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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律實踐報告(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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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律實踐報告(模板14篇)
時間:2023-09-25 02:10:05     小編:GZ才子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fā)生后撰寫的。優(yōu)秀的報告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律實踐報告篇一

農村法律援助情況調查報告

——以湖北省宣恩縣萬寨鄉(xiāng)為例

今年暑假,為了了解農村法律援助現狀,將所學法學知識應用于社會實踐,用法學思維認識活生生的社會法律現象,提高自己的社會實踐能力,本人在家鄉(xiāng)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萬寨鄉(xiāng)司法所進行了有關法律援助的調查,以期達到預定目標;同時可為大家了解農村法律適用現狀窺得一斑。作為法科學子,除了認真學習法學理論之外,了解農村的法律現狀,關注農村的法律運行,理應成為重要課程之一。法律援助是國家設立的旨在保障經濟困難公民獲得必要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救濟和保障制度,是貫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健全人權保障機制的重要舉措,是一項政府責任,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概念界定

為了明確所研究問題的實質,首先應該對涉及的關鍵概念加以學習和界定:

(1)法律援助,是指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幫助的一項法律制度。

(2)法律援助機構是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jiān)督及實施本地區(qū)法律援助工作的機構,統稱"法律援助中心",市及各區(qū)、縣均應設立法律援助機構。暫未設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區(qū)縣,由各區(qū)縣司法局指定職能部門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職責。

(3)法律援助所指的是法律服務機構包括律師事務所,區(qū)公證處、法律服務所、各鎮(zhèn)鄉(xiāng)司法所及司法行政部門批準的其他社會咨詢服務機構。萬寨鄉(xiāng)司法所即屬于法律援助所性質。

二、農村法律援助的基本情況

1、自然情況及經濟發(fā)展狀況

(1)自然概況

該集鎮(zhèn)有著悠久的趕場歷史,是傳統的趕場之所。每逢三、六、九日附近鄉(xiāng)鎮(zhèn)甚至來自恩施、咸豐等周邊市縣的客商也在此擺攤設點,車水馬龍,接踵摩肩。該鄉(xiāng)位于縣城的東北一隅,鄉(xiāng)政府所在地距縣城29km。東西、東南面與本縣的長潭鄉(xiāng)和恩施市新塘鄉(xiāng)相鄰,南面與本縣椒園鎮(zhèn)、珠山鎮(zhèn)相壤,西面與恩施市芭蕉鄉(xiāng)相連,北面與恩施市三岔隔江相望。該鄉(xiāng)屬典型的邊、老、遠、窮山區(qū)。全鄉(xiāng)下轄24個自然行政村,244個村民小組,共30022人。全鄉(xiāng)人口總體上科學文化水平較低,法律意識較淡薄,但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發(fā)展,人們的科學文化素質和法律意識正在逐步提高。

(2)經濟現狀

濟作物有茶葉、煙葉、油菜、柑桔、花生等,人均收入較低。人們的大部分收入主要用于生產投入、子女教育、生活開支等,用于其他消費如法律咨詢、娛樂的開支甚少。

(3)律師法律服務收費水平較國家規(guī)定低。

2、農村法律援助需求分析

(1)符合法律援助范圍的案件多。由于歷史習慣、觀念意識、經濟發(fā)展等諸多原因的影響,發(fā)生在農村或農民身上的案件有許多屬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圍。比如,在農村請求給付贍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農民工的權益保障、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條件惡劣及安全措施不當導致農民工因工受傷的情況等情況。在大多數情況下農民工是無助的,這時候他們需要法律援助。

(2)農民尋求法律援助的情況卻較少。比如:在近三年以來,除了經調解后當事人雙方和解的案件外,萬寨鄉(xiāng)司法所所受理的案件通過訴訟解決的很少,20xx年受理案件為6件、20xx年受理案件為8件、20xx年到目前為止受理了7件,其中有兩件屬于和解性質。以上受理的'案件,大多數案件類型主要是贍養(yǎng)糾紛、土地糾紛、勞資糾紛、宅基地糾紛、征地拆遷糾紛、婚姻糾紛等。群眾遇到問題,大部分尋求調解和訴訟渠道解決。據統計,幾年來群眾經調解解決的占60%,通過訴訟解決的占40%。

3、農民對法律援助的知曉情況

農民對法律援助了解甚少,一旦他們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他們不知道求助于法律援助機構或者法律服務者,又缺少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意識,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去維護自身權益,從而引發(fā)了更多的社會問題,容易引發(fā)上訪案件的發(fā)生,嚴重影響了社會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

三、農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現狀

1、縣法律援助中心政策重視農村法律援助工作

我縣(宣恩縣)法律援助中心非常重視農村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并采取了相應的便民措施,申請法律援助的農民,可就近到所在鄉(xiāng)鎮(zhèn)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即鄉(xiāng)鎮(zhèn)司法所提出申請,工作站可直接受理,也可持受理審批表交由援助中心統一指派辦理。

2、鄉(xiāng)鎮(zhèn)司法所基本情況

人員少,經費少,工作質量運行不夠高。經費來源靠鄉(xiāng)鎮(zhèn)財政,很難落實。為農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專業(yè)人員情況是:獲得律師資格、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少。

3、農民申請和獲得法律援助情況

萬寨鄉(xiāng)司法所本著擴大受援面、應援盡援的原則,降低門檻,多收案,多辦案。當事人只要交齊相關的證明和材料,一般就能夠獲得免交代理費等法律援助。

4、農村獲得法律援助的條件審查

對農民申請法律援助,條件降低。當事人只要持身份證明和村委會出具的經濟困難證明就能獲得法律援助。

5、對農村法律援助工作現狀的基本估計

特別困難的當事人尋求法律幫助的案件,其他許多依法可以獲得法律援助的事項,還不能予以滿足。

四、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法律援助工作的認識還不夠到位。有的部門和單位對法律援助工作重視程度不夠高,對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力度還不夠大,不少困難群眾還不知道法律援助,有些符合條件的受援人是通過上訪才了解到有法律援助這一途徑。

2、經費不足,僅依靠財政的經費不能滿足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隨著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實施和法律援助工作社會知曉率的不斷提高,申請法律援助案件的數量逐年遞增,而財政經費投入不足,又加上社會募集援助基金渠道尚未形成,致使法律援助經費與法律援助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難以滿足符合條件的受援對象對法律援助的需求,制約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法律援助工作人員進行取證、調解時往往需要深入基層,時間長,工作量大,經費開支較大,有的甚至要跨省援助,其往返經費開銷更大,經費問題得不到很好地解決阻礙了工作人員辦案積極性。

3、信息上報工作流通不暢,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聯絡員”雖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不能及時上報材料,以致不能及時掌握基層法律援助的工作動態(tài)。

4、法律援助隊伍整體業(yè)務水平有待提高。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變化,其嚴峻的形式對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現有法律援助隊伍的素質不能完全適應變化的社會需求。

5、受拜金主義、極端個人主義思想的不良影響,出現一些道德失范,不恪守執(zhí)業(yè)紀律等現象。有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未能忠實地履行職責,缺乏社會責任感,敷衍塞責,應付受援人,給予無償法律服務時不自覺的降低了法律援助的服務質量,對極少部分法律援助工作人員來講,少量的辦案補貼也使得自已的行為愧疚感減少甚至理直氣壯。

五、加強農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對策建議

1、建立經費保障機制

法律援助經費應納入財政預算,并隨國民經濟的發(fā)展逐步增加,以保障法律援助事業(yè)與經濟發(fā)展和社會保障水平相協調,但目前在農村法律援助中沒有足夠的財力作支撐,很難保證農村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實處。

2、強化農村法律援助宣傳工作

事訴訟、民事訴訟還是非訴訟事項、解答咨詢,都要認真嚴謹,盡職盡責,嚴格按照《條例》規(guī)范的程序辦事,確保法律援助辦案質量。

3、創(chuàng)新形式,加大力度,擴大法律援助的覆蓋面

隨著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推進和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斷深入,各級政府要從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和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大局出發(fā),積極為廣大農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實踐中,法律援助機構要不斷創(chuàng)新援助形式和方法,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發(fā)揮鄉(xiāng)鎮(zhèn)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把服務窗口延伸到基層。采取法律咨詢、法律講座等形式,為農民提供幫助。同時,還要運用調解等非訴訟形式,為當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建立健全村級人民調解組織,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將人民調解作為化解農村矛盾糾紛的主要方式,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使之成為構建新農村的“調節(jié)器”。因此,法律援助機構在受理法律援助申請后,應加強同各級調解組織的聯系,盡可能運用調解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平息矛盾。要不斷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開辟法律咨詢專線,暢通法律援助的求助渠道,增設法律援助服務接待窗口,為困難群眾提供便捷、優(yōu)質、高效的服務。進一步采取便民措施,加大辦案力度,努力做到“應援盡援”,重點做好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農民工等社會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實踐報告篇二

xx年2月22日,我旁聽了一起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的審理。

早8點在縣級人民法院開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辦公室里面見到了法官和原被告雙方。書記員還沒有到之前,法官再詳細的了解點關于糾紛的詳細內容,并試圖調解雙方(這種努力自始至終都沒停止)。

書記員到后正式開庭,先有原告陳述案情:在保險公司工作期間為被告墊付保險費,一年后被告退保,違約損失卻不予賠償給原告。并拿出保險公司開具的被告退保證明。有法官查看,書記員記錄后,被告發(fā)言:投保乃被原告糾纏無奈,退保時又沒有詳細說明損失額度,不相信會有近萬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險公司的詳細賬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證明。

保險公司不屬于國家機構,其資金詳細計算方式方便隨意對外公開,所以原告無法出具更有效證明,法官馬上給該保險公司客服打電話,卻被告知:除非本人親至,否則難以提供詳細賬目。

整個審理過程雙方隨未其爭執(zhí),但長達五年的接觸已經使其冷面相對。導致審理過程也充滿了火藥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況下,主動偏袒,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國人情味在這里體現的淋漓盡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識不同程度的缺失,導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給雙方普及法律常識,例如“誰反對誰舉證”什么的,這應該與國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識淡薄有關。

原被告在審理過程中都有些許無奈和自卑感,緣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決問題當作了很羞恥,丟人的事,畢竟“打官司”這有悖于中國傳統觀念習俗,很沒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們應該怎樣做才能避免這樣的經濟糾紛案件?

本案開始時被告由于人情關系才“被迫”購買了原告推銷的保險,這樣就產生了糾紛的隱患。如果我們做事情都能夠順著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問題也不太會從別人身上找原因,縱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來解決。所以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給考慮進去呢?這里說的“人情味”其實有點像是中國古代的那種“人治”——他們一個縣城也就靠十幾個衙役來管理,說到底也就是靈活運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現在的公務員)來判斷具體情況。向我上文所說的法官為什么要一直試圖調節(jié)原被告雙方呢?判案肯定會使有一方受損,如果能調節(jié)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責就可能少一點,至少本鄉(xiāng)本土的不會太惹人,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上袷敲绹姆稍谶\用上比較靈活,而且重案例,但這種情況本來就容易產生自相矛盾的情況,可是如果像現在法律那樣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懲罰都規(guī)定得死死的那樣死板的條律恐怕也不能對靈活中國人產生足夠好的效果。這樣的法律問題恐怕還得專家來掌握這個“人治”與“法治”的度量。

二,在審理過程中怎樣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謂公正,也只不過是以大多數的利益來考慮的,所以這樣一來,必然會有屬于少數派的不心腹,被責難也在所難免,“清官難斷家務事”恐怕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下的極端例子。這起案件中法官試圖采用一種“和稀泥”的方式來“善了”此事,雖未成功,但似乎給我們指出了一條現行的道路:盡量減少直接沖突,有問題以協商解決——法院在怎么說也是第三方,給出的結果必然不如當事人雙方自己協調出來的完美。

而有效則是指像上文敘述中,很小,很簡單的一點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書記員,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時間——浪費之極!據我觀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時間用于:1,當事人反復敘述案情,企圖博得法官好感;2,雙方對峙,甚至有起沖突的可能,主要是因為文化素質,以及當時情急,都很沖動的緣故;3,法官不斷給雙方“普法”——法律常識教育還沒有完全普及;4法官個人因素——一個性格比較軟弱的人作為法官不免有點婆婆媽媽,這個與國家選擇公務員考試的時候的評價標準有沒有涉及個人情商有關系。針對以上四點,我想完全可以把該審理過程壓縮到一小時以內!

中國法律屬于“大陸法系”,有這很詳細的針對性條文,講究“天理循環(huán),報應不爽”——即“給與惡人以懲罰”,企圖以此恐嚇其他人不再行惡。但真正能夠做到這一點嗎?舉個簡單的例子,開車闖紅燈屢見不鮮,為什么?被逮著必然沒有好果子,但馬路那么多,交警能夠逮住幾個,就像開彩票一樣,誰都不會相信自己就那么“幸運”能夠中到頭獎!同樣類似的問題比方說盜竊,偷稅等等,很令人頭痛。

對于這種法不達人的情況,我們一是期望技術進步,讓國家機器的監(jiān)控力度能夠涉及到方方面面——可這樣以來,公民個人的隱私權又如何去保證?二則是加大懲罰力度,像秦朝法律:隨意在馬路上傾倒垃圾——斬!隨意砍伐屋前樹木——斬!真正震懾了保有僥幸心理的人!我們雖然無需如此殘忍,但完全可以“量出為入”,比方說控制闖紅燈的成本完完整整加載在犯事之人身上。這個計算起來就比較復雜了:每年國家為此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夠抓到多少肇事之徒——以概率來平均結果,最后或許可以得出一個在利益方面使國家不受損,而公民又會完全受到威懾的答案!

法律實踐報告篇三

大學的最后一個暑假,我去區(qū)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干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fā)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huán)節(jié),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yè)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傄詾樽约簩W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fā)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fā)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系,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guī)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fā)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guī)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后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guī)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guī)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huán)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松,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guī)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yǎng)。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

法律實踐報告篇四

一、調查目的:

法律意識,是人們關于法和法律的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是社會法律現實的組成因素。它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現象的本質及作用的理論觀點,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態(tài)度,對現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評價和解釋,也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認識、愿望和情緒等。生活中,人們通常所講的“法律觀念”、“法制觀念”與法律意識近義。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正確守法與執(zhí)法的思想保證,普法教育活動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強公民的社會主義法律意識。

對于社區(qū)公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加以分析,將有助于從社區(qū)公民法律意識現狀出發(fā),有針地性地搞好社區(qū)普法教育活動。

二、調查方法:

通過派發(fā)問卷進行調查,發(fā)放問卷共100份,收回有效問卷100份。

三、調查時間、對象、內容

調查時間: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22日

調查對象:河南省濮陽市中原油田采油一廠員工

調查內容:

1、你作為行人時你會怎么做?

2、你的朋友或親人向你借錢(數額較大)時你是否會要求對方寫欠?

3、你認為現在打官司是靠法律還是靠金錢人際關系。

四、調查的具體內容及結果

問題1“當你做為行人時你會怎么做”。目的:希望人們能遵守交通規(guī)則 。存在問題:有人闖紅燈,竟然有人跟著一起闖紅燈!還有人在汽車飛馳時,竟然瘋跑過去,嚇得汽車連踩油門,一旁的人嚇得魂都沒了。當然總體上人們還是能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大部分人能遵守交通規(guī)則,警察要加強對行人的管理和教育,可以在路旁發(fā)放交通常規(guī),提醒行人不要闖紅燈,做好市民的思想工作,讓更多人知道生命的重要性,學會保護生命。

的法律作用。雖然問題很多,但是大多數人對欠條的理解和使用還是正確的。但是在這里我認為還是有必要解釋一下在法律中有關欠條的相關規(guī)定。在我國法律中規(guī)定有效,借條可以做為合法的證據使用。我國《民法通則》第七章第一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受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希望大家在遇到此類問題是能夠真確的書寫使用已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同時希望有關部門能加強有關的宣傳力度。

問題3“你認為現在打官司是靠法律還是靠金錢人際關系”。目的:全面考察我國公民對我國法律制度的理解。存在問題:不少人認為打官司難,訴訟難,民告官難,打官司成本高,執(zhí)法不嚴,沒有關系打不了官司,還有人認為打官司是有錢人的事與平頭百姓無關。我們可以看見的是雖然我國的法制建設不斷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識不斷加深,但是擺在我們法律工作者學習者面前的問題仍然很艱巨。法律應有“至高”的權威。在調查中,幾乎所有的調查對象都期望法律的權威高于一切。大家說,一個國家機器為了正常運轉,必須有一種權威,這個權威只能是“法”而不能是“人”。人們從內心要求法律在國家社會生活中處于最高地位,一切社會組織及個人都要服從法律,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權。當法律規(guī)范同其他社會規(guī)范如道德規(guī)范、政治決策不一致時,都要優(yōu)先適用法律規(guī)范。相對個人而言,必須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領導干部還是普通公民,其個人主張都應服從法律。相對組織而言,特別是政黨更應該模范守法、帶頭執(zhí)法,維護法律的權威。當然,要實現法律的權威,首先必須提高立法質量,同時,要把立法與執(zhí)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因為執(zhí)法不嚴的后果往往比沒有法律更糟。

利比法律有用,在此問題中雖然有50%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但事實上,他們的法律意識并不是很強,但是關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關乎到自己今后的發(fā)展,大家自然而然就會認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

五、調查結果分析

此項調查結果最大的問題是:居民的法律實用意識弱于法律權利意識,而造成這種局面產生的原因,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傳統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對問題還有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觀念。對于與自己洗洗相關的日常行為,有的人還有這武力解決的觀念,不能理性的處理問題。

社區(qū)在居民普法教育工作中的作用。作為社區(qū)應該發(fā)揮社區(qū)的優(yōu)勢,做好對居民的普法教育。社區(qū)對于居住在城市的居民非常重要,因為隨著社會職能的不斷改變,居民的生活重心逐漸以社區(qū)為中心,所以,法律進社區(qū)顯得極其重要。

只有法律進社區(qū),才能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法律進社區(qū)工作,就是以社區(qū)為依托,以社區(qū)居民為服務對象開展的社區(qū)法律服務工作。一方面,要加強對“法律服務進社區(qū)”組織載體的培育和建設。可以組織律師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專業(yè)法律人士做好“法律進社區(qū)”,以及大力組織和發(fā)展社區(qū)志愿者隊伍?!吧鐓^(qū)是個家,建設靠大家”。要努力號召和動員社區(qū)內具有一定法律知識和熱愛公益事業(yè)的在職和離退休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律師、公證員和大中專院校的法律專業(yè)教授、學生積極參與法律服務活動,建立一支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充分發(fā)揮他們的專長,以社區(qū)為依托,為居民提供義務法律咨詢和法律幫助。法律進社區(qū),社區(qū)將從三類人群進行普法教育,從而提高居民的法律的意識。

(一)法律進社區(qū)——對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刻不容緩

社區(qū)要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為全民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常抓不懈;適當地組織青少年在寒暑假,開辟形式多樣的第二課堂。利用多種載體營造法制氛圍,通過組織法律學習興趣小組、組織民警講法制課、開展模擬法庭等活動進行法制教育,既可鞏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成果,又可以培養(yǎng)青少年的學法積極性。充分利用社區(qū)共建單位,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形成合力,共同開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創(chuàng)新載體,開展“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系列活動。

(二)法律進社區(qū)——調動中年人參與普法的積極性

可提醒家中的老人和孩子遠離誘惑,遠離危險。真正地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參與到普法中來。

(三)法律進社區(qū)——退休的老年人更是不可或缺的資源

法律進社區(qū),對于維護社會穩(wěn)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隨著老齡化社會的來臨,大量離、退休人員又歸入社區(qū)管理,使社區(qū)管理面臨新的挑戰(zhàn)和巨大的壓力。同時,他們又是我們普法工作的重要資源,因為社區(qū)內存在著各種矛盾和糾紛,事關社區(qū)穩(wěn)定的大局。我社區(qū)成立了老年法制宣講團,將法律進社區(qū)與人民調解工作結合起來。人民調解工作是關系到每個社區(qū)、乃至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工作。因此,社區(qū)法律服務要把這項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社區(qū)法律志愿者宣講團就要在加強社區(qū)調解委員會建設、以及協助調解社區(qū)內的疑難重大矛盾糾紛等方面當好顧問和助手。

六、結語:

通過這次實踐,我覺得我學到了很多,從而對提高自身法律意識起到了幫助,希望這次的問卷調查形式能幫助到公民了解法律,從而去學習法律。法律是人類偉大的發(fā)明,它使人類學會了駕馭自己。因此,法律應有至高的權威;法律應有至尊的地位;法律應有至貴的價值;法律應有至誠的信仰。隨著近年來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加強,法律對于中國公眾來說已經由遠而近,由陌生到熟悉。

通過這次調查,使我更加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的學習者應該做些什么。更使我明白了作為未來的法律工作者我們肩上的責任有多重。從調查中可以看出,人們對法律問題表現出了極大的關注。大家普遍認為,在我國,法律應該是人民的意志、黨的主張和國家意志的有機統一和充分體現,它應具有極大的權威和尊嚴,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無條件地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權威。

當然,實現上述愿望,還有一個過程,需要提高立法質量,普及法律知識,強化法治觀念,讓全體公民真正理解法、接受法,引導群眾珍視法律所賦予的權利,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司法和行政執(zhí)法機關必須嚴格執(zhí)法,切實服從并積極維護法律的權威,從而堅定人們對法律的忠誠與信心。

調查人:*********

日 期:20xx.3.22

法律實踐報告篇五

從20xx年3月6日開始,我在派出所進行了一個月的實習,整個實習進行了30天,在這三十天的時間里,在我的指導老師石所長,學校指導教師李老師以及我所實習的辦公室同事的幫助下,在經歷了幾多尷尬和困難下,順利地完成了實習任務,并獲得了我專業(yè)領域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提高了自己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能力。

實習期間我經歷了由熟悉派出所的構成,打印文件,整理文件,整理案卷,整理宣傳材料,送達文件和上級指示內容,參加我縣的林業(yè)案子,以及日常的法制宣傳工作。這些工作是由簡單到復雜,不僅是我學習和工作過程,也是實習單位和老師以及單位同志對我前期簡單工作的認可,以及能力的肯定。

我在辦公室工作,但每天由石所長幫我安排主要的工作,也曾在隨同法制宣傳科和基層工作指導辦公室的同事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我縣林業(yè)派出所的主要工作是:

1、宣傳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規(guī)及有關保護森林資源的政策,發(fā)動和組織林區(qū)群眾共同保護森林,促進群防群治,推動林區(qū)治安綜合治理,建立轄區(qū)內毗鄰鄉(xiāng)、村護林聯防制度,確保林區(qū)治安的穩(wěn)定。

2、依法受理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行政、治安案件,協助森林公安局(分局)偵破森林刑事案件。

3、按照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森林公安機關和林業(yè)部門的指示,研究和部署、實施、維護轄區(qū)治安穩(wěn)定的經常性工作。

4、分析、研究掌握轄區(qū)治安動態(tài),建立轄區(qū)重大治安事件或者突發(fā)事件的預案,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匯報轄區(qū)山情、林情情況,提供切實有效的信息供領導決策。為當地經濟建設、林業(yè)事業(yè)的發(fā)展,構建“平安林區(qū)”和社會主義新農村保駕護航。

5、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地森林火災預案,落實森林消防措施,參與森林火災組織撲救。

6、縣(市)林業(yè)局、公安局和上級森林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在我實習的一個月時間里我主要從事了兩大方向的工作:第一是文書、材料整理、發(fā)送文件之類的具有文秘性質的工作。第二是親自參加了地方法制宣傳、林業(yè)案件糾紛調解工作。當然這些工作中主要還是隨從人員起輔助作用。我的第一項工作是對那些不重要的政府文件進行電腦輸入,這些對于我這個剛剛開始實習工作的學生來說還是沒有難度的。

(一)工作要求:

這項工作的要求是將文件以文本的形式輸入電腦,存入局內的統一檔案文件夾,由于各級部門的簽發(fā)文件需要加蓋公章,和上級負責人簽名,所以不能用電腦文件的方式下達。一般為傳真形式。我使用掃描儀掃描之后形成圖版文件,再以文本文件的方式進行記錄和登記。

由于林業(yè)派出所文件不是很多,且內容較少,我的工作量不是很大,因此,這項工作幾乎沒有難度。當然我的內心也沒有包含一種輕視的態(tài)度。首先,作為文件的存稿。必須在格式和字體上沒有絲毫的錯誤,必須懷著嚴謹的態(tài)度和認真負責的精神將它完成。其次,作為我實習的第一項工作,必須要將它做好,給我的老師和實習單位留下好的印象。

接縣政府通知,對冬季期間我縣護林防火和林木盜伐、毀林等案件進行排查,這次排查共涉及全縣10個鄉(xiāng)鎮(zhèn)、4個林場。作為實習人員,在石所長的安排下,我也參與了這次行動中。隨同同事進行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yè)普法宣傳、案件調查等相關工作。

(二)關于材料的準備:

作為護林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yè)普法宣傳活動,材料是必須準備的,這些需要的材料包括,去年的宣傳材料,今年國家,省,市關于護林防火、林業(yè)普法宣傳新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下達的各類文件。

由于材料都是現成的,只需要我從檔案室,和電腦里將這些文件一一找到,打印成冊,送到相關人員的辦公桌上,交由專業(yè)人員負責寫出新的可行的計劃。

我在石所長的指導下一一詢問了同事們,這幾年的林業(yè)普法宣傳的主要工作和細節(jié)并具體到每一個步驟。我新的任務是做出一個類似的計劃。

(三)制定林業(yè)普法宣傳計劃:

(四)工作要點:

第一,突出三大重點,積極提升宣傳效能。三大重點是:

1、圍繞宣傳主題。

2、圍繞鄉(xiāng)鎮(zhèn)群眾。

3、圍繞活動中心。

第二,以宣傳林業(yè)法律法規(guī)知識為重點,努力提高群眾法律素質。

第三,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宣傳網絡。

1、高度重視,加強聯系,為宣傳工作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

2、加強人力物力配備,滿足宣傳工作需要。

3、健全宣傳工作網絡,建立一支信息敏銳、反應迅速的宣傳隊伍。

這次宣傳行動,是從3月12日開始展開的,歷時5天,我也參加了全程活動。整個林業(yè)普法宣傳活動我作為隨從人員,參加了在全縣10個鄉(xiāng)鎮(zhèn)的林業(yè)普法宣講活動,聽取并記錄了宣講內容,和群眾交流提問、相互探討。面對各種各樣的問題,我深刻領會到,作為法律工作人員,專業(yè)素質尤為重要,及時地吸收新的知識,還要有機敏的應變能力。更使我認識到我們要正視當前鄉(xiāng)村法律知識所存在的問題。

1、有法不知。部分群眾平時不注重法律知識學習,對國家或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知之不多,或不了解其具體內容,對林業(yè)法律法規(guī)更是知之甚少。如有的鄉(xiāng)鎮(zhèn)林業(yè)站和部分護林員以封山禁牧為由,處罰放牧人員,這顯然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因為對于這些部門和人員不具備處罰資質,群眾也就聽之任之。還有些林業(yè)行政執(zhí)法人員在辦事過程中,憑經驗,憑感覺,工作方法簡單粗暴,違了法自己還不知道,犯了法自己還不明白。

2、知法不用。少數村組干部雖然知道一些林業(yè)法律法規(guī)條文,但沒有把林業(yè)法律法規(guī)看作高于一切的行為準則,卻把個別領導的錯誤意見當做“令劍”,明知是違法的,也盲目服從。因為在他們心目中只有《憲法》和《刑法》,哪里知道《森林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還能起到實質性作用。

3、以權代法。有的鄉(xiāng)鎮(zhèn)村組干部明知林業(yè)法律法規(guī)也神圣不可侵犯,但為了達到個人和小團體的不正當目的,絞盡腦汁,鉆法律的空子,打法律的“擦邊球”。少數基層干部明知某事不合法,也不及時糾正,而是以種種理由敷衍搪塞,致使林權改革后私人林業(yè)案件率降低。

法律實踐報告篇六

xxxx年暑假,我有幸參加了xx大學法學院組織的“法律鄉(xiāng)村行”社會實踐活動。目的是進行普法宣傳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調查。以期用我們所學的知識,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幫助群眾,為他們答疑解惑,發(fā)現問題并解決問題。此次社會實踐的實踐地是xxxx市xx綏縣。在具體的活進行當中,小組成員選擇了在xx綏縣城以及岜盆鄉(xiāng)和渠離鎮(zhèn)等幾個有代表的鄉(xiāng)鎮(zhèn)進行普法宣傳和社會調查。

在這一活動開展的過程中,我對法律在農村的宣傳狀況及其現實的實用性有了一定的認識。在法律日益普及的今天,我們依然可以在農村遇到不少關于法律的問題,其中很多正是我國普法特別是農村普法盲區(qū)。為此組員之間交換過意見,大家一致認為這就是農村普法調查的意義所在。在我國,人口占大多數的農民群眾真正懂法的少,能用法敢用法的更少;少數精通某一類法律知識的農民,卻是因為長期訴訟而不得不加以學習用以維護切身利益,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畸形的發(fā)展和進步。在如今中國法制建設的大潮中,依法治國在農村仿佛還是空蕩蕩的口號。在此,我想有必要談談自己在社會實踐中所遇到的問題,及所思所想,希望能為法制建設盡一點點微薄之力。

首先,就法律的實用性這一點來說,我所遇到的問題是什么。在xx綏縣城發(fā)普法傳單時,我們分發(fā)的是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guī)定,群眾大多樂意接受新的知識并為親戚朋友傳遞法律知識。但我們同樣面臨著不解和拒絕,深層次的原因是法律在他們心目中缺乏合理的實用性。例如,就婚姻法來說,有的群眾認為自己已經結婚惑離婚就用不上婚姻法了,更有甚者認為只有離婚才用得上婚姻法,因此他們抵觸我們的普法宣傳。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法律宣傳對農民群眾是不到位的,至少是缺乏實用性的,以至他們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精神實質。就如上所說的婚姻法問題,很多農民群眾或許就不了解家庭暴力,不贍養(yǎng)父母,不撫養(yǎng)子女等行為是違法行為,從而導致家庭矛盾,威脅社會和諧的細胞。這種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實用性宣傳的缺失惑缺乏,無疑是農村普法過程中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

其次,是關于法律宣傳方面的問題。黃賭毒一直是我國打擊的重點,但我們在渠離鎮(zhèn)的集市上卻很容易的發(fā)現很多農民群眾顯然沉迷于xx的現象,而且沒有任何人加以阻止或取締。這不由得讓我們產生疑慮和憂患,農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是不爭的事實,但精神文明的滯后和法律意識的淡薄,無疑將衍生一系列農村問題,進而影響農村地區(qū)的穩(wěn)定。同樣的情況我們在xx綏縣城也曾遇到過,一對夫婦向我們咨詢離婚的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言語中透露,夫婦倆本是令人羨慕的一對,可惜卻因賭博導致感情破裂,最終走向婚姻的失敗。試想如果農村法律宣傳及時、到位,這種情況又如何會屢屢出現。

第三,是農民群眾在看待法律的態(tài)度方面的問題。農村作為一個特定的區(qū)域,特殊的地理和人文條件下,孕育出了一套自己的潛規(guī)則。淳樸熱情卻又相對缺乏知識的農民群眾一旦相信某些人或事對他們有利或值得去干,他們便會給以衷心的支持和擁戴。相反他們便會產生抵觸的情緒,并且在農民群眾中擴散開來。這也許就是農村地區(qū)老大難問題難以解決的癥結所在吧!在岜盆鄉(xiāng),我們遇到一位前來咨詢的老大爺,向我們咨詢土地糾紛問題。看得出老大爺很無奈也很無助。老大爺似乎并不滿意我們給他解釋的法理知識,搖著頭說這就是中國社會的弊病所在,認為這應該就是官官相互的結果。在他看來自己翻閱了各種法律條文之后,法院的不予立案理由純屬無稽之談??粗先思覠o助的眼神,聽著他對時效的問題的不解和追問,我們隱隱意識到老大爺對法律的信心幾乎已經喪失。交流的互動中,他曾多次提到希望我們能幫他聯系媒體曝光,或者幫他聯系一下去高院上訪的事宜。從這個案例,我們不難看出農民群眾最初都是很愿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的。之所以最后放棄使用法律或是另辟蹊徑,是因為缺乏對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并解決矛盾糾紛的法律常識和法律途徑應有的了解和掌握。最終導致了維權的積極性受挫,進而產生對法律的偏見。在農村潛規(guī)則催化下擴散開來,又往往是百害而無一利,積重難返。

第四,是千百年來農民群眾的很多固有觀念與法制精神相悖。在xx綏的幾個鄉(xiāng)鎮(zhèn)中我都有做這樣一個調查,即女兒在親生父母家是否有財產繼承權的問題。在接受調查的中老年農民群眾中,他們中的大多數認為女兒出嫁以后在娘家就不能再繼承遺產,除非家里沒有兒子或者女兒在家招上門女婿才行。而只有少數中青年農民群眾認為女兒也應當有繼承遺產的權利。產生這樣一種現象的原因無疑是緣于千百年來農村地區(qū)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思想。

實科學發(fā)展觀的當務之急。

所以我們要對癥下藥,探尋普法的新思路,以達到在農村地區(qū)普法中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先,要明確的是農村普法的原則,即為人民服務原則。堅持講求實際,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義。切實廣泛地開展與農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同時也要強化服務觀念,解決實際問題,努力使農村普法活動成為弘揚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眾的民心工程。從而真正使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讓他們相信法律,相信可以維護他們合法權益的法律武器。讓法律真正成為為人民服務的工具。

其次,要進一步地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繼續(xù)開展依法治鄉(xiāng)(鎮(zhèn)),依法治村活動,及時有效地依法解決農村老大難等熱點難點問題,讓農民切身體驗到法制的實際效果。從而使農村地區(qū)的各項事業(yè)走上規(guī)范化、法制化的軌道,確保廣大農民群眾能夠依法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進一步激勵農民群眾沿著法制建設的路線走下去,并積極參與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推動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穩(wěn)步、健康發(fā)展。這樣有助于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利于建立普法工作的長效機制。

再次,要積極探尋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新思路,為農村地區(qū)普法行動開創(chuàng)新的局面。一,要從改變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觀念著手,使農民群眾愿意接受,樂于接受法律知識。在實際宣傳過程中應采取農民群眾最喜聞樂見、最容易接受的宣傳方式,緊緊地貼近廣大農民群眾的物質文化需求和思維習慣,使他們在潛移默化中增強法律意識,盡量使他們在寓教于樂中提高法制觀念。二,要抓住普法的時機,針對不同的方式手段,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宣傳法制應當避開農忙時節(jié),并充分利用鄉(xiāng)村市集或農民群眾返鄉(xiāng)賦閑這段時間進行。只有做到合理安排,才能真正有效做到從群眾需要出發(fā),服務農民,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這也是農村法制宣傳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

最后,要豐富農村普法教育的內容,開創(chuàng)更為有效的教育形式及載體。在這一方面必須健全政府的服務職能,盡快將普法宣傳納入其公共服務職能當中去。同時也要將普法教育的內容與農村地區(qū)的最突出問題相聯系相結合,例如農村土地征用問題,土地承認承包糾紛以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問題。有條件的地區(qū)可以編寫適合農村地區(qū)農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法制宣傳資料,向這些地區(qū)免費發(fā)放。也可以充分利用市縣等區(qū)域性的電視臺、廣播站等載體普及法制信息和基本的法律知識。同時也可以組織專業(yè)文藝團體和普法志愿者深入農村地區(qū)進行匯報演出,在進一步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趣味性、導向性的基礎上,使得農村地區(qū)形成自覺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風氣。當然也應當鼓勵農民群眾或是民間自覺自發(fā)的宣傳活動,畢竟他們是最了解農村地區(qū)的一份子。

但最重要的,也是最關鍵的提高農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俗話說“倉廩實而知禮節(jié),衣食足而知榮辱”就是這個道理。要增強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改善他們的法制觀念就必須要有這樣一個內因在起作用。在這樣一個環(huán)節(jié)上,我們可以尋求的辦法有兩條。一是合理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即靠農村地區(qū)的企業(yè)就地轉移勞動力或是向發(fā)達的城市地區(qū)輸送。二是提高農民群眾的勞動技能,為農民群眾勤勞致富尋找新的出路。這就要求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夯實農村行政或自治組織的組織基礎和群眾基礎。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有了這么兩個手段,提高農民群眾的物質生活水平,再配合前三點將農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進一步提升,那么我國農村地區(qū)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水平將再上一個新的臺階。

在社會實踐的日子里,我發(fā)現農村地區(qū)法制宣傳面對著許多的困難,必須一步一步的走下去,做好“持久戰(zhàn)”的準備。

面對一些積重難返的問題,要有足夠的耐心,也要有改變現狀的決心,同樣要有把工作做好做長久的恒心。只有這樣一步一個腳印的踏實走下去農民群眾才會心悅誠服的接受法律,相信法律;農村地區(qū)的法制建設才能舊貌換新顏;社會主義新農村才能擁有良好的法制環(huán)境。

同時我也在思索,作為法學專業(yè)的學生,能為這些農民群眾做些什么有益的事,以發(fā)揮我們所知所學。實際上,我們當中有很多是來自農村地區(qū),對這塊土地上的農民群眾并不陌生。只不過我們對這塊土地上出現的問題缺乏了解和理性的分析,更不用說是能找出其根本原因并提出解決的方法。所以我們應當發(fā)揮自身的優(yōu)勢,將經常性的“法律下鄉(xiāng)”活動繼續(xù)發(fā)展下去,為弱勢群體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變“法律下鄉(xiāng)”為“法律常駐鄉(xiāng)”。另外,在鼓勵法學專業(yè)學生扎根基層,參與農村地區(qū)法制宣傳教育方面也必須要有一定的資金支持和政策優(yōu)惠。這樣才能建立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人才資源體系,并不斷延續(xù)下去,開創(chuàng)良好的法制宣傳教育局面。

那么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將不在是夢。而農村地區(qū)的法制建設也將蒸蒸日上邁上一個新臺階,農民群眾的民主法制精神也將有一個質的飛躍。

法律實踐報告篇七

為檢驗自己對在學校所學的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同時根據課程安排和見習要求,本人于××年4月27日至20××年5月15日,到××縣公安局城鎮(zhèn)派出所參加了社會活動實踐。

××縣城鎮(zhèn)派出所地處精河縣城中心,是××縣第一大所,現在編民警13人,下設信息采集室、片區(qū)民警室、治安室等,設所長、指導員各一名,轄區(qū)面積10余平方公里,人口3萬余人。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轄區(qū)案件年年上升,維護治安穩(wěn)定任務越來越重,每位民警所承擔的工作量較大,到派出所參加社會實踐課以來,受到所領導的熱烈歡迎,專門指定了一位民警跟班學習,力所能及的參加一些實際工作,這使我在這里學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新東西。

在近一個月的實踐期間,我主要參加的主要工作有:協助戶籍警幫群眾辦理戶口的相關工作,跟民警出現場調查處理,學習制作法律文書。

1、在戶籍大廳工作情況。

認真學習如何管理戶籍檔案,做好臺賬工作,所以,查檔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看著,看民警師傅是如何又快又準的查到所需資料的;接待群眾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聽著,聽民警們是怎樣為老百姓排疑解難的;有機會出現場時,我總是在一旁學著,學民警們是如何做好現場訪問和調查的;制作文書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思考著,思考民警們對文書斟字酌句的用意。漸漸地,我學會了如何管理檔案;如何接待群眾,如何現場勘察的部分工作?!翈煾嫡f我學得很快,也很好,所以很放心的把一些工作交給我去做。通過這些工作,我了解了轄區(qū)的更多情況,也認識了轄區(qū)的很多人,這對我以后的工作起了很大的幫助。在實習過程中,我一邊重溫學過的課程,一邊實踐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在辦案的同時積極查閱與案件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與法理要求,將在學校所學到的法學理論,運用于實踐中去;同時向領導和民警學習,從與他們的交談中學習到許多警察業(yè)務知識、辦案思路、詢問技巧以及做警察工作的藝術等,這些都是書本上不可能學習到的東西,從而全面提高了自身的素質。同時我也從實踐中得到許多感性積累,這都將成為我人生中的寶貴財富,使我在以后的學習中有所偏重。

2、跟民警出現場實習情況

在實習期同民警一起積極參與轄區(qū)各類案件的偵破工作,協助辦理了各類治安案件數件,有力的維護了轄區(qū)的社會治安,為轄區(qū)的經濟建設作出了一定的貢獻。在派出所,白天除了正常的接觸警務工作,還得下基層深入到群眾中去了解社會治安動態(tài)。許多民警因為所里的工作忙放棄了休假,始終堅持在工作的第一線,無論在什么時候,他們對待工作的熱情總是積極而飽滿的,對待人民群眾也是文明有禮。作為一名實習生,我積極協助派出所里面的民警開展各項工作。做好人,做好事,做好本職工作,甘于平凡,甘于奉獻。

3、學習法律文書制作情況

對于所里交代的任務我都盡自己所能做得最好,認真學習制作治安類的法律文書,制作詢問、訊問筆錄,為群眾出具各類證明等,實習期間作詢問、訊問筆錄數份,制作治安類法律文書多篇,幫助民警整理戶籍檔案,做好臺賬工作,制作現場訪問記錄。在派出所里面實習工作多而雜,任務重而急,但我抓住在派出所實習的機遇,利用工作中點滴的學習機會,進一步學習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熟悉了簡單案件(如故意傷害案)的立案、偵查、破案等工作程序,對警察業(yè)務進行了較為全面、系統的了解。

回顧短暫實習經歷,使我對法律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體會,收獲到許多在學校學習不曾有過的體會,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作為一名法律專業(yè)的學生不僅僅要全面了解法律知識,更要成為一個“百事通”。所涉及的領域要廣泛,知識的運用要靈活。要具有相當的知識面是由警察的職業(yè)性質決定的,他們要和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處理各種類型的案件,要求的素質必然是全面的。只有掌握各方面的知識,才能更好地做正確的案件分析,獲取更多有利的證據,為案件偵破提供幫助。

二是要培養(yǎng)嚴謹的工作作風。各種法律文書都有規(guī)范固定的格式、執(zhí)法用語要準確簡潔、分析要深入透徹、規(guī)范的執(zhí)法程序等等,都對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實習期間,看到警察對某些法律文書的標點符號都再三推敲,這種嚴謹的工作作風值得我去學習的。

三是最重要的一點,作為一名法律專業(yè)的學生要有對工作的熱愛和對法律的正義感,這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必備的。我在實習的許多警察身上都看到這點,也正是有這種精神的支持,他們不辭勞苦,不計名利,不顧個人生命安全維護著法律的尊嚴,默默地為中國的法制建設做著自己的貢獻。

四是發(fā)現了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的專業(yè)經驗還不夠豐富,處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慮問題還不夠透徹。使我意識到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中,必須要養(yǎng)成嚴謹、細致和耐心的工作態(tài)度和精神,實事求是、腳踏實地把本職工作做好,為群眾多辦實事、做好事。通過這次實習,使我收獲具大,不僅將書本上的知識學以致用,而且積累了一定工作經驗,我想這些不論對將來的學習還是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也使我更堅定了學好法律,用好法律的信心,爭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專業(yè)學生,真正的法律尊嚴捍衛(wèi)者。

近年來,隨著公安隊伍的正規(guī)化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不斷健全和完善,公安機關執(zhí)法活動逐步走向規(guī)范,派出所作為公安機關窗口單位,在基層和基礎工作中治安管理和執(zhí)法工作占主導地位,規(guī)范派出所執(zhí)法問題,已顯得相當重要。

一是進一步提高民警福利待遇。目前,各地派出所經費緊張,基礎設施落后,干警誤餐補助、生活福利等財政不能完全保障,財政只發(fā)在編民警基本工資和辦公經費,其余辦案經費全靠自己想辦法,這就造成了群眾對民警在治安管理執(zhí)法活動中以罰代處、以收代處等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

二是規(guī)范接警處臺帳,表現在登記不完善也不規(guī)范,有也是為了應付檢查。

通過近一個月時間的短暫學習,我按照學校和實習大綱的規(guī)定,基本完成了規(guī)定的社會實踐任務,學習到了一些社會實踐經驗,必將對自己今后的學習和工作帶來進步。

法律實踐報告篇八

在密云縣人民我參加了社會實踐活動,在這期間我參與了一個交通事故現場清理引起的訴訟案件,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我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執(zhí)法與處理談一談自己的見解:

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 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勘查現場,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這一規(guī)定賦予了交通管理機關處理交通事故現場的職權,也明確了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清理事故現場的原則是搶救傷者和、盡快恢復交通。

下面就交通執(zhí)法工作中這一原則的適用和把握進行了深入的調查。

一、案情主要內容如下

20xx年1月的一天,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松山區(qū)廣源貿易貨棧(以下簡稱廣源貨棧)雇傭司機尹某駕駛載有文具、小百貨、小電器等貨物的東風牌大貨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我市101國道密云段西大橋上時,由于該車右后輪螺絲斷裂發(fā)生側翻,占用了兩條機動車道(該路有三條機動車道)和緊急停車帶。密云交通大隊接報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趕赴事故地點,清理現場,疏導交通。為保證道路暢通,需要迅速清理貨物。現場民警緊急調來吊車和拖板車,試將事故車輛連同貨物整體吊裝到拖板車上,但試了幾次均不成功,加之貨車翻在橋上,從橋上整體吊裝,貨物一旦散落到橋下非常危險。只能先卸下貨物,車、貨分別吊裝清運。尹某及隨車裝卸工將捆綁貨物的繩子鋸斷卸下貨物。由于現場系101國道主路,車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貨車居多,故民警拒絕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運方式。先后調集、攔截了1輛鏟車、5輛自卸車,耗時4個多小時,清運7車次,至清晨8時30分將現場清理完畢,恢復交通。事故車及所載貨物運至密云縣事故停車場,由尹某及隨車人員保管。在清運過程中,該車部分貨物發(fā)生損壞,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氣下雨,存放在停車場的貨物也有部分丟失、受損。3天以后,廣源貨棧在密云縣公證處見證下,與6名貨主共同對存放在停車場的貨物進行清點,后將所有貨物拉回赤峰市。20xx年2月,廣源貨棧向密云交通大隊申請國家賠償。密云交通大隊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為不違法確認書。20xx年3月,廣源貨棧向密云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事故科的清理行為違法,賠償損失38萬余元。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現場時,調來鏟車和翻斗車象鏟砂石一樣將貨物鏟裝到翻斗車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車場,致使貨物絕大部分損壞,部分丟失,給原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8萬余元,被告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屬違法行為,請求法院依法確認被告的行為違法。交通大隊事故科答辯認為,原告單位的車輛在西大橋上發(fā)生故障,造成101國道西大橋由東向西一帶主路和輔路嚴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時趕到現場,為保證勤務和交通暢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現場,履行了公安機關的法定職責,不構成違法行為,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三、訴訟經過

密云縣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后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不僅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明文規(guī)定,亦應符合法律原則?!兜缆方煌ㄊ鹿侍幚磙k法》第八條規(guī)定: 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這一規(guī)定賦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處理事故現場的職權,也明確了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清理事故現場的原則是搶救傷者和財產、盡快恢復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正當履行上述職權。交通民警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專業(yè)警察,在處理現場時,應當考慮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故車輛的型號、損壞程度、貨物的種類、數量等相關因素,采取適當措施以搶救傷者和財產、盡快恢復交通,在這一過程中應當避免因行使職權造成財產損失。由于被告沒有考慮應當考慮的因素,只是采取了嚴重不當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現場,使相對人的合法財產受到了嚴重損壞,違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在清理交通事故現場過程中應當遵循的法律原則,已構成濫用職權的違法行為。被告因為違法清理事故現場,致使貨物嚴重受損,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20xx年5月作出(20xx)密行初字第66號行政判決,確認交通大隊事故科20xx年2月在101國道密云西大橋段清理事故現場的行為方式違法;同年5月作出(i20xx)密行初字第67號行政賠償判決,判決交通大隊事故科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6萬余元,訴訟費6497元亦由交通大隊事故科承擔。

交通大隊事故科和原告分別上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別作出(20xx)一中行終字第177、180號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交通大隊事故科不服,于20xx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xx年6月再次申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審。同年6月作出再審判決,撤銷原一、二審判決,確認交通大隊事故科清理事故現場行為合法。當日,被告對原告遭受的財產損失給予行政補償人民幣19萬元。

四、調查分析

分析此案,我認為:

(一)交通大隊事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現場的行為的合法性

該東風大貨車在101國道主路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經查是由于該車右后輪兩條螺絲陳舊性斷裂致使車輛失控導致側翻,車上貨物隨車廂一同翻倒并損壞,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貨車司機行車前對車況疏于檢查,沒有及時發(fā)現車輛存在隱患造成的。事故發(fā)生后,尹某等人無能力自行搬運貨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組織清運。當時正值深夜,現場無法組織人工清運,交通堵塞也不允許事故車輛在此地長時間停留?,F場民警緊急調來吊車和拖板車,試將事故車輛連同貨物整體吊裝到拖板車上,為的是保證車載貨物少受損失。但試了幾次均不成功,加之貨車翻在橋上,從橋上整體吊裝,貨物一旦散落到橋下對輔路的車輛、行人會帶來極大危險。學習只能先卸下貨物,車、貨分別吊裝清運。尹某及隨車裝卸工將捆綁貨物的繩子鋸斷卸下貨物,車上裝載的800余只箱子隨即散落在道路上。當時現場的緊急情況不允許、也沒有條件組織人工搬運。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趕赴現場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沒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 搶救財產 和 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的法定職責對他們來說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現場是101國道,這條路是首都東北部連接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qū)等地的唯一通道。經我局指揮調度中心測算,當時機動車日平均流量十一萬輛,平均每小時的車流量四、五千輛,每天七至八時的高峰時段,每小時的車流量二、三千輛。當日又趕周末,如果該事故車輛造成長時間的交通堵塞,會給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帶來更大的損失。在當時情況下, 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比 搶救財產 更為重要。交通大隊事故科在時間緊急,車、貨整體吊裝又失敗的不得已情況下,緊急征用車輛,用了四個多小時,運了七車次,才恢復交通,兼顧了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因此,這種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是合法的。

(二)交通大隊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現場的行為方式也并無不當

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現場的行為是行政事實行為,是依行政職權作出的,對當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因此這種行為的具體方式在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中均沒有規(guī)定。實施這種行為的行政機關應當根據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危急情況、受事故直接影響的道路狀況和車輛通行情況及所具備的人力物力條件,來決定所應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個清理過程是在動態(tài)變化之中,其間也常常會發(fā)生事先不能預料的情況,從而使這種方式也會隨之變化,以適應客觀需要。對這種行為方式的客觀評價,不能僅僅以結果定論,而更應當實事求是地評價其選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與其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負責清理事故現場的交通民警在車貨整體吊裝不能的情況下,緊急征用、調用鏟車和自卸車,用了四個多小時,運了七車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當時的特定時間、地點和情況下是唯一的,而不是事后人們坐在房間里可以設想若干個最佳方案可以實現的。

經驗和教訓是事后總結的,指揮和決策是現場最需要的。現實的交通執(zhí)法活動中,交通民警在現場處理交通事故,經常是為了搶救傷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損壞事故車輛的方式來實現;也常常為了清理因違章超高被卡在橋下阻斷交通的大貨車,經常采取切割車輛的方式以實現恢復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為的結果來評價行為方式的正確與否,那么將會出現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現場的法定職責后,其所屬的交通管理機關確因其所采取的行為方式給當事人造成損失而要承擔國家賠償責任。二審法院的判決結果從當事人角度看是維護了其合法權益,但對行政機關依法正確行使行政管理權造成一定的誤導,也在一定程度上違背了行政訴訟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審判對行政機關執(zhí)法的行為方式應當有統一、客觀的評判標準,這種標準應當是法治層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職權范圍內行事,正當地履行了法定職責,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利益免受損害。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guī)定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中無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就不應當承擔國家賠償義務。行政侵權通常起源于行政機關或公務員的違法或不當行為,行政機關適用法律行為不產生行政侵權。在此種情況下,國家給予受損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補償屬于行政職責或義務范疇,不屬于國家賠償范圍。行政機關在職權范圍內出于正當目的和理由的行為屬于合法行為,不應當確認為濫用職權。 濫用職權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當目的和理由的行為 。

交通民警處置交通事故現場,為了搶救傷者有時會造成事故車輛的二次損壞;有時為了道路暢通,不得不采取解體事故車輛的等方法,這當中都不可避免會給當事人的財產帶來損失。對這種損失,交通管理機關不應承擔國家賠償責任。據了解,我國即將出臺的行政強制措施法,將這種由于當事人的過錯造成公共利益受損,行政機關依法進行清理的,有過錯的當事人還要承擔清理費用。如果當事人無過錯,行政機關對其遭受的損失,可以給予適當行政補償。此案中,原告由于自身過錯致使車輛發(fā)生故障造成側翻,使其車載財物遭受損失,清理的過程中再次造成損壞,如前所述是不可避免的;清理后的貨物存放在停車場,由于原告方的保管不善和下雨,又使貨物發(fā)生部分丟失和雨淋,因此,原告所遭受的損失是多因一果。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交通管理機關可以承擔適當行政補償。

在當今依法行政,國家強調最大限度保護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的法治大環(huán)境下,如何在處理交通事故中調動最快捷、最科學的人力、物力資源清理事故現場,減少事故當事人的損失,更合理地兼顧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最大社會效益,是交通管理機關不斷思考和總結的一個重要課題。

法律實踐報告篇九

今年的3月21日,在劉洲蘭老師的帶領下,我們12級法學2班小分隊在西園小區(qū)擺點進行法律咨詢活動。由于我們專業(yè)的知識體系過于單一,導致我們很少接觸到能使自己綜合素質提高的知識。而這此活動很好的彌補了我們專業(yè)所缺乏的,并使我們的知識視野擴大。對提高自己的應用能力很有好處。比如:在為人們解答樣各類法律疑問的時候,我們會把自己當作他們的咨詢律師,把他們當作我們的當事人,這樣能使我們更好的鍛煉自己。本次實習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準備階段。因為本次活動的實踐性比較強,從活動的前一周開始我們就開始準備次次實習可能要涉及到的理論知識,結合往屆的學長學姐們實踐的經驗,我們按照各部門法的類別進行分組。在實習的前一兩天,小分隊組長們還去進行實地準備和小區(qū)負責人進行溝通聯系,為此次實習活動的順利開展做足了準備。在此次實習中,我是有關土地糾紛組的組員,顧名思義,我為群眾解答的大多是拆遷,房地產糾紛等等方面的問題。

第二,進行實踐活動。在實踐的前幾天天我們還得到消息:學院特地請來了法學院的老師們來為我們坐鎮(zhèn),這讓我們原本忐忑的心一下子安定了不少。當天早上前來咨詢的人并不多,可能是看著前來咨詢的人滿意而歸的笑容,讓原本不大在意的人們一下子來了信心,相對于婚姻家庭繼承法組的組員和債權組的成員來說我們這一組要清閑得多了。

第三,總結與評價。在經過了一天的實踐活動結束后,劉老師對我們此次的實踐活動進行總結和評價。雖然老師對我們在次次實習中的表現給予了肯定,但是我們自己知道,其實我們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改進。所幸的是,我們不會氣餒,我們會繼續(xù)努力,爭取做一名優(yōu)秀的法律人。法學是門博大精深的學科,隨著社會日新月異的變化和科技迅猛飛速的發(fā)展而不斷的更新并一步步完善,社會是在長足的發(fā)展,法學亦在 不斷的進步。對于到西園小區(qū)進行法律咨詢,闡明之:就是對前來咨詢的人提出的問題,用我們自己學習的法律知識進行簡要的解答。在咨詢過程中,劉老師給我們打了頭給一個劉女士提供了婚姻方面的咨詢,我們在一旁做記錄和筆記,從中感覺到了自己法律知識的欠缺還有知識系統不夠完善,劉老師的耐心解答和專業(yè)知識的強硬也讓我受益頗多。

通過法律咨詢這個活動,使我自己的法律應用水平有了明顯提高,以前,對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認識,現在能夠領悟到法律的深層次內涵,有了理性的認識,通過學習使我的法律意識產生了質的轉變。活動結束后,我靜下心來,參照課本,對照筆記,聯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觀看普法宣傳節(jié)目,感覺到在法制建設方面,我還有很多需要學習,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還有許多有待解決的問題需要考慮。

說實話,在為期一天的法律咨詢的過程中,我突然發(fā)現這社會有太多的弱勢群體,得不到幫助,正義得不到伸張。法律,并未深深的植入到老百姓的生活當中,而且我們通過一些問卷調查也了解到老百姓們對法律大多存在著很模糊的概念。作為一名法學專業(yè)的學生感到悲哀 的同時也深深感到維護法律的地位和權威,完善法律體制,需要我們一代甚至幾代人的不懈努力,這個過程任重而道遠。

這次的咨詢我覺得還是比較成功的,能解答的我們已經現場給了他們很明確的答復,不能解答的也都做了相關記錄。但是有一些事情我想我們也是無能為力,理論到現實,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法科學生任重而道遠!

作為一名法學學子,在分析、判斷或為這些鮮活生動的案例尋找解決措施的時候,除了憑借自己的專業(yè)知識,亦需要縝密的思維以及敏捷的邏輯。作為一名學法的人,肩上就擔著一份責任,我們維護的是社會的正義,我們恪守的是司法的公正,我們應銘記的是法的精神,用一顆擁有責任感的心去感受法,體現出學法的價值。也讓我更深刻的體會到現實與理論的差距,同時亦堅定了我學習法律的信念。

并且,在這一天的法律咨詢實踐中,我進一步掌握了法學的基本理論,了解并明確了各主要法律部門的基本精神和規(guī)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識的基礎上形成了有關法與法律現象的知識、思想、心理、觀點和評價。并學會了運用法律知識和法律規(guī)范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也增強了法律意識,提高了法律素質。并會堅持做到遵紀守法,維護社會穩(wěn)定與和諧。也能夠正確理解和堅持實行依法治國方略,并決心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奮斗。此次實踐活動不僅擴大了法律知識的傳播,增進了學生和普通民眾對法律的學習和了解,也是我們對自己的專業(yè)知識的學習更加進一步的掌握透徹,對社會主義法制建設貢獻出了屬于我們的微薄力量。

作為一名法學專業(yè)的學生,法律咨詢是每一個合格的法科畢業(yè)生必須擁有的一段學習經歷。它使我們在實踐中了解社會,開闊視野,增長見識,鍛煉才干,加深我們對法學專業(yè)的認識與學習。在短暫而充實的法律咨詢過程中,在這個擁有紛繁案件的環(huán)境中,我認識到了自己前進之路的方向,我認識到了真正要成為一名法律人需要精湛的專業(yè)技術和嚴謹的工作作風,但我也明白,前進的征途中,任重而道遠,練就自己堅強的意志和堅忍不拔的精神是引導并支撐我前進的基石和保證。

有夢才有遠方,太陽總在有夢的地方升起,月亮也總在有夢的地方皎潔。夢是永恒的微笑,我懷抱著為法律奮斗終身的信念和夢想上路,用自己的拼搏為翅膀騰飛,做出精彩的自己!

法律實踐報告篇十

大學的最后一個假期,我去區(qū)檢察院,時間是從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相結合,在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干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fā)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huán)節(jié),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痹诙虝旱倪^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yè)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傄詾樽约簩W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fā)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fā)展是在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課堂教育與社會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將理論深化;暑期與平時的關系,以暑期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內容與規(guī)模同步調進展。

在過程中,也發(fā)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guī)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后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guī)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guī)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huán)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松,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guī)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yǎng)。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guī)煛?,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yǎng)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yè)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F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guī)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yǎng),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采用理論聯系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yǎng)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yè)后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yōu)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法律實踐報告篇十一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yōu)槲业捻樌麑嵙曀鞯膸椭团Α?/p>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y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xxx與xxx有限公司、xx建筑公司、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及xx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xxx與xx有限公司、xx建筑公司、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及xx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qū)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xxx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xxx、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xxx,被上訴人xx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以下簡稱開發(fā)公司)委托代理人xxx,被上訴人xx、委托代理人xxx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xxx訴稱:xxxx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xx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xx二期工程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xx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xxx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賣給第三人xxx,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F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xxx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xx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fā)公司發(fā)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guī)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xx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xx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法律實踐報告篇十二

從20__年3月6日開始,我在派出所進行了一個月的實習,整個實習進行了30天,在這三十天的時間里,在我的指導老師石所長,學校指導教師李老師以及我所實習的辦公室同事的幫助下,在經歷了幾多尷尬和困難下,順利地完成了實習任務,并獲得了我專業(yè)領域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提高了自己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能力。

實習期間我經歷了由熟悉派出所的構成,打印文件,整理文件,整理案卷,整理宣傳材料,送達文件和上級指示內容,參加我縣的林業(yè)案子,以及日常的法制宣傳工作。這些工作是由簡單到復雜,不僅是我學習和工作過程,也是實習單位和老師以及單位同志對我前期簡單工作的認可,以及能力的肯定。

我在辦公室工作,但每天由石所長幫我安排主要的工作,也曾在隨同法制宣傳科和基層工作指導辦公室的同事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我縣林業(yè)派出所的主要工作是:

1、宣傳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規(guī)及有關保護森林資源的政策,發(fā)動和組織林區(qū)群眾共同保護森林,促進群防群治,推動林區(qū)治安綜合治理,建立轄區(qū)內毗鄰鄉(xiāng)、村護林聯防制度,確保林區(qū)治安的穩(wěn)定。

2、依法受理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行政、治安案件,協助森林公安局(分局)偵破森林刑事案件。

3、按照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森林公安機關和林業(yè)部門的指示,研究和部署、實施、維護轄區(qū)治安穩(wěn)定的經常性工作。

4、分析、研究掌握轄區(qū)治安動態(tài),建立轄區(qū)重大治安事件或者突發(fā)事件的預案,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匯報轄區(qū)山情、林情情況,提供切實有效的信息供領導決策。為當地經濟建設、林業(yè)事業(yè)的發(fā)展,構建“平安林區(qū)”和社會主義新農村保駕護航。

5、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地森林火災預案,落實森林消防措施,參與森林火災組織撲救。

6、縣(市)林業(yè)局、公安局和上級森林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實習主要工作

在我實習的一個月時間里我主要從事了兩大方向的工作:第一是文書、材料整理、發(fā)送文件之類的具有文秘性質的工作。第二是親自參加了地方法制宣傳、林業(yè)案件糾紛調解工作。當然這些工作中主要還是隨從人員起輔助作用。我的第一項工作是對那些不重要的政府文件進行電腦輸入,這些對于我這個剛剛開始實習工作的學生來說還是沒有難度的。

(一)工作要求:

這項工作的要求是將文件以文本的形式輸入電腦,存入局內的統一檔案文件夾,由于各級部門的簽發(fā)文件需要加蓋公章,和上級負責人簽名,所以不能用電腦文件的方式下達。一般為傳真形式。我使用掃描儀掃描之后形成圖版文件,再以文本文件的方式進行記錄和登記。

由于林業(yè)派出所文件不是很多,且內容較少,我的工作量不是很大,因此,這項工作幾乎沒有難度。當然我的內心也沒有包含一種輕視的態(tài)度。首先,作為文件的存稿。必須在格式和字體上沒有絲毫的錯誤,必須懷著嚴謹的態(tài)度和認真負責的精神將它完成。其次,作為我實習的第一項工作,必須要將它做好,給我的老師和實習單位留下好的印象。

接縣政府通知,對冬季期間我縣護林防火和林木盜伐、毀林等案件進行排查,這次排查共涉及全縣10個鄉(xiāng)鎮(zhèn)、4個林場。作為實習人員,在石所長的安排下,我也參與了這次行動中。隨同同事進行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yè)普法宣傳、案件調查等相關工作。

(二)關于材料的準備:

作為護林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yè)普法宣傳活動,材料是必須準備的,這些需要的材料包括,去年的宣傳材料,今年國家,省,市關于護林防火、林業(yè)普法宣傳新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下達的各類文件。

由于材料都是現成的,只需要我從檔案室,和電腦里將這些文件一一找到,打印成冊,送到相關人員的辦公桌上,交由專業(yè)人員負責寫出新的可行的計劃。

我在石所長的指導下一一詢問了同事們,這幾年的林業(yè)普法宣傳的主要工作和細節(jié)并具體到每一個步驟。我新的任務是做出一個類似的計劃。

(三)制定林業(yè)普法宣傳計劃:

(四)工作要點:

第一,突出三大重點,積極提升宣傳效能。三大重點是:

1、圍繞宣傳主題。

2、圍繞鄉(xiāng)鎮(zhèn)群眾。

3、圍繞活動中心。

第二,以宣傳林業(yè)法律法規(guī)知識為重點,努力提高群眾法律素質。

第三,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宣傳網絡。

1、高度重視,加強聯系,為宣傳工作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

2、加強人力物力配備,滿足宣傳工作需要。

3、健全宣傳工作網絡,建立一支信息敏銳、反應迅速的宣傳隊伍。

這次宣傳行動,是從3月12日開始展開的,歷時5天,我也參加了全程活動。整個林業(yè)普法宣傳活動我作為隨從人員,參加了在全縣10個鄉(xiāng)鎮(zhèn)的林業(yè)普法宣講活動,聽取并記錄了宣講內容,和群眾交流提問、相互探討。面對各種各樣的問題,我深刻領會到,作為法律工作人員,專業(yè)素質尤為重要,及時地吸收新的知識,還要有機敏的應變能力。更使我認識到我們要正視當前鄉(xiāng)村法律知識所存在的問題。

三、存在問題及建議

1、有法不知。部分群眾平時不注重法律知識學習,對國家或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知之不多,或不了解其具體內容,對林業(yè)法律法規(guī)更是知之甚少。如有的鄉(xiāng)鎮(zhèn)林業(yè)站和部分護林員以封山禁牧為由,處罰放牧人員,這顯然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因為對于這些部門和人員不具備處罰資質,群眾也就聽之任之。還有些林業(yè)行政執(zhí)法人員在辦事過程中,憑經驗,憑感覺,工作方法簡單粗暴,違了法自己還不知道,犯了法自己還不明白。

2、知法不用。少數村組干部雖然知道一些林業(yè)法律法規(guī)條文,但沒有把林業(yè)法律法規(guī)看作高于一切的行為準則,卻把個別領導的錯誤意見當做“令劍”,明知是違法的,也盲目服從。因為在他們心目中只有《憲法》和《刑法》,哪里知道《森林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還能起到實質性作用。

3、以權代法。有的鄉(xiāng)鎮(zhèn)村組干部明知林業(yè)法律法規(guī)也神圣不可侵犯,但為了達到個人和小團體的不正當目的,絞盡腦汁,鉆法律的空子,打法律的“擦邊球”。少數基層干部明知某事不合法,也不及時糾正,而是以種種理由敷衍搪塞,致使林權改革后私人林業(yè)案件率降低。

法律實踐報告篇十三

xx-xx年暑假,我有幸參加了xx大學法學院組織的“法律鄉(xiāng)村行”社會實踐活動。目的是進行普法宣傳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調查。以期用我們所學的知識,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幫助群眾,為他們答疑解惑,發(fā)現問題并解決問題。此次社會實踐的實踐地是xx崇左市xx綏縣。在具體的活進行當中,小組成員選擇了在xx綏縣城以及岜盆鄉(xiāng)和渠離鎮(zhèn)等幾個有代表的鄉(xiāng)鎮(zhèn)進行普法宣傳和社會調查。

在這一活動開展的過程中,我對法律在農村的宣傳狀況及其現實的實用性有了一定的認識。在法律日益普及的今天,我們依然可以在農村遇到不少關于法律的問題,其中很多正是我國普法特別是農村普法盲區(qū)。為此組員之間交換過意見,大家一致認為這就是農村普法調查的意義所在。在我國,人口占大多數的農民群眾真正懂法的少,能用法敢用法的更少;少數精通某一類法律知識的農民,卻是因為長期訴訟而不得不加以學習用以維護切身利益,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畸形的發(fā)展和進步。在如今中國法制建設的大潮中,依法治國在農村仿佛還是空蕩蕩的口號。在此,我想有必要談談自己在社會實踐中所遇到的問題,及所思所想,希望能為法制建設盡一點點微薄之力。

(一)實踐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

首先,就法律的實用性這一點來說,我所遇到的問題是什么。在xx綏縣城發(fā)普法傳單時,我們分發(fā)的是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guī)定,群眾大多樂意接受新的知識并為親戚朋友傳遞法律知識。但我們同樣面臨著不解和拒絕,深層次的原因是法律在他們心目中缺乏合理的實用性。例如,就婚姻法來說,有的群眾認為自己已經結婚惑離婚就用不上婚姻法了,更有甚者認為只有離婚才用得上婚姻法,因此他們抵觸我們的普法宣傳。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法律宣傳對農民群眾是不到位的,至少是缺乏實用性的,以至他們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精神實質。就如上所說的婚姻法問題,很多農民群眾或許就不了解家庭暴-力,不贍養(yǎng)父母,不撫養(yǎng)子女等行為是違法行為,從而導致家庭矛盾,威脅社會和諧的細胞。這種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實用性宣傳的缺失惑缺乏,無疑是農村普法過程中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

其次,是關于法律宣傳方面的問題。黃賭毒一直是我國打擊的重點,但我們在渠離鎮(zhèn)的集市上卻很容易的發(fā)現很多農民群眾顯然沉迷于xx的現象,而且沒有任何人加以阻止或取締。這不由得讓我們產生疑慮和憂患,農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是不爭的事實,但精神文明的滯后和法律意識的淡薄,無疑將衍生一系列農村問題,進而影響農村地區(qū)的穩(wěn)定。同樣的情況我們在xx綏縣城也曾遇到過,一對夫婦向我們咨詢離婚的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言語中透露,夫婦倆本是令人羨慕的一對,可惜卻因賭博導致感情破裂,最終走向婚姻的失敗。試想如果農村法律宣傳及時、到位,這種情況又如何會屢屢出現。

第三,是農民群眾在看待法律的態(tài)度方面的問題。農村作為一個特定的區(qū)域,特殊的地理和人文條件下,孕育出了一套自己的潛規(guī)則。淳樸熱情卻又相對缺乏知識的農民群眾一旦相信某些人或事對他們有利或值得去干,他們便會給以衷心的支持和擁戴。相反他們便會產生抵觸的情緒,并且在農民群眾中擴散開來。這也許就是農村地區(qū)老大難問題難以解決的癥結所在吧!在岜盆鄉(xiāng),我們遇到一位前來咨詢的老大爺,向我們咨詢土地糾紛問題??吹贸隼洗鬆敽軣o奈也很無助。老大爺似乎并不滿意我們給他解釋的法理知識,搖著頭說這就是中國社會的弊病所在,認為這應該就是官官相互的結果。在他看來自己翻閱了各種法律條文之后,法院的不予立案理由純屬無稽之談??粗先思覠o助的眼神,聽著他對時效的問題的不解和追問,我們隱隱意識到老大爺對法律的信心幾乎已經喪失。交流的互動中,他曾多次提到希望我們能幫他聯系媒體曝光,或者幫他聯系一下去高院上訪的事宜。從這個案例,我們不難看出農民群眾最初都是很愿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的。之所以最后放棄使用法律或是另辟蹊徑,是因為缺乏對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并解決矛盾糾紛的法律常識和法律途徑應有的了解和掌握。最終導致了維權的積極性受挫,進而產生對法律的偏見。在農村潛規(guī)則催化下擴散開來,又往往是百害而無一利,積重難返。

第四,是千百年來農民群眾的很多固有觀念與法制精神相悖。在xx綏的幾個鄉(xiāng)鎮(zhèn)中我都有做這樣一個調查,即女兒在親生父母家是否有財產繼承權的問題。在接受調查的中老年農民群眾中,他們中的大多數認為女兒出嫁以后在娘家就不能再繼承遺產,除非家里沒有兒子或者女兒在家招上門女婿才行。而只有少數中青年農民群眾認為女兒也應當有繼承遺產的權利。產生這樣一種現象的原因無疑是緣于千百年來農村地區(qū)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思想。

以上是我在社會實踐中所遇到的普遍問題,這也許只是三農問題中冰山的一隅。但卻是普法過程中所面臨的棘手問題。農業(yè)、農村、農民問題,始終是關系黨和人民事業(yè)發(fā)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問題。解決好農民群眾的普法問題,是現代法制建設進程中的重大任務,更是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的當務之急。

所以我們要對癥下藥,探尋普法的新思路,以達到在農村地區(qū)普法中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所思與所想

首先,要明確的是農村普法的原則,即為人民服務原則。堅持講求實際,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義。切實廣泛地開展與農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同時也要強化服務觀念,解決實際問題,努力使農村普法活動成為弘揚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眾的民心工程。從而真正使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讓他們相信法律,相信可以維護他們合法權益的法律武器。讓法律真正成為為人民服務的工具。

其次,要進一步地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繼續(xù)開展依法治鄉(xiāng)(鎮(zhèn)),依法治村活動,及時有效地依法解決農村老大難等熱點難點問題,讓農民切身體驗到法制的實際效果。從而使農村地區(qū)的各項事業(yè)走上規(guī)范化、法制化的軌道,確保廣大農民群眾能夠依法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進一步激勵農民群眾沿著法制建設的路線走下去,并積極參與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推動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穩(wěn)步、健康發(fā)展。這樣有助于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利于建立普法工作的長效機制。

再次,要積極探尋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新思路,為農村地區(qū)普法行動開創(chuàng)新的局面。一,要從改變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觀念著手,使農民群眾愿意接受,樂于接受法律知識。在實際宣傳過程中應采取農民群眾最喜聞樂見、最容易接受的宣傳方式,緊緊地貼近廣大農民群眾的物質文化需求和思維習慣,使他們在潛移默化中增強法律意識,盡量使他們在寓教于樂中提高法制觀念。二,要抓住普法的時機,針對不同的方式手段,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宣傳法制應當避開農忙時節(jié),并充分利用鄉(xiāng)村市集或農民群眾返鄉(xiāng)賦閑這段時間進行。只有做到合理安排,才能真正有效做到從群眾需要出發(fā),服務農民,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這也是農村法制宣傳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

最后,要豐富農村普法教育的內容,開創(chuàng)更為有效的教育形式及載體。在這一方面必須健全政府的服務職能,盡快將普法宣傳納入其公共服務職能當中去。同時也要將普法教育的內容與農村地區(qū)的最突出問題相聯系相結合,例如農村土地征用問題,土地承認承包糾紛以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問題。有條件的地區(qū)可以編寫適合農村地區(qū)農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法制宣傳資料,向這些地區(qū)免費發(fā)放。也可以充分利用市縣等區(qū)域性的電視臺、廣播站等載體普及法制信息和基本的法律知識。同時也可以組織專業(yè)文藝團體和普法志愿者深入農村地區(qū)進行匯報演出,在進一步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趣味性、導向性的基礎上,使得農村地區(qū)形成自覺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風氣。當然也應當鼓勵農民群眾或是民間自覺自發(fā)的宣傳活動,畢竟他們是最了解農村地區(qū)的一份子。

但最重要的,也是最關鍵的提高農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俗話說“倉廩實而知禮節(jié),衣食足而知榮辱”就是這個道理。要增強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改善他們的法制觀念就必須要有這樣一個內因在起作用。在這樣一個環(huán)節(jié)上,我們可以尋求的辦法有兩條。一是合理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即靠農村地區(qū)的企業(yè)就地轉移勞動力或是向發(fā)達的城市地區(qū)輸送。二是提高農民群眾的勞動技能,為農民群眾勤勞致富尋找新的出路。這就要求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夯實農村行政或自治組織的組織基礎和群眾基礎。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有了這么兩個手段,提高農民群眾的物質生活水平,再配合前三點將農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進一步提升,那么我國農村地區(qū)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水平將再上一個新的臺階。

(三)未來的展望

在社會實踐的日子里,我發(fā)現農村地區(qū)法制宣傳面對著許多的困難,必須一步一步的走下去,做好“持久戰(zhàn)”的準備。

面對一些積重難返的問題,要有足夠的耐心,也要有改變現狀的決心,同樣要有把工作做好做長久的恒心。只有這樣一步一個腳印的踏實走下去農民群眾才會心悅誠服的接受法律,相信法律;農村地區(qū)的法制建設才能舊貌換新顏;社會主義新農村才能擁有良好的法制環(huán)境。

同時我也在思索,作為法學專業(yè)的學生,能為這些農民群眾做些什么有益的事,以發(fā)揮我們所知所學。實際上,我們當中有很多是來自農村地區(qū),對這塊土地上的農民群眾并不陌生。只不過我們對這塊土地上出現的問題缺乏了解和理性的分析,更不用說是能找出其根本原因并提出解決的方法。所以我們應當發(fā)揮自身的優(yōu)勢,將經常性的“法律下鄉(xiāng)”活動繼續(xù)發(fā)展下去,為弱勢群體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變“法律下鄉(xiāng)”為“法律常駐鄉(xiāng)”。另外,在鼓勵法學專業(yè)學生扎根基層,參與農村地區(qū)法制宣傳教育方面也必須要有一定的資金支持和政策優(yōu)惠。這樣才能建立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人才資源體系,并不斷延續(xù)下去,開創(chuàng)良好的法制宣傳教育局面。

農村地區(qū)物質上是普遍落后的,精神文化水平也相對落后,面臨的問題還很多。但我們堅信在三農問題日益受到關注的今天,只要我們能切實轉變思維多真抓實干,那么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將不在是夢。而農村地區(qū)的法制建設也將蒸蒸日上邁上一個新臺階,農民群眾的民主法制精神也將有一個質的飛躍。

一、實踐目的:

俗話說“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為了更好的理解和運用我在學校所學的法律知識,進一步發(fā)揮社會實踐活動在加強改進大學生實際操作能力的作用,我在暑假積極參加了社會實踐。結合自身的法學專業(yè),我將實習地點選在本市法律援助中心,進行了為期三周的暑期社會實踐。在這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yè)知識的匱乏,并且我對基層人民的法律問題、法律知識的匱乏和需求有了更加清楚的認識。

二、時間地點:

司法局148法律服務中心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和志愿者,對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公民,給予免費的法律幫助,使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得以平等實現的一項法律制度。法律援助中心,顧名思義是針對普通大眾的一個法律性質的援助,具體包括對民事、刑事甚至是行政案件方面提供法律幫助及法律咨詢服務。法律援助中心雖然是司法局里一個不起眼的部門,但它作為實現社會正義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國家行為,在國家的司法體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對于宣傳依法治國政策、促進社會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也作出了極大的貢獻。

三、實踐內容:

2

還是等著駕校安排考試吧?!睊炝穗娫捨腋械矫嫔弦魂囋餆幔瑑刃膶擂尾灰?,我的第一個咨詢電話就這樣無疾而終。后來我問來拿卷宗的律師,人家馬上說可以去交通局或者派出所的車管所投訴!這樣準確而且可實施性強!我深感課本上的知識是如此淺薄,實際操作起來那些教條概念顯得多么蒼白無力!

后來我的指導老師傅律師有個聚眾斗毆的案子開庭審理,便帶我一起參加。雖然之前我已經在卷宗中看到被告都是些農村出來剛剛成年的孩子,但到了庭審現場看到和我差不多大的少年個個面如土色,鐐銬沉重,我還是受到了極大的震顫。他們大多數都是因為缺乏相關的基本法律常識,礙著所謂的兄弟義氣,被-迫參加集體斗毆??粗ド线@些本該和我一樣在大學里享受無憂無慮學習生活的同齡人,我感到內心一陣酸楚。生活條件迫使他們過早進入復雜的社會,法律知識的缺乏又使他們身陷囹圄,不止從此與家人鐵窗相隔,哪怕以后出獄這段經歷也會給他們帶來許多負面影響。

雖然工作中有時會接到頑皮孩童打來的騷擾電話,有時則遭到咨詢者的不理解粗魯相向,但我認為這短短三周比學校學習更為充實,我可以和有著豐富辦案經驗的律師探討案件和問題,比起書本的被動接受要生動許多,而且印象深刻。

四、實踐結果:

在這次實踐中我不只積累了經驗,同時也發(fā)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處。在法律援助中心實習中由于工作對象的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多而雜。這就要求法律從業(yè)者擁有淵博的法律知識,對各種法律法規(guī)做到爛熟于胸。法學作為一門人文科學相對于自然科學更多了主觀性、社會性,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不得不考慮人的意識對工作的影響,解決問題時不能單從枯燥無味的法律條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撐握的前提下將法律條文結合法學原理,針對當事人的情況將其通俗化、人性化。

法規(guī)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體系、法律淵源等法理問題,在今后的工作學習中應對此方面的知識、能力做相應的加強。

當然,我認為在我國社會各方面還不發(fā)達的今天,我市乃至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需進一步的提高。我國在改革開放之后,尤其是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之后,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德治”,號召全國人民大力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僅僅靠社會輿-論的譴責是無法實現這一目標的。而只有通過法律手段,通過比社會輿-論更為強制的手段,迫使公民遵守規(guī)則、履行義務,并能夠強化這種履行義務遵守規(guī)則的法律意識,方可實現。一個簡單不起眼的法律援助中心,卻能切實解決那么多基層群眾的法律需求,幫助那么多原本不懂法的百姓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我們的社會需要這樣在基層默默工作的法律機構,他們?yōu)檫@個社會所做的貢獻,正是 “以人為本,執(zhí)政為民”精神的導向標。

我們知道,一個法治的社會,必然需要有知法、懂法、維法、護-法的現代公民。遵守法律從根本上說,是符合絕大多數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廣大公民是法治建設的主體。即便是以政府為主導的法治發(fā)展,政府也是代表公民行使職責,建設法治國家依然是廣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靠老百姓,有賴于公眾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的提高。因此,相信我市市民的法律意識的提高,對于我市乃至全國的法制建設都將產生深刻長遠的良好影響。

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大學生磨練品格、增長才干、實現全面發(fā)展的重要舞臺,這更有助于即將走進社會的我們提早了解社會、適應社會。通過這次的社會實踐活動,我不僅發(fā)現自己學習的短處不足,而且對法律工作和法律現狀有了基本的認識。這在無形中使我對自己的未來有一個正確的定位,增強了以后學習專業(yè)知識的方向性和自信心,使我也為以后踏入社會做了更好的準備,以后如果有機會,我會更加積極地參加這樣的活動。

實踐單位:駐馬店市“148”法律援助中心

2015年8月23日

附圖

在理論學習結束之后,我進入社會進行社會實踐。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此次實踐,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踐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踐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huán)節(jié),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踐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yè)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傄詾樽约簩W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fā)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fā)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系,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guī)模同步調進展。在實踐過程中,也發(fā)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guī)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一些案例表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guī)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踐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huán)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松,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踐,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guī)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yǎng)。這次實踐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guī)煛?,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yǎng)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yè)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F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guī)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yǎng),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采用理論聯系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yǎng)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yè)后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yōu)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法律實踐報告篇十四

20__年2月22日,我旁聽了一路民事經濟案件的審理。

早上8點在縣級人民法院開庭,去了在一件平凡的辦公室內里見到了法官和原被告兩邊。布告員還異國到之前,法官再細致的明白點關于___的細致內容,并試圖調整兩邊(這類竭力自始至終都沒中斷)。

布告員到后正式開庭,先有原告報告案情:在保險公司工作期間為被告墊付保險費,一年后被離職保,違約吃虧卻不予補償給原告。并拿出保險公司開具的被離職包管明。有法官查看,布告員記錄后,被告講話:投保乃被原告___無奈,退保時又異國細致闡明吃虧額度,不相信會有近萬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險公司的細致賬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表明。

保險公司不屬于國度機構,其資金細致謀劃方法便利隨便對外果然,所以原告沒法出具更有效表明,法官立刻給該保險公司客服打德律風,卻被告知:除非本人親至,不然難以供給細致賬目。

法官發(fā)起由兩邊到處3百包管金,然后雇車去該保險公司(在外埠)查賬,再根據原告出具證據的是不是有效來決議退還誰的包管金。被告不肯意,說自始自終都異國見過一分錢,一分實利,如今反而要投錢進去,他是無辜的,怎樣大略還要吃虧呢?不明白之,等法官庭下詢問相干專業(yè)人士后再擇日開庭。

全部審理進程兩邊隨未其爭論,但長達五年的兵戈已經使其冰臉相對。導致審理進程也富裕了火藥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環(huán)境下,自動公正,為的便是在本地好做人。

別的因為原被告的法律知識差別程度的缺失,導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連續(xù)的給兩邊遍及法律知識,比方“誰反對誰舉證”甚么的,這應當與國人教誨程度,以及法律意識稀薄有關。

原被告在審理進程中都有些許無奈和慚愧感,啟事不過是把上法庭辦理題目當作了很羞恥,丟人的事,畢竟“打官司”這有悖于中國死板見解風俗,很沒美觀的。

一、我們應當如何做才能禁止如許的經濟___案件

本案入手下手時被告因為人情干系才“被動”購買了原告推銷的保險,如許就產生了隱患。如果我們辦事變都能夠順著本身的心思,那今后出了題目也不太會從他人身上找因為,縱使懊悔也就不必要去打官司來辦理。所以我們的法律是不是是可以把人情味給思慮進去呢?這里說的“人情味”本來有點像是中國古代的那種“人治”——他們一個縣城也就靠十幾個衙役來辦理,說到底也便是伶俐應用法律,依靠上位者(便是如今的公事員)來判別詳細環(huán)境。向我上文所說的法官為甚么要一貫試圖調理原被告兩邊呢?判案必定會使有一方受損,如果能調理告成,那他所受的責怪就大略少一點,起碼本鄉(xiāng)本土的不會太惹人,大家抬頭不見垂頭見的??上袷敲绹姆稍趹蒙媳容^伶俐,并且重案例,但這類環(huán)境本來就簡單產生自相矛盾的環(huán)境,可是如果像如今法律那樣把掃數的罪行以及懲罰都法則得死死的那樣死板的條律生怕也不能對伶俐中國人產生充足好的結果。如許的法律題目生怕還得專家來把握這個“人治”與“法治”的度量。

二、在審理進程中如何做到剛正和有效

所謂剛正,也只不過是以大大都的長處來思慮的,所以如許一來,必定會有屬于少數派的不親信,被責怪也在所不免,“清官難斷家務事”生怕說的便是這類環(huán)境下的極度例子。這起案件中法官試圖采取一種“和稀泥”的方法來“善了”此事,雖未告成,但好像給我們指出了一條現行的門路:盡量裁減直接辯論,有題目以會商辦理——法院在怎樣說也是第三方,給出的結果必定不如當事人兩邊本身和諧出來的完滿。

而有效則是指像上文講述中,很小,很大略的一點事變,就占用了四人(“法官,布告員,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時間——華侈之極!據我查看此中很大一部分時候用于:

1、當事人反復講述案情,計劃博得法官好感。

2、兩邊堅定,乃至有起辯論的大略,緊張是因為文化本質,以及當時情急,都很激昂的原因。

3、法官連續(xù)給兩邊“普法”——法律知識教誨還異國完全遍及。

4、法官個人身分——一本性情比較懦弱的人作為法官不免有點婆婆媽媽,這個與國度選擇公事員測驗的時候的評價標準有異國觸及個人情商有干系。針對以上四點,我想完全可以把該審理進程緊縮到一小時以內!

中國法律屬于“大陸法系”,有這很細致的針對性條則,講究“天理輪回,報應不爽”——即“采納惡人以懲罰”,計劃以此打單其他人不再行惡。但真正能夠做到這一點嗎?舉個大略的例子,開車闖紅燈家常便飯,為甚么?被逮著必定異國好果子,但馬路那么多,交警能夠逮住幾個,就像開彩票一樣,誰都不會相信本身就那么“慶幸”能夠中到頭獎!一樣雷同的題目比方說盜竊,偷稅等等,很令人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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