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yè)化合作的紐帶。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暮贤瑑?yōu)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篇一
一、“銷售合同”為公司經營樓宇銷售業(yè)務中由有關業(yè)務人員與購樓客戶雙方簽訂的買賣,內容包括雙方名稱地址、執(zhí)照及身份證號碼、物業(yè)情況、戶型、樓號、價格條件、付款方式、違約罰則等內容,具有雙方遵照執(zhí)行的經濟約束力及發(fā)生買賣糾紛時的法律依據作用,應予嚴格管理與執(zhí)行。
二、“銷售合同”的形式各銷售項目中使用的“樓號確認書”、“樓宇認購書”、“樓宇預定書”及可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書”等。其中“確認書”、“認購書”或“預定書”的形式及條款可根據各銷售項目的實際情況由公司銷售部經理負責制定,并報經公司主管總經理審批實施。“商品房買賣合同”應使用政府統(tǒng)一制作的標準版本。
三、各銷售項目中使用的“樓號確認書”、“樓宇認購書”等自雙方簽署,并經銷售部經理核驗無誤加蓋合同章后生效。此類“認購書”應在客戶履行部分(如按期支付首期樓款〔或全部〕并按期付清購樓全款)義務后。由買賣雙方改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書”并按需要公證手續(xù),“認購書”同時失效。失效的“認購書”應予保存于“購樓客戶檔案”中備考,直至客戶獲得房產證書。經市公證機關公證后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書”由公司保存的文本應予長期妥善保存。
四、公司銷售業(yè)務人員應在其主理的銷售項目確定后,嚴格執(zhí)行并督促客戶執(zhí)行有關的“銷售合同”。
銷售經理應在核定銷售合同有關條款無誤并確認收到預付定金后方可加蓋合同章;
銷售業(yè)務人員應積極配合財務部、合同審算部對銷售合同執(zhí)行情況的審查。
五、銷售業(yè)務人員在簽署和執(zhí)行銷售合同過程中,如發(fā)生下述情況應及時向銷售經理反映,銷售經理如不能即時解決,應報告主管總經理審批處理:
客戶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價格條件或付款方式;
客戶因任何理由而拖欠不交付樓款的;
因任何理由要求改變買主姓名、換樓或中止合同的;
客戶以非標價幣種支付樓款而其兌換率不能確定的;
客房要求改變所購樓宇的建筑格局、裝修條件的;
其他導致經濟糾紛的情況。
上述情況的處理結果應記錄于“客戶購樓檔案”中備查。
六、上述第五條情況發(fā)生,經審批程序認可,其處理辦法規(guī)定如下:
客戶因故拖欠樓款,須按應付期至實付期收取所拖欠款的利息:
每期拖欠一個月內的收取月息‰
每期拖欠三個月內的收取月息‰
每期拖欠六個月內的收取月息‰
客戶在辦理銷售合同公證手續(xù)之后,公司不再接受改變買主姓名、更換樓號及退樓事宜。
客戶購樓時間如晚于原定分期付款期限,在公司認可的情況,業(yè)務人員可按其實際購樓時間順延分期期限,但交樓前必須收回全款。
如確因公司方面原因、不可抗力因素、市場的變化等客房拖欠、拒交樓款、要求換樓或退樓等情況,其處理辦法由公司即時另行確定。
七、銷售業(yè)務人員應在項目竣工交付使用時為正常履約的客戶辦理房產證書。如客戶在此前因任何理由未全部履行銷售合同規(guī)定的有關義務,公司銷售業(yè)務人員應交樓及停辦房產證書,直到客戶交清購樓全款及按第六條有關規(guī)定支付欠款利息后才可為其完成全部購樓程序。
八、客戶在付清購樓全款時,由財務部開具正式發(fā)票;樓宇竣工后以公司名義向客戶發(fā)出“入伙通知書”,該類發(fā)票與通知書應由人員在客戶檔案內記錄。
九、包含上述各類銷售合同及有關文件的客戶檔案屬保密性質,業(yè)務人員不得擅自向無關人員出示或作其他用途;如有公安、司法機關人員因辦案需查閱、復印客戶檔案,應要求提供有關機構的介紹信及出示來訪人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并予記錄。
十、本規(guī)則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公布之日起啟用,本部各銷售管理、業(yè)務人員應遵照執(zhí)行,并充分利用電腦方式進行記錄與操作。如有違反,將按公司有關條例處理。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篇二
第1條目的
為了規(guī)范銷售合同制定、加強銷售合同管理、合理規(guī)避合同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銷售合同的簽訂、審批、變更、保管等各項事項的規(guī)范和管理。
第3條簽訂原則
簽訂銷售合同時,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4條客戶信用審查
1、銷售專員在與客戶洽談時,必須審查客戶的資格、信用等情況。
2、合同簽訂過程中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關于客戶資信等級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與信用等級低下的客戶簽訂合同。
第5條合同形式規(guī)范
1、標準銷售合同的格式必須由公司法務部門統(tǒng)一制定。
2、銷售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任何口頭形式的承諾本公司都不予承認。
3、一般情況下,銷售合同需采用法務部制定的標準合同文本;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后,由銷售部、相關人員與客戶共同擬定銷售合同。
第6條合同內容規(guī)定
公司銷售合同的簽訂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項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規(guī)格、單價、數量。
3、產品質量標準及容差界限。
4、運輸方式、運費承擔方式、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明確、具體的驗收方法。
5、付款條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7、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8、具體談判業(yè)務時可選擇的其他與銷售業(yè)務相關的條款。
第7條合同審批
1、本公司所有對外銷售合同必須經過合同評審程序方可簽訂。
2、在合同簽訂和修改前評審,銷售部經理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合同評審。
第8條簽訂權限
1、銷售合同總額在萬人民幣以下的,報銷售經理主管審批,由銷售專員自行簽訂。
2、銷售合同總額在萬至萬人民幣的,報營銷總監(jiān)銷售部經理審批后,由銷售主管與客戶簽署。
3、銷售合同總額在萬人民幣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營銷總監(jiān)與客戶簽署。
4、外銷合同,根據其簽訂時匯率換算成人民幣單位后的價格,確定審批和簽訂人員。
第9條合同履行原則
銷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簽訂雙方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條合同履行監(jiān)控
各相關部門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銷售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否則,造成銷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11條變更與解除要求
1、客戶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時,銷售部經理應從維護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fā),采取恰當的處理方式,保證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戶原因造成合同變更與解除的,銷售部經理必須要求其賠償本公司損失。
3、因本公司過錯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應主動承擔責任,以免造成雙方損失擴大。
4、因雙方原因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時,應與對方積極協商,共同解決。
第12條變更與解除程序
變更、解除合同,應按簽訂合同時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必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條合同變更與解除形式
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需包括合同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所有口頭形式的變更本公司不予承認。
第14條合同糾紛的處理原則
1、在處理合同糾紛時,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合同糾紛處理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其他解決方式為次。
3、本公司員工在處理糾紛時,及時上報上級,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15條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3、銷售合同總額在萬人民幣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營銷總監(jiān)與客戶簽署。
4、外銷合同,根據其簽訂時匯率換算成人民幣單位后的價格,確定審批和簽訂人員。
第15條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清主次,合情
合理解決。
4、協商達不到預期要求時可依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進行訴訟或仲裁。
第16條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標準銷售合同由銷售部檔案管理人員統(tǒng)一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領取記錄。
2、銷售人員領用空白標準銷售合同時,需在檔案管理人員處登記,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
第17條銷售合同原件管理
1、銷售專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將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2、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原件未及時上交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向合同簽訂人員索取。如其拒不補交的,應及時上報銷售部經理追收。
第18條建立合同檔案
1、每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
2、每份存檔合同必須資料齊備,應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
第19條建立合同管理臺賬
1、銷售部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銷售合同的臺賬。
2、銷售合同臺賬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價金、對方單位、履行情況等。
3、臺賬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第20條保管年限要求
銷售合同按年、按區(qū)域裝訂成冊,保存3年備查。
第21條合同的清冊與銷毀
銷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22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3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篇三
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guī)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guī)避合同協議風險,確保銷售合同的執(zhí)行,減少合同糾紛,降低風險,保障公司利益。按照本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授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產品銷售合同全過程的管理。本制度規(guī)定了銷售合同評審、簽定、履行、修改、糾紛處理、評級考核及合同檔案管理事項及要求。
1、銷售部負責產品銷售合同的簽訂、修改及糾紛處理。
2、市場部負責產品銷售合同評審、下訂單及合同管理。
1、合同的簽訂書寫應規(guī)范化、具體化,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經手人必須簽字,否則不予制作銷售合同;客戶簽名不清時,銷售人員應向客戶詢問確認后在合同上用鉛筆以正楷字進行標明。
2、銷售人員與客戶就購買產品達成銷售意向后,應填寫《合同簽訂申請單》,報銷售經理審核,經銷售經理對配置、價格及付款方式按權限審批。
3、符合公司訂金支付標準,正常的產品標配成交條件且訂單金額在200萬以下的《合同簽訂申請單》經市場部經理簽批后即可蓋章執(zhí)行;非正常訂金支付標準等與標準成交條件不符的《合同簽訂申請單》由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蓋章執(zhí)行;無訂金等與標準成交條件不符的《合同簽訂申請單》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執(zhí)行。
4、《合同簽訂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簽批后,市場部銷售內勤可根據此單制作產品銷售合同,銷售人員可與客戶簽訂產品銷售合同。
1、銷售合同訂立后,銷售人員將合同正本交市場部內勤建立客戶檔案,復印件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客戶信息輸入客戶電子檔案。
2、銷售合同檔案(銷售合同正本、合同簽訂申請單、產品訂單、排產單等相應單據)由市場部內勤統(tǒng)一管理。
3、市場部內勤按照公司編號標準編號歸集,并建立檔案目錄。
4、合同責任人或相關人員查閱合同檔案,須經市場部經理同意,并負有保守商業(yè)秘密的義務。
1、銷售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簽定合同時所不能預料的情況而導致合同難以執(zhí)行下去時,可以由銷售人員與客戶商談解決方法,并就解決方案簽字進行合同的修改。
2、未經公司許可,銷售人員不可擅自與客戶修改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或進行口頭承諾。否則,由銷售人員自行承擔后果。
3、銷售合同發(fā)生變更或者解除時,必須與客戶協商,達成一致后以書面形式確定,由雙方簽字確認,同時報公司財務部門備查。嚴禁在原合同上進行更改,嚴禁將原合同私自銷毀。
1、發(fā)生合同糾紛首先必須采用協商的方式解決。
2、確實協商不成涉及賠償、起訴等方式解決的,由銷售部將情況寫明上報主管領導批準后,轉由公司法律顧問負責指導及辦理相關事宜。
1、本制度若與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規(guī)定等上級管理制度有沖突的,依照公司級規(guī)章制度要求執(zhí)行。
2、本制度由市場部負責編制和修改,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后發(fā)生效力,由市場部負責解釋。
20xx年6月27日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篇四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銷售合同簽訂、加強銷售合同管理、合理規(guī)避合同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銷售合同/定單(包括一般要求合同、特殊要求合同以及由甲方主持簽訂的買賣合同、框架協議和代儲代銷協議等)的簽訂、審批、變更、保管等各項事項的規(guī)范和管理。
三、公司銷售合同格式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質量標準、單價(價格審批)。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yè)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9、銷售經理按月檢查客戶經理對違約賠償事項的管理情況,并將結果匯總上報給主管銷售副總經理與總經理。
10、若客戶不愿意簽訂銷售合同,由客戶經理填寫《免簽銷售合同申請單》,報銷售部經理審核,經主管銷售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后免除簽訂銷售合同;銷售訂單應按“銷售訂單評審流程”中“xx條款”執(zhí)行。
四、職責與權限
2、銷售部主管業(yè)務員負責來自顧客方隊產品的要求好而技術指標等,并依照銷售
合同模板具體擬定銷售合同;
3、銷售部負責銷售合同的評審;
4、 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代理人負責銷售合同的簽署。
五、實施程序
一)銷售合同的評審與簽訂
1、銷售合同在正式簽訂之前,必須進行合同評審。合同評審主要是對顧客信用以及 合同中規(guī)定的產品要求、技術指標、數量、價格、交貨期、交貨地點、付款條件、違約 責任等所有涉及到的要素進行全面評價與審核,旨在降低銷售風險。
1) 一般要求的銷售合同(成熟產品)由銷售部主管業(yè)務員或部經理直接
進行評審;
3) 合同金額巨大或比較關鍵的銷售合同評審,應在總經理和其他有關副總經理的 主持下進行。
4) 合同評審中如有異議,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協商,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前提 下,力爭達成一致。
2、合同經評審后,無異議,方可正式簽訂銷售合同。
1) 銷售合同必須使用公司標準模板(甲方主持簽訂的合同除外),統(tǒng)一編號,編 號方式為:sz+對方縮寫+年月日-(1、2、3),編號不得重復。
2) 簽訂銷售合同時,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3) 銷售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
二)銷售合同的匯總與保管
1、 市場銷售部人員負責銷售合同的匯總和管理,并建立“銷售合同管理臺賬”;
2、 銷售合同統(tǒng)一保管,按顧客、簽訂時間等進行分類分冊保管;
3、 銷售部負責保管3年以內和未履行完畢的銷售合同;
4、 綜合部檔案室負責保管3年以上且已經履行完畢的銷售合同。
三)銷售合同的履行與跟蹤
1、銷售合同依法簽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本著“守法、守信”的原則,嚴格 履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1) 銷售部人員負責將已簽訂合同/訂單錄入公司a6管理系統(tǒng)中;
2) 銷售部人員負責確認合同/訂單中各項產品的完成方式,比如外購、開發(fā)、 生產、外包等等:
(a)需要外購的產品,信息傳達給采供部采購人員,由其完成采購;
(b)需要生產的成品產品,與生產部門勾通并下生產計劃單到生產部進行生產;
(c)需要外包的產品,由由市場銷售部人員從檔案室調出圖紙,交予有資質的合格外 協廠家進行生產。
3) 銷售部人員負責銷售合同/訂單中指定產品的交付和跟蹤,以及使用情況
的信息收集。
四)銷售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客戶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時,銷售部經理應從維護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fā), 采取恰當的處理方式,保證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 銷售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按簽訂合同時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在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應簽訂合同變更或解除協議。合同變更或解除協議只作為原銷售合同的附件,共同使用產生法律效力。
五)銷售合同糾紛的處理
1、因客戶原因造成合同變更與解除的,銷售部經理必須要求其賠償本公司損失。
2、因本公司過錯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應主動承擔責任,以免造成雙方 損失擴大。
3、因雙方原因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時,應與對方積極協商,共同解決。
4、合同糾紛的處理原則:
1) 在處理合同糾紛時,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
侵犯。
2) 合同糾紛處理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其他解決方式為次。
3) 本公司員工在處理糾紛時,及時上報,積極主動,不互相推諉、指責。
5、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 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
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 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4) 協商達不到預期要求時可依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進行訴訟或仲裁。
六、相關記錄
1、《銷售合同管理臺賬》
2、《銷售合同》
七、合同的管理
1、銷售業(yè)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
2、銷售合同及相關檔案屬于公司機密文件,保管和借閱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機密文件要求執(zhí)行.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guī)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guī)避合同協議風險,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按照本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授權(《公司章程》、《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所稱銷售合同是指本公司為了確定與客戶(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
織)的銷售供應關系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章 銷售合同格式的使用
第3條 本公司銷售合同采用統(tǒng)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公司銷售部經理會同法律顧問
共同擬定,經主管銷售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后統(tǒng)一執(zhí)行。
第4條 公司銷售合同格式按照版本號由銷售部和公司法律顧問分別保管,供查閱和使
用,已作廢版本應予以注明。
第5條 公司銷售合同格式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二)產品名稱、質量標準、單價(價格審批)。
三)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五)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六)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七)具體談判業(yè)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八)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6條 公司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應盡量采用公司經審批的統(tǒng)一格式;
一)若客戶要求使用客戶公司的范本,合同需先經公司法律顧問及銷售經理審核,經主
管銷售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后才能執(zhí)行。
二)若客戶不愿意簽訂銷售合同,由客戶經理填寫《免簽銷售合同申請單》,報銷售部經
理審核,經主管銷售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后免除簽訂銷售合同;銷售訂單應按“銷售訂單評審流程”中“xx條款”執(zhí)行。
第7條 銷售業(yè)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可根據實際需要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
調整,但調整后的銷售合同應報經銷售部經理審核,并經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
第三章 銷售合同審批與簽訂
第8條 與客戶簽訂不含金額的銷售合同,客戶經理應填寫《合同簽訂申請單》,報銷售經理審核,經本制度第6條、第9條規(guī)定權限審批后,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
第9條 與客戶簽訂含有金額的銷售合同,客戶經理應填寫《合同簽訂評審表》,結合“銷售訂單評審管理流程”和本制度控制要求簽訂。
第10條,銷售合同審批權限規(guī)定:
一)簽訂不含確定金額的'銷售合同,即供貨協議,依據以下權限審批:
(4)與關聯方簽訂的銷售合同按照《關聯方交易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簽訂含有具體金額的銷售合同,依據以下權限審批:
(1)合同金額
第11條 銷售合同訂立后,客戶經理將合同正本交銷售助理歸入該客戶的檔案盒,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銷售助理應將銷售合同掃描成電子檔歸入電子檔客戶資料。
第四章 銷售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12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銷售部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條款,合同變更由客戶經理填寫《合同變更申請單》,按照本制度第二章和第三章合同審批權限規(guī)定報相關權限人審批。
第13條 當合同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發(fā)生時,銷售合同自動解除,銷售部客戶經理與客戶協商是否續(xù)簽合同,不續(xù)簽合同的應出具《客戶流失報告單》說明緣由和后續(xù)管理措施,報銷售經理審核,上一年度銷售金額超過100萬元的或合同約定金額超過50萬元的客戶,《客戶流失報告單》銷售經理審核后應報總經理確認。
第14條 未發(fā)生合同解除條件需要解除合同的,客戶經理填寫《銷售合同解除申請單》按訂立合同時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簽署《銷售合同解除協議》,解除協議審批前均應經過法律顧問審核;《銷售合同解除協議》中應指明解除的合同,并明確雙方職責。
第15條 銷售部客戶經理依據變更后的銷售合同或《銷售合同解除協議》辦理由于變更和解除導致的違約賠償事項,公司法律顧問負責指導及辦理約定無法履行的訴訟事項。
第16條 銷售經理按月檢查客戶經理對違約賠償事項的管理情況,并將結果匯總上報給主管銷售副總經理與總經理。
第五章 銷售合同存檔與保管
第17條 銷售部簽訂的《銷售合同》、《免簽銷售合同申請單》和《銷售合同解除協議》,以及其他關聯的單據(包括《銷售合同變更申請單》、《銷售合同解除申請單》、、《客戶流失報告單》),必須齊備并歸類存檔。
第19條 客戶經理應每月檢查登記表的到期時間,確保在合同到期一個月內提前與客戶簽署新的銷售合同;若客戶不同意簽訂新的銷售合同,客戶經理按本制度第13條執(zhí)行。
第20條 銷售業(yè)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
第六章 附則
第22條 本制度若與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規(guī)定等上級管理制度有沖突的,依照公司級規(guī)章制度要求執(zhí)行。
第23條 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編制和修改,經股份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發(fā)生效力,由銷售部負責解釋。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明確產品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guī)范產品銷售合同的管理,規(guī)避合同協議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公司經銷科的產品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2章 銷售格式合同編制與審批
第3條 公司產品銷售合同采用統(tǒng)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公司經銷科科長會同主管經理共同擬定。
第4條 公司產品銷售合同格式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1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yè)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 公司產品銷售合同須經公司經理審核批準后統(tǒng)一印制。
第6條 銷售業(yè)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權限范圍內的修改,但應報經銷科科長審批。
第3章 產品銷售合同審批、變更與解除
第7條 銷售業(yè)務員應在權限范圍內與客戶訂立產品銷售合同,超出權限范圍的,應報經銷科科長、主管經理、經理等具有審批權限的責任人簽字后,方可與客戶訂立產品銷售合同。
第8條 產品銷售合同訂立后,由經銷科將合同正本交綜合辦存檔,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第9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經銷科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經理審核后方可變更。
第10條 根據合同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戶的要求,經銷科與客戶協商解除合同。
2
第11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訂立合同時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
第12條 產品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 主管經理負責指導經銷科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4章 產品銷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條 空白合同由綜合辦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簽收記錄。
第15條 經銷科業(yè)務員領用時需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
第16條 銷售業(yè)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綜合辦管理人員。
第17條 合同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第18條 產品銷售合同按年裝訂成冊,保存二十年以作備查。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篇五
為規(guī)范公司合同簽署及文檔管理,做好部門協同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領用購房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銷售部根據需要可一次性從辦公室領取空白合同(已蓋章)五十份,并登記合同編號。銷售部應指定專人保管空白合同,并對領用者進行登記。因誤填等原因作廢的空白合同須交回辦公室銷毀。如有丟失,應即時通知辦公室,并根據合同編號登報聲明。
簽署過程
1、購房合同由銷售部人員(法人代表委托授權)負責簽署,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至五份,銷售部應將公司留存的原件全部交辦公室檔案員保管。
2、收取定金:客戶定金在5000元(含)以下的,由銷售部指定人員收取,并在當日交到財務部;定金在5000元以上的,由財務部收取,出納應以最快速度到達銷售現場,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
合同條款的依據(公司方)
1、合同面積以總工室出具的《**暫測面積》為標準。以非標準分割單位出售,須經總工室測定,總經理簽字認可。
2、合同金額以總經理簽發(fā)的《**價格報告書》為標準。以低于標準的價格出售,須經總經理同意。
3、付款方式、::違約責任、設計變更、質量承諾、產權登記、物業(yè)管理、保修責任等各項事宜均以總經理簽發(fā)的有關文件為標準。
4、以上標準應交辦公室存檔,財務部備份。
合同更改
因某種原因須更改合同,經雙方協商后(公司方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簽定程序同上。作廢合同處理辦法同上。
合同查詢及使用
1、辦公室將合同內容錄入公司局域網供有關人士查詢;
2、辦公室負責合同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保密性;
4、調用或查看原件的權限為總經理、副總經理、銷售部經理、財務部經理、辦公室主任。其余人員須經以上人士同意,方能調用或查看。
合同內容審查
財務部根據合同條款為依據,及時(三個工作日內)對每份合同進行審查,如有不符合標準情況,須立即與總經理核實。
報表統(tǒng)計
財務部根據合同匯總銷售報表,并通過郵件方式每周呈總經理,報表主要參數指標為:客戶姓名、簽約日期、成交面積、成交金額、已付金額、未付金額、本月應收款、本季度應收款、本年度應收款等。
二、銷售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銷售部的印章由內管員負責保管。印章的使用只限于公務用途。
2.員工使用印章時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說明用途,由內管員審核后方可蓋章。
3.發(fā)現有非法使用印章的員工將被立即開除。
三、顧客資料的管理:
對凡到各售樓處看房的來訪客戶,售樓員都必須詳細、認真地記錄有關資料,由項目經理負責整理和管理,各售樓處的客戶資料共享。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篇六
1、《商品房買賣合同》由專人專職負責保管。
2、每套房子的`合同一式五份。
3、銷售員在客戶交完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后,領取并填寫《合同登記表》、《合同審批表》,領取合同。
4、銷售員依據合同范本與客戶簽訂正式合同,客戶對合同條款如有異議,必須請示經理,嚴禁擅自更改條款內容。
5、嚴禁在合同中進行文字修改。
6、銷售員與客戶簽訂完合同后,合同附《合同審批表》,及時交還公司進行審批,不得自己保管。
7、合同經房管局登記備案后,一份交客戶,兩份留公司存檔。
8、銷售員若遺失合同,處以20元罰款。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篇七
一、為加強銷售合同的管理,維護我公司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二、凡屬于不能即時結清的對外銷售活動,都要依法簽訂銷售合同。
三、簽訂銷售合同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
關法律及政策。
2、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3、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原則
四、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的耐火材料銷售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評審、簽訂、履行
一、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實行委托代理制度,代理人必須具有《法人授權委托書》,方可在授權的范圍內簽訂銷售合同,否則一律視為無效合同。
二、持有《法人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因公或其他原因調離本職崗位,必須將《法人授權委托書》交回單位,否則,一切責任均由部門領導和責任人負責。
三、對外簽訂銷售合同一律以本公司名義,部室不得獨立對外簽訂銷售合同。
四、對外簽訂銷售合同,一律加蓋本公司合同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須有專人保管。
五、本公司對銷售合同實行評審制度(一般常規(guī)性合同除外),由營銷部組織,其他部門必須積極配合。
1、一般常規(guī)性合同: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下及交貨期在2個生產周期(粘土磚50天、硅磚90天)以上的,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常規(guī)性合同:
a.連續(xù)2年及2年以上有業(yè)務來往,且是相同或相類似品種;
2、合同金額在50萬元到200萬元之間的,有營銷部部長主持評審。
3、如需預砌組裝、技術條件有變化但現有生產工藝能滿足、合同金額超過200萬元的`銷售合同由經營經理主持評審。
4、如交貨期過緊,技術條件過高現有生產工藝不能滿足、合同金額超過500萬元的銷售合同由經理主持評審。
5、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約束和保護,必須全面履行。
6、生產部須根據合同規(guī)定的交付期限,作好如下工作:
a、圖紙的審核
b、生產工藝、技術標準的制訂和發(fā)放
c、生產計劃的安排及組織
7、營銷部根據合同要求進行包裝、交付及與顧客溝通。
8、財務部及時準確辦理結算事宜。
9、各有關部室應加強聯系,發(fā)現問題及時協商解決,力求避免后期被動。
10、銷售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對合同進行修訂、解除,由營銷部與顧客進行協商,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的修訂、解除手續(xù)。并及時通知各有關部門。
11、如合同發(fā)生糾紛,由營銷部提出意見,經經理同意后,及時與顧客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將全面情況匯報經理。如需仲裁或訴訟,須經經理批準,由營銷部清欠辦統(tǒng)一對外辦理。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篇八
第1條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guī)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guī)避合同協議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企業(yè)各銷售部、業(yè)務部門、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2章銷售格式合同編制與審批
第3條企業(yè)銷售合同采用統(tǒng)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企業(yè)銷售部經理會同法律顧問共同擬定。
第4條企業(yè)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yè)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企業(yè)銷售格式合同須經企業(yè)管理高層審核批準后統(tǒng)一印制。
第6條銷售業(yè)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權限范圍內的修改,但應報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3章銷售合同審批、變更與解除
第7條銷售業(yè)務員應在權限范圍內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超出權限范圍的,應報銷售經理、營銷總監(jiān)、總裁等具有審批權限的責任人簽字后,方可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第8條銷售合同訂立后,由銷售部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室存檔,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第9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銷售部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總裁審核后方可變更。
第10條根據合同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戶的要求,銷售部與客戶協商解除合同。
第11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訂立合同時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
第12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企業(yè)法律顧問負責指導銷售部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4章銷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條空白合同由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簽收記錄。
第15條銷售部業(yè)務員領用時需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
第16條銷售業(yè)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第17條合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第18條銷售合同按年、按區(qū)域裝訂成冊,保存××年以作備查。
第19條銷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5章附則
第20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1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篇九
第14條空白合同由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簽收記錄。
第15條銷售部業(yè)務員領用時需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
第16條銷售業(yè)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第17條合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第18條銷售合同按年、按區(qū)域裝訂成冊,保存××年以作備查。
第19條銷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5章附則
第20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篇十
第1條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guī)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guī)避合同協議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企業(yè)各銷售部、業(yè)務部門、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2章銷售格式合同編制與審批
第3條企業(yè)銷售合同采用統(tǒng)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企業(yè)銷售部經理會同法律顧問共同擬定。
第4條企業(yè)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yè)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企業(yè)銷售格式合同須經企業(yè)管理高層審核批準后統(tǒng)一印制。
第6條銷售業(yè)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權限范圍內的修改,但應報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3章銷售合同審批、變更與解除
第7條銷售業(yè)務員應在權限范圍內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超出權限范圍的,應報銷售經理、營銷總監(jiān)、總裁等具有審批權限的責任人簽字后,方可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第8條銷售合同訂立后,由銷售部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室存檔,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第9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銷售部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總裁審核后方可變更。
第10條根據合同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戶的要求,銷售部與客戶協商解除合同。
第11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訂立合同時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
第12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企業(yè)法律顧問負責指導銷售部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4章銷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條空白合同由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簽收記錄。
第15條銷售部業(yè)務員領用時需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
第16條銷售業(yè)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第17條合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第18條銷售合同按年、按區(qū)域裝訂成冊,保存××年以作備查。
第19條銷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5章附則
第20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1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篇十一
1、《商品房買賣合同》由專人專職負責保管。
2、每套房子的合同一式五份。
3、銷售員在客戶交完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后,領取并填寫《合同登記表》、《合同審批表》,領取合同。
4、銷售員依據合同范本與客戶簽訂正式合同,客戶對合同條款如有異議,必須請示經理,嚴禁擅自更改條款內容。
5、嚴禁在合同中進行文字修改。
6、銷售員與客戶簽訂完合同后,合同附《合同審批表》,及時交還公司進行審批,不得自己保管。
7、合同經房管局登記備案后,一份交客戶,兩份留公司存檔。
8、銷售員若遺失合同,處以2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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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篇十二
通過對營銷合同評審流程的控制,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使營銷合同符合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等要求,保證營銷合同的順利履行,降低機電公司合同風險。
第2條 管理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機電公司營銷合同的起草、簽訂、評審等工作進行管理和控制。
第3條 管理職責
1.機電公司主管營銷經理負責營銷合同評審的綜合管理工作。
2.營銷主管負責營銷合同評審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3.營銷專員負責與客戶進行溝通協調,識別和記錄客戶要求及進行營銷合同的草擬工作。
第4條 術語解釋
1.本制度所提合同評審,是為確定合同草案或意向,達到規(guī)定目標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進行的審查活動。
2.本制度所提合同簽訂人,是指持有法人委托書并在有效范圍及時間內簽訂了合同的營銷人員。
第2章 合同擬訂與評審
第5條 合同擬訂程序
1.營銷專員負責在與客戶達成共識之后,根據協商結果擬訂合同草案。
2.及時將營銷合同草案上報部門營銷主管,部門營銷主管對合同條款進行審核,并提出修改意見。
第6條 合同評審要求與標準
通過合同評審,工作,應確保合同草案達到如下四點要求。
1.條款完備可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確。
2.內容合法有效,用語規(guī)范嚴謹。
3.確??蛻舻暮侠硇枨蟮玫酵暾w現。
4.機電公司具備滿足客戶要求的能力。
第7條 合同評審的內容規(guī)范
在營銷合同評審的過程中,評審人員應著重評審如下五個方面的內容。
1.客戶的各項要求是否合理、明確。
2.該合同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3.機電公司現有的生產和技術能力、供應產品及服務能力能否滿足合同、標書的技術及質量特性的要求。
4.產品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和聯系人等是否明確。
5.機電公司是否具有履行合同中產品要求的能力,包括供貨周期、安裝調試、
開通驗收、售后服務和付條件等。
第8條 合同評審時機
合同評審應在合同正式簽訂及修改之前進行。
第9條 合同評審權限
1.營銷專員應將合同草案、資信調查資料上報部門營銷主管,由部門營銷主管組織法律、財務等相關部門及人員對合同進行評審。
2.如果客戶要求提供量產產品,由營銷部門進行內部評審并請法律顧問審核合同條款,經營銷主管經理簽字確認。
3.如客戶提出個性化要求,由營銷部門主管組織技術部、質量部、財務部、采購部及生產部分別對設計、設備、材料、利潤、質量和生產能力等方面進行相關評審,完成評審后由法律顧問審核合同條款,經營銷業(yè)務主管總經理簽字確認。
4.如客戶要求提供新產品,由營銷部門主管經理組織技術部、質量部、研發(fā)部、財務部、采購部及生產部分別從技術、設計、研發(fā)、質量、利潤、材料及生產能力等方面進行評審,完成評審后由法律顧問審核合同條款,經營銷主管業(yè)務總經理簽字確認。
第10條 合同審批程序
1.合同審批人根據經營目標,參考合同評審記錄、法律意見書、合同草稿等,做出審批。
2.如果合同審批不通過,則該項目終止;如果合同審批通過,則可與客戶簽
訂合同書。其他審批意見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第11條 合同審批注意事項
1. 所有營銷合同都必須進行書面評審,填寫“營銷合同評審表”,以此作為審核通過的依據。
2.合同評審可以以會簽或會議的形式進行。
第3章 合同的簽訂與執(zhí)行
第12條 簽訂營銷合同
經評審通過的合同草案,由銷售人員按照《營銷合同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合同簽訂前的巡簽,然后與客戶正式簽訂合同。
第13條 營銷合同存檔
合同簽訂后,由營銷人員將合同正本交給營銷部門(行政部)檔案管理人員存檔,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第14條 營銷合同執(zhí)行
營銷人員應密切監(jiān)督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客戶的動向,確保合同得到順利執(zhí)行。
第4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15條 合同的變更
1.在合同執(zhí)行的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如果營銷人員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則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對于重大合同款項的變更應按照合同評審程序的規(guī)定,重新召開營銷合同
評審會議。
第16條 合同的解除
1.合同的解除必須根據合同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產品營銷的實際情況執(zhí)行。
2.營銷人員填寫“合同解除申請表”,說明合同解除原因,由原合同評審組織審核簽字后,報營銷部門主管、總經理審批。
3.審批通過后,由營銷人員通知客戶辦理合同解除手續(xù);行政部門向機電公司內部其它相關部門簽傳“合同解除通知單”。
4.機電公司法務部人員負責指導營銷人員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協商、索賠、賠付等相關工作。
第5章 營銷合同的糾紛處理
第17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原則
1.在處理合同糾紛時,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保證機電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合同糾紛的處理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其他解決方式為輔。
:,本機電公司相關人員在處理糾紛時,要及時上報上級領導,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
第18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必須堅持保障機電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因機電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
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的損失。 ,
3.因合同雙方的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地解決問題。
4.協商達不到預期要求時可依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進行訴訟或仲裁。
第6章 合同資料保管
第19條 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營銷合同由行政部檔案管理人員統(tǒng)一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領取記錄。
2.營銷人員領用空白銷售合同時,需在行政部檔案管理人員處登記,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
第20條 營銷合同原件管理
1.營銷專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給行政部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2.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原件未及時上交的,行政部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向合同簽訂人員索取。如其拒不補回,應及時上報營銷部門主管經理追收。
第21條 建立合同檔案
1.每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
2.每份存檔合同必須資料齊備,應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
等。
第22條 建立合同管理臺賬
1.機電公司營銷部門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營銷合同的臺賬。
2.營銷合同的主要內容需包括序號、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價金、對方單位、履行情況及備注等。
3. 臺賬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第23條 保管年限要求
營銷合同按年、區(qū)域裝訂成冊,保存五年以備查。
第24條 合同的清冊與銷毀
營銷合同保存五年以上的,行政部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另冊保管,已收齊貨款、且執(zhí)行完畢的合同報營銷主管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7章 附則
第25條 本制度由機電公司制定,經總經理審批后通過。
第26條 本制度自審批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一、 目的:
為準確理解客戶要求,對每份合同和訂單進行評審,確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滿足客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營銷中心所屬各銷售部和銷售管理部所有產品的合同和訂單的評審。
三、職責
1、營銷管理部:負責組織合同和訂單的評審。
2、各銷售部經理:負責合同評審的填寫。
3、營銷中心總經理:負責合同評審的審核和一般合同評審的審批。
4、合同管-理-員:負責合同評審記錄和合同保存,并跟進合同評審后的執(zhí)行。
5、總經理:負責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評審的審批。
6、各相關部門:負責參與合同評審,并對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負責。
四、定義
合同評審是指:接到客戶訂單以后,為了確認能夠保質保量地完成訂單,對生產能力和物料進行確認,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避免因生產過程中出現解決不了的問題而影響產品質量和交貨時間的一項活動。
五、合同評審的相關規(guī)定及流程
1、合同評審的分類:
a、口頭訂單或電話通知訂單。
b、一般合同:有書面合同、傳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據客戶的要求,產品需進行更改或需設計、開發(fā)的新產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線合同或單次外賣金額在50萬以上的銷售合同。
2、合同評審的時機:在客戶意向達成后或草案簽訂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
3、合同評審的內容:
3.1、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技術及質量要求以及客戶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確。
3.3、對合同附件,如客戶的特殊要求、有關標準、生產條件、技術能力能否滿足合同要求進行評審。
3.4、對客戶提出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應進行評審,并滿足其要求。
3.5、合同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
3.6、必須滿足客的戶所有要求,同時對任何與客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決。
4、合同評審的方法:
4.1、口頭訂單或電話訂單的評審:
口頭合同或電話訂單由銷售部業(yè)務員直接填寫《客戶訂貨電話記錄》,明確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價格、包裝要求、質量及交貨期要求,交各銷售部經理簽字,作為合同評審的依據。
4.2、一般合同的評審:
品的生產能力、檢驗標準、交貨日期等是否能夠滿足客戶要求。在確保能夠滿足顧客要求的前提下,將評審結果記錄在《銷售合同評審表》里,評審通過后,交營銷中心總經理確認簽署意見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評審:
相關部門負責人以會議的形式進行評審,對顧客的特殊要求在評審過程中進行討論,商定措施,合同評審同意后,由參加會議人員在評審表上簽字,并由銷售部組織人員填寫《銷售合同評審記錄》匯總各部門會審意見后交營銷中心總經理簽署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實施,確保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達到顧客的期望。
技術協議等,然后按4.3.1條款進行合同評審。
計劃、采購部、財務部、質檢部等相關部門。
5、合同變更、修改:
可重新簽訂合同。
求傳遞到有關職能部門。
更后的發(fā)貨時間。
6、合同評審流程圖:
六、相關記錄表格
1、《客戶訂貨電話記錄》——————詳見后附表格
2、《銷售合同評審表》——————詳見后附表格
3、《業(yè)務通知單》——————源自《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4、《合同補充的協議》——————詳見后附表格
5、《銷售訂單》——————源自《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廣東新勁剛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審 批/日期: 企管部
客戶訂貨電話記錄
銷售合同評審表
業(yè)務通知單
no.:
接單日期: 年 月 日 客戶: 聯系人及電話:
業(yè)務員(或銷售經理): 接單人:
銷售訂單
no.:
日期: 核算機構: 結算方式: 結算日期: 編號: 客戶: 銷售方式: 交資方式: 交貨地點: 源單類型: 選單號: 摘要:
業(yè)務員: 部門: 主管: 制單: 二審: 二審日期:
合同補充的協議
no.:
甲方: 乙方:
協議》(下稱“原協議”)中的定義相同 。
2、鑒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月日共同簽署了《 合同/協議》,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合同/協議》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2、 合同內容補充部分:
3、其它事項說明:
4、本協議生效說明: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 合同/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xxx合同/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xù)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定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傳真: 聯系電話/傳真:
一、 目的:
為準確理解客戶要求,對每份合同和訂單進行評審,確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滿足客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營銷中心所屬各銷售部和銷售管理部所有產品的合同和訂單的評審。
三、職責
1、營銷管理部:負責組織合同和訂單的評審。
2、各銷售部經理:負責合同評審的填寫。
3、營銷中心總經理:負責合同評審的審核和一般合同評審的審批。
4、合同管-理-員:負責合同評審記錄和合同保存,并跟進合同評審后的執(zhí)行。
5、總經理:負責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評審的審批。
6、各相關部門:負責參與合同評審,并對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負責。
四、定義
合同評審是指:接到客戶訂單以后,為了確認能夠保質保量地完成訂單,對生產能力和物料進行確認,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避免因生產過程中出現解決不了的問題而影響產品質量和交貨時間的一項活動。
五、合同評審的相關規(guī)定及流程
1、合同評審的分類:
a、口頭訂單或電話通知訂單。
b、一般合同:有書面合同、傳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據客戶的要求,產品需進行更改或需設計、開發(fā)的新產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線合同或單次外賣金額在50萬以上的銷售合同。
2、合同評審的時機:在客戶意向達成后或草案簽訂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
3、合同評審的內容:
3.1、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技術及質量要求以及客戶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確。
3.3、對合同附件,如客戶的特殊要求、有關標準、生產條件、技術能力能否滿足合同要求進行評審。
3.4、對客戶提出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應進行評審,并滿足其要求。
3.5、合同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
3.6、必須滿足客的戶所有要求,同時對任何與客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決。
4、合同評審的方法:
4.1、口頭訂單或電話訂單的評審:
口頭合同或電話訂單由銷售部業(yè)務員直接填寫《客戶訂貨電話記錄》,明確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價格、包裝要求、質量及交貨期要求,交各銷售部經理簽字,作為合同評審的依據。
4.2、一般合同的評審:
品的生產能力、檢驗標準、交貨日期等是否能夠滿足客戶要求。在確保能夠滿足顧客要求的前提下,將評審結果記錄在《銷售合同評審表》里,評審通過后,交營銷中心總經理確認簽署意見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評審:
相關部門負責人以會議的形式進行評審,對顧客的特殊要求在評審過程中進行討論,商定措施,合同評審同意后,由參加會議人員在評審表上簽字,并由銷售部組織人員填寫《銷售合同評審記錄》匯總各部門會審意見后交營銷中心總經理簽署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實施,確保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達到顧客的期望。
技術協議等,然后按4.3.1條款進行合同評審。
到銷售管理部合同管-理-員,由合同管-理-員通過k3系統(tǒng),以《銷售訂單》的形式一份下達給生產計劃、采購部、財務部、質檢部等相關部門。
5、合同變更、修改:
可重新簽訂合同。
求傳遞到有關職能部門。
更后的發(fā)貨時間。
6、合同評審流程圖:
六、相關記錄表格
1、《客戶訂貨電話記錄》——————詳見后附表格
2、《銷售合同評審表》——————詳見后附表格
3、《業(yè)務通知單》——————源自《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4、《合同補充的協議》——————詳見后附表格
5、《銷售訂單》——————源自《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廣東新勁剛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審 批/日期: 企管部
客戶訂貨電話記錄
銷售合同評審表
業(yè)務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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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單日期: 年 月 日 客戶: 聯系人及電話:
業(yè)務員(或銷售經理): 接單人:
銷售訂單
no.:
日期: 核算機構: 結算方式: 結算日期: 編號: 客戶: 銷售方式: 交資方式: 交貨地點: 源單類型: 選單號: 摘要:
業(yè)務員: 部門: 主管: 制單: 二審: 二審日期:
合同補充的協議
no.:
甲方: 乙方:
協議》(下稱“原協議”)中的定義相同 。
2、鑒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月日共同簽署了《 合同/協議》,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合同/協議》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2、 合同內容補充部分:
3、其它事項說明:
4、本協議生效說明: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 合同/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xxx合同/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xù)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定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傳真: 聯系電話/傳真:
篇一:銷售合同評審管理制度
一、 目的:
適用于營銷中心所屬各銷售部和銷售管理部所有產品的合同和訂單的評審。 三、職責
1、營銷管理部:負責組織合同和訂單的評審。 2、各銷售部經理:負責合同評審的填寫。
3、營銷中心總經理:負責合同評審的審核和一般合同評審的審批。 4、合同管-理-員:負責合同評審記錄和合同保存,并跟進合同評審后的執(zhí)行。 5、總經理:負責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評審的審批。
合同評審是指:接到客戶訂單以后,為了確認能夠保質保量地完成訂單,對生產能力和物料進行確認,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避免因生產過程中出現解決不了的問題而影響產品質量和交貨時間的一項活動。 五、合同評審的相關規(guī)定及流程 1、合同評審的分類: a、口頭訂單或電話通知訂單。b、一般合同:有書面合同、傳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據客戶的`要求,產品需進行更改或需設計、開發(fā)的新產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線合同或單次外賣金額在50萬以上的銷售合同。
2、合同評審的時機:在客戶意向達成后或草案簽訂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 3、合同評審的內容:
3.1、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技術及質量要求以及客戶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確。3.2、數量、交貨日期、價格、交付方式、結算方式、爭端處理應有明確的文字說明并已理解 3.3、對合同附件,如客戶的特殊要求、有關標準、生產條件、技術能力能否滿足合同要求進行評審。 3.4、對客戶提出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應進行評審,并滿足其要求。 3.5、合同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
3.6、必須滿足客的戶所有要求,同時對任何與客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決。 4、合同評審的方法:
4.1、口頭訂單或電話訂單的評審:
口頭合同或電話訂單由銷售部業(yè)務員直接填寫《客戶訂貨電話記錄》,明確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價格、包裝要求、質量及交貨期要求,交各銷售部經理簽字,作為合同評審的依據。 4.2、一般合同的評審:
品的生產能力、檢驗標準、交貨日期等是否能夠滿足客戶要求。在確保能夠滿足顧客要求的前提下,將評審結果記錄在《銷售合同評審表》里,評審通過后,交營銷中心總經理確認簽署意見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評審:
相關部門負責人以會議的形式進行評審,對顧客的特殊要求在評審過程中進行討論,商定措施,合同評審同意后,由參加會議人員在評審表上簽字,并由銷售部組織人員填寫《銷售合同評審記錄》匯總各部門會審意見后交營銷中心總經理簽署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實施,確保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達到顧客的期望。
客戶商談
技術協議等,然后按4.3.1條款進行合同評審。
到銷售管理部合同管-理-員,由合同管-理-員通過k3系統(tǒng),以《銷售訂單》的形式一份下達給生產計劃、采購部、財務部、質檢部等相關部門。 5、合同變更、修改:5.1、當顧客在合同簽訂后又提出變更或修改的要求,可與顧客簽訂《合同補充的協議》;如變更量大, 可重新簽訂合同。
求傳遞到有關職能部門。
更后的發(fā)貨時間。 6、合同評審流程圖:
六、相關記錄表格
5、《銷售訂單》——————源自《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廣東新勁剛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審 批/日期: 企管部
客戶訂貨電話記錄銷售合同評審表
業(yè)務通知單
no.:
接單日期: 年月日 客戶:聯系人及電話:篇二:銷售合同評審制度(07.02)
銷售合同評審制度
為了合理滿足客戶要求,在確保雙方利益前提下,增強客戶滿意,特制訂合同、訂單評審制度。
1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銷售合同訂單的評審。
2 定義和術語
2.1 常規(guī)合同:客戶的要求沒有超出公司定型產品的訂購合同。
2.2 特殊合同:客戶要求改變公司目前所生產的產品包裝、型號或需提供公司尚未開發(fā)的產品的合同。
3 市場營銷部負責使用“合同評審表”,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對已識別的客戶要求和公司自行確定的要求進行評審。
3.1 市場營銷部負責面粉、麩皮的銷售合同、訂單的評審,并記錄。
3.2 市場營銷部負責面粉、麩皮銷售合同的簽訂和修改。
3.3 生產部、技術研發(fā)部、采供部協助市場營銷部的合同評審工作。
3.4 合同的審批
常規(guī)合同、特殊合同由公司指定負責人審批。
4.1 常規(guī)合同的評審內容
4.1.1訂立合同的當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
4.1.2合同的內容是否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
4.1.3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否齊全。
4.1.4合同的每項要求是否合理。
4.1.5合同所簽訂的品種、數量、規(guī)格、交貨時間等公司是否有能力滿足。
4.2 特殊合同的評審內容
4.2.1特殊合同的評審由市場營銷部組織生產部、采供部、技術研發(fā)部的負責人一同評審。
4.2.2除按常規(guī)合同評審內容評審外,還應包括:
4.2. 2.1技術研發(fā)部負責審定公司是否具備滿足特殊合同技術,檢驗要求的能力,或是否需要進行新產品開發(fā)、研制工作。
4.2.2.2生產部負責審定公司的生產能力是否能滿足合同的要求。
5.1 公司合同評審應在合同簽訂之前進行,市場營銷部應詳細了解客戶要求,確??蛻舻囊蠛侠怼⒚鞔_、書面化,雙方協調一致,公司有能力滿足,在協調過程中,變動事項及解決情況應在《合同評審表》中予以記錄。5.1.1由市場營銷部業(yè)務員檢查合同內容,如有代理銷售合同,需考察其經營實力,提供擔保,資信證明等。
5.1.2口頭、電話等非正式合同由市場營銷部經理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并填寫電話訂貨記錄本,口頭、電話約定后,需形成文字性補充材料時,要有供需雙方簽字加以確認,如電報,電傳等。
5.1.3常規(guī)合同在簽訂前由市場營銷部授權的業(yè)務員按常規(guī)合同評審內容對合同進行評審,填寫《常規(guī)合同評審表》,評審結果由市場營銷部經理審批。
5.1.4特殊合同在簽訂前必須經市場營銷部、生產部、技術研發(fā)部、采供部負責人會簽,由市場營銷部業(yè)務人員填寫《特殊合同評審表》,并做好評審會議記錄,評審結果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5.2 合同評審后,由市場營銷部業(yè)務員代表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并經公司指定負責人審批后,將相應的信息以書面形式傳遞到公司相關部門。合同生效后,市場營銷部負責跟蹤,并記錄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必要時及時反饋給顧客和市場營銷部經理。
5.3 合同變更和修訂
5.3.1由公司提出合同變更時,市場營銷部及時與顧客溝通,征求評審部門和客戶的意見,將更改的信息及時傳遞到公司有關部門和客戶,進行合同的修訂。
5.3.2用戶提出合同變更時,市場營銷部依據客戶提供的書面材料,征求原評審部門意見,將更改的信息及時傳遞到公司有關部門,進行合同的修訂。
5.3.3當合同的修改涉及到產品指標變更時,由技術研發(fā)部確保修改后的文件及時傳遞到市場營銷部、生產部等相關部門。
5.3.4合同修訂時,由市場營銷部按本制度重新進行合同評審,填寫《合同修訂評審表》。
7.1 《常規(guī)合同評審表》
7.2 《特殊合同評審表》
7.3 《合同修訂評審表》篇三:銷售合同評審管理辦法
銷售合同(訂單)評審辦法
1、目的
為確保滿足客戶的各項要求并形成文件,便于品質、價格、交期 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對客戶合同、訂單、技術協議、標書的評審工作。
3、評審權限(責任) 3.1 技術中心
產品技術(設計)要求或《技術協議》
3.2 制造中心
生產(工藝)能力、交貨日期
3.3 供應部
采購能力、采購周期
3.4 品管部
品質檢驗、、試驗、控制能力
3.5 財務部
價格核算、付款方式
3.6 法務室
相關法律條款(要求)3.7 營銷中心
采用授權評審方式為合同全部條款,采用會議評審為技術中心、制造中心、供應部、品管部、財務部、法務室評審權限外的所有內容。
4、評審方式
合同評審方式有授權評審和會議評審二種方式,實際評審中具體 采用的評審方式由營銷中心根據合同(訂單)或《技術協議》的實際情況決定。
4.1授權評審
對于合同(訂單)產品在公司規(guī)定價格范圍之內,無特殊技術要求、特殊付款條件、其他特殊要求的常規(guī)產品,可采取授權評審的方式。
4.1.1授權評審由總工程師(負責高壓水產品合同)或營銷副總(負責高壓水產品之外的所有產品合同)本人或其指定授權人(或按營銷中心內部流程)進行評審。
4.1.2 合同(訂單)產品價格在公司授權范圍內但低于公司規(guī)定的結算價,則必須由總工程師(負責高壓水產品合同)或營銷副總(負責高壓水產品之外的所有產品合同)本人參加評審。
4.1.3 公司無具體價格規(guī)定的產品合同(訂單),須經財務部核價后才能完成最終評審。
4.2 會議評審4.2.1 新產品的首次合同(訂單)可采用會議評審方式。 4.2.2 重大的訂單或客戶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訂單)可采用會議評審方式。
4.2.3 交貨期難以保證的合同(訂單)可采用會議評審方式。 4.2.4 價格低于公司授權范圍的合同(訂單)可采用會議評審方式。
4.2.5會議評審由營銷中心牽頭組織,參加會議評審的部門由營銷中心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如有必要,企管部可參予會議評審進行協調工作)。參會各部門可以一起討論評審,互相檢查、討論或提出建議,最終按以上3.1~3.6確定評審權限,其余3.1~3.6之外內容的評審權限在營銷中心。
4.2.6 會議評審由營銷中心填寫《合同(訂單)評審表》,對評審內容,由參會部門按各自的權限填寫結論并簽字認可,由總工程師(負責高壓水產品合同)或營銷副總(負責高壓水產品之外的所有產品合同)本人或其指定授權人作評審結論。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篇十三
第1條 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guī)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guī)避合同協議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企業(yè)各銷售部、業(yè)務部門、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3條 企業(yè)銷售合同采用統(tǒng)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企業(yè)銷售部經理會同法律顧問共同擬定。
第4條 企業(yè)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yè)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 企業(yè)銷售格式合同須經企業(yè)管理高層審核批準后統(tǒng)一印制。
第6條 銷售業(yè)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權限范圍內的修改,但應報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7條 銷售業(yè)務員應在權限范圍內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超出權限范圍的,應報銷售經理、營銷總監(jiān)、總裁等具有審批權限的責任人簽字后,方可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第8條 銷售合同訂立后,由銷售部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室存檔,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第9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銷售部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總裁審核后方可變更。
第10條 根據合同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戶的要求,銷售部與客戶協商解除合同。
第11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訂立合同時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
第12條 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 企業(yè)法律顧問負責指導銷售部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14條 空白合同由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簽收記錄。
第15條 銷售部業(yè)務員領用時需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
第16條 銷售業(yè)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第17條 合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第18條 銷售合同按年、按區(qū)域裝訂成冊,保存××年以作備查。
第19條 銷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20條 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1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