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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橋梁建設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協(xié)議(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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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橋梁建設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協(xié)議(四篇)
時間:2023-04-04 15:16:05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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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梁建設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協(xié)議篇一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裝飾裝修工程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有關事項,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共同守約。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地點:

1.2 工程內容(附工程設計圖紙及文字說明和工程預算書),具體內容如下:一層及二層室內裝修項目,含:吊頂、隔墻、涂料、做柜子、造型、硬包打底、水電路、排水改造、等人工費。不包含人工費用內容:所有大理石的安裝及基層打底、墻紙安裝、軟硬包安裝、成品門安裝、水晶大吊燈安裝、樓梯改造、鐵藝安裝、所有外墻改造、垃圾外運費、拆除工程、活動家具及甲方自購材料(搬運、現(xiàn)場就位固定)、中央空調安裝、消防改造安裝裝飾內容以圖紙和預算為依據(jù),實際施工如有增減應征得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增減部分按實際結算。

1.3 承包方式:經充分協(xié)商雙方確定為 包工不包料 類承包方式。

1.4根據(jù)設計圖紙及工程預算書內容和承包方式。雙方確定合同額為 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

1.5 施工期限:根據(jù)國家建設裝飾工程工期定額、雙方商定。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 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6.1按施工準備規(guī)定,不能提供施工現(xiàn)場場地,電源線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1.6.2不屬于系數(shù)范圍內的重大設施變更,提供工程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出于施工無法進行而影響進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而影響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現(xiàn)場負責人監(jiān)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而影響施工。

1.6.6未按合同規(guī)定撥預付款,工程進度款?;虼彶牧喜顑r款而影響施工。

1.6.7因政府行為、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三條 甲方義務

3.1 開工前_______________天,為乙方接通施工現(xiàn)場、電、水、交通、負責直協(xié)調工作。

3.2 不拆動原建筑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xù)。

3.3 做好及時供應工作,發(fā)現(xiàn)材料不足時需立即補足。

第四條 乙方義務

4.1 施工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施工操作規(guī)范、防火規(guī)定、施工規(guī)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

4.2 保證施工現(xiàn)場的整潔。嚴格執(zhí)行市(區(qū))縣有施工現(xiàn)場管理的規(guī)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huán)境。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協(xié)商一致,鑒定書面變更協(xié)議同時調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六條 工程驗收

6.1 隱蔽工程:甲方需派技術負責人會同乙方對隱蔽工程24小時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并簽署意見,由乙方保存作為竣工驗修依據(jù)。

6.2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驗收單,逾期即視為該工程驗收合格,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七條 工程款交付方式

7.1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每隔7個工作日即每周 支付____________元。

7.2 工程驗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_%,即元。

7.3 保修金預留________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后一日開始計時,保修期為二年,保修期滿,經甲、乙雙方最終驗收,確認乙方已完成了應保修的項目,甲方在二十天內將剩余保修金一次付給乙方,保修期即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2 未辦理驗收移交手續(xù),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8.3 因單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xù),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8.5 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8.6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8.7 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保修

9.1 本工程保修期為貳年,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

9.2 乙方提供終身維修服務,保修期外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9.3 人為破壞及外來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質量原因,自然災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范圍。

第十一條 其它項目具體規(guī)定

11.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甲方負責運出施工現(xiàn)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垃圾清運費(此費用不在工程價內)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12.2 甲、乙雙方直接鑒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份。

12.3 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和款項結清后自動終止。

12.4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愿簽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區(qū))縣有關簽證部門進行簽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其它約定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梁建設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協(xié)議篇二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雙方互相合作,明確甲乙雙方責、權、利、經雙方協(xié)商,特簽訂如下條款,作為該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依據(jù)。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第二條 承包范圍

2.1本工程樁基完成后,從澆搗基礎墊層至屋頂水箱及屋頂瓦片安裝的所有泥水工作業(yè),主要包括混凝土澆注及養(yǎng)護、墻體砌筑、室內外墻體粉刷(室內頂棚不粉刷,但暗角必須做平整,符合規(guī)范要求)、樓地面找平、樓梯找平等施工圖紙內所有的泥水項目在內。

2.2本工程施工圖紙中所有需用零星構配件澆搗、養(yǎng)護、安裝、零星預制品構件和安裝、砼保護層水泥砂墊塊制作和安裝都在承包范圍內。場內排水、砼主體養(yǎng)護、內外墻粉刷養(yǎng)護、以及所有場內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等全部由乙方總包。

2.3乙方各分項承包內所有職工勞動保護用品及安全帽、雨衣、且夜間施工餐費及工人住宿,一切由乙方自理。甲方應提供3間約45平米的工棚給乙方做工具房及值班室。

第三條 承包方式

3.1本工程泥工的承包方式以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提供1臺塔吊以供5#、6#、7#樓的垂直運輸,并提供5臺物料提升機給乙方使用,除以上垂直運輸機械及塔吊由甲方提供外,其它施工常用的機械和工程上所使用零星工具、小型電機具、二級配電箱以外的配電箱、開關箱及電纜線,以及養(yǎng)護用的水管等由乙方提供自理。開塔吊及提升機的人工工資由甲方負責。

3.2乙方提供:兩臺以上350型砼攪拌機、砂漿機、斗車、平板振動器、插式振動機、振動棒等,其中二級配電箱以外以下的各級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具等所有零星工具、機具及鋁合金方盒由乙方提供,機具保養(yǎng)及修理費用由乙方自負。

第四條 承包價格

4.1以中標通知書的建筑面積2 ,單價按建筑面積元/㎡計算,本合同總價暫定為 1111111 元。如有圖紙變更增減的工程量根據(jù)實際情況經業(yè)主及監(jiān)理單位簽證后,在結算時應給予增減調整價款。

4.2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為(以驗收報告證明書為準)。乙方在施工期間,如對施工質量無法保證或達不到質量目標和縣標化要求,必須返工整改到合格為止,如由于質量問題造成的材料及人工費等經濟損失,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工程竣工結算時甲方按實際的經濟損失扣回。

4.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xiàn)明顯質量及工期無法按合同完成,甲方有權撤走乙方的施工班組,并可以調派其他施工班組進場施工,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費用在乙方結算款中扣回。

第五條 施工工期

5.1本工程工期按甲方統(tǒng)一安排,從第一幢樓澆搗基礎墊層開始至本工程全部完工驗收之日計算工期,提前不獎,延遲處罰(罰款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的合同為準)。施工工期按甲方對每幢樓的總施工計劃統(tǒng)一安排,并對各分項施工班組合理調配的工日列入施工進度表,甲方據(jù)此再與各分項班組簽訂施工進度協(xié)議。

第六條 工程款支付辦法及竣工結算

工程款支付按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進行,乙方按每月25日前澆筑完成每層樓面的建筑面積計算,以分項子目完成的工程量經業(yè)主及監(jiān)理單位認可簽證后支付該月75%,本工程全部完工后應支付至總完成工程款的90%,其余15%除預留結算款的1%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為一年)外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乙方在簽訂合同前必須預先支付3萬元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退還。以上合同履約保證金和質量保修金不計利息。

第七條 安全施工、文明標化

7.1乙方進場前須與甲方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對乙方的現(xiàn)場發(fā)生違章行為,則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細則》有關條款處罰。

7.2乙方進場必須遵守《浙江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憑身份證,就業(yè)證,暫住證招收民工,或按工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照片三天內向工地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xù),由甲方向所屬地方派出所統(tǒng)一申領《暫住證》,乙方按規(guī)定繳納辦證費用,如有不辦理者,經查獲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乙方人員在進場前應提供相片2張及施工人員花名冊,甲方應為乙方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7.3 乙方所購進的施工機具設備,乙方需當場自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乙方才可使用。設備出現(xiàn)故障,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4乙方按國家、省市和甲方的有關規(guī)定,進入施工現(xiàn)場嚴格遵守施工安全管理條例。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7.5乙方在施工時,施工機具不得擅自接電操作,需通知甲方由專業(yè)電工進行接電,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7.6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業(yè),乙方必須根據(jù)規(guī)定安排持操作證的人員上崗,若需培訓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7.7本工程定為創(chuàng)縣標化工程,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不準光背,不準穿拖鞋,如發(fā)現(xiàn)每人次各罰款50元,此款從結算時扣回。如發(fā)現(xiàn)乙方自大自強或個別人員素質極差造成對本工程整體形象不良的,甲方有權辭退乙方或個別人員,前帳不結。

7.8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做到“落手清”,對每天施工時造成的建筑垃圾要及時清理,保持施工現(xiàn)場的環(huán)境整潔。

7.9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無法達到縣標化要求,其相應損失由乙方承擔。

7.10乙方必須組織安排技術操作熟練、思想素質好及作風紀律嚴明的員工進場施工,并且不準帶家屬和小孩進入施工現(xiàn)場。

7.11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材料,乙方不得浪費,發(fā)生浪費現(xiàn)象,由乙方負責賠償。

7.12每道(天)施工工序完成,乙方必須做好“落手清”工作,如不及時處理或不聽指揮,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200—500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了約定的工作內容后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梁建設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協(xié)議篇三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茲有乙方現(xiàn)承包甲方發(fā)包的裝修工程,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并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內容:工作量清單。

4、承包范圍:水電工、木工、漆工、瓦工。

5、承包方式:包清工,電動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備。

6、質量要求:gb50210-20xx《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

db31/30-20xx《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7、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 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相關事宜,全面、全權負責現(xiàn)場的管理工作,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負責向乙方提供臨時水電。

三、乙方工作:

1、乙方 為駐工地代表,常駐現(xiàn)場,負責履行合同范圍內的應盡職責,按照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監(jiān)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圍內各相關工種間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驗收交鑰匙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

四、關于質量的約定:

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圖紙、作法說明及設計變更等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施工合同要求,相關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10-20xx、gb50303-20xx、gb50242-20xx、gb50327-20xx等)作為本工程的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如因乙方責任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不能通過驗收,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如因甲供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本工程質保期為壹年,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保修期內如發(fā)生質量問題,乙方須無償履行保修責任。

五、關于工期的約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約給付乙方工程進度款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2、如因乙方責任造成中途無故停工、窩工而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3、因業(yè)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六、關于價款和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價格 元(人民幣)。

2、本承包價格包含人工費、機械費、進退場、垃圾清運、材料上運費等。

3、付款方式:

a、開工后8日內,甲方付款30%元作為乙方的前期進場費。

b、水電工程隱蔽驗收后,甲方付款30%元

c、瓦工及木基層、木飾面驗收后、漆工進場時,甲方付款15%元。

d、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元。

e、余款5% 元待壹年保修期滿后結清。

七、關于材料的約定:

1、甲方負責同業(yè)主聯(lián)系及時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時到場。經乙方驗收入庫后,由乙方負責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損壞,由乙方照價賠償。

2、乙方須在預算定額范圍內使用材料(包括臨時電),材料損耗按定額計,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擔,并在承包價格中相應扣減。

3、所有進場的業(yè)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關于安全生產的約定:

1、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安全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門的規(guī)章制度,以及對文明現(xiàn)場和安全生產的要求。

3、乙方須嚴格遵守安全協(xié)議中的條款,嚴禁在施工現(xiàn)場發(fā)生違法亂紀等行為。

九、關于違約責任的約定:

1、乙方須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務,嚴禁乙方將本項目再次進行分包或轉包。

2、因乙方責任原因而延誤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賠付違約金元。

3、乙方必須給進場施工的工作人員購買人身保險,在施工中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如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后即終止。其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梁建設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協(xié)議篇四

合同編號:

發(fā)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協(xié)議書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項目 施工及有關事項協(xié)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 工程地點: 。

3.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 。

4. 資金來源: 。

5.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 1)。

6. 工程承包范圍: 。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料包括:混凝土,鋼材,門窗,內外墻漆,地面磚,電器開關,燈具,潔具,消防器材,配電箱。)

三、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但實際開工日期應以本項目工程均具備開工條件,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的正式開工令為準。

計劃竣工日期: ,實際以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的竣工驗收報告為準。

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 天。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與根據(jù)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shù)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為準。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 標準。

五、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簽約暫定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 元 (¥ 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 元 (¥ 元);

(1) 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元);

(2) 專業(yè)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元);

(3) 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元)。

1. 合同價格形式: 。

2. 計稅方式 : 。

3. 合同款支付賬戶

(1) 工程款支付賬戶: 。

(2) 安全生產費支付專用賬戶: 。

(3)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 。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進場施工一周內預付合同價的10%,基礎±0.00以下完成付合同價的20%,主體封頂付合同價的40%,余額30%中除留5%的質量保修金外在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付清預留工程質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后返還。如甲方項目資金允許的情況下,可視項目完成進展情況提前付款。

六、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

七、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xié)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 中標通知書(如有);

(2) 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有);

(3) 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條款;

(5) 技術標準和要求;

(6)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如有);

(7) 圖紙;

(8) 其他合同文件:

招標文件及附件(含所有補充通知);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八、承諾

1. 發(fā)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guī)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xù)、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 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xié)議。

九、詞語含義

本協(xié)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十、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十一、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二、補充協(xié)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雙方法人簽字后 生效。

十肆、合同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fā)包人執(zhí) 肆 份,承包人執(zhí) 肆 份。

(此頁為蓋章頁)

發(fā)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社會信用代碼 n 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戶: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與解釋

合同協(xié)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詞語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xié)議書、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協(xié)議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xié)議書” 的書面文件。

1.1.1.3 中標通知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fā)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標的書面文件。

1.1.1.4 投標函: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寫并簽署的用于投標的稱為“投標函”的文

件。

1.1.1.5 投標函附錄:是指構成合同的附在投標函后的稱為“投標函附錄”的文件。

1.1.1.6 技術標準和要求:是指構成合同的施工應當遵守的或指導施工的國家、行業(yè)或地

方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1.1.1.7 圖紙:是指構成合同的圖紙,包括由發(fā)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或經發(fā)包人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圖、鳥瞰圖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圖紙文件。圖紙應當按照法律規(guī)定審查合格。

1.1.1.8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規(guī)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并標明價格的工程量清單,包括說明和表格。

1.1.1.9 預算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發(fā)包人規(guī)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制的工程預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經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文件或書面協(xié)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進行約定。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1 合同當事人:是指發(fā)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發(fā)包人:是指與承包人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

人。

1.1.2.3 承包人:是指與發(fā)包人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的,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包資質的當事人

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4 監(jiān)理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fā)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工程監(jiān)

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2.5 設計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fā)包人委托負責工程設計并具備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2.6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與承包人簽訂分包合同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法人。

1.1.2.7 發(fā)包人代表:是指由發(fā)包人任命并派駐施工現(xiàn)場在發(fā)包人授權范圍內行使發(fā)包人權利的人。

1.1.2.8 項目經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駐施工現(xiàn)場,在承包人授權范圍內負責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規(guī)定具有相應資格的項目負責人。

1.1.2.9 總監(jiān)理工程師:是指由監(jiān)理人任命并派駐施工現(xiàn)場進行工程監(jiān)理的總負責人。

1.1.3 工程和設備

1.1.3.1 工程:是指與合同協(xié)議書中工程承包范圍對應的永久工程和(或)臨時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約定建造并移交給發(fā)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1.3.3 臨時工程: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類臨時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1.1.3.4 單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協(xié)議書中指明的,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設備:是指構成永久工程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1.1.3.6 施工設備: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現(xiàn)場: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作為施工場所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永久占地和臨時占地。

1.1.3.8 臨時設施: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服務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設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臨時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要臨時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開工日期:包括計劃開工日期和實際開工日期。計劃開工日期是指合同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實際開工日期是指監(jiān)理人按照第 7.3.2 項〔開工通知〕約定發(fā)出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

1.1.4.2 竣工日期:包括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計劃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實際竣工日期按照第 13.2.3 項〔竣工日期〕的約定確定。

1.1.4.3 工期:是指在合同協(xié)議書約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約定所作的期限變更。

1.1.4.4 缺陷責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缺陷修復義務,且發(fā)包人預留質量保證金(已繳納履約保證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

1.1.4.5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1.1.4.6 基準日期:招標發(fā)包的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 28 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直接發(fā)包的工程以合同簽訂日前 28 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

1.1.4.7 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歷天。合同中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 24:00 時。

1.1.5 合同價格和費用

1.1.5.1 簽約合同價:是指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協(xié)議書中確定的總金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暫估價及暫列金額等。

1.1.5.2 合同價格:是指發(fā)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作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發(fā)生的價格變化。

1.1.5.3 費用:是指為履行合同所發(fā)生的或將要發(fā)生的所有必需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1.5.4 暫估價:是指發(fā)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fā)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專業(yè)工程以及服務工作的金額。

1.1.5.5 暫列金額:是指發(fā)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的一筆款項,用于工程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fā)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xiàn)時的合同價格調整以及發(fā)生的索賠、現(xiàn)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1.1.5.6 計日工: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fā)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計日工計價的變更工作時,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

1.1.5.7 質量保證金:是指按照第 15.3 款〔質量保證金〕約定承包人用于保證其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補義務的擔保。

1.1.5.8 總價項目:是指在現(xiàn)行國家、行業(yè)以及地方的計量規(guī)則中無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以總價或以費率形式計算的項目。

1.1.6 其他

1.1.6.1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1.2 語言文字

合同以中國的漢語簡體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yōu)先解釋和說明合同的語言。

1.3 法律

合同所稱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

法規(guī)、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guī)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適用的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

1.4 標準和規(guī)范

1.4.1 適用于工程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標準,以及相應的規(guī)范、規(guī)程等,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4.2 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發(fā)包人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提供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份數(shù)和時間。

1.4.3 發(fā)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功能要求高于或嚴于現(xiàn)行國家、行業(yè)或地方標準的,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視為承包人在簽訂合同前已充分預見前述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復雜程度,簽約合同價中已包含由此產生的費用。

1.5 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如下:

(1) 合同協(xié)議書;

(2) 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3) 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4) 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5) 通用合同條款;

(6) 技術標準和要求;

(7) 圖紙;

(8) 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9)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并根據(jù)其性質確定優(yōu)先解釋順序。

1.6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 圖紙的提供和交底

發(fā)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數(shù)量和內容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并組織承包人、監(jiān)理人和設計人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發(fā)包人至遲不得晚于第 7.3.2 項〔開工通知〕

載明的開工日期前 14 天向承包人提供圖紙。

因發(fā)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按照第 7.5.1 項〔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約定辦理。

1.6.2 圖紙的錯誤

承包人在收到發(fā)包人提供的圖紙后,發(fā)現(xiàn)圖紙存在差錯、遺漏或缺陷的,應及時通知監(jiān)理人。監(jiān)理人接到該通知后,應附具相關意見并立即報送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應在收到監(jiān)理人報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合理時間是指發(fā)包人在收到監(jiān)理人的報送通知后,盡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圖紙修改補充所需的時間。

1.6.3 圖紙的修改和補充

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的,應經圖紙原設計人及審批部門同意,并由監(jiān)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應部位施工前將修改后的圖紙或補充圖紙?zhí)峤唤o承包人,承包人應按修改或補充后的圖紙施工。

1.6.4 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應當由其編制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文件,并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數(shù)量和形式提交監(jiān)理人,并由監(jiān)理人報送發(fā)包人。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jiān)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 7 天內審查完畢,監(jiān)理人對承包人文件有異議的,承包人應予以修改,并重新報送監(jiān)理人。監(jiān)理人的審查并不減輕或免除承包人根據(jù)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責任。

1.6.5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施工現(xiàn)場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和承包人文件,供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1.7 聯(lián)絡

1.7.1 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1.7.2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發(fā)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3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拒不簽收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拒絕接收一方承擔。

1.8 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合同當 事人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包人不得與監(jiān)理人或發(fā)包人聘請的第三方串通損害發(fā)包人利益。未經發(fā)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監(jiān)理人提供合同約定以外的通訊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監(jiān)理人支付報酬。

1.9 化石、文物

在施工現(xiàn)場發(fā)掘的所有文物、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化石、錢幣或物品屬于國家所有。一旦發(fā)現(xiàn)上述文物,承包人應采取合理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上述物品,并立即報告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同時通知監(jiān)理人。

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和承包人應按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由此增加

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fā)包人承擔。

承包人發(fā)現(xiàn)文物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0 交通運輸

1.10.1 出入現(xiàn)場的權利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根據(jù)施工需要,負責取得出入施工現(xiàn)場所需的批準手續(xù)和全部權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權利,并承擔相關手續(xù)費用和建設費用。承包人應協(xié)助發(fā)包人辦理修建場內外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手續(xù)。

承包人應在訂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現(xiàn)場,并根據(jù)工程規(guī)模及技術參數(shù)合理預見工程施工所需的進出施工現(xiàn)場的方式、手段、路徑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預見所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1.10.2 場外交通

發(fā)包人應提供場外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shù)和具體條件,承包人應遵守有關交通法規(guī),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載行駛,執(zhí)行有關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載的規(guī)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和檢查。場外交通設施無法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發(fā)包人負責完善并承擔相關費用。

1.10.3 場內交通

發(fā)包人應提供場內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shù)和具體條件,并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設施損壞的,承包人負責修復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除發(fā)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人負責修建、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可以為實現(xiàn)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

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人負責運輸?shù)某蠹虺丶?,應由承包人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xù),發(fā)包人給予協(xié)助。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

1.10.5 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因承包人運輸造成施工場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損壞的,由承包人承擔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賠償。

1.10.6 水路和航空運輸

本款前述各項的內容適用于水路運輸和航空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包括河道、航

線、船閘、機場、碼頭、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運輸中其他相似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包括船舶和飛機等。

1.11 知識產權

1.11.1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fā)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 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guī)范以及反映發(fā)包人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發(fā)包 人,承包人可以為實現(xiàn)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fā)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2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文件,除署名權以外的著 作權屬于發(fā)包人,承包人可因實施工程的運行、調試、維修、改造等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fā)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3 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采用施工工藝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因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施工工藝導致侵權的,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1.11.4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

1.12 保密

除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fā)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yè)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fā)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技術秘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yè)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1.13 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應被認為是準確的和完整的。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時,發(fā)包人應予以修正,并相應調整合同價格:

(1) 工程量清單存在缺項、漏項的;

(2) 工程量清單偏差超出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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