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人們越發(fā)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一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外來勞動力就業(yè)管理辦法》規(guī)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工作(工程)結束止。
甲方分配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為發(fā)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項執(zhí)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 元,每月工資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于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qū)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guī)定繳納養(yǎng)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fā)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賠償相關損失。
甲方:
乙方:
日期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擬聘用乙方擔任工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根據我國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本合同期限為(注:2年最低)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___月,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乙方的試用期工資為每月元,每年十二薪:乙方的轉正后工資為每月元,每年十二薪:年終獎根據公司實際的盈利狀況決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按濟南市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國家規(guī)定的社會保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必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1、乙方已辦理退休手續(xù)的。
2、乙方不能將社會保險關系轉入甲方賬戶的。
3、乙方同意購買商業(yè)保險以抵銷社會保險。
4、乙方主動放棄繳納的。
甲方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guī)定,具體安排為:
1、一周5天為工作日,2天為休息日。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_年的,帶薪年休假5天;已滿20_年不滿20_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_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法定休假日根據國務院相關規(guī)定安排協調。
1、乙方嚴重違甲方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三種情形,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有權不支付經濟補償。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因以上三種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
7、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的。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
9、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種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此造此甲方實際損失(包括培訓費用、經濟損失等)的,乙方還應予以賠償。
甲方已經制定詳盡的內部規(guī)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已向乙方告知具體的內容,乙方簽訂本合同視為已對此規(guī)章制度知悉并已完全理解。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一方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受損方有權要求對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三
高等學校校外實習是培養(yǎng)合格專門人才的重要教學實踐環(huán)節(jié),接受高等學校學生實習是社會有關單位的光榮任務。據《_________》文件的精神,_________(甲方,高等學校)與_________(乙方)本著互惠互利、互相支持的原則,經過協商,就加強協作和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問題達成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承擔如下任務:
1.有計劃地接受乙方有關人員的進修、培訓或旁聽,并在收費上予以優(yōu)惠。利用學校的技術優(yōu)勢,為乙方解決生產技術上的一些問題。
2.實習期間,按有關規(guī)定,付給乙方適當的實習指導費和水電費。
3.實習期間,實習師生應努力為乙方做好事。
二、乙方為甲方承擔如下任務:
1.每年接受甲方_________批學生(每批_________人左右)到單位實習。實習的專業(yè)、人數、具體時間另行商定。
2.派出領導參加實習領導小組。共同領導實習各項工作,并指定有經驗的教師、工程技術人員、管理干部擔任實習的指導工作。
3.供實習師生的食宿和其他條件,免收房租等。
三、由乙方提供房子_________間_________平方米,甲方投資購置家具(床、臺、椅等),作為實習生宿舍,供甲方使用。
四、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五、協議書正式簽訂并經省教育廳發(fā)文批準后生效,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其主管部門各一份。
六、其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四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擔任崗位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guī)定的工作標準。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下述工作制,甲方并可根據具體工作需要隨時調整安排乙方執(zhí)行:
1、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工作時間。
2、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即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甲方遇有緊急任務時,有權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認真負責地按要求完成緊急性工作任務。
4、根據工作需要和特殊崗位特點,月工作工資包括固定超時工作部份。
5、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用具,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辦事程序及崗位職責與工作標準;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應的崗位、部門工作規(guī)范、規(guī)程及相應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6、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等的教育和培訓。
7、甲方為乙方每日提供一次工作餐或相應的餐費補貼。
1、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制。乙方試用期間月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滿,甲方根據乙方所擔任的崗位工作,按考核結果確定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
2、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月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
3、甲方視本企業(yè)經濟效益狀況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并根據乙方工作考績結果發(fā)放獎金。
4、增薪
1)乙方有特殊貢獻時,甲方予以增加工資,或提前晉升崗位工資。
2)乙方職位晉升時,甲方按職位增加工資。
5、減薪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完成工作任務時,甲方按一定比例減發(fā)工資。
2)乙方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受到停職處罰時,甲方在乙方停職期間減發(fā)工資。
3)乙方犯有嚴重錯誤時,甲方可酌情減發(fā)工資。
4)乙方被解職或調整崗位時,其工資由甲方按照新職位或崗位確定工資。
1、乙方試用期滿轉為正式員工后,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并根據崗位需要辦理工傷保險。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公司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發(fā)給不低于本人原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勞動合同的。工作滿________年的由甲方發(fā)給乙方相當于標準工資一個月的醫(yī)療補助費。
3、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各項工作規(guī)程、規(guī)范員工守則等;愛護甲方的財產,嚴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yè)技能。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隱瞞嚴重既往病史的;
3)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的;
7)有違法、違紀行為或違反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的。
5、下列情況之一發(fā)生時,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的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經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而需精簡職工時,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7、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在妥善交接工作后方能正式離職。乙方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不得解除本合同。
8、有下列情形時,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9、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續(xù)延或一方雖提出續(xù)延,另一方未同意時,本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xù)簽勞動合同。
10、乙方達到法律規(guī)定的退休、退職條件及死亡或出現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11、乙方被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解除本合同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監(jiān)督檢查。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在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乙方未履行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提前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包括甲方根據經營需要而于未來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構成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以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五
勞動合同是為了明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的憑證,是很重要的。但很多人都不清楚的內容有哪些,以至于用人單位加入一些違法的條款或漏掉必要的條款,勞動者都不知道。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勞動合同的相關知識。
勞動合同的具體內容包括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兩大類。所謂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是指法律規(guī)定必須具備的條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具體包括: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其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中的法律是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而法規(guī)包括國務院的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法規(guī)。各地法規(guī)中對勞動合同內容的必備條款大體上都沒有突破《勞動法》中有關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我們對比《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發(fā)現,《勞動法》中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中還包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而《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的規(guī)定,新增了用人單位基本情況、勞動者基本情況、工作地點、社會保險和職業(yè)危害防護等內容。同時,為防止用人單位不愿意列明各項勞動標準,《勞動合同法》從勞動標準確定、條款性質和法律責任三方面給予限制:在勞動標準上,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不明或者沒有約定,則明確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重新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則依據集體勞動合同,如果集體勞動合同也沒有約定或者干脆沒有集體勞動合同的,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實行同工同酬。當然,同工同酬是相對而言的,而不是絕對的。在勞動合同條款上,由于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提供,故《勞動合同法》禁止勞動合同中約定免除用人單位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如果一旦出現,則該條款屬于無效條款。而在法律責任上,《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了如果勞動合同中末將應當載明的必備條款載明的,由勞動監(jiān)察部門責令改正;因未載明必備條款致使勞動者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而勞動臺同的約定條款包括法律明確規(guī)定可以約定的內容,如《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中可以對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進行約定;還可以約定法律沒有明確列示的其他雙方可以約定的事項,比如規(guī)章制度、工資拒付通知、送達、告知、勞動合同組成、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未約定事項的處理方式及勞動合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任何事項等等。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的內容主要包括了上述九項。各位勞動者可以對照自己的勞動合同看看,是否有那些必要的條款是被遺漏的。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六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于_____年____月___日訂立了《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就《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勞動關系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勞動時間及休假
1.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不低于7小時,每月休息2天,根據當月總天數減去2天休息為應出勤天數。
2.乙方為廣東省戶籍職工每月休息4天,根據當月總天數減去4天休息為應出勤天數。
3.乙方非廣東省戶籍職工工作滿一年可享受13天帶薪年休假,帶薪休假須在不影響甲方經營需要的情況下休假。
4.法定規(guī)定元旦(一天)、春節(jié)(三天)、清明(一天)、五一(一天)、端午(一天)、中秋(一天)、國慶(三天)按照法定規(guī)定天數給予調休。
二、勞動報酬
為甲方正式聘用職工年工資額為元/年,每月支付元,差額______當年年終12月18日同當月薪資一起支付,中途因甲方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按照當年實際服務時間補發(fā)年薪差額,如因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不予補發(fā)年薪差額,該差額作為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給乙方的經濟賠償。
2.試用期及試用期后薪資中包含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乙方不得已任何形式或理由向甲方索取加班工資。
3.本協議薪資包含勞動合同中約定薪資,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重復支付。
4.乙方月薪是指甲方按乙方出勤和月度考核情況,每月支付給乙方的薪酬。
5.乙方月薪由月度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構成,薪資根據員工考勤情況支付,績效工資根據員工月度考核情況支付(乙方月度考核表未經公司相關流程批準的其考核結果視為無效,不發(fā)放該考核月的績效工資)。
三、責任及義務
工資收入(按勞動合同存續(xù)期間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若乙方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且前述違約金不足償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繼續(xù)賠償。
四、保密條款
1.下列內容屬于甲方商業(yè)秘密范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
1.3甲方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1.4其他雙方本著誠實、合理原則認為應當是商業(yè)秘密的技術信息與經營信息。
2.乙方的保密義務:
2.1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yè)務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yè);
2.2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使用任何知識均與前受聘單位無關,乙方承擔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務,均不會侵犯前受聘單位的商業(yè)秘密。
2.4乙方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yè)務無關的甲方商業(yè)秘密;
2.5乙方不得允許或者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2.6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銷毀、修改甲方的技術資料,包括電腦資料、檔案、程序等有商業(yè)價值的資料,不得攜帶上述資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2.7乙方離職時,應當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資產,包括記載著甲方上述商業(yè)秘密的一切載體。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了保密費用。員工離職后承擔的商業(yè)秘密保護義務,不以得到任何額外補償為條件。
五、免責申明:乙方自與甲方簽訂勞動之日起,即承諾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續(xù)簽,今后若有勞動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處罰與賠償
1甲方根據公司獎懲制度的規(guī)定,可予以乙方警告、通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職、降級、辭退等形式的處罰。
2乙方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應當根據造成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七、甲方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經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
八、本補充協議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七
xxx:
您于xxxx年x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xx?,F因下列第xx(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xxxx年x月xx日簽訂的為期x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于xxxx年x月x日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醫(y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1.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于xxxx年x月xx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xù)。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xxxx年x月x日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八
今年以來,勞動爭議案件在數量上大幅飆升。今年1月至8月,全國法院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20.74萬件。勞動爭議案件呈現出數量膨脹化、內容復雜化、區(qū)間多樣化、訴訟群體化和難度增大化的特點。
從今天起,本版推出一組稿件,結合具體的案例,探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處理勞動爭議時應注意哪些問題,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例介紹]
王玲出生于1988年,是一個“80后”。2008年8月,小王到一個服裝公司工作,崗位是服裝導購員。服裝公司直至2009年1月才和小王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小王的月工資是1200元,合同期限是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沒有約定試用期。2009年6月之前,服裝公司一直以小王尚處在試用期為由沒有足額向她支付工資。因為工作特點,小王經常在周末加班,但是公司沒有向小王支付過加班費。多次討要工資和加班費未果,小王一氣之下準備辭職,并將服裝公司起訴至法院,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涉案勞動者越來越年輕
“王玲參加工作時只有20歲,工作剛滿兩年就考慮離職了?!北本┦械诙屑壢嗣穹ㄔ簞趧訝幾h辦公室主任李經緯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在我們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中,像王玲這樣的“8090后”涉案勞動者越來越多了。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一項專題調查也顯示,勞動爭議糾紛的涉案勞動者趨于年輕化,勞動關系穩(wěn)定性下降。據統(tǒng)計,2009年勞動爭議案件涉案勞動者的平均年齡為37歲,低于2008年39歲的平均年齡,其中35歲以下的.勞動者比重也不斷增大,2009年已達到42.3%。另外,發(fā)生糾紛的勞動關系穩(wěn)定性較差,2009年度爭議產生距勞動關系建立期限不滿3年的比例高達69%。
“勞動爭議案件中作為當事人一方的勞動者的平均年齡呈現下降的趨勢,這既表明‘8090后’正逐步加入勞動者隊伍,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8090后’相對而言更容易與用人單位發(fā)生勞動爭議。”李經緯分析說,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包括:第一,“8090后”勞動者從事的行業(yè)集中在房地產、餐飲、服裝百貨等行業(yè),這些行業(yè)本身具有受市場走勢影響大、穩(wěn)定性相對較差的特點。以房地產行業(yè)為例,行情好時從業(yè)人員收入豐厚,行情差時很多從業(yè)者不但收入降低甚至失業(yè);第二,“8090后”勞動者受雇的企業(yè)有很多是小型民營企業(yè)、個體工商戶等,相對于大型國企、外企,這些用人單位存在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工會及其他形式的勞動者維權組織缺位等問題;第三,“8090后”勞動者由于年齡較小、工作時間較短,很容易有跳槽行為,頻繁換工作的現象在這個群體中十分常見。
“另外,受教育水平等其他因素也對這一現象的出現有影響?!崩罱浘曊f。
用人單位也有舉證責任
小王是服裝導購員,經常在周末加班,可公司卻從來沒有支付過加班費?!跋裥⊥踹@樣的情形太常見了。”李經緯說,雖然勞動法明確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加班工資,但勞動者想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維權的路卻很艱難,主要是如何舉證證明自己加了班、加了多少小時的班,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不可能提供給勞動者,有很多勞動者迫不得已只能提供自己平時記載的加班記錄,但因該證據為勞動者單方制作,如果沒有其他的證據相佐證,用人單位又不承認,則不能認定存在加班事實,無法維護勞動者的權益。
文檔為doc格式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九
《勞動合同法》中規(guī)定“雙倍工資”是為了制約提高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目的,規(guī)范市場經濟勞動制度依法用工,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用人單位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有些用人單位仍無視法律的存在,為了降低用工成本、規(guī)避法律義務、逃避社會保險等,依舊不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亦不補簽書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當發(fā)生勞動爭議時,有些權利機關(勞動監(jiān)察、勞動仲裁、人民法院)充當違法用人單位的代言人和保護傘,明顯站到了勞動者的對立面,玩弄法律,刻意曲解《勞動合同法》,違背立法本意和精神,褻瀆了法律。對一年后“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不補簽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的上限或者超過時效不予支持,使用人單位置《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于不顧,繼續(xù)違法,這與立法精神相違背,故而未補簽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不應人為受限。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強制性規(guī)定。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間是認定責任的前提,用人單位只要超過法定期限不與勞動者簽訂和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如果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法定期限是“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同時《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guī)定,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钒耸l第二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顯然是指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卻沒有簽訂的情形?!秳趧雍贤ā返谑臈l第三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這里的補訂顯然是指補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未經協商一致補訂的不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么仍然是置《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于不顧,仍然是持續(xù)違法,而這一持續(xù)違法行為仍然是對勞動者利益的侵害。因此,法律仍然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付出違法成本和代價,仍應屬于“應當補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補訂”的情形,應當由用人單位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一種理解認為:一年期滿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法律已規(guī)定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以超過一年時效,所以一年后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不用再承擔雙倍工資的義務。按照這一種理解,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或者以超過時效不予支持,顯然這一種認為或理解實屬錯誤。一年后“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法律仍然要求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否者,要承擔雙倍工資至補訂書面或終止勞動合同為止。
2012年4月26日人民法院報第6版發(fā)表的案例指導“未簽書面勞動合同時支付雙倍工資的起算”于法有據,非常正確。即2006年3月,李娜到漯河市長城花園酒店工作,酒店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10年3月,李娜離開長城花園酒店,要求長城花園酒店支付李娜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等。漯河市郾城區(qū)人民法院判決:長城花園酒店應履行相關義務。
本案中,雖然用人單位長城花園酒店自2006年3月至2010年3月長達四年的時間內均未與李娜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由于明確規(guī)定“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一舉措的勞動合同法是從2008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且該法第九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因此,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對本案用人單位長城花園酒店適用支付雙倍工資這一規(guī)定的起算時間應當是2008年2月1日開始。
1.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平等自愿是指勞動合同雙方地位平等,應以平等身份簽訂勞動合同。自愿是指簽訂勞動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強加于人和欺詐、威脅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一致是指勞動合同的條款必須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才能簽訂勞動合同。
2.簽訂勞動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有些合同規(guī)定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子女;因工負傷協議工傷自理,甚至簽訂了生死合同等顯失公平的內容,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使這類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就成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合同。因此,在簽訂合同前,雙方一定要認真審視每一項條款,就權利、義務及有關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并且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訂有效合法的勞動合同。
3.合同內容要盡量全面。本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的內容。分為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兩部分,對于必備條款,合同必須寫明,對于約定條款,可以雙方當事人根據勞動關系的內容和需要來約定。合同內容要盡量全面,如果條款過于簡單、原則,容易產生認識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
4.合同的語言表達要明確、易懂。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它涉及到當事人的權利、責任和利益,能夠產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時,在語言表達和用詞上必須通俗易懂,盡量寫明確,以免發(fā)生爭議。
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也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之分。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直接用書面文字形式表達和記載當事人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的協議。我國勞動法和本法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嚴肅慎重、準確可靠、有據可查,一旦發(fā)生爭議時,便于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另外,書面勞動合同能夠加強合同當事人的責任感,促使合同所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能夠全面履行。與書面形式相對應的口頭形式由于沒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據,隨意性大,容易發(fā)生糾紛,且難以舉證,不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對于已經建立勞動關系,但沒有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本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按照企業(yè)的或者行業(yè)的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作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在現實中也有一種情況,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進入工作崗位之前,先與勞動者訂立了勞動合同。對于這種情況,其勞動關系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其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報酬、試用期、經濟補償金等,均從用工之日起計算。
相關法規(guī)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十
__________:
你與公司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限.公司決定不再與你續(xù)簽勞動合同。請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xù)。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十一
不少人都有寫過勞動合同了,這就來動筆寫寫。除勞動者個人原因外,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也要支付經濟補償,其標準與解除長期勞動合同的標準一樣。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書面勞動合同”,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風險提示:
企業(yè)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yè)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yè)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yè)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yè)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yè)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yè)就得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為______天。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guī)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guī)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部門)_____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并按國家規(guī)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九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或者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guī)定。
第十一條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______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______元,計件單價為______元或完成工作額的______%提成。
第十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______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______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______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______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______元。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______元。
第十四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______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十五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yè),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yè)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六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可納社會保險是企業(yè)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guī)避企業(yè)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yè)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十八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xù)。
第十九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二十一條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工資福利待遇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本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
第二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七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yè)技能,執(zhí)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yè)道德。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風險提示:
卡議單獨簽訂競業(yè)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yè)秘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yè)大量商業(yè)秘密;
2、技術研發(fā)人員——掌握企業(yè)技術秘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yè)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yè)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yè)禁止的范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guī)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yè)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yè)律師定制。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將變更相關內容。
第三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三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第三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三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或根據經營情況進行優(yōu)化調整,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八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xù)仍存在勞動關系,甲乙雙方協商在合同期限屆滿后15天內辦理續(xù)訂或解除相關手續(xù);乙方在甲方連續(xù)工作十年以上符合續(xù)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具體內容屆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十一條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三條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支付乙方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四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四十五條乙方違反規(guī)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決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六條乙方書面申請辭職后最后一個月工作期內,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四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1、
2、
3、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
1、
2、
3、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處理。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十三、其它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新的國家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聘用合同確定勞動關系并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合同期限:
無固定期限合同,除按規(guī)定變更、解除、終止外,本合同可至乙方達到退休年齡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單位情況和有關人事政策法規(guī),通過雙向選擇、擇優(yōu)聘任、競爭上崗等方法,確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其崗位職責按簽訂的崗位聘任合同或崗位責任書執(zhí)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自己接到廣告類生意,可分得50%提成。試用期未3個月,在試用期間,公司給予_________元的試用期工資,加上伙食津貼300/月,轉為正式員工后,每月薪金為__________元。底薪為:__________元+_______%的期提成。
2、根據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法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以貨幣按月核發(fā)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并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建立檔案工資。
四、工作紀律
1、甲方應明確并切實加強公司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有違反
3、乙方應努力學習政治文化,主動參加崗位技能培訓,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商業(yè)秘密事項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
(6)連續(xù)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國家規(guī)定或聘用合同支付工作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3)按照國家規(guī)定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普通高等、中等專業(yè)學校,應征入伍,以及經甲方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被開除、自動離職以及死亡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在正常的合同工作期間的。
(2)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六、甲乙雙方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其中有本聘用合同第五條第2款的第5、6、7項情形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七、違約和解除合同責任
八、聘用合同爭議處理
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2、本合同應當由當事人簽字,確因故需代簽的,須經合法授權,否則,代簽無效。
3、本合同在生效后,若有條款與國家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guī)或政策抵觸的,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guī)或政策為準。
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由甲乙雙方依現行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商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并終止合同的標志。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zhí)行以下第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fā)。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zhí)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fā)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費、救 濟費、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優(yōu)撫金、生活補貼、供養(yǎng)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fā)。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準,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zhí)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 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guī)教育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yè)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xù)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已經修改或失效;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yè)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yè)經濟性裁員規(guī)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醫(yī)療終結后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guī)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
乙方依前款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十二
甲方(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權人) 登記注冊地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固定限期:本合同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在 工作。
2、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變換工作地點、崗位及職務。
3、乙方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雙方同意按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實施的《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工作時間、班制、假期和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實施辦法》規(guī)定,按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工作時間。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jié)假日及婚、喪、產假、計劃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__________(直接發(fā)放/委托銀行代發(fā))乙方工資。
2、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中的內部薪酬分配辦法確定。
5、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企業(yè)效益調整薪酬。
6、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五、社會保險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2、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3、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guī)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4、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從事有職業(yè)危害作業(yè)的乙方在離職前應書面申請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勞動紀律
1、乙方應樹立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遵守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依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其它約定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yè)秘密或競業(yè)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yè)秘密協議或競業(yè)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雙方依法另行簽訂的《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或《競業(yè)限制協議》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鑒證單位(簽章)
年 月 日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全面推動勞動合同制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
第三條勞動報酬
第四條勞動紀律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終止的條件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乙方需如實填寫員工檔案,并保證執(zhí)行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個人能力無法勝任本職工作的';
(5)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九條簽約員工自簽約日起,必須工作壹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須經雙方議定。公司保留依法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及最終解釋權。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十四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同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現實中有很多不按時訂立的情況。由于一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法律意識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單位利用其優(yōu)勢地位,違反法律規(guī)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絕與勞動者簽訂,逃避應當履行的勞動合同義務,任意解除勞動關系,極大的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也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之分。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直接用書面文字形式表達和記載當事人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的協議。我國勞動法和本法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嚴肅慎重、準確可靠、有據可查,一旦發(fā)生爭議時,便于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另外,能夠加強合同當事人的責任感,促使合同所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能夠全面履行。與書面形式相對應的口頭形式由于沒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據,隨意性大,容易發(fā)生糾紛,且難以舉證,不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對于已經建立勞動關系,但沒有同時訂立的情況,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根據本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按照企業(yè)的或者行業(yè)的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作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十五
摘要:針對用人單位未簽訂的雙倍工資的計算期間和訴訟時效問題,筆者在平時的案件辦理中也總結了一些對該方面問題的觀點和意見,現通過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廣大勞動者和同行探討。
王某自20xx年4月24日受聘于某職校任教師。王某在該校工作期間,雙方沒有簽訂,校方也未給王某繳納社會保險。20xx年8月29日,王某與校方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原因發(fā)生矛盾,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于20xx年1月28日作出裁決書,認定王某在該校工作期間的月平均工資為20xx元。裁決書認為,王某于20xx年4月24日至20xx年8月29日在某職校工作,工作年限為4年4個月,雙方事實勞動關系受法律保護,某職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實施后未與被告簽訂勞動合同,在此后的期間應當向王某支付2倍的工資,裁決某職校支付未與王某簽訂的二倍工資即11個月×20xx元=2元。職校不服,認為雙倍工資的計算和訴訟時效存在問題,遂向法院起訴。
針對用人單位未簽訂的雙倍工資的計算期間和訴訟時效問題,筆者在平時的案件辦理中也總結了一些對該方面問題的觀點和意見,現通過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廣大勞動者和同行探討。
問題一:未簽的雙倍工資計算期間?
對此有以下三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王某應該獲得二倍工資,但計算期間應以11個月為上限。
第二種觀點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某職校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的法律責任,應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須再承擔支付二倍工資的法律義務。
第三種觀點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某職校超過一年仍沒有簽訂,應當按實際未簽合同時間支付二倍工資一直到勞動合同簽訂之日或勞動關系解除之日。
針對上述觀點,筆者同意第一種觀點,即計算期間應以11個月為上限,這也是大多數仲裁機構或法院認定的計算期間。理由是:
《勞動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這部法律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有用工行為的即必須與勞動者簽訂,不簽訂的,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了兩款不同的法律責任:第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二款“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之日止,換句話說即最多支付11個月的二倍工資。因此,某職校未與王某訂立的狀態(tài)自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后至20xx年8月雖然已經超過一年,但某職校只需支付11個月的二倍工資給王某?!秳趧雍贤ā返诎耸l第二款針對的是該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三項情形,即“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有上述三種情形的,如果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第十四條第三款也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針對此問題,筆者了解到目前司法實務中也存在著兩種情形:
第一種:逐月計算時效,即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的雙倍工資須在一年時效期間內,即20xx年3月1日前有權向用人單位要求,超過這一時間即過訴訟時效。也就是說按前述案例,20xx年8月以前的雙倍工資無法索要。第二種:整體計算時效,即只要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就有權要求11個月雙倍工資,超過這一時間即過訴訟時效。就前述案例的裁決來看是整體計算的,11個月雙倍工資最終予以全部支持。
盡管每個仲裁機構或法院對此處理不盡相同,但筆者認為第二種做法更合法合理。理由是: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首先,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雙倍工資分段計算訴訟時效的做法。如果將11個月的期間分段逐月計算,那么勞動者就需要最遲在12月31日之后的三個月內必須提起勞動仲裁,否則就難以全面維護自身權益。由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比本身就處于弱勢地位,其次勞動者作為普通大眾,根本無法知曉還存在分段計算訴訟的情況,一般也僅知道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而《勞動合同法》設立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屬于懲罰性法律責任,其立法目的是為了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是為了更好的規(guī)范勞動關系。如果采用這種逐月計算訴訟時效的方式,那么隨著時間的逐月推移,就會使得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的法律義務逐月歸于消滅,該種情形明顯不符合立法本意,同時,也不利于勞動者的實際操作,損害勞動者的實體權益。這種逐月計算訴訟時效的計算方法是對法律進行的不合理的推理。
而第二種做法,則有明確法律依據。用人單位一年內未簽勞動合同,侵犯勞動者權益的行為一直在持續(xù),該侵權行為期滿之日法律上有明確規(guī)定,即為08年12月31日。那么從這一時間起一年內,勞動者根據法律規(guī)定,可以隨時提起勞動仲裁,依法申請要求用人單位按照法律規(guī)定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符合法律規(guī)定,也符合立法本意,不僅可以更好的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也能對用人單位起到懲戒作用,督促其規(guī)范勞動關系,從而杜絕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綜上,對于用人單位未簽訂雙倍工資的計算期間,仲裁機構或法院一般均以11個月為上限予以認定;而對于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則各個仲裁機構或法院在認定上存在不同,須區(qū)別對待。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十六
摘要:針對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的計算期間和訴訟時效問題,筆者在平時的案件辦理中也總結了一些對該方面問題的觀點和意見,現通過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廣大勞動者和同行探討。
王某自 20xx年4月24日受聘于某職校任教師。王某在該校工作期間,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校方也未給王某繳納社會保險。20xx年8月29日,王某與校方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原因發(fā)生矛盾,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于 20xx年1月28日作出裁決書,認定王某在該校工作期間的月平均工資為20xx元。裁決書認為,王某于 20xx年4月24日至 20xx年8月29日在某職校工作,工作年限為4年4個月,雙方事實勞動關系受法律保護,某職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于 20xx年1月1日實施后未與被告簽訂勞動合同,在此后的期間應當向王某支付2倍的工資,裁決某職校支付未與王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即11個月×20xx元=22000元。職校不服,認為雙倍工資的計算和訴訟時效存在問題,遂向法院起訴。
針對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的計算期間和訴訟時效問題,筆者在平時的案件辦理中也總結了一些對該方面問題的觀點和意見,現通過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廣大勞動者和同行探討。
問題一: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計算期間?
對此有以下三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王某應該獲得二倍工資,但計算期間應以11個月為上限。
第二種觀點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某職校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應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須再承擔支付二倍工資的法律義務。
第三種觀點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某職校超過一年仍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按實際未簽合同時間支付二倍工資一直到勞動合同簽訂之日或勞動關系解除之日。
針對上述觀點,筆者同意第一種觀點,即計算期間應以11個月為上限,這也是大多數仲裁機構或法院認定的計算期間。理由是:
《勞動合同法》自 20xx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這部法律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有用工行為的即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簽訂的,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了兩款不同的法律責任:第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二款“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p>
勞動合同”之日止,換句話說即最多支付11個月的二倍工資。因此,某職校未與王某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狀態(tài)自 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后至20xx年8月雖然已經超過一年,但某職校只需支付11個月的二倍工資給王某。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針對的是該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三項情形,即“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有上述三種情形的,如果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第十四條第三款也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針對此問題,筆者了解到目前司法實務中也存在著兩種情形:
第一種:逐月計算時效,即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 3月1日的雙倍工資須在一年時效期間內,即 20xx年3月1日前有權向用人單位要求,超過這一時間即過訴訟時效。也就是說按前述案例,20xx年8月以前的雙倍工資無法索要。 第二種:整體計算時效,即只要在 20xx年12月31日之前就有權要求11個月雙倍工資,超過這一時間即過訴訟時效。就前述案例的裁決來看是整體計算的,11個月雙倍工資最終予以全部支持。
盡管每個仲裁機構或法院對此處理不盡相同,但筆者認為第二種做法更合法合理。理由是: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首先,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雙倍工資分段計算訴訟時效的做法。如果將11個月的期間分段逐月計算,那么勞動者就需要最遲在 08年12月31日之后的三個月內必須提起勞動仲裁,否則就難以全面維護自身權益。由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比本身就處于弱勢地位,其次勞動者作為普通大眾,根本無法知曉還存在分段計算訴訟的情況,一般也僅知道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而《勞動合同法》設立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屬于懲罰性法律責任,其立法目的是為了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為了更好的規(guī)范勞動關系。如果采用這種逐月計算訴訟時效的方式,那么隨著時間的逐月推移,就會使得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的法律義務逐月歸于消滅,該種情形明顯不符合立法本意,同時,也不利于勞動者的實際操作,損害勞動者的實體權益。這種逐月計算訴訟時效的計算方法是對法律進行的不合理的推理。
而第二種做法,則有明確法律依據。用人單位一年內未簽勞動合同,侵犯勞動者權益的行為一直在持續(xù),該侵權行為期滿之日法律上有明確規(guī)定,即為 08年12月31日。那么從這一時間起一年內,勞動者根據法律規(guī)定,可以隨時提起勞動仲裁,依法申請要求用人單位按照法律規(guī)定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符合法律規(guī)定,也符合立法本意,不僅可以更好的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也能對用人單位起到懲戒作用,督促其規(guī)范勞動關系,從而杜絕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 綜上,對于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計算期間,仲裁機構或法院一般均以11個月為上限予以認定;而對于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則各個仲裁機構或法院在認定上存在不同,須區(qū)別對待。
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篇十七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同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現實中有很多不按時訂立的情況。由于一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法律意識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單位利用其優(yōu)勢地位,違反法律規(guī)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絕與勞動者簽訂,逃避應當履行的勞動合同義務,任意解除勞動關系,極大的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也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之分。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直接用書面文字形式表達和記載當事人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的協議。我國勞動法和本法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嚴肅慎重、準確可靠、有據可查,一旦發(fā)生爭議時,便于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另外,能夠加強合同當事人的責任感,促使合同所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能夠全面履行。與書面形式相對應的口頭形式由于沒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據,隨意性大,容易發(fā)生糾紛,且難以舉證,不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對于已經建立勞動關系,但沒有同時訂立的情況,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根據本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按照企業(yè)的或者行業(yè)的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作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