡屬地方收費管理和審批權限范圍內收費項目的設立、變更和收費標準的制定與調整,可由業(yè)務科室提出書面意見,經計財科審核后報局領導審批并商物價、財政部門會簽下文,據此文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xù),實行亮證收費。嚴禁使用非統(tǒng)一收據或不開收據向單位、學校和個人收費。嚴禁私設小金庫。

(二)各科室組織業(yè)務活動發(fā)生的各項收入和各種代管款項,如考試報名費、資料費、職評費等,均由各科室提供明細清單,并要求繳款方及時繳款。屬收費項目的,通過相應銀行繳入區(qū)預算外資金管理股。屬代管項目的,繳入本局基本帳戶。計財科根據銀行蓋戳的繳費憑證,出具財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收費收據或收款收據。

(三)有預算外收入的科室,每年初應編制全年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預算外資金收支堅持“先收后支,量入為出,??顚S谩钡脑瓌t,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杜絕坐收坐支。

(四)預算外資金可用于彌補預算內事業(yè)費和辦公經費不足等。支出由各科室根據業(yè)務活動的情況,本著勤儉節(jié)約的精神,按照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編制用款計劃,經局長審核批準。

先審核后批報手續(xù)

(一)借款:工作人員出差或處理公務,必須填寫注明事由的借款單,經領導批準后,計財科方可辦理借款手續(xù)。借款應在返回一周內及時結算、歸還。借款未結清者,不得再借。

(二)購置:(1)機關購買日常辦公用品、器具、汽車配件、勞保用品、設備、汽車維修和圖書、資料、報刊雜志的訂購以及信封、信箋、公文用紙、檔案袋、表格印刷等,應事先由辦公室編報計劃,經局長同意后,由計財科列入預算,再交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2)凡屬控購商品,要先履行報批手續(xù),否則不予購置。

(3)大宗辦公用品、高檔耐用消費品、貴重設備等購置,由辦公室牽頭,組織民主理財小組和相關科室,采取招標或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進行選購。

(三)報銷:(1)工作人員報銷差旅費須認真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有關欄目(食宿自理的會議按住勤費報銷時,須持召開會議單位文件或證明,否則不予支報會議期間的住宿費和住勤補助費),連同出差申報單經計財科審核后報銷。(2)白紙條、代辦條一律不得作為報銷憑證。(3)數額在1000元以上較大的和特殊性的開支,需事先編報計劃送計財科審核,并經局長同意或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后,報請主管區(qū)長簽字后,方可報銷。(4)郵寄公文、信件、專遞由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

(一)機關工作人員需要出差的,應在出差前填寫出差申報單,作為出差借款、報銷的憑據。

(二)出差開支在1000元以內的申報單由局長批準,1000元以上的需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后批準。

(三)出差乘坐交通工具,要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原則上不乘坐飛機,如遇距離過遠,緊急工作等特殊情況須經局長批準后可以單飛一趟。

凡需打印的材料,必須經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安排。凡需到外單位打印的材料,事先征得辦公室簽字同意方可辦理。否則,不予報銷。在外打印材料報銷時間限在10天以內。

(一)計財科應建立健全機關固定資產總帳。做到件件有著落,樣樣都在冊。

(二)資料室必備圖書經局長批準后,辦公室負責購買,再由資料圖書室驗收,并做好登記和保管工作。

(三)機關車輛、電話、辦公用品等管理與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計財科負責;房產的使用與管理由辦公室負責;房產與水電設施的維修和配備由基建科負責。日常管理與維修工作要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統(tǒng)一安排,確定專人負責實施。

(四)機關財產物資的調撥、報廢、捐贈等均應按照動支權限進行審批,由計財科統(tǒng)一辦理。

(五)加強電話管理。

原則上每科室安裝一部電話。平時因工作需要掛撥長途電話的,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

機關一切資金收支活動都要在進行財務收支審批后,才能辦理收付業(yè)務。

(一)會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會計工作和財務行為,確保報銷的原始憑證數字真實可靠,票據完整清晰,大小寫金額相符。對于不合規(guī)的票據,堅決退回。

(二)建立會計檔案與檔案管理制度。會計人員要按有關規(guī)定建立會計檔案。檔案的借閱、交接、存放、銷毀等,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十

為規(guī)范經委機關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機關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嚴格遵照市政府資金結算中心的規(guī)定,本著“精打細算、統(tǒng)籌安排、量入為出、從嚴控制”的原則,合理、規(guī)范使用資金,保障經委各項工作的有效、正常開展。

二、發(fā)揮財務的監(jiān)督、管理職能,做好各項經費的預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資金收支計劃、年度決算,定期分析經費支出情況,考核資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節(jié)支的潛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委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

三、加強辦公經費和專項資金管理,按照批準的預算和用款計劃,合理安排使用資金。用款部門支用款項時,需提出用款申請,經委主要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按批復意見予以支付。凡是財政撥入的專項資金,應按有關財務規(guī)定實行統(tǒng)一核算,不能以撥列支。

四、委機關經費支出嚴格實行“一支筆”制度。日常經費報銷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經委主要領導簽批后方可報銷。

五、報銷出差費用,須同時粘貼會議通知(上級行政會議)等有關證明。原則上只報銷住宿費、在外公共交通費(不含出租車費)、伙食補助費。住宿標準:副局級以上領導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補助費標準:市外省內每人每天12元,省外國內每人每天15元,特區(qū)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編人員不得領取伙食補助。凡是會議統(tǒng)一安排食宿、單據中含餐費和委托旅行社承辦外出活動的,不得領取伙食補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夠到達的城市出差,原則上不準自帶車輛。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活動、餐飲等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七、委機關承辦的大型會議,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本著精打細算,厲行節(jié)約的原則,提出預算,報委主要領導批準。各部門承辦的會議,也應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提出預算,經分管領導審查后,報委主要領導批準。會議報銷單據應列清會議室租金、伙食費、住宿費等明細;會議表彰獎勵支出須有人事部門的批準文件。會議不準發(fā)放各種禮品、紀念品。

八、對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購進和發(fā)放從嚴管理。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買并列帳,領用或發(fā)放需登記簽字。

九、大額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購置,需報委主要領導批準后,嚴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所確定的采購范圍,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實行政府集中采購。

十、報銷的各種費用必須出具真實合法的原始票據,原始票據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必備的要素:

(一)必須具有稅務部門或財政部門監(jiān)制字樣的專用章;收據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需由兩位經辦人簽字。

(二)必須具有出據單位加蓋的行政或財務專用章。

(三)必須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單位或付款人、費用項目及名稱、相等的大小寫金額、開票人等,票據上的商品名稱必須詳實,內容籠統(tǒng)的單據,不予報銷。

(四)原始票據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票據上涂改、挖補。

(五)對未按規(guī)定取得的原始票據,不予報銷。

十一、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各項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支出可用現金結賬,凡是超過1000元的經費支出業(yè)務,均應使用支票結算。支出金額較大的會議費、車輛維修費、加油費結算時,需兩人以上同行辦理。報銷會議費時須附有構成會議費的明細清單和到會人員名單;報銷車輛維修費、加油費時須附有每筆業(yè)務清單。

十二、機關工作人員各種支出的報銷,要當月開支當月報銷;凡有借款,但未報帳,不得再次借支款項,做到“前賬不清,后賬不借”。避免跨年度報銷。

十三、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堅持原則,不得以權謀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憑支有據,并按月填制、報送收支情況表。

十四、委機關現金報銷日為每周二、周四上午。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十一

(一)機關經費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 經費開支要堅持節(jié)約、高效的原則。一次性開支數額較小的,辦公室主任批準,由分管同志承辦。一次性開支數額較大的,需由常委會主要領導批準。所有開支,均實行先審批后承辦,未經批準不予報銷。

(二)辦公用品的使用。 一切辦公用品,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買和管理,各委室需要時到辦公室領取。非易耗公用物品由辦公室登記造冊,各委室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三)會議經費開支。 辦公室編報預算,報有關領導審核,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四)招待費開支。 接待工作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統(tǒng)一安排。本市來人聯(lián)系工作,一般不安排食宿。上級或外地來人,嚴格按市委、市府制定的接待標準執(zhí)行。外地有關單位參觀來訪,一般只招待一餐,其他食宿等費用自理。招待費的使用情況定期向常委會主要領導匯報。

(五)所有經費的開支實行每周簽字制度。 承辦人要及時向辦公室負責同志說明開支來由,由辦公室主任簽字后報銷。原則上無正當理由超過一周的發(fā)票不予報銷。

(六)堅持日清月結。 辦公室財會人員要認真負責,所有票據要有經辦人簽字,有關負責同志審核簽字,辦公室主任簽字方能報銷。每月報告一次財務收支情況,以便合理安排支出,提高服務質量。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十二

為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規(guī)、制度,加強監(jiān)督,維護財經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結合我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根據財政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行政經費實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應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和財務管理制度,發(fā)揚艱苦奮斗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厲行節(jié)約,杜絕浪費。項目經費由各科室編排預算方案,集體研究落實,各項資金一律不準用于私人借支,定期存款做到定期、定點、專人管理,不得以移民資金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貸款、貸款擔保。

財務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認真貫徹國家各項改革措施,既要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又要維護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依法組織會計日常核算、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xù)完備,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及時上報上級單位。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數據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jiān)督。

(3)按會計法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會計原始憑證及賬本等會計檔案的管理。

(4)按照經濟稽核原則,定期檢查資金使用情況,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5)及時做好銀行對賬工作。

(1)認真執(zhí)行現金管理制度,按審核簽批后手續(xù)完備的單據憑證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加蓋“收訖”、“付訖”、“附件”。

(2)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款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及時盤點現金、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若發(fā)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嚴禁私人挪用;預支現金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

(3)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積極配合會計做好銀行對賬、報賬工作,嚴禁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

(4)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根據我辦實際,財務由主任授權副主任審批。財務印鑒分開管理(法人代表章由會計管理,出納章、單位財務章由出納管理),互相制約。機關財務和移民后期扶持資金分別由綜合科和發(fā)展扶持科分管領導負責審批。

凡機關財務報銷的發(fā)票,必須有經辦人簽名,綜合科負責人核簽,報分管副主任批準后方可報銷。單位公務接待統(tǒng)一由綜合科安排,一律要填報申請單,按標準接待。本辦非日常性的開支,凡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主任簽批;5000元以上的經主任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后方能報銷。

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的`使用要嚴格對照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水庫移民安置辦公室浙財農字〔xxx7〕55號、57號、65號文件和瑞移辦〔xxx7〕20號、21號文件執(zhí)行。

珊溪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要嚴格對照溫州市移民辦關于珊溪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管理辦法執(zhí)行。

對項目資金撥付必須經辦聯(lián)系片、村、點干部、項目負責人、后扶科負責人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

大中型水庫移民直補資金的撥付必須由后扶科提供直補資金發(fā)放的名冊,經財務會計審核后提交給分管領導簽批后,方可撥付。

因公外出開會、培訓的車船費、住宿費、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費等報銷標準根據《瑞安市行政事業(yè)單位經費開支控制標準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瑞財行〔xxx〕37號文件)。借支差旅費的人員,必須由本人填寫借款申請單,注明到何地、辦何事及計劃天數,核定借款金額,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領取,返回后一周內按審批程序報銷,報銷單據不得使用白條。

訂閱報刊雜志,先由各科提出訂閱意見,再由綜合科綜合平衡,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統(tǒng)一訂閱。購置各類辦公用品和其他物品等,應向綜合科提出購置意見,經分管副主任同意后,由綜合科具體實施。

凡金額在1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憑稅務部門統(tǒng)一監(jiān)制的正式發(fā)票報銷,非正式發(fā)票或非行政事業(yè)單位收據不予報銷。1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

機動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維修前應由司機提出計劃,經綜合科匯總后報分管

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同意。年終或每半年結帳一次,報銷時必須按正常報批程序結算,并附修理費明細表。機動車燃料費實行一次性購買,分期領用。

機關工作人員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和培訓必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報銷,未經組織批準,自行參加學歷教育和培訓的費用不予報銷。報銷標準按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財政局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十三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單位財務行為,促進單位內部管理,加強內部會計監(jiān)督,完善財務監(jiān)督機制,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特制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1、財經審批:根據新修訂《會計法》第三條規(guī)定: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會計行為責任主體,切實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結合我局實際,全局上下財經審批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收支分線、單位負責人分別予以委托。對所有報銷的原始憑證一律由財務部門首先審核,然后由主管行政的領導簽字,方可報銷,否則,出納一律杜絕報銷。對重大會計事項的決策和開支都必須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2、財務部門的權責:負責財務預算和編制、執(zhí)行、檢查、分析具體制度并及時修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指揮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jiān)督財務收支,參與單位經營決策,統(tǒng)一調度資金,統(tǒng)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財務人員的分工。出納員負責掌握財經政策,搞好現金管理,嚴格按照結算制度的規(guī)定,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yè)務,嚴格控制簽發(fā)空白支票,做到日清月結,及時編制收、付憑證并予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定期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核對相符,保管好相關財務印章(財務印章必須分開保管,會計或主管領導分別保管)。會計員具體負責編制轉帳憑證,審核出納員編制的收、付款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做好財務分析和其它會計事務。

1、現金管理:局屬各單位庫存現金必須實行限額管理,一般庫存現金不超過三至五天的開支。收入的現金必須存入銀行,不得隨意坐支,超過現金結算范圍的支出,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

2、銀行存款管理。

(1)遵守銀行各項結算規(guī)定,保證銀行結算業(yè)務正常進行。

(2)建立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及時與銀行核對,并編制銀行存款調節(jié)表,保證帳實相符。

(3)健全銀行存款控制系統(tǒng),對支票登記、領用、簽發(fā)、核對、清查等,嚴格按照銀行結算管理辦法,嚴格規(guī)定各環(huán)節(jié)有關人員的責任。

3、往來戶結算登記制度。局屬各單位必須及時登記每筆往來款項,準確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動情況,月底對各往來戶款項的余額列出清單。

4、往來戶結算定期核對與清理。各單位每月、季終對往來款項必須進行全面清理,對應收帳款按其帳齡長短逐項進行分析,必要時并及時函證核對,采取必要的催收措施,加快資金周轉。

5、壞帳損失的確認、審批、財務處理。對于壞帳損失的確認條件按制度規(guī)定運行,嚴格審批程序,特別是逾期兩個以上的應收帳款,對于壞帳的處理方法,在國家規(guī)定的幅度內按3-5‰的比例并作出相應會計處理。

辦公室應做好局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定期與財務科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對遺失、毀壞固定資產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作出處理。固定資產報廢、調撥和變賣,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項目專項資金申報。應由業(yè)務工程部門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級有關部門申報、轉報各類專項資金的請示、報告,由申報或轉報單位、業(yè)務科室負責擬稿,報分管領導簽發(fā)。上報市、區(qū)政府的專項資金請示、報告,報局長簽發(fā)。

2、項目專項資金安排。

(1)項目專項資金下達后,按下達的實際金額和使用范圍,由工程業(yè)務部門會同相關科室研究提出該專項的預算安排方案,包括支出細項、支出金額、執(zhí)行單位。報分管項目的領導審查,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核。

(2)項目資金安排經審定后,由市財政撥付資金的,由財務科負責向市財政局報送方案;由局轉撥或直接支付資金的,在項目執(zhí)行前,分管項目的科室須向財務科銜接用款計劃,并按項目進度填報項目資金撥款申請表,經分管項目的領導審查后,交財務科審核支出內容、金額與審批的方案一致,報主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后予以撥款。

(3)專項項目資金有管理辦法的,嚴格按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執(zhí)行。

3、項目專項資金的監(jiān)督檢查。由分管該項目工作的領導牽頭,分管項目的科室負責,財務、監(jiān)察、審計配合,對項目專項資金的實施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反映,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執(zhí)行單位整改。項目執(zhí)行完畢后由執(zhí)行單位負責對專項資金實施情況及成效進行總結報送局長和分管項目、財務的領導。

1、財政撥款預算包干經費:根據市、區(qū)撥經費計劃和撥款進度,由分管領導、業(yè)務科室按年度計劃和逐月考核、驗收的結果,對各單位進行撥款。

2、工程管理:(指計劃內所有的工程)

(1)根據上級部門下達的工程項目,由局統(tǒng)一研究確定施工單位,并下發(fā)任務書。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必須提出工程預算和施工圖紙報局審批。

(2)開工后,根據上級預撥進度款,結合施工單位實際進度,對施工單位進行進度撥款。撥款前由施工單位填好進度表,由工程部門簽字、財務部門簽字、分管領導簽字、主管領導簽字,方可付款,手續(xù)不全者,出納一律杜絕支付。

(3)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辦理工程結算時提交竣工資料,由局驗收合格方能辦理竣工結算手續(xù),并同時辦理有關管理費,工程結余等上繳手續(xù)。

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必須按照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實行按一定標準和比例計提,然后??顚S茫允盏种?,略有節(jié)余的原則。

1、職工福利基金:根據財政統(tǒng)一規(guī)定,按每月工資總額的2、5%計提。主要用于職工困難補助費、慰問病號等。慰問病號一次不超過200元,上級部門控制在300元以內,由單位領導帶隊,黨群具體組織看望,不得多次看望,重復報銷。

2、工會經費:按照上級要求,各單位的工會經費要設專帳,單獨核算。計提比例按工資總額的2%計提,上交局40%,單位留用60%,由各級工會組織控制使用。

3、職工教育經費:

按工資總額的1、5%計提,主要用于干部職工學習先進技術,繼續(xù)教育,由各單位控制使用。

經費開支必須遵守財政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堅持“厲行節(jié)約,嚴格支出”的原則,首先確保人員經費,優(yōu)先安排好水、電、通訊和交通等各項開支,對專項經費實行專項專用。具體規(guī)定如下:

1、公務費:(包括:辦公費、會議費、交通費)按局辦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招待費、旅游費:按局紀委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差旅費:(因公出差:含住宿費、長途補助、交通補貼)按照東財[1996]40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4、一次性撫恤費:按武人[20xx]42號文件執(zhí)行。

5、喪葬費:按武人[20xx]2號文件執(zhí)行。

6、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武人[20xx]17號文件執(zhí)行。

7、探親路費:按鄂人[1994]50號文件執(zhí)行。

8、獨生子女費、書抄費:在9年義務教育期間按報銷發(fā)票中書抄費的全額父母雙方各報一半;計劃內二胎,在9年義務教育期間按報銷發(fā)票中書抄費全額的80%父母雙方各報一半。

9、獨生子女托幼費:獨生子女托幼費按每月50元標準,憑發(fā)票父母雙方各報一半;計劃內二胎按每月50元標準的80%父母雙方各報一半。

以上辦法各基層單位根據經濟情況,可參照執(zhí)行也可以從嚴執(zhí)行。

以上管理辦法,要求全局干部職工及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模范執(zhí)行。如該辦法與上級規(guī)定有抵觸的,以上級法規(guī)政策為準。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十四

一、辦公費: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月不得突破4元,在限額內由各科科長自行掌握使用,超額部分一律不予報銷。

二、文印費:打印文件資料,一律經辦公室主任簽字批準,并嚴格控制打印份數。不經批準的,所有費用由打字員個人負擔。文印所需紙張、油墨等用品的購置,由辦公室報請主管財務的主任批準。

三、電話費:各科室電話一律取消長途功能,繼續(xù)推行費用包年制度。費用繳付由財務科統(tǒng)一辦理,每季考核一次。

四、照明費:除夜間加班,值班外,其它時間,宿辦室電燈一律關掉,做到人走燈滅。機關大院及樓道由警衛(wèi)人員負責,出現常明燈的,每發(fā)現一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

五、探視費:系統(tǒng)內干部職工或直系親屬生病需要慰問探視的,由縣社領導安排,不經領導批準,任何科室或個人一律不準用公款進行探視。

六、招待費:上級或職能部門來人需要招待的,必須提前報請主任批準,主任不在報付主任批準,由辦公室安排陪餐人員,用餐標準和用餐地點。陪餐人員一般不超過三人,用餐標準每人不得突破30元,財務科憑領導和經辦人注明招待原因的收據予以報銷。

七、醫(yī)藥費:工齡在15年以下的,每人每月15元,工齡在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發(fā)醫(yī)藥費一元,有重病住院需要檢查治療的,必須取得縣以上主治醫(yī)師證明,并報縣社主任批準,所需醫(yī)藥費,由縣社根據情況酌情解決。

八、維修費及低值品購置:機關需要購置家俱或房屋設備需要維修時,事前由辦公室造報預算,報主任批準后購置或施工。在家俱用具的管理上,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保管的原則,由辦公室、財務科造冊登記,摸清底數,明確責任。每年進行一次盤點清理,對無故丟失或損壞的,由責任人按現價包賠損失。

九、費用開支批準權限:除電話費、辦公費實行包干外,其它費用開支在10元以內的,由經辦人簽字,科長批準報銷,超過10元的,由主管財務的領導批準報銷;凡購物超過100元的,由主辦人匯同財務科共同辦理。

十、建立財務內審和公開制度:每月要由主管領導組織有關財會人員,對機關財務開支情況,進行一次自查自糾,并通過上欄或召開職代會的形式進行公布,增強透明度。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篇十五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的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財務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研究中心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研究中心預算管理應遵循統(tǒng)籌兼顧、勤儉節(jié)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每年應根據年度工作計劃、項目預算、資產采購計劃和上一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等事項,測算編制收入支出預算,并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批。

第四條 嚴格執(zhí)行預算管理,合理安排各項支出,不得超

預算安排支出。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由研究中心提出書面報告,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初審,送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五條 研究中心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項目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其他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guī)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guī)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服務工作需要、質優(yōu)價優(yōu)的原則編報。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研究中心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發(fā)展規(guī)劃,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qū)別輕重緩急、急事優(yōu)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各類項目的支出應符合國家的現行規(guī)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預算購買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或其他設施。

第六條 堅持經費使用計劃審批原則。提出的用款計劃,應符合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用款計劃應對擬用款項目一次性提出經費使用計劃,非特殊情況,不應分次報批。

第七條 計劃使用經費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用款在3000元(含)以下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用款在3000元至3萬元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用款在3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八條 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經辦人員填寫借款單,經研究中心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到財務出納人員處辦理相關借款手續(xù)。借款行為應當符合現金管理規(guī)定。

借款人員一般應當在相關工作辦結后一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xù),結清借款。

借款人員調離研究中心,須結清所有借款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xù)。

借款人員應當為研究中心在編在崗人員,實習人員及上掛、跟班學習、抽調人員不得為借款經辦人。

財務人員應當定期清理借款,對久拖不結的借款要及時催收,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研究中心負責人報告并說明原因。

第九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借款,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xù)。

第十條 堅持報銷前審批原則。報銷費用原則上要求一個項目一次報銷。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

第十一條 報銷費用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由財務會計審核后,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支出在3000元至3萬元的,除常規(guī)性的人員工資、社保、醫(yī)保、公積金等日常項目外,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支出在3萬元(含)以上,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所有報銷票據應先經財務會計審核簽字后方可履行其他審批程序。財務人員應當切實加強對報銷憑證的財務審核,確保憑證完整、合法,內容符合要求、數據準確。

第十二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報銷,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xù)。

第十三條 實行公務卡(工資卡)制度。執(zhí)行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對已納入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目錄的經費支出,除按規(guī)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或者銀行轉賬外,應當使用公務卡(工資卡)結算;公務卡(工資卡)不能結算的項目,經批準可采用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對使用現金結算的臨時開支和服務等項目支

出,原則上不能超過1000元。出差人員在外特殊情況下使用現金支付費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報銷后,由財務人員將報銷金額存入出差人員的公務卡(工資卡)里,原則上不使用現金結算。

第十五條 研究中心對外支付的各項社保經費、勞務費、購置費、印刷費、暫(預)付款等,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以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方式結算。

第十六條 研究中心加強對本部門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各項現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私設“小金庫”,不設賬外賬。對超過庫存限額10000元以上的現金應及時存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由出納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和不定期的進行現金盤點,確?,F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

第十七條 研究中心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條 以下經費支出按照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差旅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務差旅審批規(guī)定》等規(guī)定辦理。

(二)會議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貴州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議費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辦理。

(三)公務接待費按照《貴州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等規(guī)定辦理。

(四)因公出國(境)經費按照國家《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貴州省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辦理。

(五)培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培訓費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辦理。

(六)其他費用按照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九條 專項(項目)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貴州省省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辦法(暫行)》等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條 研究中心的物資購置、印刷費用和購買服務項目等,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符合采購目的和質量要求,價格大致符合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yōu)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二十二條 研究中心應當按照科學規(guī)范、從嚴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

第二十三條 研究中心應加強對各類物品的內部管理,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建立領用存賬薄,實行“一領一簽”,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資產。保管人員要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四條 對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再進行維修、更換。對確實不能使用和恢復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納入經費使用計劃重新購置,所需經費按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研究中心的固定資產不得私用或交由與中心無關的人員或單位使用。

第二十六條 研究中心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

第二十七條 研究中心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各類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八 條 研究中心由財務會計負責對經濟活動進行統(tǒng)一管理和核算。財務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資金管理,做到賬賬、賬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九 條 實行貨幣資金業(yè)務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jiān)督。研究中心的支票、銀行印鑒必須分別保管,嚴禁財務會計人員、出納人員一人兼任和支票、銀行印鑒一人管理。

第三十條 研究中心按照規(guī)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fā)生的業(yè)務事項進行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年度財務報告。

第三十一條 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在交接手續(xù)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新舊財務會計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時由研究中心負責人監(jiān)交,必要時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可派員會同監(jiān)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研究中心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三十二條 研究中心依據《預算法》《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建立健全財務監(jiān)督體系。研究中心負責人對財務工作負領導責任。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計主管部門對研究中心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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