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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租樓房協(xié)議篇一
承租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yè);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qū)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wèi)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qū)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tǒng)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yè)主、租戶、用戶及其客戶、雇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yè)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yè)主、租戶、用戶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yè)主、租戶、用戶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qū)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yè)資質的物業(yè)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qū)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yè)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guī)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guī)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guī)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雇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yè)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范圍相關的特定營業(yè)活動的業(yè)務。
第二章承租單元
2.1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用戶共同使用公共區(qū)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qū)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guī)定。
第三章租期
3.1乙方于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物業(yè)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租金
4.1承租期內,乙方須于裝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tǒng)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五章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qū)域及公共設施并按公約及相關規(guī)定向乙方提供物業(yè)管理服務。
5.2在承租期內,乙方須于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guī)定相同。
5.4管理費的使用范圍詳見物業(yè)公約所定。
5.5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并說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后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六章押金
6.1在簽訂本合同后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guī)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guī)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于承租期結束后的十五日內一并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并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于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后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承租單元用途
7.1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范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后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于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yè)主、租戶或用戶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tǒng)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yè)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志。若乙方經甲方批準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裝修或改建
8.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說明。
8.2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xù)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后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并協(xié)助該設計方案盡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復。
8.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tǒng)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墻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維護與修理
9.1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墻、建筑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qū)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tǒng)的管理和維修保養(yǎng),并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yǎng),并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損壞
10.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fā)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fā)生后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布由于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并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后終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滿足乙方特定業(yè)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續(xù)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xù)約協(xié)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戶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愿繼續(xù)承租此物業(yè),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xù)約后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yōu)惠。
第十二章法律費用
12.1本合同的、印花稅、登記費及附帶手續(xù)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zhí)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并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并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公共區(qū)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qū)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xù)處于良好、適用狀態(tài)。
13.3保安、防火、環(huán)境、衛(wèi)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qū)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huán)境、衛(wèi)生等事項并承擔相應責任。
13.4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tǒng)和其他公共設施處于暢通適用狀態(tài)。
13.5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并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為乙方制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說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制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fā)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征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13.7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并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guī)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凈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于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tǒng)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qū)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guī)定。
14.4遵守防火及安全規(guī)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guī)則,并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guī)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交還
15.1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tài)(正常折舊、磨損除外),并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tài)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于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16.1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
第十七章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guī)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并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后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通知
18.1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采用書面形式發(fā)出,并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后書面通知的營業(yè)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guī)定。
18.2甲方對乙方發(fā)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仲裁
19.1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協(xié)商或進行協(xié)商30日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xù)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其他規(guī)定
20.1雙方可經協(xié)商后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于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若本合同的規(guī)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guī)定為準。
20.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出租樓房協(xié)議篇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xù)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_________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租金按每年5%遞增。
4―3、該房屋租金由乙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支付,收款人,,帳號:。
五、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費□電話□網絡使用費□物業(yè)管理費□租金稅費□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后,甲方應于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guī)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六、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fā)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qū)(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運遷,或經司法、_____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甲方的責任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guī)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并將剩余(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zhí)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fā)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guī)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qū)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補充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出租樓房協(xié)議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積。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號綜合寫字樓內第層室,出租面積為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二、出租房屋的用途:僅作辦公場地使用。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其支付時間
房屋租金費用按人民幣每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個人出租樓房協(xié)議篇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以做辦公之用,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房屋租賃的規(guī)定,經過雙方友好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出租寫字樓座落地址,建筑面積328平方米。
第二條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
1.租金為40元㎡,即每月租金為人民幣13120元,乙方每三個月繳納一次租金,于租金到期前10天繳納。兩年后租金以每年5%遞增。
2.房屋裝修期為2個月,即房屋計算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物業(yè)費、水電費、暖氣費、維修費及其他費用的繳納辦法:
1.物業(yè)費月標準為元㎡: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業(yè)部門繳納費用;
2.水電費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業(yè)部門繳納費用;
3.電話、寬帶費:乙方自行申請并繳納費用;
4.維修費:租賃期間,非乙方原因導致的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由甲方負責維修,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提供的房屋及相關證件真實合法,以保證出租房真實合法,保證房屋正常使用。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的相關證明,協(xié)助乙方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
3.甲、乙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終止合同須向對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合同方能終止。
4.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5.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如因故意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租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交給甲方。
7.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租賃房屋作為辦公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guī)和____市政府的各項政策,不違法經營。
第六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xù)出租,在甲方向
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租金可以隨著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但須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免責條件: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導致房屋損毀造成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xié)商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租賃期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出租樓房協(xié)議篇五
出租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yè);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qū)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wèi)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qū)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tǒng)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yè)主、租戶、用戶及其客戶、雇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yè)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yè)主、租戶、用戶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yè)主、租戶、用戶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qū)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yè)資質的物業(yè)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qū)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yè)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guī)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guī)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guī)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雇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yè)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范圍相關的特定營業(yè)活動的業(yè)務。第二章承租單元
2.1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用戶共同使用公共區(qū)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qū)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guī)定。第三章租期
3.1乙方于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物業(yè)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第四章租金
4.1承租期內,乙方須于裝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元計算,乙方以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tǒng)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第五章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qū)域及公共設施并按公約及相關規(guī)定向乙方提供物業(yè)管理服務。
5.2在承租期內,乙方須于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guī)定相同。
5.4管理費的使用范圍詳見物業(yè)公約所定。
5.5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并說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后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第六章押金
6.1在簽訂本合同后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guī)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guī)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于承租期結束后的十五日內一并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并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于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后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第七章承租單元用途
7.1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范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后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于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yè)主、租戶或用戶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tǒng)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yè)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志。若乙方經甲方批準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第八章裝修或改建
8.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說明。
8.2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xù)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后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并協(xié)助該設計方案盡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復。
8.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tǒng)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墻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第九章維護與修理
9.1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墻、建筑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qū)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tǒng)的管理和維修保養(yǎng),并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yǎng),并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第十章損壞
10.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fā)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fā)生后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布由于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并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后終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滿足乙方特定業(yè)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續(xù)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xù)約協(xié)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戶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愿繼續(xù)承租此物業(yè),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xù)約后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yōu)惠。
第十二章法律費用
12.1本合同的、印花稅、登記費及附帶手續(xù)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zhí)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并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第十三章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并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公共區(qū)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qū)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xù)處于良好、適用狀態(tài)。
13.3保安、防火、環(huán)境、衛(wèi)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qū)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huán)境、衛(wèi)生等事項并承擔相應責任。
13.4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tǒng)和其他公共設施處于暢通適用狀態(tài)。
13.5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并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為乙方制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說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制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fā)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征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13.7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并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guī)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凈地正常使用。第十四章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于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tǒng)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qū)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guī)定。
14.4遵守防火及安全規(guī)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guī)則,并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guī)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第十五章交還
15.1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tài)(正常折舊、磨損除外),并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tài)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于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16.1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第十七章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guī)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并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后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第十八章通知
18.1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采用書面形式發(fā)出,并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后書面通知的營業(yè)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guī)定。
18.2甲方對乙方發(fā)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第十九章仲裁
19.1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協(xié)商或進行協(xié)商30日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xù)遵守及履行本合同。第二十章其他規(guī)定
20.1雙方可經協(xié)商后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于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若本合同的規(guī)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guī)定為準。
20.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出租樓房協(xié)議篇六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為支持乙方開展業(yè)務,甲方愿意將管理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
3.使用面積(按建筑面積計,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內含廚房_________間,衛(wèi)生間_________間;房內設備有:電表_________個,檢漏開關_________個,電話線_________條,電話機_________臺,(號碼:_________),洗手盆_________個,抽水馬桶_________個,淋浴器_________個,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個。
第二條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為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閱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衛(wèi)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月收取綜合服務費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費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tel),tel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xié)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xù),并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后,將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xié)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
1.本協(xié)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乙方在本協(xié)議生效后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國際長途:_________元/部;國內長途:_________元/部;市內:__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30%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準用于開辦獨立核算的企業(yè),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出租樓房協(xié)議篇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于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訂立位于北京大廈座房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一、租賃房產
1.甲方合法擁有座落于大廈房(下稱“該房產”),該房產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2.該房屋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房屋平面圖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二、租賃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約的規(guī)定,承租該房產作為辦公用房,租期個月,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計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個月的免租期。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甲方在此期間免收租金。但乙方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額繳納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
乙方租賃該房屋須同時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電費:管理費:電話費:車位租費:衛(wèi)星天線費: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的價格向甲方承租該房產(此租金不包含家具、電器、通信費用、物業(yè)管理費及停車費)。該房產每月租金為元,即(大寫)幣萬仟佰拾元角分;
2、租金按預付,乙方須在每到期前5日內支付下租金。
3、租金以人民幣種支付至如下賬號,甲方提供正式票據。有關銀行匯款的有關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
四、租金及物業(yè)管理費押金
1.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開具元人民幣轉帳支票,作為租賃押金(相當于一個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財務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項后,向乙方提供可作為入賬的發(fā)票。
2.在本租約履行期間,若因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guī)定未依約交納租金和其他費用,或乙方人員人為因素,對該房產、及該房產所在大廈的設施、設備造成損害,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從租賃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補償,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向其發(fā)出的扣除通知書后15日內將租賃押金予以補齊。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將該房產及設施依約完整交還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后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押金(不計利息)如數歸還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則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后,將租賃押金余額退還乙方;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五、管理費及其他
1.該房產租賃期間的其他與該房產承租使用相關費用由乙方按照《xx大廈物業(yè)管理公約》(下稱“管理公約”)的規(guī)定以及xx大廈物業(yè)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如數繳納。
2.該房產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關部門規(guī)定需由該房產產權人(甲方)繳納的與該房產出租相關的稅費,由甲方繳納。
六、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本租約,《管理公約》及管理公約制定的一切有關管理該房產及大廈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使用該房產及xx大廈的公共部位與公用設備,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用戶手冊》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有必要適當的采取預防措施,以防該房產遭致破壞。
3.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周內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應承擔由此而致的修繕費用及賠償費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變該房產用途或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同意而進入乙方所租賃的房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索賠償。
6.事前未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產內的固定裝置與設備擅自移動或拆除。也不得于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對該房產的裝修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7.租賃期滿,乙方如欲續(xù)租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通知,雙方另行議定續(xù)約事宜并簽署新租約。
8.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fā)的糾紛,并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后果。
9.租賃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tài)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10.乙方的員工親友、訪客及其受許可人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乙方自身的行為,并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出租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自行申報交納與該房產和出租該房產有關的稅費,并保證該房產的通水通電。
2.因非乙方責任而致該房產的屋頂、主要結構、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氣管道、電纜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在出現以上情形的損壞時,乙方在一周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并由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在確認甲方確有過錯的情況下,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3.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一個月內,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陪同意欲承租該房產的人員進入該房產內進行察看。
4.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詳見違約責任),甲方予以糾正并要求賠償。
5.若本合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后十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并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6.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產、收回房產、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它權利。
7.為使該房產處于適當維修狀態(tài),甲方負責維修該房產的任何瑕疵,除非該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轉讓該房產(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兩周內通知乙方。在此種情況下,第三方應如本租約的原簽署方一樣,完全接受本租約。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暴雨、大火、戰(zhàn)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發(fā)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xié)議決定是否解除本合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約。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同意遵守本租約的規(guī)定,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約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該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2.本租約所定租期開始后,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約,則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其根據第三條第1款的規(guī)定收取的租賃押金;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3.若乙方未能依約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賃押金,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繳付。乙方逾期10日內未能繳付租金或租賃押金,乙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繳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并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4.除上述第3款規(guī)定外,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guī)定,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書面通知其更正后20日內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并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十、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zhí)行本租約而發(fā)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若本租約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guī)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zhí)行,則本租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zhí)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該租約其他條款。
2、凡有關本租約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需以書面形式為準,并采用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傳真任一方式傳遞至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傳遞至該房產所在地地址。雙方在該書面信函專送15日后即視為函件已經收到。
3.本租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約的附件。本租約的附件以及經業(yè)主授權通過的《xx大廈物業(yè)管理公約》和管理公司關于管理xx大廈和該房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租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4.本租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該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出租樓房協(xié)議篇八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為支持乙方開展業(yè)務,甲方愿意將管理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面積(按建筑面積計,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內含廚房_________間,衛(wèi)生間_________間;房內設備有:電表_________個,檢漏開關_________個,電話線_________條,電話機_________臺,(號碼:_________),洗手盆_________個,抽水馬桶_________個,淋浴器_________個,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個。
第二條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為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閱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衛(wèi)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月收取綜合服務費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費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tel),tel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xié)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xù),并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后,將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xié)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
1.本協(xié)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乙方在本協(xié)議生效后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國際長途:3000元/部;國內長途:xx元/部;市內:10000/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____%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準用于開辦獨立核算的企業(yè),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對房間裝修的,乙方須按_________執(zhí)行,到甲方綜合管理部辦理填報《申請表》等手續(xù),經甲方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乙方裝修視作違約,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同時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本協(xié)議終止后,其墻面(含門、窗)、天花、燈具、地板、招牌底、防盜網等不動產均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則,乙方必須在將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復原狀后,方可取回保證金。房間的建筑和各種設施若因乙方裝修拆改,或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