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室公布。通過考試的人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統(tǒng)一頒發(fā)相關證書,并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等崗位的工作。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一些有關于司法考試主觀題真題及答案詳解的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司法考試主觀題真題及答案詳解
甲公司(位于西上市東河區(qū))有A、B兩個股東,各占50%股權。乙公司(東下市西河區(qū))是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公司,乙公司是成明公司設立的全資子公司。A和B以個人的名義找到乙公司并與乙公司協(xié)商,A和B以甲公司享有的某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資,設立承接房地產開發(fā)的項目公司,達成合作開發(fā)協(xié)議并約定如下:①以乙公司為項目運營的商事主體;②A和B不涉及乙公司管理事務,由乙公司全權負責房地產開發(fā)管理(包括投資、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建設工程等),準備相應資質權證等;③A和B分別占有項目公司20%的股份,待房地產開發(fā)完可以分得總共40%的房產;④A和B分得房產后,即應無償將持有的股權轉回到乙公司名下;⑤約定如因履行協(xié)議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協(xié)議簽訂后,對乙公司的股權進行了變更,并根據股權的調整完成了工商變更登記。
乙公司為建設工程施工,與丙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租賃2臺鏟車,租期5年,每年25萬元,但未辦理登記。后又將自己現(xiàn)有的以及將有的財產(包括2臺鏟車)與丁公司簽訂動產浮動抵押合同,并辦理登記,借款2億元,借期5年。自然人C、D明確表示為乙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丁公司接受。
乙公司為了暫時緩解資金壓力,將2臺鏟車出售給自然人E,E支付了1950萬元貨款,并取得鏟車。但這2臺鏟車在使用過程中,經常出現(xiàn)質量問題,E一直與乙公司交涉,但未果。
之后乙公司為了獲取更多融資款,與戊信托商簽訂信托計劃,向戊信托商借款1億元,借期5年。丑用自己的房屋(價值1500萬元)為乙公司提供抵押擔保,辦理了登記,子為乙公司提供保證,但子和丑并不知道對方的存在。
樓盤建成后,乙公司陸續(xù)對外銷售15%的房屋。自然人F取得所購房屋后,發(fā)現(xiàn)房屋的面積、容積率、配套設施均與宣傳有很大差距,因其與合同約定的事項不一致,欲向乙公司索賠。乙公司一直推脫。
A和B發(fā)現(xiàn)乙公司大規(guī)模融資,又迅速對外銷售大量房屋,對乙公司的行為產生懷疑。于是請求乙公司為其辦理40%房屋的所有權登記,乙公司一直忙于其他事務,對A、B的請求置之不理。后A、B見請求無望,以乙公司違約為由將其訴至西河區(qū)人民法院,后A、B經過協(xié)商,撤回了起訴,法院予以準許。
乙公司為了響應《民法典》的貫徹落實,與辛社會福利機構簽訂了每年捐贈1000萬元的贈與合同,并經過當地記者的新聞報道予以宣傳。乙公司完成了當年的贈與。
之后,乙公司因為資金出現(xiàn)問題,A、B申請乙公司破產,管理人接管了乙公司。
問題:
1.A、B與乙公司交易的性質如何界定?在甲公司無法清償其債務時,甲公司的債權人能否直接請求A、B承擔連帶責任?為什么?
參考答案:A、B與乙公司交易的性質為股權讓與擔保。根據A、B與乙公司交易的內容,乙公司承擔將40%的房產移轉至A、B名下的債務,而乙公司將40%的股權移轉至A、B名下,目的即在于用該股權擔保自己債務的履。(2)A、B作為甲公司的股東,將甲公司擁有的土地使用權用作自己的出資,構成濫用控股股東身份,與公司人格混同,損害公司利益,故甲公司的債權人有權基于“公司人格否認”之規(guī)定,直接請求A、B對甲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A、B可否要求撤銷乙公司的賣房合同?為什么?
參考答案:不可以。A、B作為乙公司的債權人,對乙公司與他人的交易行使撤銷權,只能依據債權人的撤銷權。債權人撤銷權的成立,需要以“債務人實施導致其責任財產減少的不當處分行為”和“該不當處分行為有損債權”為要件。本題中,乙公司對F的賣房行為,系等價有償,故不構成不當處分;且乙公司只對外賣出15%的房產,其剩余房產仍可履行對A、B的債務,故也不構成有損債權。因此,A、B不得撤銷乙公司的賣房行為。
3.自然人E取得鏟車后,出現(xiàn)質量問題,應向誰主張違約責任?為什么?
參考答案:E有權向乙公司主張違約責任。本題中,鏟車買賣合同的雙方是乙公司和E,盡管乙公司將自己承租的融資租賃物出賣給E,構成無權處分,但這并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因此,根據合同的相對性,E有權根據買賣合同,請求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4.丁公司的抵押權能否對抗自然人E?為什么?
參考答案:可以。乙公司以融資租賃方式從丙公司承租鏟車后,又為丁公司設立浮動抵押的行為,構成無權處分。但因丙公司的融資租賃物所有權未辦登記,丁公司可取得鏟車上的抵押權。因此,乙公司出賣鏟車給E的行為,構成抵押物的轉讓。在抵押物轉讓的情況下,受讓人取得的所有權不受抵押權的對抗,情形有二:
首先,受讓人構成“正常買受人”。由于“正常買受人”的構成,需以抵押人在“正常經營活動”中出賣抵押物為前提,而“正常經營活動”則要求“出賣人的經營活動屬于其營業(yè)執(zhí)照明確記載的經營范圍,且出賣人持續(xù)銷售同類商品”。本題中,乙公司是房地產企業(yè),出賣鏟車并非其經營范圍,故不屬于“正常經營活動”,E不屬于“正常買受人”。
其次,在抵押權未經登記的情況下,且受讓人為“善意第三人”。本題中,丁公司的浮動抵押權已經登記,故E不構成“善意第三人”。
綜上,因E不具有上述可以對抗抵押權的情形,故丁公司的抵押權可以對抗E。
5.丁公司如何主張自己的擔保權?自然人C、D為乙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其訴訟地位如何列明?為什么?
參考答案:
(1)丁應當先就乙公司提供的浮動抵押行使擔保權,不足部分,再請求C、D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因為,乙公司所提供的浮動抵押,為債務人物保,在混合擔保中,各擔保人未與債權人約定各自承擔擔保責任的份額和順序的,債權人應先實現(xiàn)債務人提供的物保。
(2)債權人起訴連帶責任保證人的,應將其列為共同被告。
6.乙公司的債權人能否撤銷乙公司的贈與?乙公司能否行使任意撤銷權撤銷自己的贈與?為什么?
參考答案:
(1)乙公司的債權人撤銷乙公司對辛福利機構的贈與,依據在于債權人的撤銷權。債權人的撤銷權需以“不當處分行為有損債權”為要件。故倘若乙公司因其贈與行為無法履行對債權人的債務,債權人有權撤銷之;反之,則無權撤銷。
(2)乙公司對辛福利機構的捐贈屬于公益贈與,故乙公司作為贈與人,不得主張任意撤銷權
7.乙公司將房屋大規(guī)模出售,是否對A、B構成違約?A、B如何救濟?為什么?
參考答案:
(1)因乙公司對A、B的債務為將40%的房產過戶給A、B,本題中,倘若乙公司的出售行為局限于其房產的60%范圍內,則不對A、B構成違約;反之,則構成違約。
(2)在乙公司銷售房產超過60%的比例,對A、B構成違約的情況下,因乙公司與A、B的交易具有股權讓與擔保的意義,故A、B可將其股權轉讓變價,對此變價優(yōu)先受償,并根據股權變價與40%房產價值的關系,多退少補。
8.自然人F取得所購房屋后,發(fā)現(xiàn)面積、容積率、配套設施均與宣傳不符,可否向乙公司主張《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的3倍懲罰性賠償?為什么?
參考答案:不可以。商品房買賣價值巨大,不應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懲罰性賠償規(guī)則。
9.戊信托商如何行使抵押權?如果丑為了自己的房產不被執(zhí)行,代乙公司歸還了1500萬元債務,對子享有什么權利?為什么?
參考答案:
(1)戊信托商可與丑協(xié)商實現(xiàn)抵押權;協(xié)商不成的,也可起訴法院實現(xiàn)抵押權。
(2)丑作為抵押人,代債務人履行債務,本質仍為承擔擔保責任,而非第三人代為履行,故此處僅涉及“分擔請求權”問題,而不涉及“追償權”問題。因此,丑不得基于“代為履行的第三人可享有債權人的權利”的規(guī)則,享有對子的保證權。就“分擔請求權”而言,共同擔保人相互間享有分擔請求權的條件是:①彼此約定可以分擔;或②彼此約定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或③在同一書面擔保合同上簽字。本題中,丑、子相互不知對方存在,意味著上述“分擔請求權”的前提均不存在。故丑對子沒有權利。
一、法治思想(35分)
結合對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認識,談談高舉法治思想偉大旗幟,堅定不移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原因和意義。
偉大時代孕育偉大思想,偉大思想領航偉大征程。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而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chuàng)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法治思想以強大真理力量、獨特思想魅力和巨大實踐威力,引領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fā)生歷史性變革,為奮力開啟法治中國建設新征程提供了強大思想武器。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們黨從關系黨和國家前途命運、長治久安的戰(zhàn)略和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統(tǒng)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國家治理的法治體系更加完善、法治環(huán)境更加優(yōu)化,全面依法治國取得前所未有的歷史性成就。
法治思想從歷史和現(xiàn)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lián)、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為建設法治中國指明了前進方向。這一重大理論成果凝聚著我們黨領導法治建設的經驗和智慧,彰顯了我們黨厲行法治、奉法強國的堅定意志,揭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yōu)越性,必將凝聚起全黨全國人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磅礴力量,必將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更好發(fā)揮法治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法治思想內涵豐富、體系完整、理論厚重、博大精深,“十一個堅持”深刻回答了事關全面依法治國理論和實踐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問題,是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21世紀馬克思主義在法治領域的最新理論成果,繼承和發(fā)展了馬克思主義國家和法的學說,標志著我們黨對共產黨執(zhí)政規(guī)律、社會主義建設規(guī)律、人類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的認識達到了新的高度。法治思想立足國情又放眼世界,闡述了“中國之治”的法治經驗,提出了全球治理的中國主張,為世界各國特別是廣大發(fā)展中國家走適合自己國情的法治道路提供了有益借鑒,為推進世界法治文明進步、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必須堅持以法治思想為指導,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維護國家法治統(tǒng)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定不移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真正把法治藍圖轉化為法治中國建設的生動實踐,為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強國、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保障。
二、刑法(31分)
王多余與妻子夏竹雨夫妻感情一般?;楹螅闹裼晖獬龃蚬?,每年只在春節(jié)期間回家。2000年1月26日,夏竹雨回家后,表示要與王多余離婚。王多余了打消夏竹雨的離婚念頭,并使其不能外出打工,于次日上午找到李剛,唆使李剛找人將夏竹雨的值錢物品搶走后,將夏竹雨的手指剁下兩根或將她的耳朵割下一個,制造搶劫假象,防止引起夏竹雨的懷疑。同時,以搶走的財物許諾作為李剛等人的報酬。
李剛于當天找到被告人趙強,告知詳情。趙強答應與李剛一起作案。當日晚,李剛攜帶作案工具,與趙強一同前往夏竹雨居住地附近潛伏,后在院墻上挖了一個洞,進入夏竹雨租住的臥室。趙強按住夏竹雨頭部,李剛向夏竹雨要錢,李剛搶得手機、金項鏈和錢包(內有儲蓄卡、身份證等)價值8000余元財物。李剛和趙強先后強行與夏竹雨發(fā)生性關系,在此過程中,李剛持手機偷偷拍攝了夏竹雨的21張裸照。李剛后持其攜帶的殺豬刀將夏竹雨左耳朵割下(經法醫(yī)鑒定,構成重傷),趙強在一旁觀看,二人隨即逃離現(xiàn)場。
趙強發(fā)現(xiàn)錢包內還有銀行卡,僅拿走了3500元,手機、金項鏈等財物歸李剛。二人分開后,李剛當即在ATM機上通過夏竹雨身份證號自行試出密碼后取出1萬元現(xiàn)金。后李剛將手機的照片打印出來,多次寄送給夏竹雨,要求夏竹雨往指定賬戶匯款6萬元(數額巨大)后便將手機直接還給夏竹雨,夏竹雨先后往指定賬戶轉入了5000元(數額較大),由于未滿足李剛要求的數額,李剛為泄憤將夏竹雨的裸照上傳至某注冊會員達數萬人的大型黃 色 網 站,照片被瀏覽幾萬次。李剛將金項鏈等首飾送給其老婆林艷詩,林艷詩問首飾怎么來的,李剛告訴她別多問了,反正是不干凈的,林艷詩心領神會后收下。
后夏竹雨報案,李剛被抓獲歸案。在民警勸說下,李剛交代了趙強的聯(lián)系電話,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機關抓捕趙強。李剛按公安機關的安排撥打電話聯(lián)系趙強,約定次日到某茶餐廳商量再次作案。第二天,公安機關在李剛的指認下抓獲了赴約的趙強。
試分析王多余、李剛、趙強各自的刑事責任(包括犯罪性質、犯罪形態(tài)、共同犯罪、數罪并罰等),須簡述相應理由。如有爭議觀點,請展開論述。
1.李剛的刑事責任
李剛與趙強二人非法入戶后共同對被害人夏竹雨施加暴力,壓制其反抗后取得8000余元財物,成立搶劫罪(入戶搶劫)既遂的共同犯罪。搶劫既遂后,二人先后強行與夏竹雨性交,成立強奸罪的共同犯罪,適用輪 奸的法定刑。李剛后持其攜帶的殺豬刀將夏竹雨左耳朵上部割下,此節(jié)事實由于經過李剛與趙強二人事先商議,即便趙強無動于衷,趙強也不成立共犯脫離或中止,二人均成立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
李剛和趙強分開后,李剛當即在ATM機上通過夏竹雨身份證號碼自行試出密碼后取出1萬元現(xiàn)金,對于李剛利用搶劫后所得的銀行卡取現(xiàn)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第6條規(guī)定,搶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費的,其實際使用、消費的數額為搶劫數額;搶劫信用卡后未實際使用、消費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jié)輕重量刑。因此,李剛成立搶劫罪,取現(xiàn)的1萬元計入搶劫罪的數額。理論上,有觀點認為,應將搶劫銀行卡與利用銀行卡取現(xiàn)兩階段的行為獨立評價,而根據機器能否被騙的觀點爭議,進一步可分為:如果認為ATM機不能夠被騙,則李剛后一階段取現(xiàn)的行為成立盜竊罪,對李剛應以搶劫罪和盜竊罪數罪并罰;如果認為ATM機能夠被騙,則李剛后一階段取現(xiàn)的行為屬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成立信用卡詐騙罪,對李剛應以搶劫罪與信用卡詐騙罪數罪并罰。
李剛利用夏竹雨的裸照意圖要求夏竹雨往指定賬戶匯款6萬元后便將手機直接還給夏竹雨,夏竹雨先后給指定賬戶轉入了5000元,屬于以脅迫手段勒索他人財物,成立敲詐勒索罪。需要注意的是,李剛主觀想要勒索的財物數額達到了“數額巨大”的法定刑幅度,而其實際敲詐勒索既遂的5000元達到“數額較大”的法定刑幅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的裁判要點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在數額犯中,犯罪既遂部分與未遂部分分別對應不同法定刑幅度的,應當先決定對未遂部分是否減輕刑罰,確定未遂部分對應的法定刑幅度,再與既遂部分對應的法定刑幅度進行比較,選擇適用處罰較重的法定刑幅度,并酌情從重處罰;二者在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犯罪既遂酌情從重處罰。
由于李剛敲詐勒索未遂部分法定刑幅度重于既遂部分的法定刑幅度,因此成立敲詐勒索罪未遂,適用數額巨大的法定刑幅度。與此同時,其為泄憤而將夏竹雨裸照上傳至大型黃 色 網 站致使照片被瀏覽幾萬次,成立傳播淫穢物品罪。此外,李剛到案后協(xié)助公安機關抓捕同案犯趙強,成立立功。
2.趙強的刑事責任
如上所述,趙強與李剛成立搶劫罪(入戶搶劫)、強奸罪(輪 奸)、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共同犯罪。趙強由于未發(fā)現(xiàn)李剛持有夏竹雨的信用卡,因此對于李剛持卡取現(xiàn)的行為無需負責。此外,趙強對于李剛持裸照敲詐勒索及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不知情,無需負責。
3.王多余的刑事責任
王多余唆使李剛伙同他人搶劫其妻子并且故意傷害的行為,成立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的教唆犯,應當數罪并罰。盡管其妻子夏竹雨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刑法保護共同占有的財產法益,共同占有的任何一方均無權私自改變共同占有的狀態(tài),因此,王多余唆使他人搶劫妻子的行為,仍然成立搶劫罪的教唆犯。對于李剛及趙強二人實施的其他行為,超出了王多余教唆故意的范圍,王多余不需要負責。
綜上,如果認為搶劫信用卡后使用的行為僅認定為搶劫罪,則對李剛以搶劫罪既遂(入戶搶劫)、強奸罪(輪 奸)、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與傳播淫穢物品罪、敲詐勒索罪未遂(數額巨大)數罪并罰;如果認為搶劫信用卡后并使用的行為應當分別考察,視機器能否被騙,對李剛以前述的數罪與盜竊罪或者信用卡詐騙罪數罪并罰。趙強成立搶劫罪既遂(入戶搶劫)、強奸罪(輪 奸)、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數罪并罰。王多余成立搶劫罪(入戶搶劫)和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數罪并罰。
三、刑事訴訟法(31分)。
H省A市檢察院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傷害罪,向A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A市中級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9月13日,被告人李某在A市飯店喝酒時,因瑣事與被害人呂某、劉某發(fā)生口角并引發(fā)肢體碰撞。雙方結賬出門后,李某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捅刺呂某、劉某,呂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劉某重傷。A市中院一審判處被告人李某犯故意傷害罪,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未上訴,檢察院未抗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呂某之妻胡某提起上訴。
H省高院適用二審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經審理認為,雖然被告人李某在主觀上沒有殺人動機和目的,未事先預謀,但其明知持刀捅刺會致人死亡,其捅刺被害人使用的兇器、捅刺的刀數、部位、深度以及造成的后果,體現(xiàn)出對被害人的死亡結果持放任態(tài)度,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故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原判,發(fā)回A市中院重新審理。
發(fā)回重審后,A市檢察院變更起訴,指控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被害人劉某對李某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A市中院經重新審理,查明的事實與原審基本相同,判處李某故意殺人罪,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H省高院以二審程序審理此案是否正確?為什么?
不正確。對胡某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的上訴,應按照二審程序進行審理,但對于刑事部分應當按照死刑復核程序進行復核。理由是: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中院第一審判處死刑的案件,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訴,僅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出上訴的,高院應當適用第二審程序對附帶民事訴訟依法審理,并由同一審判組織對未提出上訴的被告人的死刑判決進行復核,作出是否同意判處死刑的裁判。該批復針對的是死刑案件,但處理原則應當適用于死緩案件。
2.H省高院可否直接改判李某死刑?為什么?
不可以。本案刑事部分未上訴、未抗訴,按照二審程序也應按照上訴不加刑的原則不得加重;按照正確的程序,高院應按照死緩符合程序對刑事部分進行復核,根據“死緩復核不得加刑”的原則,也不能直接改判死刑。
3.發(fā)回重審后,A市中院對劉某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如何處理?為什么?
應當受理。發(fā)回重審后,案件按照一審程序重新審理,在一審判決宣告前,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4.發(fā)回重審后,A市中院改判李某死刑的做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錯誤。發(fā)回重審后,A市檢察院只是變更了罪名,并未依據新的事實追加起訴,根據上訴不加刑的原則,不得改判李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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