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xiàn)在社會,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報告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報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事故調查報告篇一
時間:*年*月*日上午10點左右
地點:*公司氨氣庫東側倒渣場
傷者:***.男.現(xiàn)年35歲,外包工農用車司機,系*村人。
一、事故經過:
*年*月1*日上午10點左右,常*拉著廢渣往氨氣庫東側渣場倒渣時,由于倒退過多,常*隨車溜下半坡、翻車、將其甩出車外,掉進灰渣堆中。被清渣人員李*救出后報告王經理,王*立即安排生產部李*、辦公室樊*將其送往縣醫(yī)院和市二院搶救,確認為重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農用車司機常*,安全意識淡薄、麻痹大意且操作技術水平較差,導致車輛下滑。在*月1*日由車間主任趙*口頭通知過本人,氨氣庫東側渣場危險不能再倒渣,但常*還繼續(xù)往該處倒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分公司安全教育不夠、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勞務合同簽定不嚴謹,也是造成本次事故原因之一。
3、分公司生技科雖然在會議上強調過,氨氣庫東側渣場有險情不能再倒,但是此項工作責任落實不明確,監(jiān)管不到位。
4、二車間主任趙*接到會議安排雖然已口頭通知過常海中,但是未采取有效措施,設置明顯禁止標志和障礙,現(xiàn)場管理不到位。
5、專職安全員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
三、事故性質:
本次事故屬責任事故。
四、責任追究及處理結果:
1、農用車司機常*,安全意識低,麻痹大意,操作失誤,應負直接責任,但本人在事故中受重傷,不予追究。
2、分公司*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其罰款5000元。
3、生產*副經理監(jiān)管不到位,勞務協(xié)議簽定不嚴謹,應負監(jiān)管責任,對其罰款4000元。
4、生技科李*對工作安排落實不到位,應負監(jiān)管責任,對其罰款3000元,并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5、車間主任趙*,對存在隱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應負現(xiàn)場管理不到位的責任,對其罰款1000元,并給予撤職處分。
6、專職安全員王*,現(xiàn)場監(jiān)管不到位,應負現(xiàn)場監(jiān)管責任,對其罰款1000元。
五、整改措施:
1、加強全員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訓,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對倒渣處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嚴禁無關人員入內”,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3、渣場設專人管理,制定相關制度,禁止村民拾碳渣。
4、渣場周圍設置鐵絲網(wǎng)圍欄。
5、渣場安裝水泵、水管,防止渣物自燃。
6、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渣場。
7、修改和重新簽訂勞務協(xié)議。(由分公司簽訂)
8、拉渣車倒渣要設鋼絲繩安全防護裝置。
9、協(xié)議所屬車輛,車況良好,應符合車輛運行有關要求。
10、農用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11、車間防塵設施要充分利用,個人防護用品必須佩帶齊全。
12、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責分明,責任到人。
13、開展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專項行動,徹底消除事故隱患,要列出隱患內容,責任要落實到人,對整改結果要報安全部。
14、加強生產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采取各種有效防范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發(fā)生。
15、依據(jù)《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分公司應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
事故調查報告篇二
觀看事故調查報告,是一種認識和學習的方式。通過了解事故調查報告,我們能夠了解事故背后的原因與教訓,從而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在觀看一系列事故調查報告后,我深感自身對于安全問題的認知與認識的不足,同時也意識到了自己在平時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潛在危險。下面將結合我個人的觀看體會,談談我對觀看事故調查報告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加強安全意識的重要性
觀看事故調查報告,讓我深刻認識到了加強安全意識的重要性。事故調查報告中的事故均是由于某種原因造成的,而這些原因往往是事先可以預見和避免的。因此,只有提高安全意識,才能夠在可能的事故發(fā)生前及時采取預防措施。比如,有些事故是由于操作不當導致的,這就要求我們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遵循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盲目冒進,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段:加強安全知識的重要性
觀看事故調查報告還讓我認識到了加強安全知識的重要性。在事故調查報告中,往往會提到一些技術性的安全知識,比如關于裝置操作、設備維護、應急處理等方面的知識。這些知識不僅僅對于專業(yè)人士來說必備,對于普通人來說也同樣重要。只有掌握了這些知識,才能夠更好地應對突發(fā)事件,保證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因此,在觀看事故調查報告的同時,我會積極學習相關安全方面的知識,為預防事故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四段:培養(yǎng)責任意識的重要性
觀看事故調查報告也讓我深刻認識到了培養(yǎng)責任意識的重要性。很多事故都是由于責任意識不強導致的,比如在駕駛車輛時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使用過期設備等。因此,只有培養(yǎng)起責任意識,才能夠時刻牢記自己的責任,不僅對自身安全負責,也對身邊的人負責。同時,也要時刻警醒他人加強安全意識,共同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只有每個人都擔起責任,才能有效地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第五段:積極參與事故預防的實踐
觀看事故調查報告的同時,我也明白了積極參與事故預防的實踐的重要性。只有將觀看事故調查報告作為一種學習的契機,并將所學知識應用于實際生活與工作中,才能夠增強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因此,我將積極參與到各種安全活動中,提高自己的安全素養(yǎng)。此外,我還會提高自己的安全應急能力,學會正確處理突發(fā)事件,并傳授給身邊的人。通過實踐的方式,我相信自己能夠有效地預防和應對事故的發(fā)生。
總結:
觀看事故調查報告讓我深刻認識到了加強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知識、培養(yǎng)責任意識以及積極參與事故預防實踐的重要性。通過這種方式,我相信我能夠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會時刻關注安全問題,在鍛煉自己的同時,也希望能夠引起更多人對于安全問題的重視,讓我們每個人都能夠生活在一個安全的環(huán)境中。
事故調查報告篇三
包括氣象異常和其他外部干擾情況,調查報告《事故調查報告怎么寫》。
在全面了解情況之后,才能發(fā)現(xiàn)問題。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主觀原因,客觀原因,以及事故隱患和管理漏洞。對事故性質(責任事故或非責任事故)應做出判定;對事故工程應做出報廢,返工,修理,補強等處理意見,同時分清各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如果發(fā)現(xiàn)有刑事犯罪,應立即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報告出臺前還應當由建設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討論,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加以說明。這樣寫出來的調查報告才能有根有據(jù),有理合法。
事故調查報告篇四
一、事故發(fā)生的經過:20xx年5月8日上午在福泉高速公路擴建工程莆田pa2合同段木蘭溪高架橋右側11#-1樁基(k311+556.3)鉆機沖孔,在施工中發(fā)現(xiàn)配電箱控制柜面板按鈕脫落,樁機操作人員余曉剛在未停電的狀態(tài)下私自打開配電箱維修按鈕,造成觸電事故。事故發(fā)生后,現(xiàn)場人員及時報“120急救中心”并迅速送往涵江醫(yī)院,中途“120急救車”邊搶救邊送往醫(yī)院搶救,于中午時分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項目部及時派員做好了現(xiàn)場保護工作,并及時上報了三江口邊防派出所和涵江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
三、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意見:1、事故全部責任為死者余曉剛私自打開電源箱引起的,應負全部責任。2、事故發(fā)生后,項目部領導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各有關部門緊急會議,將事故善后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分工布置處理善后有關事宜。(1)、向有關部門報告。(2)、項目部立即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和善后處理小組。(3)、工地停工整頓,對全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4)、組織有關部門對工地施工用電整頓排查。
四、預防事故重復發(fā)生的主要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和下一步的要求:
1、通過本事故的`調查分析,項目部領導高度重視,認真總結分析項目部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吸取5.8事故的教訓,進行“舉一反三”,落實“四不放過”的原則找差距,在全標段內開展安全專項教育活動以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2、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工作,組織各有關部門對工地全線的施工用電進行整改排查。(1)、對全線布設電桿、電源線路進行排查。(2)、對工地全線所有的配電箱、開關箱按規(guī)范整治。(3)、對工地所有機械設備進行整治排查。(4)、在整治排查中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更換,做到橫向到邊,豎向到底,堅決不留死角。
3、加強各施工段、施工班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擺在議事日程,經常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4、現(xiàn)場施工技術負責人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一定要有針對性的布置安全技術措施,對施工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班組長經常檢查,督促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5、加強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操作教育,認真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yè)。應該說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現(xiàn)已處理完畢,做到不拖延、不擴大。
事故調查報告篇五
1、日期:20xx年x月x日
2、時間:上午6時30分
3、地點:深圳xx18樓樓頂
4、情況敘述:xx樓頂14號冷卻塔的木質結構塔頂以及部分外殼被發(fā)現(xiàn)徹底燒壞。起火原因和責任人不明。此事已報告警署和保險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門和保險公司匯報,并在現(xiàn)場拍下照片。目擊者的口供也已記錄下來。
我們已與維修承包商就此舉行特別會議,安排人員進行搶修,清理現(xiàn)場。會議記錄參見附錄一。空調系統(tǒng)的正常供應和運作沒有受到影響。
我們已與hvc(4)進行詳細討論,并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對保安人員和樓頂巡視的管理,并決定在大樓外圍以及樓頂死角處增設巡視點。
夜間13時至早上7時,xx一般無需使用水冷卻裝置,因而其相關冷卻塔也不必運轉。
操作員一般會關掉樓頂配電間內的配電板(見附錄二的'啟動電路圖)。根據(jù)圖中所示,正如4月21晚發(fā)生的那樣,一旦把選擇開關調至“關”的位置,就會使主電源接觸點打開,對外的電線和設備便會斷電。
附錄三中的照片可以說明冷卻塔電線被燒壞的情況。這些照片顯示,分線箱內部仍然清潔,而表面似乎嚴重燒壞。這表明,起火原因很可能來自外部,而不是由內部的電路設備和電線引起。這從附錄中的照片可以得到證實,照片上顯示了冷卻塔內部控制器和開關設備的情況。
我們曾懷疑事故由雷電引起,但現(xiàn)已排除了這一可能性,因為大樓完全受到避雷裝置的保護,而避雷裝置也定期接受檢查和維修。
根據(jù)上述調查結果,我們的結論是,分線箱外部首先起火,繼而蔓延至冷卻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們認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為的蓄意破壞。
就短期來說,我們已決定在現(xiàn)有冷卻塔的木質結構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護。具體的施工情況已和大樓總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們同意管理部門的意見,樓頂所有出口處均應安裝“detex”鎖和遙控警報器。此外,我們還認為,通向樓頂?shù)耐ǖ缿O有閉路電視機進行監(jiān)視。
從長遠來說,我們正在就使用ads組合型冷卻塔的可行性進行研究。這種冷卻塔和我們現(xiàn)有的冷卻塔不同,由于塔身沒有木質結構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曬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xxx事故調查組成員名單
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調查組
職務
調查組
成員簽字
事故調查報告篇六
新華網(wǎng)廣州4月2日電(記者扶慶)據(jù)廣東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2日通報,據(jù)初步認定,廣東省揭陽市"3·26"重大火災事故為一起責任事故,目前檢察機關已對普寧市軍埠鎮(zhèn)副鎮(zhèn)長伍錫明等3名公職人員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
據(jù)事故調查組初步查明,揭陽市”3·26"重大火災事故起火原因是起火作坊主要經營者鄭曉生3歲女兒用打火機玩火,引燃起火建筑一樓樓梯口南側堆放的海綿堆垛所致。通報稱,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作坊經營者擅自改變起火建筑用途和性質,將住宅樓改為內衣加工作坊,增加了建筑火災危險性。二是起火建筑安全條件差,內部僅有一條疏散樓梯,一樓樓梯口發(fā)生火災后,海綿燃燒產生的高溫有毒煙氣通過樓梯迅速向上蔓延,封堵了人員主要逃生通道;建筑滅火設施配備不足,導致火災發(fā)生后無法及時撲救初期火災。三是起火建筑內堆放大量海綿等易燃物品,海綿被引燃后燃燒速度快、煙氣溫度高并且毒性大,導致大量人員中毒、窒息死亡.四是經營者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管理混亂,未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員工缺乏逃生自救知識和能力。
目前,除1名重傷人員外,其他受傷人員已治愈出院,12名死者的'家屬全部簽訂了賠償協(xié)議,死者遺體已全部火化。事故后逃逸的5名責任人中,作坊主要經營者鄭曉生等2人投案自首,1人被緝拿歸案,公安機關仍在全力緝捕其余2人。
事故調查報告篇七
包括氣象異常和其他外部干擾情況。
在全面了解情況之后,才能發(fā)現(xiàn)問題。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主觀原因,客觀原因,以及事故隱患和管理漏洞。對事故性質(責任事故或非責任事故)應做出判定;對事故工程應做出報廢,返工,修理,補強等處理意見,同時分清各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如果發(fā)現(xiàn)有刑事犯罪,應立即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報告出臺前還應當由建設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討論,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加以說明。這樣寫出來的調查報告才能有根有據(jù),有理合法。
四、事故教訓和預防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建議,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長期的行動規(guī)劃;
五、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六、事故調查組的成員名單;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 工程名稱、建設規(guī)模、建設地點、工期,項目法人、主管部門及負責人電話;
(二) 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部位以及相應的參建單位名稱;
(三) 事故發(fā)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shù)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四) 事故發(fā)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 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六) 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及聯(lián)系方式,事故調查報告怎么寫。
事故調查報告篇八
(一)工程概況
(二)項目投資主體,參加各方基本情況及工作關系
1.建設單位全稱及基本情況,投資基本情況
2.總承包單位全稱及基本(情況),承包工程(項目)基本情況
3.分包單位全稱及分包工程(項目)基本情況
4.監(jiān)理公司(全稱)及基本情況,監(jiān)理工程(項目)基本情況
5.建設工程(項目)政府專項監(jiān)管部主管部門及對工程(項目)審批監(jiān)管基本情況
6.項目投資主體與參建各方關系示意圖
二,事故經過及施救情況
(一)事故經過
(二)施救情況
(三)人員傷亡情況
序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工作單位
家庭住址
工種
傷害程度
三,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三)事故性質
四,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一)主要責任單位全稱
違法事實及主要責任認定的表述
1.責任人姓名違法事實表述,處罰或處理意見.
2.責任人姓名違法事實表述,處罰或處理意見.
(二)次要責任單位全稱
違法事實及次要責任表述
1.責任人姓名,違法事實表述,處罰或處理意見.
2.責任人姓名,違法事故表述,處罰或處理意見.
五,防范措施建議:
六,調查組成員簽名
事故調查報告篇九
根據(j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本起事故由廈門市安監(jiān)局牽頭組織市監(jiān)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和市總工會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與事故調查。調查組通過現(xiàn)場勘察、詢問相關人員、查閱有關資料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議?,F(xiàn)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fā)生經過
20xx年10月27日00時35分許,廈門景兵物流有限公司劉迎超駕駛的閩d6815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及閩d7235掛號重型集裝箱半掛車(道路運輸證仍屬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沿翔安區(qū)445縣道1km+400m由西往東行駛至翔安北路與萬家春路交叉路口左轉彎時,與沿翔安北路由東往西行駛的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相碰撞,造成摩托車上駕乘人員安宏、楊傳剛2人當場死亡,陳思受傷送醫(yī)于當日3時50分搶救無效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二)事故救援和善后處理情況
事故發(fā)生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公安局翔安分局、翔安區(qū)安監(jiān)局等部門迅速赴現(xiàn)場處置及救援,協(xié)調安全布控及事故勘察工作;事故中送醫(yī)者搶救無效增至三人后,市政府即時啟動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市安監(jiān)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翔安區(qū)安監(jiān)局等有關部門緊急組織指揮應急處置,查驗現(xiàn)場。翔安分局交警大隊等部門積極開展善后處理,做好事故遇難者家屬安撫工作。
(一)事故發(fā)生單位基本情況
1.廈門景兵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07月21日,注冊資本:人民幣500萬元,20xx年07月10日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證號:閩交運許可廈字350201001393號,經營范圍: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法定代表人:陳景勝。注冊地址:廈門市湖里區(qū)興湖路688號,實際辦公地址為廈門市湖里區(qū)寨上西路207號。
該公司擁有運輸車輛11臺,持證安全員1人,制定了安全生產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jù)各崗位的職責,設定了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20xx年4月20日,該公司購得閩d68158重型半掛車,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標號碼:00065584;20xx年4月22日,該車行駛證自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過戶給此公司,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350006139987;該公司與實際車主,住址:山東省陽谷縣定水鎮(zhèn)爐里宋村124號)簽訂有掛靠協(xié)議。
2.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04月24日,注冊資本:1489700美元,20xx年3月30日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證號:閩交運許可廈字350201004040號,經營范圍: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貨物專用運輸(冷藏保鮮);法定代表人:宋福堂。地址:廈門市火炬高新區(qū)(翔安)產業(yè)區(qū)保稅物流中心舫山西路1007號501室。20xx年11月21日,閩d68158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證、運輸證注冊在該公司。
該公司擁有運輸車輛12臺,持證安全員1人,制定了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駕駛員行車操作規(guī)程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jù)各崗位的職責,設定了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二)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男,系閩d6815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及閩d7135掛號重型集裝箱半掛車的駕駛人,,持準駕車型“a2”駕駛證,駕駛證號:411024197308132553;持有從業(yè)資格證,有效期至20xx年7月23日;住址:河南省許昌市鄢陵縣南塢鄉(xiāng)田莊村2組。
乙:--,男,系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的駕駛人,,無摩托駕駛證;,在事故中當場死亡。
丙:--,男,系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的乘員,該摩托車所有人,;,在事故中當場死亡。
丁:--,女,系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的乘員;,在事故中受傷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車輛基本情況
甲車:閩d6815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車輛識別代號:lfwneulb19la09952,發(fā)動機號碼:51539376,登記所有人:廈門景兵物流有限公司,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350006139987,轉移登記日期:20xx年04月22日,檢驗有效期至20xx年4月;該車輛道路運輸證業(yè)戶名稱仍為: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閩交運營廈字213305914號,發(fā)證日期為20xx年04月17日,車輛審驗有效期至20xx年03月29日。該車經營范圍: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二級維護日期:20xx年9月6日。
乙車: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型號:寶島牌,行駛證上載明所有人:楊傳剛,登記地址:廈門市翔安區(qū)馬巷鎮(zhèn)埯邊村面前45號,檢驗有效期至20xx年12月,核定載人數(shù):2人。
(四)當事人、事故車輛技術司法鑒定
1.閩輝躍司鑒〔20xx〕車鑒字第1020、1021號福建輝躍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中心車輛技術鑒定報告書可以證明:閩d6815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及閩d7235掛號重型半掛車事故前燈光系不符合gb7258-20xx《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的要求;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的燈光系、轉向系、制動系符合gb7258-20xx《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的要求。
2.閩輝躍司鑒〔20xx〕速鑒字第273號福建輝躍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報告書可以證明:閩d6815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及閩d7235掛號重型半掛車事故時的行駛速度約為35.78km/h;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事故時的行駛速度約為68.58km/h,屬超速,超速達14.3%。
3.閩歷思司鑒所〔20xx〕毒檢字第1182號福建歷思司法鑒定所酒精檢驗報告證明:送檢劉迎超血樣中乙醇含量為0mg/dl。
4.閩歷思司鑒所〔20xx〕毒檢字第1199號福建歷思司法鑒定所酒精檢驗報告證明:送檢安宏血樣中乙醇含量為98.12mg/dl,屬醉酒狀態(tài)。
5.閩歷思司鑒所〔20xx〕毒檢字第014、015、016號福建歷思司法鑒定所血液中毒物成分檢測檢驗報告可以證明:楊傳剛、陳思、安宏的檢驗結果均為陰性。
6.經交警部門現(xiàn)場勘察:閩d68158重型半掛牽引車及閩d7235掛號重型半掛車尾燈缺陷與事故發(fā)生不存在因果關聯(lián);事故發(fā)生時車輛為空載,。
(五)道路和交通環(huán)境
事發(fā)路段位于廈門市翔安區(qū)縣道445線1km+400m路口(翔安北路與萬家春交叉路口),t型叉路口;東往翔安大道,西往丙州大橋,北往民安大道,東西走向道路為翔安北路,雙向七車道,有交通標志、標線,有中心綠化隔離帶,標有車道分界線,路口設置有信號燈,發(fā)生事故時段狀態(tài)為黃燈閃爍,并設置有停止線、人行橫道線,設置有“限速60”的警示牌,瀝青、干燥路面,夜間有路燈照明,視線正常。
本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財產經濟損失約0.2萬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1.當事人劉迎超駕車行駛至持續(xù)黃燈閃爍的路口未注意瞭望確認安全靠路口中心左側轉彎,未注意讓直行的車輛先行,其行為與本起事故的發(fā)生有直接因果關系,在本起事故中起的作用大,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當事人安宏無證醉酒駕駛二輪摩托車載人超員超速未靠最右側車道行駛至持續(xù)黃燈閃爍的路口未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后通過,其行為與本起事故的發(fā)生有直接因果關系,在本起事故中起的作用小,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二)事故間接原因
1.廈門景兵物流有限公司對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車輛動態(tài)監(jiān)控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對閩d68158重型半掛牽引車安全管理流于形式,車輛管理不到位,未辦理相關經營手續(xù)從事道路貨物運輸,屬無《道路運輸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該公司存在對從業(yè)人員管理不嚴,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與駕駛人劉迎超簽訂了勞動合同,未對劉迎超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該公司gps動態(tài)監(jiān)控系統(tǒng)未錄入閩d68158重型半掛車運行信息。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上述問題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間接原因。
2.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未及時收回原配發(fā)的閩d68158重型半掛牽引車《道路運輸證》,且未向原發(fā)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車輛轉籍過戶申請并交回車輛《道路運輸證》。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對事故相關單位的處理建議
施有效監(jiān)管,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建議由廈門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2.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在閩d68158肇事車的《機動車登記證》過戶情況下,未及時收回車輛《道路運輸證》,向原發(fā)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過戶申請并交回車輛《道路運輸證》。建議由廈門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法依規(guī)處理。
(二)對相關責任人責任認定與處理建議
1.對肇事駕駛員的責任認定與處理建議
(1)劉迎超,閩d6815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員。經查,其危險駕駛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劉映超應承擔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建議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安宏,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員。經查,其危險駕駛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安宏應承擔本起事故的次要責任。鑒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
2.對相關人員的責任認定與處理建議
xxx,男,身份證號:xxx-,廈門景兵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履行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不到位,對未完成機動車過籍、過戶手續(xù)的運輸車輛日常安全疏于管理,對事故發(fā)生負有間接的領導責任。依據(j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條款,建議由廈門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一)督促運輸企業(yè)扎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廈門景兵物流有限公司和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通過動態(tài)監(jiān)控、車輛安全檢查、隱患治理整頓等措施,有效加強對所屬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確保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落實到位。二是要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教育,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提升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市區(qū)運管部門、市公安交警部門要探尋運輸車輛信息共享的有效模式。市運管部門要進一步理清對本轄區(qū)的運輸企業(yè)車輛過籍、過戶和二級維護等相關工作程序,實現(xiàn)機動車異動時全過程動態(tài)監(jiān)管。
(二)加強摩托車等“五小”車輛的源頭管理
各鎮(zhèn)(街)摸清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三輪農機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等“五小”車輛底數(shù),建立信息臺賬。基層政府要發(fā)揮社區(qū)、企業(yè)和農村交通安全監(jiān)管力量的作用,建立社區(qū)(村)安全協(xié)管員、企業(yè)專職安全員聯(lián)系制度,通過協(xié)管員或安全員摸排車輛及相關人員、道路交通信息;針對本起事故的特點,應將非戶籍暫住人員及其車輛納入臺賬信息的動態(tài)管理范圍。
市公安交警部門要聯(lián)合鎮(zhèn)(街)、社區(qū)(村)工作人員進村入戶摸底排查,對掌握的非法改裝、逾期未報廢、逾期未年檢、無牌無證、假證等情況,有針對性開展約束教育和處罰工作。島外各區(qū)道交辦應將摩托車等“五小”車輛的源頭管理納入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提升工程的考核內容。
市公安交警部門要強化路面管控,加大違法查處。堅持集中整治與日常執(zhí)勤檢查相結合、定點執(zhí)勤與機動巡邏檢查相結合、嚴管重處與說服教育相結合,在社區(qū)活動、民俗活動、節(jié)假日期間重點時段,嚴查嚴處超員、不戴安全頭盔、涉牌涉證等交通違法行為。
(三)大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是提高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的必備途徑。各區(qū)政府要繼續(xù)發(fā)揮鎮(zhèn)(街)、社區(qū)(村)委會、企事業(yè)單位等基層組織的作用,結合轄區(qū)道路交通實際和特點,組織力量深入人員密集的區(qū)域、非戶籍暫住人員集中的鎮(zhèn)(街)村(居)等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百姓喜聞樂見的集中宣傳、咨詢活動,有針對性地提高非戶籍暫住人員、摩托車駕乘人員等特定群體的交通安全意識,引導廣大群眾逐步養(yǎng)成良好的交通習慣,切實增強人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
事故調查報告篇十
20xx年10月27日,在翔安區(qū)馬巷鎮(zhèn)翔安北路與萬家春路交叉路口,一輛閩d68158號(后掛閩d7235掛號重型半掛車)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向萬家春路轉彎時,與一輛閩dnp763普通二輪摩托車發(fā)生碰撞,造成摩托車上駕乘人員2人當場死亡,1人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根據(j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本起事故由廈門市安監(jiān)局牽頭組織市監(jiān)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和市總工會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與事故調查。調查組通過現(xiàn)場勘察、詢問相關人員、查閱有關資料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議?,F(xiàn)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fā)生經過
20xx年10月27日00時35分許,廈門景兵物流有限公司劉迎超駕駛的閩d6815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及閩d7235掛號重型集裝箱半掛車(道路運輸證仍屬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沿翔安區(qū)445縣道1km+400m由西往東行駛至翔安北路與萬家春路交叉路口左轉彎時,與沿翔安北路由東往西行駛的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相碰撞,造成摩托車上駕乘人員安宏、楊傳剛2人當場死亡,陳思受傷送醫(yī)于當日3時50分搶救無效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二)事故救援和善后處理情況
事故發(fā)生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公安局翔安分局、翔安區(qū)安監(jiān)局等部門迅速赴現(xiàn)場處置及救援,協(xié)調安全布控及事故勘察工作;事故中送醫(yī)者搶救無效增至三人后,市政府即時啟動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市安監(jiān)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翔安區(qū)安監(jiān)局等有關部門緊急組織指揮應急處置,查驗現(xiàn)場。翔安分局交警大隊等部門積極開展善后處理,做好事故遇難者家屬安撫工作。
(一)事故發(fā)生單位基本情況
1.廈門景兵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07月21日,注冊資本:人民幣500萬元,20xx年07月10日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證號:閩交運許可廈字35001393號,經營范圍: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法定代表人:陳景勝。注冊地址:廈門市湖里區(qū)興湖路688號,實際辦公地址為廈門市湖里區(qū)寨上西路207號。
該公司擁有運輸車輛11臺,持證安全員1人,制定了安全生產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jù)各崗位的職責,設定了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20xx年4月20日,該公司購得閩d68158重型半掛車,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標號碼:00065584;20xx年4月22日,該車行駛證自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過戶給此公司,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350006139987;該公司與實際車主,住址:山東省陽谷縣定水鎮(zhèn)爐里宋村124號)簽訂有掛靠協(xié)議。
2.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04月24日,注冊資本:1489700美元,20xx年3月30日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證號:閩交運許可廈字350201004040號,經營范圍: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貨物專用運輸(冷藏保鮮);法定代表人:宋福堂。地址:廈門市火炬高新區(qū)(翔安)產業(yè)區(qū)保稅物流中心舫山西路1007號501室。20xx年11月21日,閩d68158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證、運輸證注冊在該公司。
該公司擁有運輸車輛12臺,持證安全員1人,制定了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駕駛員行車操作規(guī)程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jù)各崗位的職責,設定了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二)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男,系閩d6815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及閩d7135掛號重型集裝箱半掛車的駕駛人,,持準駕車型“a2”駕駛證,駕駛證號:411024197308132553;持有從業(yè)資格證,有效期至20xx年7月23日;住址:河南省許昌市鄢陵縣南塢鄉(xiāng)田莊村2組。
乙:--,男,系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的駕駛人,,無摩托駕駛證;,在事故中當場死亡。
丙:--,男,系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的乘員,該摩托車所有人,;,在事故中當場死亡。
丁:--,女,系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的乘員;,在事故中受傷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車輛基本情況
甲車:閩d6815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車輛識別代號:lfwneulb19la09952,發(fā)動機號碼:51539376,登記所有人:廈門景兵物流有限公司,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350006139987,轉移登記日期:20xx年04月22日,檢驗有效期至20xx年4月;該車輛道路運輸證業(yè)戶名稱仍為: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閩交運營廈字213305914號,發(fā)證日期為20xx年04月17日,車輛審驗有效期至20xx年03月29日。該車經營范圍: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二級維護日期:20xx年9月6日。
乙車: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型號:寶島牌,行駛證上載明所有人:楊傳剛,登記地址:廈門市翔安區(qū)馬巷鎮(zhèn)埯邊村面前45號,檢驗有效期至20xx年12月,核定載人數(shù):2人。
(四)當事人、事故車輛技術司法鑒定
1.閩輝躍司鑒〔20xx〕車鑒字第1020、1021號福建輝躍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中心車輛技術鑒定報告書可以證明:閩d6815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及閩d7235掛號重型半掛車事故前燈光系不符合gb7258-20xx《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的要求;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的燈光系、轉向系、制動系符合gb7258-20xx《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的要求。
2.閩輝躍司鑒〔20xx〕速鑒字第273號福建輝躍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報告書可以證明:閩d6815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及閩d7235掛號重型半掛車事故時的行駛速度約為35.78km/h;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事故時的行駛速度約為68.58km/h,屬超速,超速達14.3%。
3.閩歷思司鑒所〔20xx〕毒檢字第1182號福建歷思司法鑒定所酒精檢驗報告證明:送檢劉迎超血樣中乙醇含量為0mg/dl。
4.閩歷思司鑒所〔20xx〕毒檢字第1199號福建歷思司法鑒定所酒精檢驗報告證明:送檢安宏血樣中乙醇含量為98.12mg/dl,屬醉酒狀態(tài)。
5.閩歷思司鑒所〔20xx〕毒檢字第014、015、016號福建歷思司法鑒定所血液中毒物成分檢測檢驗報告可以證明:楊傳剛、陳思、安宏的檢驗結果均為陰性。
6.經交警部門現(xiàn)場勘察:閩d68158重型半掛牽引車及閩d7235掛號重型半掛車尾燈缺陷與事故發(fā)生不存在因果關聯(lián);事故發(fā)生時車輛為空載,。
(五)道路和交通環(huán)境
事發(fā)路段位于廈門市翔安區(qū)縣道445線1km+400m路口(翔安北路與萬家春交叉路口),t型叉路口;東往翔安大道,西往丙州大橋,北往民安大道,東西走向道路為翔安北路,雙向七車道,有交通標志、標線,有中心綠化隔離帶,標有車道分界線,路口設置有信號燈,發(fā)生事故時段狀態(tài)為黃燈閃爍,并設置有停止線、人行橫道線,設置有“限速60”的警示牌,瀝青、干燥路面,夜間有路燈照明,視線正常。
本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財產經濟損失約0.2萬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1.當事人劉迎超駕車行駛至持續(xù)黃燈閃爍的路口未注意瞭望確認安全靠路口中心左側轉彎,未注意讓直行的車輛先行,其行為與本起事故的發(fā)生有直接因果關系,在本起事故中起的作用大,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當事人安宏無證醉酒駕駛二輪摩托車載人超員超速未靠最右側車道行駛至持續(xù)黃燈閃爍的路口未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后通過,其行為與本起事故的發(fā)生有直接因果關系,在本起事故中起的作用小,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二)事故間接原因
1.廈門景兵物流有限公司對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車輛動態(tài)監(jiān)控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對閩d68158重型半掛牽引車安全管理流于形式,車輛管理不到位,未辦理相關經營手續(xù)從事道路貨物運輸,屬無《道路運輸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該公司存在對從業(yè)人員管理不嚴,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與駕駛人劉迎超簽訂了勞動合同,未對劉迎超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該公司gps動態(tài)監(jiān)控系統(tǒng)未錄入閩d68158重型半掛車運行信息。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上述問題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間接原因。
2.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未及時收回原配發(fā)的閩d68158重型半掛牽引車《道路運輸證》,且未向原發(fā)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車輛轉籍過戶申請并交回車輛《道路運輸證》。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對事故相關單位的處理建議
施有效監(jiān)管,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建議由廈門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2.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在閩d68158肇事車的《機動車登記證》過戶情況下,未及時收回車輛《道路運輸證》,向原發(fā)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過戶申請并交回車輛《道路運輸證》。建議由廈門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法依規(guī)處理。
(二)對相關責任人責任認定與處理建議
1.對肇事駕駛員的責任認定與處理建議
(1)劉迎超,閩d68158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員。經查,其危險駕駛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劉映超應承擔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建議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安宏,閩dnp76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員。經查,其危險駕駛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安宏應承擔本起事故的次要責任。鑒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
2.對相關人員的責任認定與處理建議
xxx,男,身份證號:xxx-,廈門景兵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履行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不到位,對未完成機動車過籍、過戶手續(xù)的運輸車輛日常安全疏于管理,對事故發(fā)生負有間接的領導責任。依據(j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條款,建議由廈門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一)督促運輸企業(yè)扎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廈門景兵物流有限公司和廈門正旸物流有限公司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通過動態(tài)監(jiān)控、車輛安全檢查、隱患治理整頓等措施,有效加強對所屬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確保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落實到位。二是要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教育,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提升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市區(qū)運管部門、市公安交警部門要探尋運輸車輛信息共享的有效模式。市運管部門要進一步理清對本轄區(qū)的運輸企業(yè)車輛過籍、過戶和二級維護等相關工作程序,實現(xiàn)機動車異動時全過程動態(tài)監(jiān)管。
(二)加強摩托車等“五小”車輛的源頭管理
各鎮(zhèn)(街)摸清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三輪農機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等“五小”車輛底數(shù),建立信息臺賬?;鶎诱l(fā)揮社區(qū)、企業(yè)和農村交通安全監(jiān)管力量的作用,建立社區(qū)(村)安全協(xié)管員、企業(yè)專職安全員聯(lián)系制度,通過協(xié)管員或安全員摸排車輛及相關人員、道路交通信息;針對本起事故的特點,應將非戶籍暫住人員及其車輛納入臺賬信息的動態(tài)管理范圍。
市公安交警部門要聯(lián)合鎮(zhèn)(街)、社區(qū)(村)工作人員進村入戶摸底排查,對掌握的非法改裝、逾期未報廢、逾期未年檢、無牌無證、假證等情況,有針對性開展約束教育和處罰工作。島外各區(qū)道交辦應將摩托車等“五小”車輛的源頭管理納入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提升工程的考核內容。
市公安交警部門要強化路面管控,加大違法查處。堅持集中整治與日常執(zhí)勤檢查相結合、定點執(zhí)勤與機動巡邏檢查相結合、嚴管重處與說服教育相結合,在社區(qū)活動、民俗活動、節(jié)假日期間重點時段,嚴查嚴處超員、不戴安全頭盔、涉牌涉證等交通違法行為。
(三)大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是提高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的必備途徑。各區(qū)政府要繼續(xù)發(fā)揮鎮(zhèn)(街)、社區(qū)(村)委會、企事業(yè)單位等基層組織的作用,結合轄區(qū)道路交通實際和特點,組織力量深入人員密集的區(qū)域、非戶籍暫住人員集中的鎮(zhèn)(街)村(居)等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百姓喜聞樂見的集中宣傳、咨詢活動,有針對性地提高非戶籍暫住人員、摩托車駕乘人員等特定群體的交通安全意識,引導廣大群眾逐步養(yǎng)成良好的交通習慣,切實增強人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