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約定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暮贤瑑?yōu)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委托代理進口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guī)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yè)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xù)費(傭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雇主與雇員關系。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 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 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 市行政區(qū)劃范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yè)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后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yè)務發(fā)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yè)務區(qū)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后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后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guī)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 代理手續(xù)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xù)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據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可以統(tǒng)一對代理手續(xù)費標準進行調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續(xù)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并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xù)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xù)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
(一)簽發(fā)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保險業(yè)務具有最后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guī)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xù)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修改與補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jiān)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業(yè)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yè)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yè)務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二)為客戶提供收費、送單、咨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yè)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yè)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yè)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yè)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guī)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xù)。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 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guī)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后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 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并造成嚴重后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yè)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周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按規(guī)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xù),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yè)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yè)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復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guī)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yè)務相關的規(guī)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范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一)《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為準則》作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應在從事代理業(yè)務時始終予以遵守。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期限屆滿前 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合同將自動延展到下 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對外不作為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進口合同篇二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guī)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蛻粝涤杉追阶源夂贤瑑热菹涤呻p方共同確定。
二、委托內容:委托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xù):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并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并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guī)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于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guī)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fā)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受托方的主要義務: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guī)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guī)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fā)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guī)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xù)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xù)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fā)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guī)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并按銀行規(guī)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yōu)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zhí)行發(fā)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托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guī)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并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于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guī)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十、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guī)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xù),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復印件、電話、聯系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并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xù)。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后,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后,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托代理進口合同篇三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guī)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托內容:委托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xù):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并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并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guī)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于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guī)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fā)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受托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并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guī)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guī)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fā)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guī)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xù)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xù)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fā)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15%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guī)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并按銀行規(guī)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yōu)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zhí)行發(fā)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托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guī)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并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于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guī)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十、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guī)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xù),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復印件、電話、聯系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并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xù)。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后,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后,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托代理進口合同篇四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
規(guī)格
數量
品牌/商標
其它
二、委托項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guī)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xù)。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guī)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并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2.甲方應于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于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guī)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_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于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并于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fā)出到貨通知后________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guī)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guī)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fā)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guī)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guī)定》(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發(fā)布)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guī)定發(fā)生沖突,以本條的規(guī)定為準)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進口合同篇五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愿意共同遵守: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guī)定及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1.2甲乙雙方就執(zhí)行本進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條規(guī)定的進口項目建立代理關系,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實施進口代理行為。
1.3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代為辦理進口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提供有關資料,出具相關證明。
1.4乙方不承擔為甲方委托進口產品非乙方不當裝運的質量風險和市場價格風險。若由于甲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而造成乙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之責任由甲方承擔。
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首先根據上述法律及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達成的基本原則協商解決。
2.1標的:乙方代理甲方從
2.2甲方編制《委托進口確認單》,列明每批進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等內容。
3.1甲方負責將每批貨物的具體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在賣方發(fā)貨期前3個工作日將訂貨通知單交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的審批手續(xù)和做進口報關的準備工作。
3.2甲方應及時滿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yè)務所需的信息。
3.3落實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和有關費用,具體方式見本進口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guī)定。
3.4甲方應保證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4.1辦理貨物進口的審批手續(xù)和進口報關的有關手續(xù)。外銷合同的簽訂由甲乙雙方商定。合同簽訂后,乙方在執(zhí)行或者代理執(zhí)行進口合同過程中,隨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并會同甲方及時采取對策。
4.2貨物到港后,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接貨。
4.3海關核準并通知可付匯(取得可付匯海關單)后,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3個工作日內辦理對外支付的有關手續(xù)。
5.1進口合同價款及具體進口貨物清單、數量和價格見本進口代理合同的2.2條款。
5.2進口代理費率為進口貨物完稅后人民幣總價的。除此以外的進口報關費、打單費、海關正常查車費,以及運輸過程中有可能產生的裝卸貨費、汽運費、保險費、商檢費等雜費由甲方承擔。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根據實際結匯匯率。
5.3進口合同簽訂后,甲方應按具體合同執(zhí)行進度將所需費用和貨款資金按照如下方式支付給乙方,以便乙方及時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和辦理對外付匯手續(xù):
(2)甲方應在乙方向銀行對外付匯前3個工作日將與進口合同價格相對應的足額貨款支付給乙方(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按照購匯當日銀行牌價),乙方負責提前做好向銀行購匯相關手續(xù),收到甲方貨款后應及時(暫定為3個工作日)辦理對外支付手續(xù)。
5.4乙方應在貨物到達甲方指定的國內目的地后及時提供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原件和報關單的復印件,由甲方自行抵扣,乙方不再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給甲方。
8.3甲乙雙方同意,在執(zhí)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糾紛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亦可提交寧波仲裁委員會按屆時其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除仲裁庭另有規(guī)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
授權代表:
(加蓋公章)
簽字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加蓋公章)
簽字日期:
委托代理進口合同篇六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guī)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蛻粝涤杉追阶源?,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托內容:委托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xù):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并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并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guī)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于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guī)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fā)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受托方的主要義務: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guī)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guī)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fā)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guī)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xù)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xù)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fā)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guī)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并按銀行規(guī)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yōu)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zhí)行發(fā)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托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guī)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并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民法典》及《關于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guī)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十、委托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guī)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xù),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復印件、電話、聯系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并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xù)。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后,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后,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托代理進口合同篇七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愿意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guī)定及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1.2甲乙雙方就執(zhí)行本進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條規(guī)定的進口項目建立代理關系,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實施進口代理行為。
1.3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代為辦理進口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提供有關資料,出具相關證明。
1.4乙方不承擔為甲方委托進口產品非乙方不當裝運的質量風險和市場價格風險。若由于甲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而造成乙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之責任由甲方承擔。
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首先根據上述法律及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達成的基本原則協商解決。
第二條進口項目
2.1標的:乙方代理甲方從
2.2甲方編制《委托進口確認單》,列明每批進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等內容。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3.1甲方負責將每批貨物的具體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在賣方發(fā)貨期前3個工作日將訂貨通知單交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的審批手續(xù)和做進口報關的準備工作。
3.2甲方應及時滿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yè)務所需的信息。
3.3落實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和有關費用,具體方式見本進口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guī)定。
3.4甲方應保證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4.1辦理貨物進口的審批手續(xù)和進口報關的有關手續(xù)。外銷合同的簽訂由甲乙雙方商定。合同簽訂后,乙方在執(zhí)行或者代理執(zhí)行進口合同過程中,隨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并會同甲方及時采取對策。
4.2貨物到港后,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接貨。
4.3海關核準并通知可付匯(取得可付匯海關單)后,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3個工作日內辦理對外支付的有關手續(xù)。
第五條進口合同價款、費用及其支付和結算
5.1進口合同價款及具體進口貨物清單、數量和價格見本進口代理合同的2.2條款。
貨費、汽運費、保險費、商檢費等雜費由甲方承擔。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根據實際結匯匯率。
5.3進口合同簽訂后,甲方應按具體合同執(zhí)行進度將所需費用和貨款資金按照如下方式支付給乙方,以便乙方及時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和辦理對外付匯手續(xù):
(2)甲方應在乙方向銀行對外付匯前3個工作日將與進口合同價格相對應的足額貨款支付給乙方(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按照購匯當日銀行牌價),乙方負責提前做好向銀行購匯相關手續(xù),收到甲方貨款后應及時(暫定為3個工作日)辦理對外支付手續(xù)。
5.4乙方應在貨物到達甲方指定的國內目的地后及時提供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原件和報關單的復印件,由甲方自行抵扣,乙方不再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給甲方。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8.3甲乙雙方同意,在執(zhí)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糾紛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亦可提交寧波仲裁委員會按屆時其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除仲裁庭另有規(guī)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期一年。
授權代表:___________
(加蓋公章)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
(加蓋公章)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
委托代理進口合同篇八
甲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甲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愿意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圍
商品名稱:mixed aromatic
單價:cif中國東莞,usd1135.00/mt
交貨時間:以進口合同為準
滯期費率:按實際租船合同規(guī)定
裝運港:jebel ali,uae
卸貨港:廣東東莞
付款條件:提單日后90天付款,提單日計為0。
貨物的品質和數量以裝港檢驗證書為準
上述合同原則條款及商品質量均以具體執(zhí)行的進口合同內容為準。進口合同已經過乙方審核,乙方同意授權甲方以甲方名義與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在國外供應商不履行進口合同項下的義務時,甲方不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任何責任;
4.甲方依據進口合同之規(guī)定負責辦理本協議委托范圍所規(guī)定的商品的進口手續(xù);
5.本協議及進口合同所規(guī)定的應由甲方享有的其他權利和承擔的其他義務;
7.因進口合同產生的數量、質量、發(fā)運和滯期費等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本協議第三條的規(guī)定,乙方及時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2.乙方所進口的商品就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包括但不限于海關法規(guī)等);
3.本協議及進口合同所規(guī)定的應由乙方享有的其他權利和承擔的其他義務;
7.乙方負責承擔進口貨物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代理采購商品的全
部貨款及因此產生的進口關稅、增值稅、保險費、報關費、碼頭靠泊費、裝卸費、商檢費、倉儲費、代理費等所需一切稅費。乙方支付費用的方式可以采用銀行轉賬、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及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
三.價款結算
(一)代理費、保險費和銀行手續(xù)費、報關費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貨值金額的作為代理費(代理費率以對外付匯的實際匯率為準)。
2.甲方收到海關關稅和增值稅稅票15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開具全額的增值稅票給乙方。
3.在進口報關過程中所有費用(包括關稅、增值稅、港雜費、清關行政性規(guī)費、商檢費、倉儲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二)外匯
進口合同對外結算的貨幣為美元(usd),一切與進口合同有關的外匯事宜,由甲方根據我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結、售匯,結、售匯所需的銀行手續(xù)費由乙方支付,開證費、改證費由甲方承擔。若乙方申請銀行押匯,押匯所產生的利息由乙方承擔,另外再簽訂補充協議。
(三)付款
1.在簽訂本協議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進口合同貨款總金額等值人民幣(匯率暫約定為6.3)10%的保證金,甲方在確認全額收到乙方的貨款保證金(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的,須扣除甲方支付的貼現利息)后3個工作日內按進口合同開出信用證(以下簡稱“信用證”)。
2.貨物到達卸貨港前3個工作日內,乙方接到甲方開出的支付稅款通知書當天向甲方追加支付第二筆進口合同貨款總金額等值人民幣(匯率暫約定為6.3)11%的保證金作為關稅、增值稅稅款。
3.置 廣東東莞九豐油庫 ),甲方擁有全部貨權。貨物入庫時,乙方經驗收后向甲方開具書面接貨證明,確認貨物數量及質量。貨物入庫后貨物風險即由甲方轉移至乙方,貨物倉儲期間的一切變質、短損滅失風險均由乙方承擔。貨物倉儲期間自貨物入庫時始至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全部貨款、代理費、稅費時止。
4.貨物在乙方倉庫存儲期間,乙方可分批付款提貨,但乙方須按照本協議約定先付款后提貨,甲方確認在收到乙方貨款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理等貨值貨物的貨權轉移手續(xù),在提單日(提單計為0)后80天內,乙方需付清進口合同項下所有貨款、稅款、代理手續(xù)費,開證保證金和稅款保證金作為貨款一并結算,在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貨款后,由甲方辦理對外付匯手續(xù),結匯、購匯按銀行實際付匯的匯率。
5.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貨款,必須在信用證議付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延期付款申請,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延期,因延遲付款或延期提貨所產生的相應銀行利息、銀行費用、滯期費、倉儲費及其他費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在收到男方發(fā)出的付款通知書后三日內付到甲方指定帳戶。如甲方不同意延期付款的,乙方必須按時付清全部貨款,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代理進口貨物,若甲方自行處置貨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彌補甲方實際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6.因甲方原因延期付款,由此所產生的銀行利息由甲方承擔。
7.在乙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因為市行情變化導致國內市場價格低于進口合同所約定的貨物單價的10%以上時,或由于匯率變化導致甲方進口成本比市場價格增加10%以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甲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把市場價格與本合同價格的差額作為增加的保證金補交給甲方,并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否則,甲方有權處置和出售該批貨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全陪承擔責任。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當事人訂立協議時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意外事故,從而導致協議的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遇上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應在72小時內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5日內,提供相關部門證明文件、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書面材料,雙方協商后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延遲履行合同、終此合同。
五.違約責任
3.因進口合同供應商的原因導致本代理協議不能執(zhí)行,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甲方全額代理費。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zhí)行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以方均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一致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文本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書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合同/公章后生效。
八.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自 20xx年02月17日至20xx年07月31日;
2.本協議相關的所有通知均應收書面形式作出。緊急事項可用電話聯系,但事后須采用書面方式確認。一方以郵寄方式向對方寄送通知的,以一方按本協議列明的對方地址向郵寄機構寄交后第7日視為已向對方送達。
3.若甲乙任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戶銀行、銀行帳號時均應通知對方,若因未通知造成對方損害的,責任方需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進口合同篇九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海運進口貨物的清關及運輸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需在貨物到達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內),向乙方提供進出口貨物完整真實的相關文件(加蓋公司印章)。
2.甲方應保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關稅,增值稅稅單正本或副本后,24小時內提供限額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拒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將負責甲方的換單,報關,納稅,海關驗貨,商檢,衛(wèi)檢,動植檢,陸運等所有清關及運輸手續(xù)。
2.在單據齊全,稅款及時到位的情況下,乙方負責在貨物到港后的5個工作日(最遲不超過7個工作日)內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遲提貨,不追究乙方責任:
(1)海關對貨物申報有異議,甲方未及時提供相關資料配合乙方申報。
(2)海關在貨物檢驗中提出問題,未及時解決。
(3)貨物已通關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遲提貨(甲方書面認可)。
4.乙方需將所有問題的文件及時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在貨物運到甲方廠區(qū)或指定地點的其他地點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貨。
6.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陸運途中的安全。如所運輸的貨物為有害化學品或危險品,需采取相應的措施,以保證不因意外事故而對環(huán)境造成危害;如因運輸原因對貨物造成的損壞或因運輸不當而產生的其他不良影響,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7.乙方需在提貨后7日內向甲方提供報關單原件并返還甲方提供的相關政府批文。
三、_____標準
1.集裝箱貨物_____標準:
(1)20英尺集裝箱,包干費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裝箱,包干費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費包括:港雜費,商檢費,動植物檢,衛(wèi)檢費,回空費,陸運費,報關費,勞務費,通關費,普通換單費。以上包干費不包括:海運提單換單費,海關驗貨擺箱費,特殊貨物熏蒸費,消毒費,洗箱費,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箱費,轉棧費,滯箱費,滯報金。)
2.拼箱貨物_____標準:
(1)每票貨物包干費_________元。(包括:報關費,勞務費,通道費,錄入費,三檢提貨手續(xù)費,倉儲費,陸運費)
(2)換單費實報實銷。
四、結算方式
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fā)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后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fā)票,發(fā)票開據后十日內付款。
五、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個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