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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安全事故的劃分篇一
各區(qū)縣旅游局,礐石風景區(qū)管理局、各旅游企業(yè):
現(xiàn)將市三防指揮部《關于貫徹落實市領導批示精神提前做好臺風“鲇魚”防御工作的通知》(汕府防電〔20xx〕128號)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各級旅游行業(yè)主管部門、各旅游企業(yè)要切實貫徹落實市領導重要批示精神,從嚴落實防臺風工作責任,高度關注臺風動態(tài),加強值班值守,立足于臺風正面影響我市的最不利因素,用最大的努力作最充分的準備,提前、扎實做好臺風“鲇魚”防御工作,落實本行業(yè)、本轄區(qū)、本單位各項防御措施。
二、突出重點落實防御。臺風影響期間臨近國慶假期,各級旅游行業(yè)主管部門、各旅游企業(yè)要把確保游客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重視做好海島、濱海、山地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各旅游景區(qū)(點)要加大對本單位海濱休閑游樂場所、涉水游樂項目以及滑坡、坍塌等次生災害易發(fā)部位的自查力度,把隱患當作事故,抓緊落實整改;二是各旅行社適時調整旅游線路,臺風影響期間勿帶團隊到海島、濱海、山地旅游景區(qū)(點)旅游;三是各級旅游行業(yè)主管部門加強對轄區(qū)內旅游企業(yè)防風防汛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督導,及時發(fā)現(xiàn)并落實整改各類安全隱患,按要求適時關閉旅游景區(qū)(點),及時發(fā)布預報預警和警示提示,提醒游客和旅游企業(yè)做好安全防御。
三、加強落實信息報送。各級旅游行業(yè)主管部門要按照《三防信息報送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加強信息報送和災情統(tǒng)計上報工作。9月25日開始至臺風影響結束,各區(qū)縣旅游局于每天15時前,將防臺風“鲇魚”工作情況及有關災情,以傳真和電子文檔形式報至市旅游局(聯(lián)系人:張德勝,聯(lián)系電話:,傳真:88286555,電子郵箱:)。
特此通知。
附件:《關于貫徹落實市領導批示精神提前做好臺風“鲇魚”防御工作的通知》(汕府防電〔20xx〕128號)
汕頭市旅游局
20xx年9月24日
國家對安全事故的劃分篇二
一、高度重視領導批示件的辦理工作
批示是領導作決策和部署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涉及到經(jīng)濟和社會事業(yè)的各個方面,對做好各項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辦理落實好領導批示事項,既是各鎮(zhèn)(鄉(xiāng))、各部門履行法定職責的要求,也是建設目標決策、執(zhí)行責任、考核監(jiān)督“三個體系”的需要。各鎮(zhèn)(鄉(xiāng))、各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辦理好領導批示事項重要性的認識,積極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二、明確領導批示件的范圍
區(qū)政府領導明確要求各鎮(zhèn)(鄉(xiāng))、各部門辦理并報告辦理結果的批示件,或批請各鎮(zhèn)(鄉(xiāng))、各部門領導同志閱處、參閱、閱研等需要反饋辦理結果的批示件,區(qū)政府辦公室將填寫《樂山市五通橋區(qū)人民政府領導批文》后予以轉辦。僅需各鎮(zhèn)(鄉(xiāng))、各部門領導同志閱知的批示件,區(qū)政府辦公室僅予以轉發(fā)。
三、規(guī)范領導批示件的辦理
各鎮(zhèn)(鄉(xiāng))、各部門要認真領會領導批示精神,準確把握問題實質,從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出發(fā),結合五通橋區(qū)實際,提出科學有效的辦理意見和措施。領導批示涉及多個部門的,牽頭部門要主動與會辦單位協(xié)商并負責起草和報送辦理情況報告,會辦單位要積極配合,不得相互推諉、扯皮,共同做好領導批示事項的辦理工作。辦理報告反映的情況要準確真實,內容要完整清楚,格式要規(guī)范嚴謹。區(qū)政府辦公室將嚴格審核各單位的辦理情況報告,發(fā)現(xiàn)辦理質量不高、不符合領導批示要求的,退回有關單位重新辦理。各鎮(zhèn)(鄉(xiāng))、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并嚴格執(zhí)行簽收、登記、查閱、歸檔等制度,要明確人員具體負責領導批示件的運轉,密切跟蹤領導批示件辦理的全過程。領導批示件應按規(guī)定的渠道、程序、時限和范圍進行傳達和承辦,不得隨意改變、擴大傳達范圍。涉密的領導批示件不得擅自復印、上網(wǎng)、傳真。對擅自擴散、泄密領導批示,造成不良影響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提高領導批示件辦理效率
各鎮(zhèn)(鄉(xiāng))、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時效意識,接到批示后要高度重視,根據(jù)批示內容按特提、特急等級公文處理,特事特辦,抓緊研究辦理意見,盡快組織落到實處。一般應在收到領導批示件后的10天內辦理完畢并向區(qū)政府辦公室報送辦理結果。對一些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重大案事件和項目推進等重要事項的緊急批示,要立即辦理,并在收到批示件2日內上報辦理情況及結果。情況復雜確需延長時間的,要在到期前以書面形式向區(qū)政府辦公室說明理由、辦理進度和下一步安排。
五、加強對領導批示辦理工作的督查
各鎮(zhèn)(鄉(xiāng))、各部門要認真做好領導批示件的辦理工作,區(qū)政府辦公室要對領導批示件登記造冊,及時掌握運轉情況,每月5日前要將上月領導批示件辦理情況匯總,對辦理領導批示件情況進行通報,并向區(qū)領導定期匯報;區(qū)政府督辦室將對領導重要批示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對辦理不及時,延誤工作以及辦理不認真,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并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20xx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國家對安全事故的劃分篇三
(1) 輕傷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輕傷的事故。
(2) 重傷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傷無死亡的事故。
(3) 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 按經(jīng)濟損失程度分:根據(jù)事故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程度,事故通常分為:
(1) 一般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萬元以下的事故。
(2) 較大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萬元或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3) 重大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0萬元或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4) 特大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00萬元或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勞動部、國家統(tǒng)計局聯(lián)合頒布的《火災統(tǒng)計管理規(guī)定》將火災事故分為特大火災、重大火災和一般火災三類。
1、 特大火災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災,為特大火災: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傷20人以上;死亡、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chǎn)損失100萬元以上。
2、 重大火災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災,為重大火災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死亡、重傷10人以上;受災30戶以上;直接財產(chǎn)損失30萬元以上。
3、 一般火災事故:不具有前列兩項情形的燃燒事故,為一般火災。
凡在火災和火災撲救過程中因燒、摔、砸、炸、窒息、中毒、觸電、高溫輻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員傷亡,列入火災人員傷亡統(tǒng)計范圍。其中死亡以火災發(fā)生后7天內死亡為限,傷殘統(tǒng)計標準按原勞動部的.有關規(guī)定認定。火災損失分直接財產(chǎn)損失和間接財產(chǎn)損失兩項統(tǒng)計,具體計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燃燒爆炸引起的火災;
(2)破壞性試驗中引起非實驗體的燃燒;
(4)車輛、船舶、飛機以及其他交通工具發(fā)生的燃燒(飛機因飛行事故而導致本身燃燒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燒。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發(fā)布的第16號令《船舶交通事故統(tǒng)計規(guī)則》,船舶發(fā)生碰撞、擱淺、觸礁、觸損、浪損、風災、火災及其他造成財產(chǎn)和營業(yè)員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根據(jù)事故船舶的等級、死亡人數(shù)和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將船舶交通事故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1、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chǎn)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chǎn)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chǎn)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chǎn)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1987年12月10日鐵道部頒布的《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guī)則》按照事故的性質、損失及對行車造成的影響,將行車事故分為重大事故、大事故、險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一) 重大事故
(1) 人員死亡3人或死亡、重傷5人及其以上者;
(2) 機車中破1臺;
(3) 動車、客車中破1輛;
(4) 貨車大破1輛;
(5) 單線或雙線之一線行車中斷滿2小時,或影響本列車滿2小時。
(1) 人員死亡3人或死亡、重傷5人及其以上者;
(2) 機車大破1臺或中破2臺;
(3) 動車、客車大破1輛或中破2輛;
(4) 貨車報廢1輛或大破4輛(大破2輛折合報廢1輛);
(5) 單線行車中斷滿4小時并影響其他列車,雙線之一線行車中斷滿4小時,雙線行車完全中斷滿2小時。
(1) 人員死亡3人或死亡、重傷5人及其以上者;
(2) 機車大破1臺;
(3) 動車、客車報廢1輛;
(4) 貨車報廢3輛;
(5) 單線行車中斷滿4小時并影響其他列車,雙線之一線行車中斷滿4小時,雙線行車完全中斷滿2小時。
4、 由于鐵路技術設備、其他臨時設備破損或貨物裝載不良,致使鐵路技術設備破損,造成2款各項后果之一時,構成重大事故。
(二) 大事故
(1) 人員死亡1人或重傷2人及其以上者;
(2) 中途摘車或貨車中破1輛;
(3) 重型軌道車報廢;
(4) 單線或雙線之一線行車中斷滿1小時,或影響本列車滿1小時;
(5) 報廢鋼軌200米及其以上或鋼筋混凝土軌枕500根及其以上。
(1) 人員死亡1人或重傷2人及其以上者;
(2) 機車中破1臺;
(3) 動車、客車中破1輛;
(4) 貨車大破1輛或中破2輛;
(5) 重型軌道車報廢;
(7) 報廢鋼軌200米及其以上或鋼筋混凝土軌枕500根及其以上。
(1) 人員死亡1人或重傷2人及其以上者;
(2) 機車中破1臺;
(3) 動車、客車大破1輛或中破2輛;
(4) 貨車報廢1 輛或大破2輛;
(5) 重型軌道車報廢;
(7) 報廢鋼軌200米及其以上或鋼筋混凝土軌枕500根及其以上。
4、 由于鐵路技術設備、其他臨時設備破損或貨物裝載不良,致使鐵路技術設備破損,造成(2)款各項后果之一時,構成大事故。
國家對安全事故的劃分篇四
一、辦理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和市政府領導批示件是一項重要的政務,是執(zhí)行政府決策,依法行政,確保政令暢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質量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區(qū)、縣級市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的主要領導和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規(guī)則》和《廣州市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公共服務行為規(guī)范試行規(guī)定》等有關文件要求,從講政治、講紀律、講大局和建立“責任政府、法制政府、學習政府、誠信政府”的要求出發(f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要求,高度重視和認真做好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和市政府領導批示件的辦理工作。
二、各區(qū)、縣級市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要把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和市政府領導批示件的辦理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工作內容。單位主要領導為辦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辦理工作,并指定分管領導和專門處(科)室和人員負責具體辦理,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嚴格把關,確保高效率、高質量完成本單位的各項承辦工作。
三、各區(qū)、縣級市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要全面、準確理解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和市政府領導批示件的精神和要求,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理,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市政府領導和市府辦公廳。報告辦理情況要實事求是,兼顧工作成績和存在問題,不能弄虛作假,報喜不報憂。因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等原因不能在要求時限內辦結的工作事項,要及時將原因和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市政府領導和市府辦公廳。
四、各區(qū)、縣級市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要健全完善本單位辦理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和市政府領導批示件的工作制度,與時俱進,不斷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機制,使辦理工作規(guī)范化、科學化。工作中要求真務實,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時加強檢查指導,督促下屬單位按要求開展工作,確保本單位承辦的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五、市府辦公廳將加強對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和市政府領導批示件辦理情況的跟蹤和督查,定期通報各區(qū)、縣級市和市府直屬各單位的辦理工作情況。對不按規(guī)定和要求辦理、工作效率低、質量差和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的單位和工作人員,將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工作失誤,情節(jié)嚴重的,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關于印發(fā)領導批示的通知
國家對安全事故的劃分篇五
1、按事故發(fā)生的地點分:(1)校內事故: 課余事故,課內事故
(2)校外事故:指學校組織的春游、掃墓、社會實踐等校外活動中發(fā)生的意外傷害。
2、從事故的表現(xiàn)形式分:(1)游戲型事故:指學生游戲時不小心發(fā)生的傷害,致害人一般不是故意傷害他人。
(2)惡作劇型:指傷害者往往故意傷害別人,由于年齡小,未考慮到后果。
(3)失職型事故:往往和學校的設備陳舊失修或教師的工作責任小不強有關。
3、從學校對事故所負責任大小的角度分:
(1)學校直接責任事故
(2)學校間接責任事故
(3)學校無責任事故
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關于承擔責任的原則:
過錯原則 無過錯原則 公平原則
a、學校直接責任事故。是指由校方的原因造成的學生傷亡事故,即事故的發(fā)生與校方有著直接的因果關系。對于這類事故,顯然學校要承擔主要甚至全部的責任。
的發(fā)生或傷害提供了條件。對于這類事故,我們認為主要應該由肇事方的法定監(jiān)護人或肇事方承擔主要責任,學校也視具體情況承擔部分責任。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
(一)學校應承擔事故責任的情形: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
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或者
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國家對安全事故的劃分篇六
1.用紙為a4型(210mm×297mm)。
2.文件版心為156mm×225mm。
3.發(fā)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5mm,發(fā)文
機關標識一般使用小標宋體字,也可使用圓標宋體字或手寫體,用紅色標識,字號一般不小于22mm(高) ×15mm(寬)。
4.發(fā)文字號、簽發(fā)人居發(fā)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發(fā)文字號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1字;簽發(fā)人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fā)人后標全角冒號,冒號后用3號楷體字標識簽發(fā)人姓名,簽發(fā)人姓名居右空1字。
5.發(fā)文字號、簽發(fā)人之下4mm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反線。
6.公文標題位于紅色反線下空2行,使用2號小標宋體字。
7.主送機關位于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字,主送機關名稱后標全角冒號。
8.公文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每行28字,每頁22行,雙面印刷。
9.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后標全角冒號和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shù)碼(如“附件:1.×××”),附件名稱后不加標點符號。
10.公文成文日期右空4字,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
11.公文印章應上距正文1行之內,居中并下壓成文日期,印章用紅色。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采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壓在成文日期上;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日期上。
12.公文如附注,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字加圓括號標識在成文日期下1行。
13.公文頁碼用4號半角宋體阿拉伯數(shù)碼標識,置于版心下邊緣之下1行。
國家對安全事故的劃分篇七
今天本站小編就來跟大家討論一下 工地安全事故的責任劃分。
建筑安全事故分為特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fā)生1小時內向縣以上建設主管部門匯報,并做好相關的救援工作。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事故;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上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事故。另外,每個省份的劃分都不是完全一樣的??梢栽诮ㄔ鞄煹慕滩睦镎业皆敿毜膭澐址椒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