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xié)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yōu)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現狀篇一
甲方(發(fā)包方): 鎮(zhèn)(鄉(xiāng)) 村 組 負責人村委會主任: 村民小組組長:
住址:
乙方(承包方): 鎮(zhèn)(鄉(xiāng)) 村 組 承包方代表:
住址:
為規(guī)范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責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yè)發(fā)展和農村社會穩(wěn)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以 (家庭承包形式為協(xié)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共 年,發(fā)包給乙方用于林業(yè)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價款按每年每畝 元,面積 畝共計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承包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為 元,繳付時間為 年 月 日。具體繳付在本合同第六條作補充約定。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集體林地所有權。有權依法按規(guī)定獲得林地承包收益。監(jiān)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制止乙方損害所經營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2.確認上述所發(fā)包的林地林木權屬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承包后發(fā)現原發(fā)包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xié)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xù),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guī)定享有對承包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臵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有權享受承包(責任山)國家優(yōu)惠政策,如該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繳交承包價款給甲方,并依法依規(guī)繳交各項稅費。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yè)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閑臵丟荒,并保護好生態(tài)環(huán)境和水資源。依法按規(guī)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xù),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承包期內,如乙方確需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必須報經原發(fā)包方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原發(fā)包方甲方備案。同時依法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對以家庭承包責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間,乙方家庭內部成員需要對承包責任山進行分割責任山,可經家庭成員協(xié)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責任山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規(guī)定申辦林地林木變更登記手續(xù)。
(四)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五)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xù)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yōu)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xié)商簽訂合同。承包合同期滿后,乙方在 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承包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 。
(六)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 。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雙方設定為 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發(fā)包的林地手續(xù)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乙方應按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付林地承包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承包經營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林業(yè)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合同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zhèn)(鄉(xiāng))政府等進行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種解決方式: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六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
第七條 附則
(一)本合同屬完善原責任山承包合同,原責任山承包合同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zhèn)(鄉(xiāng))政府批準的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準或備案(簽證)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村委會、鎮(zhèn)(鄉(xiāng))政府、縣級林業(yè)主管部門各執(zhí)一份。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現狀篇二
甲方(發(fā)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規(guī)范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責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yè)發(fā)展和農村社會穩(wěn)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以 (家庭承包形式為協(xié)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共 年,發(fā)包給乙方用于林業(yè)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價款按每年每畝 元,面積 畝共計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承包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為 元,繳付時間為 年 月 日。具體繳付在本合同第六條作補充約定。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集體林地所有權。有權依法按規(guī)定獲得林地承包收益。監(jiān)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制止乙方損害所經營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2.確認上述所發(fā)包的林地林木權屬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承包后發(fā)現原發(fā)包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xié)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xù),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guī)定享有對承包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臵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有權享受承包(責任山)國家優(yōu)惠政策,如該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繳交承包價款給甲方,并依法依規(guī)繳交各項稅費。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yè)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閑臵丟荒,并保護好生態(tài)環(huán)境和水資源。依法按規(guī)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xù),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承包期內,如乙方確需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必須報經原發(fā)包方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原發(fā)包方甲方備案。同時依法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對以家庭承包責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間,乙方家庭內部成員需要對承包責任山進行分割責任山,可經家庭成員協(xié)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責任山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規(guī)定申辦林地林木變更登記手續(xù)。
(三)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甲乙雙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四)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五)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xù)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yōu)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xié)商簽訂合同。承包合同期滿后,乙方在 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承包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 。
(六)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 。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雙方設定為 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甲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承包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發(fā)包的林地手續(xù)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乙方應按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付林地承包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承包經營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林業(yè)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合同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zhèn)(鄉(xiāng))政府等進行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種解決方式: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六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
第七條 附則
(一)本合同屬完善原責任山承包合同,原責任山承包合同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zhèn)(鄉(xiāng))政府批準的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準或備案(簽證)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村委會、鎮(zhèn)(鄉(xiāng))政府、縣級林業(yè)主管部門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現狀篇三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發(fā)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zhèn)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fā)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項目。
二、發(fā)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 承包林地地點: 村 組,小地名: ;林班/小班: ;樹種: ;面積(公頃): 。四至:東至 、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從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費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fā)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項目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fā)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fā)展的林下經營項目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項目,則不需要向發(fā)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發(fā)包方發(fā)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fā)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fā)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fā)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3、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fā)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并恢復原貌,并視情節(jié)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現狀篇四
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520xx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jiān)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guī)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qū)基礎設施建設。
2、協(xié)助政府兌現在林業(yè)開發(fā)方面給予乙方的優(yōu)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yè)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guī)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yè)開發(fā)優(yōu)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愿繼續(xù)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xù)。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采伐林木,并按照林業(yè)部門的規(guī)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fā)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林業(yè)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guī)定,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現狀篇五
甲方(發(fā)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規(guī)范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責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yè)發(fā)展和農村社會穩(wěn)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畝的林地使用權以(家庭承包形式為協(xié)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限共年,發(fā)包給乙方用于林業(yè)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價款按每年每畝元,面積畝共計為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承包轉讓的,按每年每畝元,共計為元,繳付時間為年月日。具體繳付在本合同第六條作補充約定。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集體林地所有權。有權依法按規(guī)定獲得林地承包收益。監(jiān)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制止乙方損害所經營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2.確認上述所發(fā)包的林地林木權屬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承包后發(fā)現原發(fā)包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xié)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xù),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guī)定享有對承包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臵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有權享受承包(責任山)國家優(yōu)惠政策,如該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繳交承包價款給甲方,并依法依規(guī)繳交各項稅費。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yè)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閑臵丟荒,并保護好生態(tài)環(huán)境和水資源。依法按規(guī)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xù),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承包期內,如乙方確需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必須報經原發(fā)包方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原發(fā)包方甲方備案。同時依法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對以家庭承包責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間,乙方家庭內部成員需要對承包責任山進行分割責任山,可經家庭成員協(xié)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責任山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規(guī)定申辦林地林木變更登記手續(xù)。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現狀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xié)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2、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范圍內的相應補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guī)民約,協(xié)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________元。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________萬元。
2、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并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xié)商制定補充協(xié)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zhèn)政府、縣級林業(yè)主管部門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現狀篇七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xiāng)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xiāng)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畝,發(fā)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yè)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fā)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fā)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乙方承擔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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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現狀篇八
甲方(發(fā)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規(guī)范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責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yè)發(fā)展和農村社會穩(wěn)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畝的林地使用權以(家庭承包形式為協(xié)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發(fā)包給乙方用于林業(yè)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第六條作補充約定。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集體林地所有權。有權依法按規(guī)定獲得林地承包收益。監(jiān)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制止乙方損害所經營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2.確認上述所發(fā)包的林地林木權屬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承包后發(fā)現原發(fā)包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xié)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xù),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guī)定享有對承包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臵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有權享受承包(責任山)國家優(yōu)惠政策,如該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繳交承包價款給甲方,并依法依規(guī)繳交各項稅費。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yè)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閑臵丟荒,并保護好生態(tài)環(huán)境和水資源。依法按規(guī)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xù),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承包期內,如乙方確需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必須報經原發(fā)包方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原發(fā)包方甲方備案。同時依法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對以家庭承包責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間,乙方家庭內部成員需要對承包責任山進行分割責任山,可經家庭成員協(xié)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責任山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規(guī)定申辦林地林木變更登記手續(xù)。
甲方(簽名):時間:
乙方(簽名):時間: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現狀篇九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1.林地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jiān)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guī)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qū)基礎設施建設。
2、協(xié)助政府兌現在林業(yè)開發(fā)方面給予乙方的優(yōu)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一)權利
1、享受林業(yè)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guī)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yè)開發(fā)優(yōu)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愿繼續(xù)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xù)。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采伐林木,并按照林業(yè)部門的規(guī)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fā)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林業(yè)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guī)定,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現狀篇十
甲方(發(fā)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加快現代林業(yè)旅游觀光的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fā)包給乙方。
單位:畝、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組: 林 班小 班森林類別林 種
樹 種 樹 齡
面積(株數)
林地所有權
單位 林權證號 林木蓄積量 (待登記發(fā)證后填寫)
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 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fā)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
(2)監(jiān)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綠化所承包荒山并監(jiān)開發(fā)旅游農業(yè)生態(tài)養(yǎng)殖。
(4)監(jiān)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所承包經營林地和的行為。
(5)依法依規(guī)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護權,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yè)旅游觀光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并依法享有開發(fā)林地、發(fā)展林下經濟的權利。規(guī)劃旅游生態(tài)放養(yǎng)經營權。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約定依法獲得全部投入賠償補償及社會保障費用。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4)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志物及其它林業(yè)設施等違法行為。
(5)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yè)用地。做到依法經營,旅游觀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林權需要變更的,要到縣級林業(yè)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并及時到縣級林業(yè)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3)林木需要采伐時,要提出采伐申請,經依法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許可證規(guī)定時限,負責采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
(4)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yè)主管部門。
(5)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旅游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8)如遇國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配合林業(yè)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合同約定未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規(guī)劃林地的旅游生態(tài)種養(yǎng)的項目建設發(fā)展,享有自主經營使用權,甲方及生產隊村民,村委會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四)甲、乙雙方其他違約責任。
六、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zhí)行中如遇有協(xié)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國家建設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終止合同。其項目規(guī)劃發(fā)展等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林地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屆時依據乙方對林地投入和立地條件改善情況及承包所剩時間等價格因素協(xié)商確定。
(三)承包期滿時,林權所有權交還甲方,林木及附屬物的處置,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在評估作價的基礎上,作價給集體,或再承包方受讓),屆時依約定處理,處結后甲方收回其權屬。甲方在另行發(fā)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承包權。
(四)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guī)定時,以修改后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五)本合同由縣級以上林業(yè)主管部門監(jiān)督管理??h級以上林業(yè)主管部門對合同負有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政府、縣(市、區(qū))林業(yè)局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現狀篇十一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xiāng)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xiāng)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fā)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yè)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fā)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fā)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xù)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zhí)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xiāng)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現狀篇十二
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520_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____年12月31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jiān)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guī)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qū)基礎設施建設。
2、協(xié)助政府兌現在林業(yè)開發(fā)方面給予乙方的優(yōu)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yè)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guī)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yè)開發(fā)優(yōu)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愿繼續(xù)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xù)。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采伐林木,并按照林業(yè)部門的規(guī)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fā)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林業(yè)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guī)定,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戶主)代表:(簽章)
法定代表人林業(yè)站: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工作現狀篇十三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發(fā)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zhèn)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fā)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項目。
二、發(fā)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 承包林地地點: 村 組,小地名: ;林班/小班: ;樹種: ;面積(公頃): 。四至:東至 、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從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費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fā)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項目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fā)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fā)展的林下經營項目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項目,則不需要向發(fā)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發(fā)包方發(fā)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fā)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fā)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fā)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業(yè)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fā)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并恢復原貌,并視情節(jié)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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