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報告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報告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公安局人大代表履職情況報告篇一
在2013年省人代會期間,***集中精力開會,遵守會議紀律。向大會提交了四個建議,聯名了一個議案。在分組討論會上,***踴躍發(fā)言,認真審議了省一府兩院和人大會工作報告,暢談自己的觀點和建議。
閉會期間,結合本村實際,給**省長提交了將**村打造成“**山區(qū)第一村”的建議,得到了**省長的批示肯定,得到了**市長的批示支持,省、市、區(qū)政府相關部門幫助做了**村發(fā)展規(guī)劃、**村旅游發(fā)展規(guī)劃、**村產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在全省小康示范村評選過程中,***代表走村串寨,宣傳動員群眾參與投票,**村擠進了“全省30個同步小康示范村”。為打造**山區(qū)第一村,為**村5000村民實現小康夢,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認為,人大代表當村主任,就要比普通村主任干得好,他就這樣自加壓力,提出了治村先治村干部,認為沒有落后的群眾,只有落后的村干部。他以身作則,為群眾辦事,爭取上級支持、招商引資、社會援助和村內發(fā)展的大事親自抓,堅持走群眾路線,從一百個村民中選出兩個村民代表,參與村內的重大決策,將自己的工資全部發(fā)給了村民代表。
在村里,賺錢的項目他個人不承包,不謀利,為老百姓辦事不收禮,不拿好處,為村里辦實事,個人貼著老本存話費、加汽油,交過路費、消耗自家車輛,投入大量精力為村里跑項目,找資源。他的村委一班人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各級人大的支持下,頂著發(fā)展資金困難、創(chuàng)新與守舊、進步與落后思想斗爭的壓力,以40多萬一公里的造價,動員老百姓支持修路占地,將4米泥巴路修成了6米寬的水泥鄉(xiāng)村大道,老百姓喜不言表,殺豬宰羊迎接這份喜悅,一句“有了***,告別泥巴路”的順口溜在**村廣為傳頌。
這一年,***代表更多的思考是將**村建成“**山區(qū)第一村”,讓全村群眾過上小康的幸福日子。親自起草了**村的小康標準,引起了省委政策研究室的高度重視。
年初,為了帶動村民搞避暑旅游經濟,為迎接重慶避暑客人,村委決定對進村的彎曲公路進行加寬改造。村里沒有經費沒有項目,***代表個人先墊錢買水泥、買石沙,在占地村民的支持下又干起來了,他親自與民工們上工地干活,親自指揮,不顧白天黑夜,連續(xù)大戰(zhàn)了幾十天,鄉(xiāng)親們擔憂50多歲的張代表身體支撐不下去,但一轉眼,硬是把別人認為干不成的事干成了。由此,***的勞模精神和**村的小康故事在各大媒體上紛紛登載。得到了區(qū)委書記洪濤的多次點名表揚,徐光華區(qū)長現場視察高度贊揚,專門為支持**村下發(fā)了紅頭會議紀要文件,確定了支持300萬啟動新修總投資2.7億元的水鴨子水庫前期工作;借支100萬元支持**村硬化路面,開通客車,新修旅游公路。這些都使老百姓更加相信黨,更加相信政府。
***是家鄉(xiāng)父老看著長大,走出大山打工的窮孩子,他通過十多年打工學習打拼,有了在城市生活和發(fā)展的本領,他卻時刻想著家鄉(xiāng)的發(fā)展,毅然決定放棄城市安逸的環(huán)境和可能迅速成為大富翁的機會。1998年回到家鄉(xiāng)創(chuàng)建了**夢麗雅化妝品廠,從一輛送貨車到40多輛,從20多人發(fā)展到一百多人,夢潤牌化妝品先后獲得了“**名牌”,深受消費者喜愛。讓當地村民大開了眼界,見證了農民也可以在當地建工廠的事實。在這次農村建工廠的過程中,***看到了在農村發(fā)展能使更多農民轉變觀念,共同發(fā)展的希望。為了感黨恩,2005年,***將用于搞建筑的1000多萬元,又創(chuàng)建了**夢潤鵪鶉公司,經過幾年的探索,將原有“公司+農戶”升級為“公司+標準基地·帶農民”的新模式,建起了飼料廠、鵪鶉食品廠、成了**省龍頭企業(yè),國家級鵪鶉標準養(yǎng)殖示范區(qū),擁有20個專利,獲遵義市科技成果一等獎;省豐收二等獎;團隊發(fā)表科學論文6篇;起草頒布了7個鵪鶉養(yǎng)殖地方標準,現產業(yè)用地300多畝,固定資產達5000多萬,拉動了就業(yè),產業(yè)鏈年創(chuàng)產值過億元,產品遠銷8個省市,占領了行業(yè)致高點。
為發(fā)揮致富模范作用,***率先搞起了避暑旅游,2013年接待避暑游客390多人次,實現旅游增收60萬元。為帶動群眾加入避暑旅游產業(yè),***帶著村支兩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到江蘇華西村、蔣巷村,**桐梓婁山關、九壩、天池,湄潭等地學習經驗,增強了村民的信心,為明年發(fā)展避暑旅游打好了基礎。
***的“夢潤民富義務宣傳隊”,長期活動在農村,宣傳黨和國家的政策方針,**村哪里最貧困,哪里就有慰問;哪里有困難,哪里就有***代表和夢潤人的身影。2012年捐助20萬元的食品、日用品對1079戶農民進行慰問,宣傳強村辦法,介紹如何開展“實現我的小康夢活動”。2013年初,***的夢潤公司通過項目扶貧,拿出30萬,除260戶每戶分得800元之外,購買了20萬棵杉苗發(fā)給全村村民種植。為村民“實現我的小康夢”,聯系捐資8萬元元;大旱期間為解決石埡200多戶農民飲水困難捐助3萬元;今年12月,***的夢潤公司贈送價值8萬元的桂花樹苗發(fā)給每家每戶。
***的農村創(chuàng)業(yè)成功,樹立了農民發(fā)展信心,徹底顛覆了農民不能做大事的偏見。***通過深入群眾,了解社情民意,建立了廣泛的群眾感情,讓人大代表在人民群眾中樹立了良好的形象。
公安局人大代表履職情況報告篇二
我是xxx年當選為下城區(qū)第十一屆人大代表的,xxx年又當選為區(qū)第十二屆人大代表。這是領導和廣大選民對我的信任,深感責任重大.幾年來,在區(qū)大人常委會和天水代表聯絡大組的領導、社區(qū)干部和廣大選民群眾的關心、支持下,我嚴格按照《代表法》的規(guī)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代表職務,以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與重托.下面我將這幾年履行職責的情況向各位選民做一匯報,請大家評議。
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和自身素質.是當好代表,履行好代表職責的前提條件。幾年來,我堅持學習馬列、思想、理論及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認真學習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不僅增強了政治的堅定性和履職的自覺性,也拓寬了知識領域.提高了履職能力和水平。
通過學習和實踐,進一步提高了對履行代表職責的認識。一是從國家政權建設的高度,增強履職的政治意識,二是從依法履職的高度,增強履職的責任意識。人大代表不是一種榮譽,而是一種責任。人大代表本身必須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井與選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反映大家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三是從落實“三個代表”要求的高度,增強了履職的自覺意識。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選舉產生的,權力是人民給的,要始終把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谏鲜稣J識,我按照區(qū)人大常委會和代表聯絡大組的要求,克服困難,積極參加有關會議和各種活動,認真履行作好一個普通代表的職責。
按照《代表法》的規(guī)定,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的工作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活動都是執(zhí)行代表取務。
1、代表大會期間的履職情況
做好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的工作,是法律賦予代表的重要職責。幾年來,我按時出席每次的代表大會,會前多次去社區(qū)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并實地察看(如鏡清里1號30多戶居民要求改善居住條件的環(huán)境問題,之前先去院子里看過,心中有數了).把在會議期間要上交的意見、建議準備好。會議期間,我認真審議大會的各項報告和決議,在討論中勇于發(fā)表審議煮見,敢于就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跟與會領導和代表交換意見,努力促成有關問題的解抉。幾年來,在會議期間我提出了意見、建議12條,主要有:關于耶蘇堂弄交通管理問題;關于耶蘇堂弄無證攤販的管理問題;關于白鹿面館的安全隱患問題;關于支持、幫助百井新村少數民族俱樂部工作的問題;關于百井坊巷道路改造后的車輛管理和衛(wèi)生問題;關于銀泰百貨后門垃圾房改造問題;關于百井坊地塊拆遷需考慮的幾個實際問題;關于延安新村11幢旁變壓器的安全問題等,對此,有關職能部門都逐一作了認真的回復和解決。
2.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履職情況
參加閉會期間的各項代表活動.也是代表履行義務、執(zhí)行代表職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論是區(qū)人大常務會集中組織的,還是天水聯絡大、小的各項活動,我都積極參加。今年以來,我參加代表活動共19次,其中參加對下城區(qū)“一府兩院”工作報告的審議8次;慶祝人大制度建立50周年代表與選民心連心活動1次;對區(qū)行政執(zhí)法、科技局兩項評議1次;聽取區(qū)政府下半年工作通報1次;參加政情通報1次;憲法、人大制度知識競賽1次;參加憲法修正案報告會1次;對民政局定向視察1次;視察下城區(qū)社區(qū)學院1次;人大代表述職預備會1次等,我覺得參加活動不僅是義務和責任,也是學習提高自己的好機會。
加強與選民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積極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是人民代表的基本義務,也是履職的重要內容之一。
〔1〕聯系落實捐助了一架電子琴
社區(qū)有一支歌詠隊,還有一個全市唯一的少數民族俱樂部.當時缺少一架電子琴,我與有關單位商量,最后他們捐給社區(qū)一架價值4000余元的電子琴。
(2)聯系落實捐助了五部輪椅
考慮到社區(qū)有不少行動不便的老人和病人,我也主動聯系有關社會團體,落實捐助社區(qū)價值2000余元的輪椅共五部。
(3)聯系落實給青少年捐書80本
為了加強對青少年的愛國主義教育,少兒出版社出版了《民族精神代代傳》一書,我聯系落實了80木。讓參加暑假班的同學人手一冊。
(4)動員并帶十多位老同志參加電腦班學習
為了提高杭州市民的整體素質,加強群眾的信息化工作,杭州市政府今年舉辦了《十萬市民網上行》活動.全市設立了不少免費培訓點,我利用開會的機會向一些群眾作了宣傳,并分批帶領他們去杭州市生產力發(fā)展中心學習電腦.有十幾位老同志堅持學完,并順利通過了考試。
(5)努力促進中外民間文化交流活動
日本岐阜市《日本能樂友之會訪華團》一行七人是通過市招商局來杭的,因其中幾位日本朋友我熟悉,所以我與有關方面聯系,使這個訪華團不僅與浙江大學老年學院、大家藝校青春學院進行了交流學習,還與杭州市退休干部大學的下城區(qū)分校的歌詠班進行了交流,增進了友誼。
在擔任代表的幾年中,我的主要體會是:
1、強化代表意識和履職意識是當好代表的前提條件。只要牢固樹立“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觀念,切實增強代表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才能自覺參加各項活動依法履行職責,有效地發(fā)揮代表作用。
2、與群眾保持密切的聯系,是做好代表工作的生命力之所在,人大代表要以為民辦實事、辦好事為已任.真正成為人民群眾的代言人和根本利益的忠實代表。在與選民的接觸中,我深刻感受到群眾對代表的肯定、理解和支持。正是群眾的熱情和支持,更加激勵我竭盡全力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每當群眾反映的問題得到解決的時候,我心中不由產生一種激動和欣慰,既為群眾歡欣而鼓舞,也為政府的工作高興而自豪。若是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我心中也會非常內疚和遺憾。
3、加強與社區(qū)干部的聯系是基層人大代表的立足基石。社區(qū)干部與群眾的聯系最多,了解情況也最多,每次召開人大會議前去社區(qū)了解情況,征求意見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我們延安新村社區(qū)干部現在都年輕化、知識化了,工作責任心很強,我對他們的敬業(yè)精神和工作態(tài)度很欽佩,經常會不由自主地走過去看看,從心里感到,社區(qū)的確是一個大的家。
在廣大選民的關心、支持下,自己做了一點工作,但這與法律的規(guī)定,與大家的期望還有很大差距,今后我要更加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履職水平。最后,感謝大家的支持幫助,請大家對我的工作進行評議,并多提出寶貴意見。
公安局人大代表履職情況報告篇三
鄉(xiāng)鎮(zhèn)人大代表是鄉(xiāng)鎮(zhèn)人民代表大會的組成人員,鄉(xiāng)鎮(zhèn)人大代表履行職責的情況如何,直接關系到鄉(xiāng)鎮(zhèn)人民代表大會行使職權的情況如何。近年來,隨著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加強,代表法的深化貫徹,鄉(xiāng)鎮(zhèn)人大代表的整體素質明顯提高,主體意識和主政能力日益增強,在推進依法治鄉(xiāng)(鎮(zhèn))進程以及提出高質量建議、意見等方面發(fā)揮了應有作用。但也應該看到,現實中鄉(xiāng)鎮(zhèn)人大代表履行職責的情況與民主政治建設的要求、與憲法法律的規(guī)定、與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不小差距,影響了代表作用的發(fā)揮。
1、履職意識不強。
在現實工作中,由于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性質、地位和作用的認識不足,對法律賦予人大代表的權利和義務的認識模糊。部分代表缺乏應有的代表職務意識,有的樂當“榮譽代表”,滿足于獲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有的甘當“名譽代表”,滿足于參加會議和活動,行使參加會議和選舉的權利;有的代表自掂分量,自輕自賤,自我放松,覺得自已人微言輕,說了也沒有人聽,不如“徐庶進曹營——一言不發(fā)”,甘當“啞吧代表”。更有甚者,認為代表是僅僅是一種“榮譽”稱號,并不需要履行什么職責,或者認為代表職責僅限于“會議”,錯誤地認為“開會是代表,散會就完了”。這些代表沒有真正認識到人大代表是一種神圣的職務,沒有把自己區(qū)別于其他公民的地方就是擔負著代表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重要職責,這些“充數代表”的存在極大地影響了人大職能作用的發(fā)揮。
2、履職熱情不濃。
有的人大代表參加人代會是“奉命行事”,遲到者有之、早退者有之,有的代表忙于自己的生產生活,無暇顧及代表所肩負的重任,代表小組的活動有空我就參加,沒空就忙自己的事,平時也事不關己,不關心村情民意,成了“代表代表,散會就了”。部分外出務工、經商代表,不按時出席人代會和不參加代表活動,失去了代表的作用。有的人大代表對主席團組織的視察、檢查、調研、評議等活動,是“一根木頭隨排淌”,被動應付;有的人大代表討論發(fā)言是人云亦云,看著“干部代表”臉色而附和;會議表決是環(huán)顧左右而行事,沒有主見。加之受地方人、財、物等因素的制約,部分地方對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存在著交辦不及時、督辦不到位、落實不夠好等問題,挫傷了代表履職的積極性。
3、履職經費不足。
地方組織法第36條和代表法第32條、33條,對代表執(zhí)行職務的待遇和代表活動的經費等都作了明確具體的規(guī)定,然而,事實上絕大部分鄉(xiāng)鎮(zhèn)對代表的活動經費,并沒有列入本級財政預算,而是采取所謂“申報制”或“實報制”,即人大向政府申報代表活動經費,待政府同意后方可開展代表活動并報銷活動費用;或者人大在開展代表活動后找政府“埋單”,有的盡管納入了預算也是流于形式,鄉(xiāng)鎮(zhèn)人大代表開展工作時所需會議費,文件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等都沒有固定經費來源。由于代表活動經費沒有得到真正保障,也直接影響了代表活動的有效開展。目前,基層開展鄉(xiāng)鎮(zhèn)人大代表活動主要以召開座談會形式進行,組織視察、檢查和外出考察,學習交流等其它形式較少,這也是囿于活動經費的不足,不利于調動代表議政督政的積極性。
4、履職能力不高。
目前,不少鄉(xiāng)鎮(zhèn)人大代表的文化素質較低,對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了解不多,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能力不強。加之對鄉(xiāng)鎮(zhèn)代表任職培訓不夠,致使其履行職責的“底氣”不足。結果是有的代表開會討論東拉西扯,說不到點子上,抓不到要害處;有的代表怕講錯話,給人笑話,干脆不發(fā)言;有的則受舊的傳統(tǒng)觀念束縛,視野不開闊,心胸不豁達,見識不多,跟不上形勢的發(fā)展,往往拘泥于一時一事而缺乏長遠觀點和全局觀念,不能立足于本地實際去為民代言,謀民之利,代表作用難以顯現;有的代表也想盡些代表義務,但不知如何履行職務。
5、履職監(jiān)督不力。
一是選民和選舉單位缺乏監(jiān)督代表的意識。現實中,人大代表一經產生,就與選區(qū)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很少聯系,處于沒有監(jiān)督的狀態(tài),即使代表不積極行使自己的職權,不履行代表的義務,只要不觸犯刑律,就可以任期屆滿。加之選民或原選舉單位對代表的履職情況缺乏了解和掌握,無法監(jiān)督。二是對代表進行監(jiān)督的制度不健全。代表履職沒有具體標準,更沒有量化指標,稱職與不稱職很難界定。即使進行監(jiān)督,也只能憑選民的感覺,這就有可能因種種非理性因素而扭曲對代表的監(jiān)督工作。
針對當前鄉(xiāng)鎮(zhèn)人大代表履職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著重解決以下幾個主要問題:
實踐表明,鄉(xiāng)鎮(zhèn)人大代表的素質高低直接影響到基層人大工作的成效。在考慮代表候選人時,既要考慮候選人的政治素質,還要考慮其履職能力;既要考慮代表的組成結構,還要考慮其能否履職的實際情況,做到統(tǒng)籌兼顧,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關,將競爭機制引入代表選舉全過程,提高選舉工作的透明度。在具體操作環(huán)節(jié)上要突出“五性”:
一是在代表宣傳上突出責任性。我國憲法、地方組織法和代表法對地方人大的性質、地位作了明確規(guī)定,對代表責職、權利、義務提出了明確要求。要通過宣傳,增強代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履行職務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二是在代表推薦上突出公開性。采取“雙征”(發(fā)放征求意見函、召開民主座談會征求意見),“雙推”(個人推薦、群眾推薦)和“雙競”(競職演講、競選承諾)的辦法,進行比較,好中選優(yōu)。
三是在代表確定上突出社會性。重視社會輿論、社會評價的作用,采用上下醞釀、反復比較、民主協(xié)商的程序確定代表候選人,克服領導定調、選區(qū)定人和重比例輕素質、重意圖輕民心的現象,把那些為民說話辦事、傾聽群眾呼聲、為百姓解憂人選進代表隊伍。
四是在代表結構上突出合理性。要做到代表結構的合理,一定要把“家底”交給選民,讓他們自主選擇,切不苛求表格上的結構、比例上的達標,更不能帶著“眼鏡”去找那些“放心的人”(老實)、“陪襯的人”(聽話)、“安慰的人”(榮譽)。
五是在代表選舉上突出公正性。只要是代表候選人,不管誰當選,選舉都是成功的,不能因“意中人”落選,就認為本次選舉不成功。
鄉(xiāng)鎮(zhèn)人大主席團要加強對代表的履職培訓,組織代表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履行職責所需要的各種知識,努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代表真正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懂得如何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還可通過邀請老代表現身說法,介紹代表工作經驗等形式,使代表及早掌握工作本領,盡快進入角色。搞好人大代表的職務培訓,首先是搞好人大代表的“崗前”培訓,即新當選的代表正式任職前的培訓。這是當選代表轉換角色配置、增強角色意識的需要,也是他們學習和獲得履行人民代表職責必備的知識和技能的重要途徑。其次是要搞好人大代表的“崗中”培訓,即代表任職期間的培訓。使代表們能及時了解新形勢、新情況,學習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交流和研究履行代表職務的經驗,以便更好地開展工作。
三、完善監(jiān)督機制,加強代表監(jiān)督。
《代表法》第五章規(guī)定:“代表受原選區(qū)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的監(jiān)督。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有權依法罷免自己選出的代表?!彼浞煮w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這一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和核心。筆者認為,在現有體制下要加強對代表的監(jiān)督,首先是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向選區(qū)選民述職制度。代表在每屆任期內至少做一次述職,將自己如何學習、人代會期間如何履行職責、閉會期間如何參加代表活動、如何促進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規(guī)貫徹情況等內容向選民作一全面系統(tǒng)的匯報,這樣在保障選民知情權的同時,更有效地保障了選民的監(jiān)督權,也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參政議政責任意識。其次是建立健全監(jiān)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職考核制度,通過定期開展批評、勸誡不作為代表等形式,提高代表履職意識,杜絕代表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現象。
鄉(xiāng)鎮(zhèn)人大主席團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優(yōu)化代表履職環(huán)境,為代表活動提供堅強保障。首先,是時間保障。大部分人大代表是兼職的,在閉會期間履行代表職責僅靠業(yè)余時間是不夠的。為此,人大主席團每年對代表活動要作出周密安排,在代表參加活動之前,把議題提前通知代表做準備,對代表活動時間,要做出明確規(guī)定。其次,是財力保障。由于我國現行的人大代表兼職不兼薪,代表參加活動,所在單位應按正常出勤對待,對無固定收入的代表,應給予適當的經濟補貼。第三是法律保障。法律賦予了代表依法履職的權力,對不支持代表執(zhí)行職責,不接受代表監(jiān)督的部門、單位和個人,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第四是地點保障。代表活動需要場所,要積極推進“人大代表之家”的創(chuàng)建工作。按照有場地、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動、有臺帳的要求,大力推進活動場所標準化建設,使之成為代表學習培訓的基地,聯系群眾的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