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人們越發(fā)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暮贤瑑?yōu)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購房合同篇一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姓名/公司名稱: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根據(jù)長春市房地產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購買××小區(qū)商品房事宜,經(jīng)過平等協(xié)
商,簽訂本認購書。
1、××小區(qū)位于_______區(qū)_______路_______號,經(jīng)××房產管理局批準,現(xiàn)正式對外預售
[預售許可證:( )鄭房管預售字第號]
2、乙方自愿訂購××小區(qū)________棟________號________室。總建筑面積:________平
方米。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
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
3、乙方于簽訂此認購書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元。
4、乙方于簽訂認購書之日起_____天內,簽訂出售合同,同時支付首期款(含定金), 乙方逾期七天尚未簽訂出售合同,甲方不再保留其訂購房號(室)。
5、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按揭付款□
6、本認購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購房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就甲方職工住宅樓認購事宜,經(jīng)甲乙方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jù)。 甲方經(jīng)過有關部門批準,決定為本單位職工建設二棟住宅樓,住宅樓位于 。
第二條 職工公寓認購依據(jù)。
乙方為甲方單位職工,甲方通過自建的方式建設職工公寓。
第三條 乙方所認購職工公寓的基本情況。
乙方認購買的職工公寓(以下簡稱該職工公寓,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協(xié)議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協(xié)議第一條規(guī)定的項目中的:第___【幢】【座】_____【單元】【層】_____號房。
該職工公寓的用途為住宅,屬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建筑層數(shù)地上_____層,地下____層。
該職工公寓陽臺是封閉式。
該職工公寓建筑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該職工公寓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元 。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以有資質部門的測繪數(shù)據(jù)為準,多退少補。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簽定協(xié)議時交房款 元,開工后交房款 元,主體完工后交 元。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協(xié)議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協(xié)議。甲方解除協(xié)議的,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協(xié)議的,經(jīng)甲方同意,協(xié)議繼續(xù)履行,自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第八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經(jīng)驗收合格的職工公寓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xié)商同意解除協(xié)議或變更協(xié)議外,甲方可據(jù)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
2、政府及國家政策的原因。
第九條 甲方逾期交房的責任。
自本協(xié)議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承擔利息
第十條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jīng)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乙方所購職工公寓質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交接。
職工公寓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應當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xù)。
第十二條 甲方保證銷售的職工公寓沒有產權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職工公寓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職工公寓正常使用直接關聯(lián)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水通、路通和電通。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職工公寓僅辦理單位權屬登記證書,不確權到乙方名下,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相關證明,證明乙方所認購房產產權歸乙方。乙方所購公寓未經(jīng)甲方允許不得對外轉讓銷售。
第十六條 乙方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職工公寓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協(xié)議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職工公寓有關聯(lián)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七條 本協(xié)議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議附件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xié)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1份。本協(xié)議經(jīng)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 屋 平 面 圖
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頂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wèi)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
購房合同篇三
一、本合同是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青島市房地產轉讓辦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當事人可以約定采用,或參照示范文本訂立買賣合同。
二、除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預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產買賣均可適用本合同。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商定后如實填寫;【 】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可根據(jù)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四、雙方當事人應按自愿協(xié)商、公平的原則訂立合同。房地產買賣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yè)性較強、法律規(guī)范較多,雙方當事人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共有人的權利。房地產權利登記分為獨有和共有,共有指二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擁有同一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簽訂合同時,房地產權證內的共有人應在合同內簽字蓋章。
原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參加房改購房時的同住成年人應在合同附件五相關關系內表示同意出售,并簽字蓋章;因故無法在合同內簽字蓋章的,應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證明。
房地產權證內的權利人將房地產出售前,應與其配偶協(xié)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異議的,由權利人承擔法律責任。
2、定金。買賣合同定金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擔保,雙方當事人可就定金數(shù)額、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協(xié)議內約定。
3、房屋交接是出賣人按約定的日期和方式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驗收和接受的過程。 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第四條明確交付和驗收日期、選擇交付的方式。
出賣人將原購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開發(fā)公司提供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一并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享有“兩書”規(guī)定的權益。
4、房屋質量。質量條款是買賣合同的必要內容,買賣的房屋應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繼續(xù)使用的,產權人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
5、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前,買受人應向房地產交易中心查閱買賣房地產的有關登記(備案)資料,查驗買賣的房地產上是否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權利限制,以維護自身權益。
6、買賣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如承租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買受人購房后應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并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7、買賣已抵押房地產的,出賣人應當事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并就有關事項協(xié)商一致,同時告知買受人房地產抵押的事實。
8、房地產買賣后的土地使用權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其中,房地產權證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在合同第三條第(一)項如實填寫。
未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花園住宅出售時,買受人應向市或區(qū)縣房地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并選擇合同第三條第(二)項。
(2)非居住房屋
該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出售時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當事人應選擇合同第三條第(一)項,其中,房地產權證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如實填寫。
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劃撥土地上房地產買賣,買受人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按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當事人應選擇第三條第(二)項。 除上述情況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了國有土地租賃和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償使用形式,屬此范圍的.,當事人應在第三條第(三)項內約定。
9、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買賣對象。集體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經(jīng)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范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范圍內的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或者個體經(jīng)營者。
10、住房戶口遷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買賣,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外,住房內的原有戶口是否及時遷出也會影響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