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xiàn)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xiàn)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xiàn)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xiàn)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暮贤瑑?yōu)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服務合同糾紛案例判決篇一
乙方:_________
為答謝廣大電信客戶(以下簡稱乙方)一貫以來對_________電信的信賴和支持,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決定開展本地通話優(yōu)惠套餐活動。
一、甲方開展本地通話套餐活動,優(yōu)惠內容如下:
住宅固定電話與小靈通實行捆綁本地通話費優(yōu)惠。
住宅固定電話每月送_________元本地通話費,本地通話最低消費為_________元,超過了_________元實打實計(含月租和來電顯示功能費)。
小靈通每月送______元本地通話費,本地通話最低消費為____元,超過了____元實打實計(含月租和來電顯示功能費)。
購首臺小靈通_________元/臺,次臺購機_________元/臺。
注:以上住宅電話和小靈通本地網電話話費:含住宅電話和小靈通的月租費、來電顯示功能、撥打本地的中國電信固定電話和小靈通、本地移動電話的通話費;不含ip按入費、住宅電話小靈通上網通信費、95/96特殊號碼,聲訊臺信息費、各類代收費、小靈通短信費、長途話費、撥打鐵通、網通公司等其它固網運營商客戶的通話費等項目。
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申請參加本活動,住宅電話號碼為_________、小靈通電話號碼_________,以上住宅電話和小靈通套餐基本通話費共_________元(大寫),以上所有電信業(yè)務的扣費銀行名稱:_________,戶主_________,銀行帳號為_________。
三、本地通話優(yōu)惠套餐時間:自用戶申請?zhí)撞彤斣轮羅___年___月____日,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
優(yōu)惠時間結束后按當時的國家資費標準執(zhí)行。
四、乙方每月基本通話費(含月租費、已開通的來電顯示功能費)低于套餐基本通話費,按套餐基本通話費收取。
五、乙方參加本協(xié)議套餐的固定電話必須為家庭住宅電話,并承諾不改變電話使用性質,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優(yōu)惠并向乙方追收優(yōu)惠差額。
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xié)議條款及《本地電話服務協(xié)議》。
由于乙方違反上述協(xié)議導致雙方終止電話服務關系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xié)議,并有權追討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乙方須向甲方保證,為簽定本協(xié)議而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有效。
若不屬實或存在法律障礙,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xié)議,并有權向乙方追償因本協(xié)議解除而使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乙方:_____________
服務合同糾紛案例判決篇二
合同
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關于電信服務合同糾紛案例,歡迎參考閱讀。原告某某通信公司。
被告周某。
原告某某通信公司與被告周某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王文美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某某通信公司委托代理人耿粟邑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周某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某某通信公司訴稱,被告自20xx年5月起租用原告移動電話號碼,自20xx年6月起,被告連續(xù)數月積欠原告移動電話通話費、月租費人民幣650元。經原告催討未著,故訴訟來院,要求被告給付上述欠款并償付相應違約金人民幣429元及合同違約金人民幣1536元(按日利率3‰、計至20xx年6月)。
原告提供證據如下:業(yè)務受理確認單、移動電話用戶欠費及違約金清單各一份。 被告周某未答辯,亦未提供證據。
第一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周某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電信服務費用(移動電話號碼)人民幣650元。
二、被告周某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逾期違約金人民幣429元。
三、被告周某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合同違約金人民幣1536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5元,由被告周某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zhí)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zhí)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第三十五條電信用戶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足額地向電信業(yè)務經營者繳納電信費用;電信用戶逾期不交納電信費用的,電信業(yè)務經營者有權要求補交電信費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3‰的違約金。
……
審 判 員 王文美
書 記 員 吳競爽篇二:中國x公司與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
(20xx)郴北民二初字第717號
民事裁定書
原告中國x公司。
被告。
本院在審理原告中國x公司與被告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中國x公司于20xx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準許原告中國x公司郴州分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國x公司負擔。
審 判 員 李 程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代理書記員 蔣 家 承篇三:中國x公司與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
(20xx)郴北民二初字第715號
民事裁定書
原告中國x公司。
被告。
本院在審理原告中國x公司與被告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中國x公司于20xx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準許原告中國x公司郴州分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國x公司負擔。
審 判 員 李 程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原告(被反訴人)中國聯(lián)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獲嘉縣分公司(以下簡稱聯(lián)通分公司)。 負責人焦啟鳴,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楊靈霞,女。
被告(反訴人)宋成林,男。
委托代理人梁樂慶,男。
原告聯(lián)通分公司訴被告宋成林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劉國梁適用簡易程序,于20xx年5月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被告宋成林當庭提起反訴,本院決定合并審理,于20xx年5月1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楊靈霞、被告宋成林(第二次未到庭),委托代理人梁東慶均已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被反訴人)訴稱:被告系原告客戶,電話號碼為4527368,20xx年元月份,被告打長途電話欠費1342.45元,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話費,同時認為被告的反訴不能成立,要求依法駁回反訴。
被告(反訴人)辯稱:被反訴人所訴不實,其稱反訴人欠長途話費純屬無中生有,反訴人使用的是包月電話,至20xx年5月底到期,但聯(lián)通公司擅自違約將反訴人的電話停機,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責令其將反訴人的電話接通,并賠償因停機造成的經濟損失3000元。
原告(被反訴人)向本院提交的證據材料有:1、長途清單查詢結果一份三頁;2、視聽光盤一份附錄音筆錄一份;以此證明被告欠其長途話費1342.45元及催要話費的情況。
被告(反訴人)向本院提交的證據材料有:1、李紅利證明一份;2、宋志遠證明一份,以證明反訴人的經濟損失情況。
經庭審質證,對于原告提交證據1,被告有異議,認為長途電話不是被告家人所打,是網通公司盜打的,因該證據客觀記錄了號碼為4727368的固定電話撥打長途電話的詳細情況,被告對此雖提異議,但未提相關證據予以佐證,故本院對此其異議不予采納。對于證據2,被告有異議,認為宋成林妻子并不能代表宋成林,且錄像時并未告知當事人,不能起證明作用,因該視聽資料證明聯(lián)通分公司員工去被告家催要話費的情況,故本院予以采信。
對于被告提供的二份證明,原告均有異議,認為證人未出庭,且并不能證明反訴的事實,因二證人均未出庭作證,故本院對此二份證明不予采信。
根據庭審當事人陳述及上述有效證據,本院確認以下案件事實:
宋成林原系聯(lián)通分公司的客戶,包月電話號碼為4727368。20xx年1月5日至1月30日,該固定電話撥打長途電話時長為35小時20分37秒,費用為1342.45元,被告一直拖欠未交。20xx年3月20日,原告公司員工去被告家里催要話費而未果,由聯(lián)通公司新鄉(xiāng)分公司直接將該固定電話停機。20xx年3月22日,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追回話費1342.45元。20xx年5月15日,宋成林向本院提起反訴,要求聯(lián)通分公司為其接通電話,并賠償因停機機造成的經濟損失3000元。
一、被告宋成林應于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支付原告長途話費1342.45元。
二、駁回反訴人宋成林的反訴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征收即25元,反訴費25元,減半征收即12.5元,由被告宋成林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供副本,上訴于新鄉(xiāng)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劉國梁
20xx年五月二十一日
代書記員 邵明周
服務合同糾紛案例判決篇三
客戶及其代理人在入網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協(xié)議各條款,尤其是“特別提示”及黑體字部分(標題除外),如有不明之處請及時咨詢??蛻艏捌浯砣擞袡嗤獗緟f(xié)議或選擇其他協(xié)議,但客戶及其代理人在簽署本協(xié)議后即視為客戶同意本協(xié)議全部條款。
本協(xié)議甲方系指舟山市xx公司,本協(xié)議乙方系指舟山電信客戶(以下簡稱“客戶”),乙方所需業(yè)務及相關辦理手續(xù)的具體內容、方式、資費等請參見相關業(yè)務說明或向甲方咨詢。
一、協(xié)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國家保護。
(2) 有權對通信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jiān)督和申訴。
(3) 須在甲方規(guī)定時限內交納電信業(yè)務服務費用(每月計費結帳周期為:1日至月底;每月電信費用交納期限為每月6日至次月5日)
(4) 固定電話、小靈通、寬帶等新裝或拆機業(yè)務,當月基本月租費計收按實際竣工日期、拆機申請日期區(qū)分全月或半月月租費;通話費按實際發(fā)生計收。新裝:即1日至15日(含15日)為全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為半月;拆機:即1日至15日(含15日)為半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為全月。
(5) 客戶選擇銀行托收、信用卡代扣、儲蓄代扣方式繳付通信費用時,需到銀行或xx局辦理相關委托托收或代扣手續(xù)。
(6) 申請辦理各項電信業(yè)務須提供真實、準確、合法、有效的客戶資料,當客戶資料變更時應及時辦理客戶資料變更手續(xù)??蛻魧μ顚懙目蛻糍Y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7)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業(yè)務密碼”、上網帳號。甲方提供的寬帶“初始密碼”應及時進行修改,妥善保管,寬帶安裝接入modem設備只供使用,非贈送品。如因自身原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己承擔責任。
(8) 簽署的各類優(yōu)惠業(yè)務協(xié)議或寬帶包年期到后,應在到期后一個月內自行到當地電信營業(yè)廳辦理相關手續(xù),如在一個月仍未辦理變更或續(xù)簽手續(xù),則默認甲方按普通資費標準收取費用。對不再使用的,應在到期前來辦理取消手續(xù),如超過到期日來辦理,發(fā)生的費用則由客戶自己承擔。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電信標準資費收取各項費用,并保留在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資費政策范圍內調整資費的權利。
(2) 本協(xié)議終止后,甲方有權對客戶原使用的業(yè)務號碼回收,并進行再分配。
(3) 在營業(yè)場所公布服務標準、服務項目、資費標準,并以多種方式(現(xiàn)金付費、購買充值繳費卡、銀行托收、信用卡代扣、儲蓄代扣等)為客戶繳費提供方便。
(4)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guī)定,可對超過規(guī)定交費約定期限的用戶,所欠費用每日加收3‰的滯納金。在超過交費約定期限的30日后,采取暫停提供服務措施。在暫停提供服務的60日內,用戶仍不交納所欠費用和滯納金,可終止提供的服務。
(6) 客戶辦理暫停手續(xù)后,客戶業(yè)務號碼仍予保留,停機期間按規(guī)定收取停機保號費(每3個月為一計費單元,不足3個月按一個計費單元計收,以次類推),如需恢復通話或拆機,須辦理相關復話或拆機手續(xù)。裝移機業(yè)務轉為待裝業(yè)務的,所選的號碼不予保留,屆時客戶需重新辦理相關手續(xù)。
(7) 提供的寬帶接入終端modem設備,產權歸甲方所有,一年內保修。乙方寬帶拆除時負責對modem設備進行檢測和收回,如遺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二、協(xié)議的終止與解除
1.客戶在繳清所有費用后可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xù),本服務協(xié)議相應終止。
2.客戶辦理過戶手續(xù)的行為視為原客戶的《舟山電信服務協(xié)議》解除,新客戶簽訂《舟山電信服務協(xié)議》且繼續(xù)使用原客戶的業(yè)務號碼。過戶當月的費用在新客戶的繳費帳務中扣除,具體由哪一方承擔,請過戶雙方自行協(xié)商解決。
(1) 客戶提供的客戶資料被發(fā)現(xiàn)為弄虛作假、偽造的;
(4)以保證金、擔保人和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戶如違反擔保協(xié)議中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消保證的。
4.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并解除本協(xié)議:
(1)利用已享受的電信業(yè)務進行非法電信業(yè)務經營;
(2)逾期三個月以上未繳電信業(yè)務服務費用;
(3)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裝移機、障礙修復時限超過信息產業(yè)部頒布《電信服務標準》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2、客戶逾期不繳納電信費用,在實施暫停提供服務期間,月租費和違約金照計。因欠費被終止提供電信服務的,月租費不計,但繼續(xù)計算客戶所欠費用違約金并追繳所欠全部費用。
3.雙方如有其他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免責條款
1.因技術上的需要,在信息產業(yè)部頒布〈電信服務標準〉規(guī)定的時限內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并盡可能降低不利影響的前提下,甲方有權對網絡、設備、軟件等進行更新、維護,或進行號碼升位、關閉技術落后的網絡。在甲方盡合理的努力以減少妨礙的前提下,客戶同意免除甲方因此而產生的責任。
2.因電信業(yè)務在不斷的發(fā)展中,甲方有權在發(fā)出業(yè)務通告后,對業(yè)務資料、操作流程、服務規(guī)則等進行變更。同時有權對計費標準與周期等進行調整,并有權按調整過的、合法的標準向客戶收取費用。在甲方能夠證明盡合理的努力以減少妨礙的前提下,客戶同意免除甲方因此而產生的責任。
3.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通信障礙,客戶同意免除甲方的責任。
五、證明材料
1.甲種客戶是指非經營性的私人住宅客戶,除甲種范圍以外的都為乙種客戶。
2.甲種客戶本人辦理業(yè)務時,需出示客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非客戶本人辦理業(yè)務時,需出示客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3.乙種客戶辦理業(yè)務時,客戶名稱與單位所蓋行政公章、付款單位的全稱必須一致。各單位內設機構以自己名義辦理業(yè)務時,則不予受理。如遇特殊情況由相關單位代付款的,需用文字說明,并加蓋付款單位行政公章以示同意代為付款。
4.客戶戶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或法定所在地(營業(yè)執(zhí)照上單位注冊地)不在本地的客戶,須有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并如實填寫擔保資料,并簽署擔保協(xié)議;或者持本人身份證,辦理話費預存,預存最低額度根據不同業(yè)務而定。如果擔保人要求撤消擔保,客戶應提供新的擔保人,并到甲方營業(yè)場所協(xié)商解決。
六、業(yè)務通告及業(yè)務變更
電信業(yè)務服務的內容、方式、資費甚至相關法律等均在不斷變化中,甲方無法就此逐一告知客戶,但將提前48小時通過受到影響地區(qū)的主要報刊、互聯(lián)網站或廣播電視進行公告,并通過電話語音、短信、話費通知單或收據方式之一進行通知,變更后的情況以公告及通知后的內容為準。請客戶對前述告知或通知的方式保持必要的關注,以免造成誤解和不種影響。若客戶對業(yè)務通告及業(yè)務變更有異議,須在通告發(fā)出后一個月內與甲方協(xié)商,否則甲方將認為客戶已得知并同意協(xié)議條款。
七、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發(fā)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1.所有辦理電信業(yè)務新裝登記的客戶,均應簽署本協(xié)議和相應的業(yè)務表單。
2.簽署本協(xié)議后,雙方經協(xié)商簽署的變更協(xié)議或其它補充協(xié)議(如優(yōu)惠協(xié)議等),均視為本協(xié)議的附件,與本協(xié)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客戶與其它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署的凡涉及到電信業(yè)務使用權的協(xié)議,未經甲方同意,對甲方不發(fā)生效力。
4.甲方客戶服務熱線:10000
5.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客戶與甲方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浙江省xx公司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務合同糾紛案例判決篇四
原告某某通信公司。
被告周某。
原告某某通信公司與被告周某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王文美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某某通信公司委托代理人耿粟邑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周某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某某通信公司訴稱,被告自20xx年5月起租用原告移動電話號碼,自20xx年6月起,被告連續(xù)數月積欠原告移動電話通話費、月租費人民幣650元。經原告催討未著,故訴訟來院,要求被告給付上述欠款并償付相應違約金人民幣429元及合同違約金人民幣1536元(按日利率3‰、計至20xx年6月)。
原告提供證據如下:業(yè)務受理確認單、移動電話用戶欠費及違約金清單各一份。 被告周某未答辯,亦未提供證據。
第一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周某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電信服務費用(移動電話號碼)人民幣650元。
二、被告周某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逾期違約金人民幣429元。
三、被告周某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合同違約金人民幣1536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5元,由被告周某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zhí)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zhí)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第三十五條電信用戶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足額地向電信業(yè)務經營者繳納電信費用;電信用戶逾期不交納電信費用的,電信業(yè)務經營者有權要求補交電信費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3‰的違約金。
……
審 判 員 王文美
書 記 員 吳競爽篇二:中國x公司與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
(20xx)郴北民二初字第717號
民事裁定書
原告中國x公司。
被告。
本院在審理原告中國x公司與被告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中國x公司于20xx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準許原告中國x公司郴州分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國x公司負擔。
審 判 員 李 程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代理書記員 蔣 家 承篇三:中國x公司與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
(20xx)郴北民二初字第715號
民事裁定書
原告中國x公司。
被告。
本院在審理原告中國x公司與被告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中國x公司于20xx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準許原告中國x公司郴州分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國x公司負擔。
審 判 員 李 程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服務合同糾紛案例判決篇五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開展本地通話套餐活動,優(yōu)惠內容如下:
住宅固定電話與小靈通實行捆綁本地通話費優(yōu)惠。住宅固定電話每月送_________元本地通話費,本地通話最低消費為_________元,超過了_________元實打實計(含月租和來電顯示功能費)。小靈通每月送______元本地通話費,本地通話最低消費為____元,超過了____元實打實計(含月租和來電顯示功能費)。購首臺小靈通_________元/臺,次臺購機_________元/臺。
注:以上住宅電話和小靈通本地網電話話費:含住宅電話和小靈通的月租費、來電顯示功能、撥打本地的中國固定電話和小靈通、本地移動電話的通話費;不含ip按入費、住宅電話小靈通上網通信費、95/96特殊號碼,聲訊臺信息費、各類代_____、小靈通短信費、長途話費、撥打鐵通、網通公司等其它固網運營商客戶的通話費等項目。
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申請參加本活動,住宅電話號碼為_________、小靈通電話號碼_________,以上住宅電話和小靈通套餐基本通話費共_________元(大寫),以上所有電信業(yè)務的扣費銀行名稱:_________,戶主_________,銀行帳號為_________。
三、本地通話優(yōu)惠套餐時間:自用戶申請?zhí)撞彤斣轮羅___年___月____日,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優(yōu)惠時間結束后按當時的國家資費標準執(zhí)行。
四、乙方每月基本通話費(含月租費、已開通的來電顯示功能費)低于套餐基本通話費,按套餐基本通話費收取。
五、乙方參加本協(xié)議套餐的固定電話必須為家庭住宅電話,并承諾不改變電話使用性質,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優(yōu)惠并向乙方追收優(yōu)惠差額。
七、乙方須向甲方保證,為簽定本協(xié)議而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有效。若不屬實或存在法律障礙,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xié)議,并有權向乙方追償因本協(xié)議解除而使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八、本協(xié)議由經辦人辦理視同機主委托辦理,并且經辦人聲明:如果乙方不承認此委托,經辦人自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九、本協(xié)議履行期間遇國家有關電信服務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而變更而與本協(xié)議條款相沖突時,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
十、本協(xié)議期滿前_____個月,如甲、乙方沒有異議,本協(xié)議自動延期_____年,如延續(xù)期內一方提出終止協(xié)議,應提前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在繳清相關費用后,本協(xié)議終止。
十一、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參照甲方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不再單獨通知乙方。
十二、本優(yōu)惠活動只針對_________實施。
十三、本協(xié)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四、本協(xié)議解釋權歸_________所有。
業(yè)務受理員(簽字):___ ? 住宅電話機主身份證號碼: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