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人們越發(fā)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運輸保險合同糾紛篇一
運輸合同的客體是指承運人將一定的貨物或旅客到約定的地點的運輸行為;運輸合同大多是格式條款合同。
今天本站小編將與大家分享:運輸合同糾紛案例解析?;具體內(nèi)容如下,僅供參考,希望能夠?qū)Υ蠹矣兴鶐椭?
管轄上,有管轄權的地方可能有四個:被告所在地、運輸始發(fā)地、運輸目的地。因為根據(jù)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運輸方式聯(lián)運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fā)生在某一運輸區(qū)段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和該區(qū)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單式聯(lián)運的情況下,可能突破合同的相對性發(fā)生連帶責任,于是可有兩個被告,亦即可能有兩個被告所在地。另外,法律并未規(guī)定貨物必須實際運輸了才可適用始發(fā)地與目的地管轄。
如上所述,單式聯(lián)運下產(chǎn)生連帶責任。實際上這種情況還是相當普遍的,多數(shù)運輸公司都是將貨物又交由他人運輸。很多運輸公司就是一種代理公司或負責配貨的信息部。所以,這時,可根據(jù)管轄或執(zhí)行的方便而選擇被告,只起訴第一承運人的情況也很常見。
這類糾紛有一個現(xiàn)象很有意思:即按合同法,托運人才是合同當事人。收貨人不是,類似于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因此收貨人收不到貨的情況下,仍只能由托運人起訴。但是我們注意到:在收貨人與托運人是買賣關系時(這種情況占多數(shù)),如為代辦托運(亦很常見),則一旦貨交承運人,交付即完成,風險即轉(zhuǎn)移。之后無論發(fā)生什么情況,無損托運人利益。所以,在出現(xiàn)貨物丟失等情況時,受損的是收貨人,可是卻只有托運人能起訴。當然,這在理論上仍有爭議,但通說如此。
另外,如前所述,有不少運輸公司并不實際組織運輸,而是轉(zhuǎn)手由他人運輸。所以可能會主張其只是代理人,與托運人之間是委托關系,而委托關系是過錯責任。這需要根據(jù)托運單來確定,一般情況下這樣的運輸公司出具的仍然是標準的托運單,因而主張按委托代理處理沒有事實依據(jù)。我們可以通過比較委托關系與運輸關系來區(qū)分這一點。還有一點,就算該公司只有貨運代理的經(jīng)營范圍亦不影響,因為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合同法的解釋,公司超越經(jīng)營范圍簽訂的合同一般情況下仍然有效。
在貨物丟失或受損的情況下,有兩種案由可供選擇。托運人作為合同當事人按貨物運輸合同糾紛起訴,或由貨物所有人(經(jīng)常是收貨人,如上所分析)按侵權糾紛起訴。但在后一種情況下,只能選擇貨物在其手中受損的承運人起訴。(當然,如果是被第三人損壞,也可起訴該第三人)作侵權糾紛起訴時,除管轄、原被告均有不同外,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歸責責任不同。侵權糾紛是過錯責任。而違約責任是無過錯責任。所以如果不能證明確屬被告過錯(比如貨物被冒領,被偷),或原告亦有過錯時,按貨物運輸合同糾紛起訴較為有利。
根據(jù)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zhì)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在此三種免責事由之外的任何情形,承運人均需賠償,包括貨物被盜、車禍、被冒領、不知原因的丟失等情形。
一是是否能證明貨物價值。一般而言,證據(jù)主要有收貨人與托運人之間的
買賣合同
等書證,收貨人向托運人給付貨款的收據(jù)或發(fā)票,再與托運單上的內(nèi)容相對照,如果吻合,則證據(jù)基本足夠。如果沒有貨款收據(jù)或發(fā)票,在起訴前不妨叫當事人開具一張(當然,不是造假)。二是托運單上的免責條款問題。幾乎目前所有的托運單上均有免責條款,寫明自己買保險,如出事,賠款不超過運費的三倍云云。但也可以說幾乎所有司法實踐均否定了這種格式條款。其違法之處有這些:1、根據(jù)合同法第五十三條,免除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chǎn)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在承運人有重大過錯時,顯然無效。2、違反關于格式條款的規(guī)定。合同法第40條規(guī)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上述免責條款顯然屬于免除己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同時合同法第39條規(guī)定了公平原則及提供方需以合理方式提請對方注意,這也有可能被違反。
至于要求托運人買保險顯然無理。略作幾點辯駁:1、托運人在很多情況下,對貨物沒有可保利益(如上述代辦托運的情況下)2、買不買保險是托運人跟保險公司之間的事,不影響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的責任,就算買了保險,別忘了保險公司還有追償權;3,不妨舉個例子。假如甲對乙說:我打壞你的東西可以不賠。這顯然無理。但假如甲對乙說:你應該給你的財產(chǎn)上保險。這樣我打壞你的東西你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我不賠。這是不是同樣荒謬呢?而前述免責條款何其相似。
由此可見,如果承運人要規(guī)避風險,靠上述免責條款是不行的,必須選擇其他途徑:1、最簡單的當然是購買責任保險;2,在托運單上要求托運人詳細列明貨物及價格,這會對其要求索賠構成約束;3,在2的基礎上,保價運輸是目前最常用的手段。因保價運輸對托運人與承運人是公平的,貨物價值越大,承運人的風險越大,因此托運人需支付更多運費,這體現(xiàn)了權利與義務一致的原則,所以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被認可。當然,保價條款同樣是格式條款,應當遵循格式條款的規(guī)定,以合理的方式提請托運人注意,應該讓托運人在該條款處簽字。
最后補充一點,根據(jù)證據(jù)規(guī)則。證明已履行合同義務由債務人一方負責,因此如果承運人無法舉出證據(jù)證明收貨人已收到貨,則視為未收到貨。所以承運人一方應有基本的收貨手續(xù),一般而言,應由收貨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并簽名。當然,如果有貨物回單是最好的,但這比較麻煩。生活實際中,有一些小貨運部甚至毫無收貨手續(xù),只是打個電話叫收貨人來領貨即可,這是有極大的風險的。一旦收貨人不承認,僅憑電話記錄證明力是極其有限的。
運輸保險合同糾紛篇二
案情
原、被告于20xx年2月23日口頭商定:由被告承運海南產(chǎn)之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終點站為黑龍江省大慶市讓湖路車站。商定的當天原告將3500公斤蔬菜交給被告承運,還交了7741元給被告之經(jīng)辦人李某。被告的經(jīng)辦人李某收到該款后出示收款收據(jù),被告也按約定將3500公斤蔬菜(油豆角)運往大慶。20xx年3月8日該批蔬菜到達終點站時,經(jīng)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分局讓湖路車站檢查發(fā)現(xiàn)集裝箱后面調(diào)溫室無門鎖,可自由開啟,調(diào)溫室內(nèi)溫度控制箱箱門開啟,冷板溫度顯示表和箱內(nèi)溫度顯示表失靈,調(diào)溫機不工作;3月9日交付時開啟箱內(nèi)見綠水流出,竹筐裝豆角96箱,全部腐爛變黑。油豆角當時在大慶市的價格為每公斤10—12元。
20xx年4月21日,原告以冷藏商運公司為被告,向海口市某法院提起訴訟,稱:20xx年2月23日,我要求被告用保溫冷藏箱發(fā)運海南產(chǎn)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我依照約定向被告交納310噸冷藏箱租費1500元、車費1800元、冷藏費400元、鐵路運輸費4041元,共計人民幣7741元,而且于當日將所運蔬菜交給被告指定的冷藏倉庫。后經(jīng)鐵路部門檢驗發(fā)現(xiàn)所運蔬菜全部腐爛。由于被告的過失,沒有盡到謹慎運輸之責,致使冷藏箱后面溫室內(nèi)溫度控制箱箱門開啟,冷板溫度顯示表和箱內(nèi)顯示表失靈,調(diào)溫工作機不工作,造成我的經(jīng)濟損失498099.2元(包括運費7741元在內(nèi)),現(xiàn)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賠償損失421582元及退回運費7741元,并負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冷藏商運公司辯稱:我司與原告系委托代理關系,是原告將貨物交給我公司委托鐵路部門運輸?shù)?,原告的貨物損失與我公司無關,系鐵路運輸部門的責任,要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起訴。
審判
海口市某法院審理認為:
20xx年2月23日的運輸蔬菜合同系原、被告雙方在協(xié)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實的基礎上訂立的,且被告有“冷藏集裝箱及多類集裝箱的鐵道營運、銷售租賃服務”的經(jīng)營范圍,內(nèi)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該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約定將所運的蔬菜及租箱費、車費、預冷藏費共計7741元交給被告的經(jīng)辦人李某。李某的經(jīng)營活動應由被告承擔民事責任。
被告在承運原告托運的蔬菜的過程中,造成蔬菜腐爛,被告應對承運的蔬菜腐爛承擔賠償責任。
20xx年3月13日,由大慶市物價局價格管理科及大慶市農(nóng)副產(chǎn)品批發(fā)市場工商所開具的證明證實,油豆角的市價為每公斤10—12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的市場價格計算”之規(guī)定,原告3500公斤油豆角,被告應承擔賠償損失420xx元。
原告訴請要求被告賠償損失420xx元,應予支持。原告要求退還運費7741元沒有法律依據(j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被告冷藏商運公司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420xx元人民幣。
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評析
在日常的社會經(jīng)濟活動中,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屢見不鮮。本案是一起關于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
一、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法律關系的發(fā)生,首先要求在當事人之間成立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本案中,被告認為雙方只存在一種委托代理關系。“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被告有”冷藏集裝箱及多類集裝箱的鐵道營運、銷售租賃服務“的經(jīng)營范圍,原告也在合同訂立后履行了自己的義務,雙方形成的是一種運輸合同關系。
二、企業(yè)法人和其他民事主體一樣,在其未履行民事義務時,必須承擔相當?shù)拿袷仑熑巍F髽I(yè)法人的民事責任一般都是在經(jīng)營過程中產(chǎn)生的,這種經(jīng)營活動又是通過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的,因此,企業(y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jīng)營活動,企業(yè)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三、運輸作業(yè)是風險作業(yè),同時在運輸過程中損害的發(fā)生原因也是極其復雜的,法律在強調(diào)對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利益保護的同時,也必須對承運人的利益作適當?shù)谋Wo?!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應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zhì)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背羞\人要免除賠償責任的,就應當負舉證責任。本案中作為承運方的冷藏商運公司,在承運蔬菜的過程中,沒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致使蔬菜腐爛變質(zhì),在承運方不能證明有免責事由存在的情況下,應當賠償托運方的損失。
四、本案中關于貨物賠償額的計算,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guī)定,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其目的在于使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獲得如貨物安全及時到達并按合同交付時所獲得的預期利益,有利于保護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的利益。
運輸保險合同糾紛篇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2、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因其違約給原告造成的全部損失計人民幣元;
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1*年3月7日,原告與被告于南京市六合區(qū)簽署了《采購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rjch20130315),約定原告向被告采購2噸dw萃取劑,合同價款為人民幣96000元,若貨到后經(jīng)檢驗不合格的,原告有權退貨,被告應在收到原告退貨通知后一周內(nèi)到原告處自提貨;《采購合同》還約定,被告違反合同約定的,原告有權解除合同,被告應在三日內(nèi)返還合同價款,并承擔由此給原告造成的損失。
合同簽訂后,原告于20__年3月21日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貨款并于20__年3月29日對被告所供貨物進行了取樣檢驗,檢驗結果顯示貨物質(zhì)量不合格,原告遂通知被告解除《采購合同》,并要求被告返還全部貨款,被告于20__年5月23日向原告發(fā)函表示愿意在20__年5月29日退還貨款,但此后被告并未按期退款,雖經(jīng)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對此置之不理。被告的上述違約行為已經(jīng)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原告依法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查明事實,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運輸保險合同糾紛篇四
從90年代后期開始,我國保險業(yè)推出一種名為保證保險的新險種。例如機動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由于保證保險本身的特殊性,導致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在法律適用上發(fā)生分歧。本文的目的是為人民法院審理這類案件提供參考意見。
保險法第十條規(guī)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證保險合同的投保人,是借款合同的債務人,亦即從銀行借款用于購買機動車的買車人。
保險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chǎn)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按照這一規(guī)定,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保證保險合同的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就是不同的人,投保人是借款合同的債務人;被保險人是借款合同的債權人。
保險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保險標的是指作為保險對象的財產(chǎn)及其有關利益或者人的壽命和身體。"保證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是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
我們看到,在保證保險合同中,保險標的是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而此債務的履行對借款合同的債權人有利,對借款合同的債務人不利??梢?,在現(xiàn)實中的保證保險合同中,投保人自己對于保險標的并不具有保險利益,與保險法第十二條關于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的規(guī)定,顯然不合。
保險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事故。"保證保險合同的保險事故,是借款合同債務的不履行,即債務人違約。
按照保險法原理,保險事故必須是客觀的、不確定的、偶然發(fā)生的危險,換言之保險事故之是否發(fā)生應不受保險合同當事人主觀方面的影響。但保證保險合同的保險事故,是投保人自己不履行債務的行為,此保險事故之是否發(fā)生,取決于投保人自己的主觀意愿。如果投保人履行債務,保險事故就不發(fā)生;反之,投保人不履行債務,保險事故就發(fā)生。而投保人不履行債務,除遭遇死亡、喪失勞動能力、陷于破產(chǎn)等特殊情形外,均屬于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債務??梢姳WC保險合同的保險事故,與保險法原理不合。
因為保險人所承保的保險事故,是投保人不履行債務,而該保險事故之是否發(fā)生,主要是由投保人主觀方面決定的,不符合關于保險事故必須是客觀的不確定事故的保險法原理。因此,我們可以斷言,現(xiàn)今所謂保證保險合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保險合同。又由于保證保險的保險事故之是否發(fā)生,實際上是由投保人主觀方面決定的,因此保證保險本身就包含著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債務,造成保險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換言之,保證保險本身包含保險詐騙的危險。
在保險實務中,與保證保險類似的是信用保險,二者容易混淆。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均以債務履行為保險標的,均以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為保險事故,差別僅在于投保人不同。在保證保險,投保人是借款合同的債務人;在信用保險,投保人是借款合同的債權人。
在信用保險,投保人(債權人)對于保險標的(債務履行)具有保險利益,且保險事故(債務不履行)之是否發(fā)生,不受投保人(債權人)的影響,屬于客觀存在的不確定風險。實質(zhì)上是,借款合同的債權人以支付保險費為代價,將債務不履行的風險轉(zhuǎn)嫁給保險人。因此,信用保險,完全符合保險法關于保險標的、保險事故和保險利益的規(guī)定,屬于真正的保險合同。
在保證保險,投保人(債務人)對于保險標的(債務履行)不具有保險利益,且保險事故(債務不履行)之是否發(fā)生,實際上取決于投保人(債務人)的主觀意愿,不符合保險事故必須是客觀的不確定風險的基本原理。保證保險不符合保險法關于保險標的、保險事故和保險利益的規(guī)定,不是本來意義上的保險合同。
我們已經(jīng)看到,所謂保證保險,與保險法原理和現(xiàn)行保險法的規(guī)定多有不合,因此所謂保證保險并不是本來意義上的保險。當事人訂立保證保險合同,是借用保險合同的形式,實現(xiàn)擔保債務履行的目的。換言之,所謂保證保險合同,形式和實質(zhì)是不一致的,是采取保險形式的一種擔保手段。這一判斷與中國保監(jiān)會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認識是一致的。
1999年8月30日,中國保監(jiān)會在《關于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的復函》(保監(jiān)法[1999]第16號)中指出:"保證保險是財產(chǎn)保險的一種,是保險人提供擔保的一種形式"。2000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國工商銀行郴州市蘇仙區(qū)支行與中保財產(chǎn)保險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蘇仙區(qū)支公司保證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的請示報告的復函》(1999經(jīng)監(jiān)字第266號)中指出:"保證保險雖是保險人開辦的一個險種,其實質(zhì)是保險人對債權的一種擔保行為"。
正確認定保證保險合同的性質(zhì),對于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具有重要意義。既然保證保險采用保險合同的形式,屬于"財產(chǎn)保險的一種",則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就應當適用保險法的規(guī)定;既然保證保險的實質(zhì)是"保險人對債權的一種擔保行為",則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也應當適用擔保法關于人的擔保(保證合同)的規(guī)定。
(三)對于保險法未有規(guī)定的事項,應當適用擔保法的規(guī)定。
(一)保險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當事人訂立保證保險合同,是借用保險合同的形式,達成擔保借款合同債務履行的目的,投保人(債務人)對于保險標的(債務履行)不具有保險利益,正是保證保險合同的本質(zhì)和目的所決定的。因此,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不能適用保險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換言之,人民法院不得支持被告(保險人)以違反保險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為由請求確認保證保險合同無效的主張。
(二)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證保險合同并不是本來意義的保險,而是采用保險合同的形式達成擔保債務履行的目的,保險人所承保的不是不確定的客觀風險。除投保人(債務人)遭遇死亡、喪失勞動能力、陷于破產(chǎn)等客觀原因外,保險事故之發(fā)生(不履行債務),均屬于"投保人"(債務人)故意為之,均可構成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如根據(jù)保險法第二十八的規(guī)定,免除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勢必造成保證保險合同的目的落空,違背保證保險合同的本質(zhì)和目的。因此,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不得適用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換言之,人民法院不得支持被告(保險人)以違反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為由請求免于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主張。
(三)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nèi)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嗬?本條能否作為承擔了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人向債務人追償?shù)姆筛鶕?jù)?因為債務人即是投保人,屬于保證保險合同的當事人,不是保證保險合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者",不符合保險法第四十五條關于保險代位權的規(guī)定。因此,人民法院不能以本條作為認可承擔了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人向債務人追償?shù)姆筛鶕?jù),而應當以擔保法關于保證人代位權的規(guī)定作為根據(jù)。亦即擔保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換言之,承擔了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人向債務人追償,其法律依據(jù)不是保險法上的保險人代位權,而是擔保法上的保證人代位權。
保證保險合同是用來保證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的擔保手段,因此借款合同是保證保險合同的基礎關系。作為基礎關系的借款合同被認定無效時,導致保證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消滅,因此保證保險合同亦應無效;但保證保險合同被認定無效時,作為其基礎關系的借款合同并不因而無效。此與保證合同與基礎合同的關系是一致的。因此,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于保險人證明投保人構成保險欺詐(騙保騙貸)的情形,應當適用擔保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認定保證保險合同無效,并根據(jù)保險人過錯程度判決保險人對于原告(被保險人)所受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
"由于該保證保險合同實際上是以保險合同形式表現(xiàn)出來的擔保合同,具有擔保合同的功能,根據(jù)擔保法有關規(guī)定,主合同無效導致?lián):贤瑹o效的,擔保人無過錯的,不承擔責任;擔保人存在過錯的,應承擔過錯賠償責任。而導致本案所涉合同無效的根本原因在于陳國彭的欺詐行為,但保險公司在陳國彭提供一系列虛假購車文件進行投保的情況下,沒有履行嚴格審查義務,最終與陳國彭簽訂了保險合同并收取了保費,故此保險公司在簽訂保證保險合同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過錯,應當對本案借款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guī)定,認定上訴人保險公司應對陳國彭不能清償?shù)陌干鎮(zhèn)鶆粘袚?/3的賠償責任。"我認為,這一法律適用和責任認定是正確的。
(五)擔保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nèi)免除保證責任。"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如果對于保險標的另有抵押擔保,則應當適用擔保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先執(zhí)行抵押擔保,保險人僅對于執(zhí)行抵押擔保未能清償?shù)膫鶆粘袚o付保險金責任。被保險人(債權人)放棄抵押擔保的,保險人在被保險人(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nèi)免除給付保險金責任。
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nèi)容,并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此投保人的'"如實告知"關系保險人的重大利益。按照本條第二、三、四款的規(guī)定,如投保人的"告知"不實,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并拒絕承擔保險賠付的責任。因此,根據(jù)本條的規(guī)定,應當認為保險人對投保人的"告知"內(nèi)容負有主動審查義務。
銀行在發(fā)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向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保證保險,并以保證保險合同的簽訂作為借款合同的生效條件,目的是讓保險人承擔借款人不能還款的風險??梢娿y行之所以簽訂借款合同,是信賴保險人對借款人資信的審查及在借款人不能還款時保險人將代其承擔還款責任。因此,被保險人在訂立借款合同時對借款人(投保人)的資信情況是否審查,與保證保險合同無關。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不得支持保險人以被保險人對借款人(投保人)未進行資信審查或?qū)彶椴粐罏橛梢蟛怀袚o付保險金責任的主張。
決定買保險之前,先要搞清楚自己為什么要買這份保險。很多市民在挑選保險產(chǎn)品時過多地依賴代理人推薦,其實買保險與買其它商品一樣,都要根據(jù)自己的實際需求來選。代理人的意見、方案只能起到推薦作用,每個家庭對保險的需求都不一樣,有的希望增加人身保障,有的則是為了轉(zhuǎn)嫁財務風險,也有想通過保險做理財投資的……不同需求搭配不同保險。親朋好友的保險可以起參考作用,但在實際購買時要切實考慮自己家庭的經(jīng)濟情況、年齡結構、風險偏好等因素。
時下保險理財盛行,很多人產(chǎn)生了“買保險就是為了多賺錢”的想法。為了迎合市民的這一心理,保險代理人上門兜售保險時著重宣傳的是分紅功能;銀行柜面上代銷的保險打出的廣告是“回報能有多高”;在保險公司主推的產(chǎn)品中,幾乎都帶有分紅性質(zhì),諸如此類的宣傳誤導了不少市民,讓大家覺得買保險就是為了多賺錢。其實保險最基本的功能是保障,投資理財只是保險的附加功能。對于保險最樸素的解釋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即人人拿出一小部分財富匯集成大經(jīng)費,一旦個別社會成員發(fā)生意外就可以動用這筆愛心基金。市民買保險其實是用少量的錢轉(zhuǎn)嫁自己和家庭的風險,不要因為繳了保險費沒有得到經(jīng)濟回報就認為很吃虧。
據(jù)粗略統(tǒng)計,目前80%以上的保險拒賠案是由于客戶在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引起的。保險合同有個重要原則,就是“如實告知”義務,市民投保時一個小小的“隱瞞”,就會失去日后索賠的權利。
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很多保戶認為自己口頭告知過就可以了,業(yè)務員說在保單上可不填就不填,結果理賠時被指控“隱瞞”病情,保戶覺得冤枉卻無據(jù)反駁,最后只好被拒賠。要知道“如實告知”義務已經(jīng)以法律形式被固定下來,任何人都不能豁免投保人不履行該義務。所以投保人一定要在合同上填明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否則保險公司可以以“隱瞞”病情為由拒賠。 還有的“機動車輛保險”要求車主變更要及時更改,否則合同視為無效。還有的機動車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是營運車輛,出險后造成理賠糾紛,因為營運車輛的保費與私用車輛的保費是不一樣的。
保單不能代簽名最主要是針對以死亡為保險責任的人壽保險。這項規(guī)定的立法本意是為了防止投保人為經(jīng)濟利益惡意傷害被保險人,因而一定要被保險人的親筆簽名。保險不能代簽名,是保險常識,但有的分紅險在簽訂合同時,有的保險代理人對簽名要求不嚴格,就容易發(fā)生理賠糾紛。有些市民購買的分紅險業(yè)績不佳,想要全額退保,便以自己的保單是代簽名為由認為保險合同不成立,要求撤銷所購買的保險產(chǎn)品,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也不會被保險公司接受。
由于市民的保險專業(yè)知識還比較匱乏,對保險條款中的某些專用術語往往會“想當然”地去理解。以保戶繳費滿兩年退保時保險公司應給付現(xiàn)金價值為例,很多人從字面上理解以為現(xiàn)金價值就是自己所繳的保費。但事實上,客戶退保時的現(xiàn)金價值是所繳保費扣除風險保費、儲蓄金保費后的剩余部分。一般第三年退保的客戶大約只能領到所繳保費的二分之一左右,但這一點讓不明就里的老百姓倍感“上當”,導致很多糾紛。
1.
合同糾紛法律
2.
租賃合同糾紛
3.
勞務合同糾紛
4.
轉(zhuǎn)讓合同糾紛
5.
借款合同糾紛
6.
贈與合同糾紛
7.
勞動合同糾紛與雇傭合同糾紛區(qū)分
8.
合同糾紛管轄地
運輸保險合同糾紛篇五
住所地:
聯(lián)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被告:
住所地:
聯(lián)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訴訟請求:
4、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鑒定費等費用。
事實和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駕駛原告所有的_____號中型廂式貨車沿國道_______線由____往____方向行駛至國道_____福昆線______公里處,與_______駕駛的_____號轎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_____號貨車乘車人_____被該車碾壓于右前輪下,搶救無效死亡(經(jīng)鑒定,_____系交通事故致創(chuàng)傷性出血休克而死亡);_______輕微受傷;兩車均在事故中不同程度受損。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廂大隊認定______負事故全部責任,死者_____不負事故責任。
因本案交通事故,原告支付了死者______醫(yī)療費_______元、尸體檢驗費_____元、閩______號車司機______醫(yī)療費______元,向____家屬支付死亡賠償金_____元、精神損害撫慰金_____元、喪葬費______元、誤工費______元、住宿費______元、交通費_____元、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______元。此外,原告還支付了______號貨車修復材料費_______元、維修費______元、吊車拖車費________元、_____鑒定費_______元。
原告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為______貨車向被告分別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_____(簡稱“交強險”,賠償限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機動車第三者責任_____(簡稱“三責險”,責任限額為人民幣_____元,不計免賠率)和機動車損失_____(簡稱“車損險”,責任限額為人民幣______元,不計免賠率),_____期間為一年。本案交通事故發(fā)生在該_____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告依法應當在交強險、三責險和車損險的責任限額內(nèi)承擔賠付責任。但是,_____事故發(fā)生至今,被告仍然未能依約在前述三險種的責任限額內(nèi)向原告支付_____金。無奈,原告只能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依法判如所請。謝謝!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
起訴狀副本____份;
證據(jù)材料副本____份。
運輸保險合同糾紛篇六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立即騰出所租賃的房屋;
2.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元整;
3.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
20__年2月_______________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因雙方對有關約定事項發(fā)生異議,于是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在20__年_______________月初,對原合同有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從新簽定了《房屋租賃合同》,原合同作廢并已銷毀。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間,違反《房屋租賃合同》第十條第7款(即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為無明火商業(yè)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guī)和政府相關規(guī)定,合法經(jīng)營。因乙方違法經(jīng)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押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和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即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a:________________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經(jīng)營的。)的約定,使用明火和進行無照違法經(jīng)營。20__年2月_______________日,原告向被告送達了《告知書》,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氣罐,被告不予理睬,拒不接受。20__年3月_______________號,物業(yè)向被告送達了《通知函》,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氣罐,被告仍然不予理睬,拒不接受。
被告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雙方的協(xié)議約定,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訴至貴院,懇請貴院能依法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此致
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區(qū)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本訴狀副本一份;證據(jù)材料五份
運輸保險合同糾紛篇七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jù)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shù)額,不能籠統(tǒng)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shù)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diào)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1、解除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判決被告返還原告剩余房款______元整;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風險提示: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jù)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運輸保險合同糾紛篇八
女主持人:勁舞福門開
女:新年到,值此佳節(jié)之際,祝大家一帆風順
男:兩全其美
女:三羊
男:四季平安:
女:五福臨門
男:六六大順
女:七星高照;
合:八方來財
男 :尊敬的各位領導
女 :尊敬的各位來賓
男 :親愛的同事們
女 :親愛的朋友們
合:大家下午好!
掌聲
男 :北風擋不住春天的腳步,20xx已向我們揮手告別;
女 :冰雪封不住青春的熱情,20xx已隨春潮滾滾而來!
男 :今天我們齊聚一堂,讓我們共同揭開20xx年華麗的篇章
女 :今天我們齊聚一堂,再次領略xx公司人的風采
女 :今天我們齊聚一堂,歡渡這個開心、輕松、美好的時刻;
女 :本次聯(lián)歡會由xx公司攜手共歡,在這激動人心的盛會,請允許我們代表大家向到場的領導與來賓表示熱烈的歡迎!
并向所有領導及到場的嘉賓表示誠摯的感謝
男 :歡迎你們!今天我們再次有幸邀請到到場,歡迎。
掌聲
合 :"年會主題"xx公司集團20xx年聯(lián)歡會現(xiàn)在開始
音樂 怒放的生命 、
提醒: 配樂詩朗誦:《xx公司頌》
其他5位主持人下場,臺上留2人。
男 :在這個激動人心的時刻,我想獻給xx公司一副對聯(lián)
女 :哦,這么有詩意,快說來聽聽
男 :聽著哈,上聯(lián):,
下聯(lián):
橫批:xx公司之年
女 :有才啊,但是橫批有什么講究呢?
男 :你想啊,20xx,加在一起,是不是就是9啊,那就是我們啊。
女 :你真行,有才!
女 :好一首頌歌,道出了多少xx公司人的心聲
男 :展望明天,xx公司集團即將策馬揚鞭,馳騁疆場!
女 :沒有什么能阻擋,沒有什么能動搖,我們始終斗志昂揚!
男 :親愛的朋友們,讓我們先把掌聲,獻給我們自己--"路漫漫兮、其修遠矣",我們有信心、憑著一腔熱血,繼續(xù)奮戰(zhàn)到底!(掌聲)
女 :再把掌聲,獻給我們的朋友(示意主桌客人)--因為你們的支持,才有我們源源不竭的動力!(掌聲)
男 :感謝 總的新年寄語,讓我們再次把掌聲送給我們的領路人 總。
公布名單--
女 :親愛的朋友們在這美好的日子里,讓我們唱起來,舞起來,樂起來
音樂 《火火的姑娘》
男 :這歌唱得太帶勁兒了,舞蹈也火辣
男 :有請抽獎嘉賓,抽獎規(guī)則是:
女 :祝賀中獎的同事,精彩還在繼續(xù)
男 : 下面讓我們一起來欣賞一下具有異國特色的舞蹈--肚皮舞
音樂 肚皮舞
女 :這舞蹈太給力了,誒?我搭檔呢,誰看見我搭檔了?(音樂起)
音樂《你是我的眼》
女 :搭檔,你真是深藏不漏啊,這音樂功底,佩服!
男 :趁著相親這熱鬧勁兒,趕緊讓我們把年會的五福臨門五等獎抽了
女 :有請抽獎嘉賓:
男 :恭喜中獎的同事
女 :還沒有中獎的同事先別著急,大獎還在后面呢,讓我們先來欣賞一段節(jié)目,讓大獎在飛一會兒!
男 :有請美女組合《紅日》
音樂《紅日》
男 :歡慶年會喜氣濃
女 :我們公司樂融融
男 :今天舉行大聯(lián)歡
女 :隆重
男 :下面請欣賞《三句半》
《三句半》
男 :感謝咱們同事
總講話
四等獎
女 :感謝 總的新年寄語
男 :讓我們在 總的寄語種開啟今天年會四季平安的四等獎
女 :有請頒獎嘉賓:
四等獎抽獎
男 :恭喜得獎的同事
女 :中獎的感覺太快樂了
男 :那讓我們來上一曲《快樂崇拜》讓快樂一直進行下去
舞蹈:《快樂崇拜》
男 :這氛圍太high了
女 :是啊,我都想載歌載舞了
男 :你啊,還是和我一塊兒主持吧,讓我們把機會讓給下面這位情歌王子
女 :有請楊俊虎《雨蝶》
歌曲:《雨蝶》
女 :搭檔,你看到武雙節(jié)棍嗎?
男 :當然了
女 :你看過邁克的舞嗎?
男 :當然了
女 :你看過氣功嗎?
男 :當然了
女 :那你看過3者斗武嗎?主持詞大全
男 :那沒有
女 :今天讓你見識見識
男 :有請雙節(jié)棍+街舞表演者+硬氣功
舞蹈:雙節(jié)棍+街舞表演者+硬氣功
男 :有請抽獎嘉賓
運輸保險合同糾紛篇九
運輸
合同
的客體是指承運人將一定的貨物或旅客到約定的地點的運輸行為,以下是本站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交通運輸合同糾紛相關案例分析。內(nèi)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案情
原、被告于20xx年2月23日口頭商定:由被告承運海南產(chǎn)之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終點站為黑龍江省大慶市讓湖路車站。商定的當天原告將3500公斤蔬菜交給被告承運,還交了7741元給被告之經(jīng)辦人李某。被告的經(jīng)辦人李某收到該款后出示收款收據(jù),被告也按約定將3500公斤蔬菜(油豆角)運往大慶。20xx年3月8日該批蔬菜到達終點站時,經(jīng)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分局讓湖路車站檢查發(fā)現(xiàn)集裝箱后面調(diào)溫室無門鎖,可自由開啟,調(diào)溫室內(nèi)溫度控制箱箱門開啟,冷板溫度顯示表和箱內(nèi)溫度顯示表失靈,調(diào)溫機不工作;3月9日交付時開啟箱內(nèi)見綠水流出,竹筐裝豆角96箱,全部腐爛變黑。油豆角當時在大慶市的價格為每公斤10—12元。
20xx年4月21日,原告以冷藏商運公司為被告,向??谑心撤ㄔ禾崞鹪V訟,稱:20xx年2月23日,我要求被告用保溫冷藏箱發(fā)運海南產(chǎn)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我依照約定向被告交納310噸冷藏箱租費1500元、車費1800元、冷藏費400元、鐵路運輸費4041元,共計人民幣7741元,而且于當日將所運蔬菜交給被告指定的冷藏倉庫。后經(jīng)鐵路部門檢驗發(fā)現(xiàn)所運蔬菜全部腐爛。由于被告的過失,沒有盡到謹慎運輸之責,致使冷藏箱后面溫室內(nèi)溫度控制箱箱門開啟,冷板溫度顯示表和箱內(nèi)顯示表失靈,調(diào)溫工作機不工作,造成我的經(jīng)濟損失498099.2元(包括運費7741元在內(nèi)),現(xiàn)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賠償損失421582元及退回運費7741元,并負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冷藏商運公司辯稱:我司與原告系委托代理關系,是原告將貨物交給我公司委托鐵路部門運輸?shù)?,原告的貨物損失與我公司無關,系鐵路運輸部門的責任,要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起訴。
審判
海口市某法院審理認為:
20xx年2月23日的運輸蔬菜合同系原、被告雙方在協(xié)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實的基礎上訂立的,且被告有“冷藏集裝箱及多類集裝箱的鐵道營運、銷售租賃服務”的經(jīng)營范圍,內(nèi)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該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約定將所運的蔬菜及租箱費、車費、預冷藏費共計7741元交給被告的經(jīng)辦人李某。李某的經(jīng)營活動應由被告承擔民事責任。
被告在承運原告托運的蔬菜的過程中,造成蔬菜腐爛,被告應對承運的蔬菜腐爛承擔賠償責任。
20xx年3月13日,由大慶市物價局價格管理科及大慶市農(nóng)副產(chǎn)品批發(fā)市場工商所開具的證明證實,油豆角的市價為每公斤10—12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的市場價格計算”之規(guī)定,原告3500公斤油豆角,被告應承擔賠償損失420xx元。
原告訴請要求被告賠償損失420xx元,應予支持。原告要求退還運費7741元沒有法律依據(j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被告冷藏商運公司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420xx元人民幣。
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評析
在日常的社會經(jīng)濟活動中,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屢見不鮮。本案是一起關于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
一、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法律關系的發(fā)生,首先要求在當事人之間成立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本案中,被告認為雙方只存在一種委托代理關系。“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被告有”冷藏集裝箱及多類集裝箱的鐵道營運、銷售租賃服務“的經(jīng)營范圍,原告也在合同訂立后履行了自己的義務,雙方形成的是一種運輸合同關系。
二、企業(yè)法人和其他民事主體一樣,在其未履行民事義務時,必須承擔相當?shù)拿袷仑熑?。企業(yè)法人的民事責任一般都是在經(jīng)營過程中產(chǎn)生的,這種經(jīng)營活動又是通過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的,因此,企業(y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jīng)營活動,企業(yè)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三、運輸作業(yè)是風險作業(yè),同時在運輸過程中損害的發(fā)生原因也是極其復雜的,法律在強調(diào)對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利益保護的同時,也必須對承運人的利益作適當?shù)谋Wo?!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應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zhì)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背羞\人要免除賠償責任的,就應當負舉證責任。本案中作為承運方的冷藏商運公司,在承運蔬菜的過程中,沒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致使蔬菜腐爛變質(zhì),在承運方不能證明有免責事由存在的情況下,應當賠償托運方的損失。
四、本案中關于貨物賠償額的計算,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guī)定,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其目的在于使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獲得如貨物安全及時到達并按合同交付時所獲得的預期利益,有利于保護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的利益。
交通運輸合同糾紛案例:旅客運輸合同糾紛
案情:
原告(反訴被告)訴稱并辯稱:20xx年4月28日,我方與旅游公司簽訂了“租車
協(xié)議書
”,約定我方租11輛汽車給對方。簽約后,對方付了17.3萬元,余款承諾5月5日前付清。我方同意對方在未付清余款的情況下執(zhí)行協(xié)議。我方準時提供租用車輛。5月14日,我方到對方處索取余款,對方交給我方現(xiàn)金3.7萬元及投訴信、醫(yī)療費收據(jù),被我方拒絕。后對方以乘車途中因司機急剎車使一女乘客的手骨折及司機煽動客人為由拒付。我方已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義務。車輛在運行中乘客擅自走動導致扭傷,后果自負。對方以種種借口拒付是違約行為。請求判令對方支付所欠的租車款4.3萬元及違約金1萬元。被告(反訴原告)辯稱并反訴稱:按雙方簽訂的“租車協(xié)議書”約定,對方必須準時提供租用車,確保行車安全,合同約定5月1日晚上12時到達??冢墒怯捎谧庥玫?號車出故障,致使車隊于次日凌晨5時才到達???。而10號車在高速行駛而前方又無障礙的情況下緊急剎車,導致一名導游右臂骨折,另有7人也有不同程度的碰傷。在三亞市由于1號車駕駛員在索要回扣等無理要求沒滿足的情況下,煽動游客不按原定計劃去購物點購物,并將旅游團帶至不在計劃之內(nèi)的景點。致使我方的合作方三門峽神州旅行社拒付尚欠我方的23846元的團費?,F(xiàn)我方要求對方雙倍返還定金2萬元,承擔導游的醫(yī)療費920元,2262元的門票及23846元。
事實:
??谑姓駯|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公開審理查明:旅游公司與汽運公司于20xx年4月28日簽訂“租車協(xié)議書”一份,約定旅游公司向汽運公司租用11輛空調(diào)大巴車,每輛2.3萬元;汽運公司保證車輛行駛安全。簽訂協(xié)議時,旅游公司先付1萬元定金,余款于4月30日上午11時起交清,否則沒收定金,取消租車協(xié)議;汽運公司于5月1日12時10分在廣西北?;疖囌窘诱?,于晚上12時前到達海口,租車時間至5月5日;汽運公司必須遵守協(xié)議,必須配合旅游公司的安排,不得遲到,不得無理取鬧,如有違反,雙杯返還定金。簽約后,旅游公司于4月29日交1萬元的定金和8萬元租車費。因旅游公司未按時付清全部款項,故致函汽運公司稱,因“五一”放假,所余之款于5月5日付清。汽運公司在從北海至??诘男谐讨?,因一輛車發(fā)生故障,致使整個團隊不能按約定的時間到達???。另有一輛車在行駛中急剎車,致使一名導游郭某受傷。行程結束后,汽運公司于5月16日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旅游公司只付3.7萬元,同時交投訴信一份、醫(yī)療費單據(jù)給汽運公司,汽運公司表示拒絕。5月25日汽運公司再次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4.3萬元未果的情況下,向本院起訴。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旅游公司認為不付余款給汽運公司是因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違約行為,造成三門峽旅行社拒付尚欠該公司團費23846元。
判案:
海口市振東區(qū)人民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租車協(xié)議書“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除協(xié)議中的“甲方在旅游購物點的停車費和購物回扣均歸乙方所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無效外,其余內(nèi)容均合法。簽約后,旅游公司致函汽運公司稱5月5日付清余款,而汽運公司對此表示同意。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汽運公司未按約定時間抵達??诩霸斐捎慰蛽p傷,屬違約行為,旅游公司亦沒有按約定的時間,即5月5日付清余款,其行為同樣違約。因此,旅游公司亦無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所付之定金應折抵租車款。因汽運公司的違約造成旅游公司的損失大于約定的定金,故其要求汽運公司因違約行為,造成三門峽旅行社拒付團費23846元和醫(yī)療費920元,共計24766元的損失的請求,予以支持。旅游公司請求汽運公司賠償不按要求所去景點而增加支出2262的費用,不予支持。
解說:
1、本案表面看起來是一起汽車租用合同糾紛,其實是一起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本案原告汽運公司與被告簽訂了一份“租車協(xié)議”,約定被告租用原告的汽車按規(guī)定的路線運送客人,司機由原告所派,原告必須保證在指定的時間內(nèi)將被告的乘客運送到指定的地點,因此,雙方之間是一種旅客運輸合同關系。
2、本案雙方簽訂合同以后,該運輸合同是否成立了呢?從我國有關運輸合同的法律、法規(guī)來看,一般都規(guī)定運輸合同經(jīng)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即告成立,運輸行業(yè)一般也認為運輸合同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即告成立,并不要求支付運費或購買客票為條件,因此,從有利于保證運輸和行業(yè)的正常秩序,保護合同雙方的長遠利益出發(fā),一般都將運輸合同視為諾成性合同。合同當然成立。
3、根據(jù)運輸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被告應向原告支付運輸費用,原告應當按照約定的運輸路線將旅客運到約定地點,但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nèi)到達指定地點。給被告造成了損失;另外原告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緊急剎車導致旅客受傷事件,未能為旅客提供安全保障的義務,違反了旅客運輸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而本案被告在原告已經(jīng)履行完畢運輸旅客的義務后拖欠部分運輸費用也是沒有道理的,其行為同樣違約。法院正確認定和劃分了原告和被告各自的責任,做出了合情合理的判決。
交通運輸合同糾紛案例:北京首例索賠第三者險案今宣判人保敗訴
今天上午9時20分,本市首例機動車車主向行人賠償后,向保險公司理賠遭拒案宣判。朝陽法院判決: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營業(yè)部賠償車主周某4萬元。
法院認定,周某所投保的車輛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屬于保險事故,在其投保的第三者險的承保范圍之內(nèi)。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guī)定,保險公司對保險事故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
宣判后,保險公司的應訴代表當即表示要上訴,并稱人保不應成為法規(guī)沖突中的犧牲品。
今年8月6日,王某駕駛起重車在朝陽區(qū)姚家園路平房附近將騎車人廖某撞碾而亡。朝陽交通隊出具責任認定書,稱事故發(fā)生前雙方進入路口時的信號燈狀態(tài)無法查證,故車禍原因無法查清。
按照新“交法”的規(guī)定,機動車與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負全責。在交通民警的主持下,車主劉某與死者家屬達成損害賠償調(diào)解書,劉某賠償對方10萬元。但此后劉某找到中國人保北京分公司要求理賠4萬元保險金時,卻被保險公司以“投保人沒有事故責任”為由拒絕。
在此案開庭審理后的第二天,北京市人大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該辦法規(guī)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先行賠償。該辦法將于20xx年1月1日施行。
運輸保險合同糾紛篇十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jù)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shù)額,不能籠統(tǒng)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shù)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diào)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jù)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