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yōu)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工程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說明篇一
甲方(資金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項目方):河南有限公司
乙方于年月日與簽訂了《城中村改造合同書》。該項目占地總面積畝(約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總投資億,預期收益余億。為了保證項目的開發(fā)建設,甲乙雙方經過多次友好協(xié)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擬向甲方融資開發(fā)建設資金人民幣億元,用于開發(fā)項目,使用周期為5年。
1.甲方為了保證資金的安全,需要到項目地調研考察乙方公司的合法證照、組織構成、股東狀況、資金與債權債務情況,以及項目的合法性,項目的風險評估,特別是乙方的貸款及債務情況、對外擔保等情況。
2.甲方通過調研考察,認為乙方符合融資要求后,根據(jù)項目公司的項目前期短缺的資金需求,將第一筆資金億元人民幣劃到乙方公司的賬面上,顯示項目公司的經濟實力,便于項目的前期操作。
3.甲方第一筆資金億元人民幣分期分批貳個工作日內完成劃到乙方賬戶顯帳后,鎖定三個月,在此期間乙方需辦好項目托管質押手續(xù)后,資金才能解付。但乙方要在資金顯帳后,壹個工作日內預付5%的回報,資金解付后的當年第一季度付清15%的當年固定回報(含資金鎖定時付的5%);第二年的第一季度付清當年15%的利息;第三年的第一季度付清當年15%的利息。
4.乙方第一筆資金到賬,必須符合并完成下列項目抵押,擔保,將乙方公司百分之六十的股權轉讓完畢的要求和條件:
a.項目公司簡介,包括歷史沿革以及現(xiàn)狀,項目公司及其附屬企業(yè)之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資本交納情況,年審情況,公司變更情況,組織機構,稅務驗資報告和公司章程,股東章程,銀行貸款卡,公司近三年是否依法交稅,有無偷,逃,欠,漏稅的情形。b.與項目有關的申報文件,批復文件及取得的證書,包括立項,規(guī)劃用地,建設,銷售等批文,出資方委托律師事務所做出抵押和乙方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公證后,將擔保文件及項目托管給資金方,由資金方控股權為百分之六十后,資金方解付第一筆資金直接使用在乙方項目上。資金方不參與乙方管理與經營,不承擔乙方項目經營風險,指派財務人員監(jiān)督資金的使用。
c.項目公司開發(fā)建設項目順利完成并投入使用(銷售或取得銀行信貸資金),歸還資金方所借出全部資金后,資金方退出項目公司的股權,退還項目公司的托管文件,合作合同終止。
5.乙方辦好項目托管質押手續(xù)后,甲方指令銀行按乙方的資金使用計劃將分期解付乙方的第一筆資金,并監(jiān)管使用。
6.甲方根據(jù)乙方第一筆資金的使用計劃,安排第二筆資金億元人民幣的劃賬時間。
違約責任:
1.甲方將第一筆資金億元人民幣劃入乙方賬戶顯帳后,如果乙方不能在當日付清5%的資金成本,屆時甲方有權將資金調走,乙方將承擔億元人民幣5%的違約責任;如果乙方在三個月內沒有辦理完托管質押手續(xù),亦屬于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將資金調走。
2.如果乙方在三個月內辦好了項目托管質押手續(xù),甲方沒有解付資金給乙方使用,屬于甲方違約。甲方要承擔億元人民幣5%的違約責任。
資金方:項目方:
xxx股份有限公司河南xx有限公司
2011年4月 日
工程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說明篇二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的項目
企業(yè)撥付給工會組織的工會經費應主要用于工會各項活動的開展以及為職工提供的各種公益性、救濟性服務項目,具體可用于開展職工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以及工會組織的其他活動等方面的開支;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建立職工之家,開展法律咨詢,勞動爭議調解,慰問困難職工的費用;用于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和各種會議,培訓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等費用。
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一)工會經費的來源
企業(yè)工會組織的財產可以分為兩類:一是由企業(yè)提供的辦公設施,其財產所有權屬于企業(yè),不屬于工會;二是從企業(yè)計提的工會經費和工會會員交納的會費形成的財產,這些財產所有權屬于工會組織,不再屬于企業(yè)。所以工會組織的活動經費通常包括三部分:
1,由企業(yè)向工會組織提供的辦公設施。包括工會日?;顒铀匦璧姆课菰O備,以及有關水電、辦公用品等設施,通常由企業(yè)提供,其維修費用通常也由企業(yè)承擔。
2,企業(yè)按規(guī)定計提的工會經費。根據(jù)我國工會法的規(guī)定,企業(yè)每月應按全部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2%向本企業(yè)工會撥交工會經費,在管理費中列支。但必須收到專用收據(jù)才可以所得稅稅前扣除。
3,工會會員交納的會費。根據(jù)我國工會法的規(guī)定,工會會員每月按基本工資的千分之五交納會費。
(二)工會經費上交的管理
根據(jù)我國工會法的規(guī)定,企業(yè)計提的工會經費,本企業(yè)工會留用比例不少于60%,撥交給上級工會的比例不應超過40%.其中:撥交給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總工會和市(縣)總工會兩級的留用比例應不超過35%,其余5%上交給全國總工會。
(三)工會經費的列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職工的教育和工會活動,其開支范圍如下:
1,宣傳活動支出。包括工會組織日常的學習、勞動競賽,舉辦各種報告會、展覽會、講座和其他技術交流的宣傳費用,以及各種宣傳工具的購置維修和集體訂閱的報刊雜志等支出。
2,文藝活動支出。包括工會開展業(yè)余文藝活動所需的設備購置費和維修費,舉辦聯(lián)歡會,藝術展覽到這些文藝活動的經費;還包括工人文化宮、工人俱樂部、工人圖書館的設備購置維修和日常經費。
3,體育活動支出。包括工會舉辦的各種體育活動的設備購置維修費、經費、運動用品和服裝費。
4,工會干部訓練費,是指培訓工會專職人員的費用。
5,工會行政費有關支出。包括工會專職人員的人員經費、辦公費、差旅費等費用。
6,補助支出。包括工會會員的困難補助和職工集體福利事業(yè)的補助費用。
7,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由工會經費開支,其他各種待遇是于本企業(yè)其他職工相同,由企業(yè)負擔。
(四)暫不計提工會經費的情況
1,未成立工會組織的企業(yè),可以不計提工會經費。
2,處于停產或半停產狀態(tài)的企業(yè),可以不計提工會經費。
但是,以上兩條各地方規(guī)定不一,具體情況應查詢當?shù)毓挠嘘P組織。
工程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說明篇三
工會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結合中心工會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一、工會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
(一)職工活動支出。工會為會員及其他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fā)生的支出,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及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
1、職工教育費。工會舉辦的政治、文化、科技、業(yè)務等業(yè)余教育活動所需的教材、教具、用品的消耗費、設備的購置、維修費;教育人員的辦公費、差旅費、資料費等;外聘講課教師的講課費;工會開設的職工文化活動的書報、雜志、家俱用品等的開支,其他用于職工教育有關的費用。
2、文體活動費。工會組織職工開展日常文藝活動和購置文藝用品等開支。包括組織文藝積極分子開展活動支付的交通費、培訓費、觀摩費、獎勵費等;小型樂器、服裝、道具購置費及文藝設備維修費;參考資料及各種文藝用品消耗費。優(yōu)秀文藝創(chuàng)作、匯演、電視片攝制制作的費用及評審、獎勵費用;購置各種文藝活動設備(固定資產)的費用;文藝匯演及其他業(yè)余演出應由工會承擔的費用。開展職工業(yè)余體育活動應由工會負擔的開支。包括:購置各種球類、棋類、撲克牌、游泳、田徑等運動項目體育用品;小型器械、大型設備購置、維修費用,運動員服裝的購置、洗滌費,積極分子的獎勵費、夜餐費、觀摩費等;運動會或單項比賽應由工會負擔的各項開支。文藝匯演、參演獲得優(yōu)秀節(jié)目和優(yōu)秀演員的獎勵,集體獎,以榮譽為主,個人獎,獎勵面控制在演出節(jié)目的30%以內。獎勵標準由工會委員會集體商定報單位領導批準。
3、宣傳活動費。開展宣傳活動應由工會負擔的各項費用。包括:組織政治、時事、政策、科技等報告會、講座的報告人酬金;舉辦宣傳、展覽、板報所需的資料圖片、紙張等消耗用品費;組織美術、書法、攝影活動的費用、優(yōu)秀作品的獎勵費;宣傳設備購置費、維修費等。
4、其他活動支出。除以上活動外,由工會組織的其他活動費用,包括工會支付的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等。
(二)維權支出。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1、勞動關系協(xié)調費。協(xié)調勞動關系爭議中發(fā)生的支出。
2、勞動保護費。開展職工勞動保護發(fā)生的支出。
3、法律援助費。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等發(fā)生的支出。
4、困難職工幫扶費。對困難職工幫扶發(fā)生的支出。
5、送溫暖費。向職工送溫暖發(fā)生的支出。
6、其他維權支出。以上各項維權活動之外的維權支出,如參與立法費等。
(三)業(yè)務支出。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yè)務工作發(fā)生的各項支出。
1、培訓費。工會舉辦的工會干部、積極分子培訓費用。
2、會議費。工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yè)工作會議的各項支出。
3、外事費。工會開展外事活動方面發(fā)生的有關支出。
4、專項業(yè)務費。組織建設、考核表彰、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專用經費等專項業(yè)務發(fā)生的支出。
5、其他專項支出。無明確列支科目的,與工會業(yè)務有關的,不屬于以上業(yè)務開支的其他費用。
(四)行政支出。工會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發(fā)生的各項日常支出。
1、工資福利支出。開支的專職工作人員和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等。
2、商品和服務支出。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yè)管理費、交通費(燃料費、保險費、維修費、其他交通費)、差旅費(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招待費(餐費、其他招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退職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yī)療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
4、其他行政支出。不能劃分到上述經濟科目的其他支出。
(五)資本性支出。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wǎng)絡購建而發(fā)生的實際支出。
1、房屋建筑物購建。用于購買、自行建造辦公用房、倉庫、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屬設施,如電梯、通訊線路、電纜、水氣管道等)的支出。
2、辦公設備購置。購置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
3、專用設備購置。購置具有專門用途、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各類專用設備的支出。
4、交通工具購置。用于購置各類交通工具的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5、大型修繕。各類設備、建筑物等的大型修繕支出。
6、信息網(wǎng)絡購建。用于信息網(wǎng)絡方面的支出。如計算機硬件、軟件購置、開發(fā)、應用支出等。購建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等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不在此科目核算。
7、其他資本性支出。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資本性支出。
(六)其他支出。各級工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各項支出。如資產盤虧、固定資產處置凈損失、捐贈支出以及按規(guī)定計提有關專用基金等。
(七)在上述范圍內沒有涉及到的確屬工會工作的開支項目,在不違反財經紀律的前提下,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開支。
相關知識:
一、工會經費是按工資總額2%提取,上繳50%后留作企業(yè)用于工會方面的開支使用。至于單位是否可以從自身經費中多撥付會費,這個沒有明文規(guī)定。
二、工會經費開支范圍有具體規(guī)定。
工會經費開支范圍包括:困難補助費、員工福利費、競賽活動費、員工表彰費、福利設施費、文體活動費、教育參觀費、管理經費和上繳經費。
1、員工福利費:核算員工的生日補貼費、員工結婚賀禮費、除個人辭職外的調離及退休員工的紀念品費、重大節(jié)日向員工發(fā)放的慰問品(金)費、直系親屬亡故、對生病員工的探視費、行政和工會領導的家訪費、對公司老領導的拜訪費等。
“員工福利費”中開支的共性費用暫定如下標準:
員工生日補貼80元/人
員工結婚賀禮費200元/人
員工退調紀念品費200元/人
員工直系親屬亡故200元/人
重大節(jié)日慰問員工費100-200元/每節(jié)日
2、困難補助費:核算對享受“低保”家庭的員工和因病致貧、大病困難、治療期間的工傷或其它原因造成暫時困難的員工的補助費。
3、競賽活動費:核算工會組織的和配合行政工作組織的勞動競賽、知識競賽、技能評比和有關安全、環(huán)保、生產、消防等各種專項專題教育活動所需的開支及獎品。
4、員工表彰費:核算對公司優(yōu)秀員工、崗位能手、生產標兵和做出突出貢獻人員的表彰費用。
5、福利設施費:核算各類福利設施、資產、工具器具等有形資產、設施的費用開支。
6、文體活動費:核算組織文體活動所需費用和購置文體活動器材費。
7、教育參觀費:核算組織員工參觀、展覽、觀影的費用。
8、管理經費:核算工會管理所需的賬簿、表冊、文具等辦公費用和兼職管理人員的補貼費用;核算工會“銀行存款”賬戶的利息收入(沖減本科目)。
9、上繳經費:核算按上級工會規(guī)定按標準上繳的工會經費。
工程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說明篇四
大連海事大學本科生科技創(chuàng)新項目
資金使用說明及項目經費列支范圍說明
一.項目資金使用說明
1.本項目資金5%用于作品評審(經費預算總計不超過1萬元,其中總額的5%為專家評審費)。
2.單件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0000元。
3.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等支出科目,列出經費使用主要內容及測算依據(jù)(附明細及測算依據(jù))。
二.項目經費列支范圍說明
1.設備費。
指在項目研究開發(fā)過程中購置或試制專用儀器設備,對現(xiàn)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fā)生的費用。設備費不得用于購置大型儀器設備和文件夾、文件柜等辦公用品,u盤、移動硬盤等通用存儲設備嚴格控制購買數(shù)量,并實行定點采購,對現(xiàn)有儀器進行升級改造的,改造后應進行核驗。符合設備增值要求的,須到校規(guī)劃資產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報銷;不符合增值要求的批量物品,按資產管理要求二級學院進行自建帳管理并報校規(guī)劃資產部門備案后方可報銷,校規(guī)劃資產部門將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
2.材料費。
指項目研究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的消耗費用及采購、運輸、裝卸及整理等費用。打印紙、墨盒、硒鼓等通用耗材實行集中定點采購和總量控制。
嚴格區(qū)分辦公用品與實驗用材料,嚴格控制辦公用品的采購數(shù)量。
1)文件夾、筆、本、訂書器等辦公用品一律不允許購買。
2)移動硬盤、u盤每個項目課題組限購1個。
3)原則上每個項目課題組打印紙限購2箱,硒鼓或墨盒限購2個,超出上限的需寫明原因,經科技處、財務處會簽后方可報銷。
4)嚴禁用材料費進行計算機整體升級,確有需要可通過正常程序購買計算機。確因研究需要,計算機個別部件需升級的,需提供設備的固定資產編號,并寫明升級理由并經科技處、財務處會簽報規(guī)劃資產處進行固定資產增值后方可報銷。
5)計算機殺毒軟件如有需要每個項目課題組限購1套。
6)個別文科院系的老師確因研究需要錄音筆的,每個課題組限購1個。
7)外語學院、法學院的老師確因研究需要電子詞典的,每個課題
組限購1臺。
8)關于圖書資料的購買,每學期由院系集中采購一次。項目負責
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由院系集中采購,統(tǒng)一入固定資產。每學期只能報一次圖書資料費。
9)凡是購買實驗材料的要有核驗人,核驗人必須為我校教師,發(fā)票上需有經手人、項目負責人、核驗人簽字方可報銷。
10)所有項目須按要求統(tǒng)一計提5%會務費及專家咨詢費。
3.測試化驗加工費。
指項目研究過程中發(fā)生的檢驗、測試、化驗及加工等費用,需與對方簽訂正式合同。優(yōu)先支持校內科研儀器設備共享使用。
4.差旅費。
指項目研究過程中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yè)務調研、學術交流(包括參加
國內學術會議)等所發(fā)生的外埠差旅費(含出差補助)、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差旅費的開支主要限于課題組成員和外請專家,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市內出租車原則上不允許報銷,確因項目研究需要寫明理由,并經科技處、財務處會簽方可報銷。
2)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yè)務調研、學術交流(包括參加國內學術會議)等所發(fā)生的住宿費每人每天不得超過300元,超過300元的需寫明原因,并經科技處、財務處會簽后方可報銷。凡是參加國內的學術會議,有會議通知表明是會務方安排的酒店或與開會地點一致的酒店住宿的,可以據(jù)實報銷。差旅費報銷僅限于課題組成員和外請專家。
3)凡是在節(jié)假日出差的教師、學生需寫明出差任務。節(jié)假日期
間無住宿發(fā)票的,不得領取補助。
5.會議費。指項目研究過程中牽頭組織學術研討、咨詢以及協(xié)調等活動而發(fā)生的會議費用。會議費應當按照國家、學校有關規(guī)定,嚴格控制會議規(guī)模、會議數(shù)量、會議開支標準和會期,會議費支出需在會前填列會議收支計劃報財務處、科技處審批。
6.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項目研究人員出國及外國專家來華工作的費用。學校嚴格控制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支出比例和范圍。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外事經費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指項目研究過程中發(fā)生的論文論著出版、文獻資料檢索與購置、專用軟件購置、專利申請與保護的費用,其中會議論文出版費不得超過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總額的30%。
8.勞務費。指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項目組成員中無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如在校研究生)和項目組臨時聘用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勞務費原則上不得超過項目總經費的10%。項目組臨時聘用的外來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簽字不允許代簽。
9.專家咨詢費。指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進行學術指導所發(fā)生的費用。
10.項目研究過程中發(fā)生的除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支出,應當在申請時單獨列示,單獨核定。
大學生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