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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匯總(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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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匯總(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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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一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專利的行為,停止制造、銷售專利侵權產品;

二、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損失 ___________ 萬元人民幣;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 市某某電子有限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名為“某某”的外觀設計專利,該專利于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特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二

第一條本俱樂部全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隸屬于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主管和經營。

第二條本俱樂部會員名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會員。

第三條本俱樂部會所設立于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本俱樂部本次招募會員,入會年費為人民幣(美金)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本俱樂部會員入會費系甲方加入本俱樂部為會員應繳納之費用(作為會員正?;顒又涃M)。

第六條為保障甲方之權益,乙方特別承諾以下五項保證:

1、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所經營俱樂部依中國法令合法登記取得之營業(yè)執(zhí)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實施。

2、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每年保持____次會員俱樂部會所會員活動(免費吃、住、行,每次兩天)。

3、定期組織企業(yè)家進行書畫收藏與鑒賞講座。

4、根據俱樂部會員所繳納的入會費贈送名家書畫作品(本中心享有決定權)。

5、定期組織專家教授舉辦企業(yè)發(fā)展論壇、招商引資項目說明會。

6、每年舉辦一次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聯誼會(舉辦書畫展)。

7、俱樂部以人為本,注重友誼,團結友愛,努力幫助各會員解決困難,為會員提供出國考察、商務活動、留學咨詢,法律幫助、健康保健、經濟信息之咨詢服務(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第七條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制定頒行的《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會員俱樂部章程》,視同本合約之自然一部分,甲方同意遵守。

第八條甲方依合約書規(guī)定,向乙方繳清入會年費,簽訂合約書,領具會員卡及正式收據與發(fā)票者,即成為本俱樂部會員。

第九條本合約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立約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年月日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三

主辦方(甲方):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參展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

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____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

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復印件參展,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參展項目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臺、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甲方發(fā)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yè)技術方面的宣傳咨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范圍和聯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系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規(guī)范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

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

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后,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采取拍照、復印、錄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yè)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

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采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擔甲方采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

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 ? ? ?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四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qū)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qū)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fā)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xù)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yè)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fā)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yè)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xù)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xù)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執(zhí),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五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充分協商,就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守商業(yè)秘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遵守: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yōu)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合同,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guī)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tǒng)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yè)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yè)限制:

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yè),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tài)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fā)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yè)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yè)務及不向這些企業(yè)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yè)限制及其補償)

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發(fā)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huán)境創(chuàng)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chuàng)造中有關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yè)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發(fā)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fā)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guī)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yè)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執(zhí)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署時間:?年?月???日?????簽署時間:?年?月?日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六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guī)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guī)則》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yè)務的意向受讓方委托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構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雙方選擇采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業(yè)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guī)則》的規(guī)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標的企業(yè):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yè)等。

七、交易傭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七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yè)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fā)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yè)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fā)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fā)生的企業(yè)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fā)、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guī)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

2.10條至

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yōu)惠。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fā)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zhàn)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chuàng)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

2.17至

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yè)的專利戰(zhàn)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jiān)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y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jiān)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yè)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

2.23至

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guī)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zhàn)略實施提供專業(yè)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fā)、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

2.34至

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yè)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qū)以外發(fā)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yè)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yè)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yè)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yè)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yè)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xù)簽合同,本合同繼續(xù)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guī)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知識產權合同范x精選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八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業(yè)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____日常法律范圍: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fā)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yè)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fā)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fā)生的企業(yè)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fā)、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guī)章制度的撰寫、草擬;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yōu)惠。商標服務范圍: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3.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fā)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zhàn)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chuàng)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專利服務范圍2.21就企業(yè)的專利戰(zhàn)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2.22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jiān)視和檢索;2.23代理國內外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y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2.24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jiān)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2.30為企業(yè)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軟件服務范圍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guī)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zhàn)略實施提供專業(yè)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2.36就軟件開發(fā)、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第3條工作方式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yè)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qū)以外發(fā)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第5條甲方的義務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5.4體諒乙方的職業(yè)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yè)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yè)判斷的權利。第6條乙方的義務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yè)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yè)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xù)簽合同,本合同繼續(xù)生效。第8條合同的變更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第9條其他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guī)則》。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九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由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依____法律設立,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共同簽署。

鑒于甲方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信息,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

鑒于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為目的的持續(xù)的技術協助的權利;

鑒于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甲方(

b)。

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到一致:

a.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駕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意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后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采用的形式均為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應標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制造,而且這一標志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后述條件和條款作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占權利,這一權利僅限于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范圍;由于此獨占權利僅適用于與產品有關的范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于許可證產品的范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并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導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guī)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guī)格,并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tǒng)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并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于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為。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于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并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范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guī)定由甲方判定產品未能與甲方在同類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并允諾嚴格依照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并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商標應符合秘魯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c在正式使用之前進行批準。

b.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收到書面請求之后九十(90)天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復制的:

a)由甲方所擁有的為支持秘魯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b).對于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制作的圖紙和或規(guī)格,但應依從于由供應商對于圖紙用的限制條件。

.對于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性能特性,設計參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fā)的為使乙方在____得到相同規(guī)格的供應的相關信息。

.甲方對于任何外部供應商不愿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c)材料依甲方的設計和規(guī)格和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guī)格;

d)工具及設備圖紙,其應依甲方現有可能存檔圖紙為限。

2.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為準;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制式為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為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證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后,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證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jié)。

4.甲方將提供并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甲方的設計。

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為之

a)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文字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并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數據,并以英文作成以盡快得到回復。更換零件的性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性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c)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規(guī)格。乙方同意為此檢查提供合作和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guī)格生產,除依

c.

1.規(guī)定的修改內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運行性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設計、圖紙及規(guī)格生產,由甲方對于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并維護帶有甲方專有標記的。圖紙、規(guī)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秘密,并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屬于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于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guī)格及生產信息的供應商。

雙方同意為生產及采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為公制度量并依要求加注。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說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標明如下文字說明:

本文僅屬限制使用并不得用于任何有害于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于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并標名的圖紙、規(guī)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秘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于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部件所開發(fā)的改進、修正、更新發(fā)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開發(fā)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并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于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修正、更新發(fā)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2.甲方無義務保證乙方在由于行使或使用下述許可權利而事實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專利權或不正當貿易慣例所引起的訴訟、索賠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受到損害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十

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yè)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fā)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yè)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fā)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fā)生的企業(yè)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fā)、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______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guī)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yōu)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fā)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zhàn)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chuàng)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yè)的專利戰(zhàn)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jiān)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y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

2.25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jiān)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yè)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guī)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zhàn)略實施提供專業(yè)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fā)、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4.2.1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yè)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4.2.2 _________市區(qū)以外發(fā)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4.2.3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4.2.4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yè)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yè)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yè)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yè)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yè)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xù)簽合同,本合同繼續(xù)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guī)則。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十一

甲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就甲方與乙方在任職前、任職期間及任職后的發(fā)明和作品的權利歸屬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任職前的發(fā)明和作品

1.1 定義: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創(chuàng)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yè)務、產品、研究和開發(fā)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發(fā)明、原創(chuàng)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開發(fā)、改進、商業(yè)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否則,乙方應就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權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并將記錄這些內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協議后。乙方承諾在附表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附上該附表,即表示乙方并無此種任職前發(fā)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fā)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權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將不得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

1.4 許可

1.4.1 許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進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許可應當是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1.4.2 責任:乙方應當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相關的權利主張,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第二條 任職期間及之后的發(fā)明和作品

2.1 職務發(fā)明

2.1.1 職務發(fā)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zhí)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包括但不限于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fā)、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1)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5)其他任何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2.1.2 職務發(fā)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2.2 職務作品

2.2.1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2.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于乙方,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發(fā)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fā)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2.3 計算機軟件職務作品的特別規(guī)定

2.3.1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fā)的計算機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1)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fā)目標所開發(fā)的軟件;(2)開發(fā)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3)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fā)并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件。

2.4 非職務發(fā)明/作品

2.4.1 非職務發(fā)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fā)或實踐所得的,不屬于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規(guī)定的發(fā)明和作品,并且不論該等發(fā)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律獲得注冊登記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fā)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他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yōu)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應當自職務發(fā)明/職務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內通知甲方。

2.5.2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fā)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fā)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2.6 記錄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并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fā)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第三條 專利及著作權登記

3.1 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fā)明/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后取得的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非職務發(fā)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他的知識產權。這里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他文書,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guī)定的協助義務。

3.2 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他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fā)明或原創(chuàng)性著作在任何中國或外國的專利或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并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他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fā)或著作權的成功登記,并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親自執(zhí)行。

第四條 歸還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離開甲方時,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yè)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他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者其他屬于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第五條 對新雇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務關系,乙方承諾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fā)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為執(zhí)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第七條 違約救濟

7.1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

7.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7.3 乙方承認前述5.2款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為對違約行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為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第八條 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本次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yè)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

9.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fā)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之日起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fā)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guī)定被判定為無效時,除非該條款或規(guī)定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xù)履行,該無效性并不影響于任何其他的條款和規(guī)定,并且該無效條款和規(guī)定應被視為已從本協議中刪除。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11.2 文本: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1.3標題: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的標題只是為了方便閱讀,不能以任何形式作為對本協議的解釋或影響本協議的含意。

11.4 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過簽署本協議,乙方宣稱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十二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qū)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qū)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fā)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xù)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yè)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fā)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yè)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xù)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xù)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執(zhí),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十三

知識產權顧問崗位職責

1、負責搜集新客戶的資料并進行溝通,開發(fā)新客戶;

2、通過電話與客戶進行有效溝通了解客戶需求,尋找銷售機會并完成銷售業(yè)績;

3、維護老客戶的業(yè)務,挖掘客戶的最大潛力;

4、定期與合作客戶進行溝通,建立良好的長期合作關系;

5、負責專利、商標文件的撰寫,需要有相關專業(yè)知識。

知識產權顧問崗位要求

1、熟悉法律等相關知識,熟悉專利等申請流程;

2、熟練使用電腦等辦公軟件,工作責任心強;

3、思維嚴謹,做事認真,能承受很強的工作壓力;

4、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5、具有較強的語言溝通能力和外部交際能力,反應敏捷。

知識產權顧問關鍵技能專業(yè)能力法律知識營銷文案編寫個人能力邏輯分析能力獨立工作能力開拓能力

知識產權顧問升職空間知識產權顧問 → 知識產權主管 → 產權經理

知識產權顧問薪情概況應屆畢業(yè)生3300.0________年經驗3300.0________年經驗3800.0________年經驗5100.00知識產權顧問工作內容

1、在公司培養(yǎng)和指導下有計劃地開拓知識產權市場,尋找、聯絡客戶;

2、推廣知識產權代理業(yè)務;

3、解決客戶商標、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

4、了解客戶需要,為客戶提供相關的專業(yè)解決方案,并建立、維護我公司專業(yè)、誠信的形象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首都中醫(y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tǒng)》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首都中醫(y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tǒng)”的課件編寫制作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幾類:

1.由乙方編寫制作完成或參與編寫制作完成的“首都中醫(y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tǒng)”學習、自測、考核課件及基礎知識庫課件成果和文檔。

2.上述產品的課件制作開發(fā)計劃書、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以及在專家論證前后兩個階段產生的創(chuàng)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對本合同

第一條所提及的產品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的所有權歸甲方享有。

2.甲方有權將上述產品發(fā)表、署名、修改;有權將上述產品復制、發(fā)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有權行使由上述產品所產生的著作權的完整權利。

3.甲方有權以其名義單獨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有權行使基于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和專利權。

4.乙方享有其相應編寫制作課件的署名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fā)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如果是在

第三方享有權利的基礎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產生的再創(chuàng)造,應當告之甲方有關該

第三方的相關權利及信息,并提交該

第三方對乙方的授權許可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和其他人身權或財產權。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當不包含帶有政治敏感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的內容,因出現上述內容而引發(fā)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4.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上述產品及資料發(fā)表、復制、發(fā)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不得以其名義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不享有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益和專利權益。

5.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向有權了解該等資料信息的其他人員提供以外(如法官、檢察官等),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guī)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tài)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市中醫(yī)管理局 ? ? ?乙 方: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 ? ?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十五

甲方:

乙方:

在乙方為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了保護涉及的甲方的專有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專有信息所有人:

二、專有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和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子版的、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于書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時必須表明“專有”或“秘密”。

(2)對于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專有信息,并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專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專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專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保護其自有專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專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許諾使用。

3、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專有信息的本方員工、代理人等簽訂保密協議,該保密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同樣嚴格。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并被專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專有信息負有嚴格保守秘密的責任。

5、保證機構內部的其他人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觸到的甲方交付給乙方的專有信息。否則,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不得復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專有信息作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責任的例外情況

1、甲方已公開泄露的該專有信息。

2、該專有信息已經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guī)、專利局審查、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fā)生的,乙方應當事先盡快通知甲方,甲方應明確書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的費用、律師費和所有損失或損害費用及預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違約行為而獲利的,則乙方應將其獲利全部償付給甲方。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之事項止。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范本精選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十六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根據其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受雇于甲方,擔任_________職務。甲方和乙方為明確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間與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及競業(yè)禁止有關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定義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專利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發(fā)現、設計、工序、公式、代碼、革新、開發(fā)、改進,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權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文章、報告、制圖、圖紙、藍圖、廣告、營銷材料、標識等),技術訣竅以及商業(yè)秘密。

1.2 "甲方業(yè)務"指_________。

1.3 "甲方擁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開發(fā)、受讓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獲得所有權的任何成果、依據本協議規(guī)定擁有的職務成果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第5.2條轉讓給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間"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全部期間。

1.5 "商標"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商標。

1.6 "著作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著作權。

1.7 "專利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專利權。

1.8 "職務成果"指聘用期間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后一(1)年內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設想、創(chuàng)作、開發(fā)、實施或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的并至少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1) 涉及甲方業(yè)務任何方面的;

(2)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構成職務作品、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其他職務技術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條 保密義務

聘用期間,乙方應當對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將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1) 將保密信息有償或無償提供給不應獲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 未經公司批準,將保密信息公開發(fā)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在公開刊物上發(fā)表文章;

(3) 在學術會議、展覽會中展示;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傳播;將保密信息進行商標、專利申請或著作權登記;

(4) 在非辦公場所談論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

(5)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為。

2.2 乙方應在工作中根據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的性質對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

(1) 在保密信息載體中標注機密或絕密字樣;在傳遞保密信息時向接收者告知該信息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設置密碼、加鎖等方式進行保密;

(2) 在本職工作范圍內掌握的保密信息僅由本人和相關主管領導、有業(yè)務合作的本部門人員、其他業(yè)務部門人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知悉。不得向與其業(yè)務無關的公司內部、外部人員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3)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網絡途徑復制、傳輸公司的保密信息;

(4) 定期將保密信息做資料備份工作,防止因系統(tǒng)、網絡問題丟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時采取備份工作導致公司保密信息丟失、不可重現,應承擔丟失保密信息責任;

(5) 在對外合作、代理、交易時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應當事先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準。批準后,應當與對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并在保密協議簽署后方可提供相關保密信息;

(6) 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啟他人電腦、閱讀他人業(yè)務文檔、文件;不得擅自復制他人文檔、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網絡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對公司研發(fā)、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以紙質、電子形式表現的公司產品、信息等文檔保密內容(包括文件、文稿、圖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應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規(guī)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無論何時發(fā)現保密信息泄露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圍進一步擴大,積極采取措施預防損失的發(fā)生,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2.4 乙方離職時,應將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載體按本協議及甲方保密制度相關約定或規(guī)定進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備份或復制。離職員工應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對在職期限內獲知的保密信息繼續(xù)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條 保密信息范圍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術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等。技術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產品研發(fā)計劃、需求規(guī)格說明書、設計文檔、方案;產品創(chuàng)意、設計;產品開發(fā)技術文檔、產品開發(fā)路線圖、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產品許可證生成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用戶操作手冊、產品安裝手冊、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測試用例、樣品等;工業(yè)配方、制作工藝、試驗記錄、試驗方式、工藝流程等;公司商標申請、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劃、方案、內容。

3.2 經營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訣竅、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等。經營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公司并購、投資、上市、投標計劃、方案;產品營銷策略、計劃、方案;產品銷售渠道名單、方案;產品市場推廣計劃、創(chuàng)意;產品貨源情報;客戶名稱、客戶聯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還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1)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構、員工名單、數量、聯系方式、崗位職責、人事調整信息、股權激勵方案、股權分配信息等;

(2) 公司財務信息:____________員工薪資信息、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賬目信息等;

(3)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向、經營規(guī)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4) 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5) 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四條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產生后均應立即(但無論如何不遲于該等成果產生后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條 對成果的權利

5.1 所有職務成果均為甲方單獨擁有的財產,而且職務成果的全部著作權、就職務成果的全部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全部專利權以及職務成果的其他所有工業(yè)產權和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均歸屬于甲方。

5.2 除職務成果以外,對于乙方在聘用期間擁有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權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將該等權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轉讓給甲方。乙方聲明并保證,乙方在其中擁有任何權益的所有成果均適用本協議的規(guī)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繼任者、受讓人、關聯公司、被許可人、董事、職工及代理人(以下統(tǒng)稱"關聯人")因甲方或其任何關聯人使用或披露該等成果而對乙方承擔的任何責任。

5.3 盡管有第5.2條的規(guī)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夠的書面證據,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轉讓同時滿足下列所有條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1) 乙方沒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設備、物品、設施或商業(yè)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所創(chuàng)造的;

(2) 在任何方面均與甲方業(yè)務無關的;

(3) 不是因乙方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產生的。

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向甲方披露應被認定為乙方財產而不適用本協議規(guī)定的所有成果的證明文件,而無論該等成果是乙方單獨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創(chuàng)造的,也無論該等成果是在受雇前還是聘用期間創(chuàng)造的,甲方應就該等證明文件承擔保密責任。

5.4 乙方進一步同意,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無權利且不得直接或間接:____________

(1) 復制、改變、修改、翻譯、生產、營銷、出版(發(fā)布)、發(fā)行、銷售、許可或分許可、轉讓、租賃、傳送、傳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

(2) 將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用于創(chuàng)作派生成果、提供電子方式的訪問或閱讀或存入計算機儲存器;

(3) 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地區(qū)申請(或申請注冊)甲方擁有的成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其他工業(yè)產權或知識產權;

(4)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為。

5.5 如根據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方擁有的成果的若干權利(在本第5.5條中簡稱為"該等權利")必須歸屬于乙方且不允許合同當事人就歸屬問題另行約定,則本協議雙方同意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____________

(1)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轉讓的,則乙方應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轉讓該等權利。

(2)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乙方不能將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甲方,或該轉讓須由政府部門批準而未能獲得批準,則乙方在此自動將該等權利中不能轉讓部分許可給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繼任者擁有甲方擁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權和實施權。本第(2)項所規(guī)定的權利許可應為不收費、不可撤銷、獨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轉讓的,甲方亦有轉許可權。

(3) 乙方承諾,將不以任何方式行使無法按照以上規(guī)定轉讓或許可給甲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擁有的成果的署名權及其他人身權),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諾,乙方在雇用關系終止后1年內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專利或著作權申請中所述的任何成果,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被視為甲方擁有的成果,但乙方證明該成果同時符合第5.3條規(guī)定的三個條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競業(yè)禁止

第六條 競業(yè)禁止期間

在聘用期間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下稱"停聘日")2年("競業(yè)禁止期間")內,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開展業(yè)務的區(qū)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yè)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yè)務或甲方業(yè)務的上下游業(yè)務;但是這不得妨礙其對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的股票的持有(無論是直接持有或通過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過任何一個公司所發(fā)行的任何種類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條 全職工作和競業(yè)禁止

7.1 乙方承諾,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yè)務,并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yè)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甲方業(yè)務的競爭、上下游業(yè)務或其他業(yè)務;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及競業(yè)禁止期間內,無論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乙方不應:____________

(1) 在開發(fā)、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yè)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yè)務具有競爭關系或從事甲方業(yè)務的上下游業(yè)務的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為這些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工作;

(2)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yè)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其已知曉在競業(yè)禁止期間內的任何時間為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或職工(但不包括低職位的職工)、顧問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

(3)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貨物或服務的持續(xù)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4) 無論是作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東、董事、合伙人或職工實施、進行、參與或牽涉進任何涉及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關時間內進行服務、銷售或供應的區(qū)域內的顧客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yè)務或活動,并與甲方正在或在競業(yè)禁止期間內曾經開展的業(yè)務相競爭的業(yè)務,或該等業(yè)務為甲方業(yè)務的上下游業(yè)務。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聲稱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1) 為甲方的雇員或董事,或者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行事;或者

(2)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與任何甲方的業(yè)務或事務存在利益關系;或者

(3) 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稱、標志或其他知識產權,或者可能與甲方之名稱、標志、其他知識產權相混淆的名稱或標志。

7.4 除非乙方在為盡其對甲方的職責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內,乙方不得在其作為職工、董事、股東或以其他方式與甲方存在利益關系的期間內或者其后的任何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披露或與其他任何人交換有關甲方的事務、業(yè)務、方法、流程、制度、計劃或研發(fā)或者其顧客、客戶或供貨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視為甲方或其顧客、客戶、供貨商的機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關時間內并非由于其錯誤披露的原因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內),并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對任何此類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業(yè)務活動的擴充、發(fā)展或進步或者適當機遇都只能通過甲方或其全資子公司(如適用)進行或實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條 競業(yè)禁止補償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條與第七條規(guī)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競業(yè)禁止補償金。該補償金將于競業(yè)禁止期間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競業(yè)禁止補償金金額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最后一個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補償金應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應于甲方每月發(fā)薪日支付。若甲方遲延支付競業(yè)禁止補償金超過1個月,乙方可在向甲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后終止履行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

8.2 為避免歧義,乙方確認競業(yè)禁止補償金并不構成甲方的義務。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體日期由雙方共同確認或通過仲裁機構或法院生效文書確認后起算。在確認之前,乙方仍負有該等信息保密及競業(yè)禁止義務)前1個月或競業(yè)禁止期間內每月付款日前1個月通知乙方停止競業(yè)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則自該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擔其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擔競業(yè)禁止義務期間的競業(yè)禁止補償金或任何其他補償金。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九條 承諾和保證

9.1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與其他人達成過可能妨礙乙方全面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協議。

9.2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將不會在未經其原用人單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單位的任何專有或保密信息帶入到其工作中,也不會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單位的任何商業(yè)秘密。乙方進一步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受雇于甲方并不會導致其不履行其對任何其他人的義務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諾,于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未與其原用人單位簽署競業(yè)禁止協議或該等競業(yè)禁止協議已經失效。

9.4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協議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方可生效或為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準或其他手續(xù),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xù)并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諾,在聘用期間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時間,將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補償),以保護甲方對所有甲方擁有的成果的權益。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甲方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簽訂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時作證。

9.6 乙方承諾,如果其離職,其將通知新雇主其在勞動合同和/或本協議項下須繼續(xù)履行的義務,并有義務協助甲方向其新雇主發(fā)出該等通知。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乙方違反本第四章任何規(guī)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補償金,并向甲方賠償數額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5倍的違約賠償金。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損害賠償的支付,不得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10.2 除上述10.1條的規(guī)定以外,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將歸甲方所有,且應賠償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包括可預期收益的損失。該等賠償的支付,不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決的結果,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并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具有可執(zhí)行性。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13.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13.2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yè)禁止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十七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guī)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guī)則》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yè)務的意向受讓方委托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構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雙方選擇采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業(yè)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guī)則》的規(guī)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標的企業(yè):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yè)等。

七、交易傭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十八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二、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后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三、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xù),最終批復以商標 局所發(fā)文件為準。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fā)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并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接到商標局發(fā)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后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fā)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六、商標申請后,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復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范圍。

七、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于能獲準注冊,商標注冊能否獲準,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注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后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托合作協議書精選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十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

身份證住址:

鑒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開發(fā)結果,并將因業(yè)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fā)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種商業(yè)秘密,這些研究、開發(fā)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yè)秘密都是屬于甲方的財產,對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yè)價值。

為了維護甲方的商業(yè)利益,并明確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上,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商業(yè)信息秘密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一)職務開發(fā)結果

所謂職務開發(fā)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及開發(fā)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1、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2、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

3、商標設計、標志設計等;以及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yè)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fā)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及開發(fā)結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源和有關工作條件進行的創(chuàng)作、研究、開發(fā)成果”亦歸屬甲方。

(二)商業(yè)秘密

所謂商業(yè)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了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fā)出來的,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具有商業(yè)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這些類型:

1、關于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fā)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客戶資源、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圖紙、模型及樣品等;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fā)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fā)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yè)務活動方法;

4、甲方的業(yè)務計劃、產品開發(fā)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yè)務規(guī)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yè)務活動的信息;

5、甲方的各種管理規(guī)章、制度及經營管理的各種文檔、資料及計算機中存儲的有關信息;

6、甲方企業(yè)內部網上的所有應用系統(tǒng)的個人id文件、帳號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yè)秘密。

第二條職務開發(fā)結果的權利歸屬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fā)結果應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二)乙方認可,任何職務開發(fā)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發(fā)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

2、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志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yè)秘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4、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項下所列明的各項權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fā)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為,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fā)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fā)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業(yè)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yè)秘密(當然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yè)秘密的實質內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yè)秘密(當然不得透露這些商業(yè)秘密的實質內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及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說明為本協議。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各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yè)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不泄露、不使用商業(yè)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終止之后,除非是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zhí)行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fā)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yè)秘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yè)秘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yè)秘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yè)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fā)出來的。

第五條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及離職后2年內,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yè)務具有競爭性的業(yè)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咨詢性及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條聘用期終止后的義務

(一)當聘用期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職務開發(fā)中商業(yè)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辦妥有關手續(xù)。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后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職期間所了解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yè)中成為公知的信息。

第七條不存在抵觸性協議的保證

乙方聲明并保證,接受甲方聘用并簽署本協議并沒有違反自己曾經簽署過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無論甲方或者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的違約金。

(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管轄的約定

甲、乙雙方因執(zhí)行本協議發(fā)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能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二十

甲方:北京___-___-___-g___-___公司 乙方:

鑒于乙方已同企業(yè)即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書》,乙方在為企業(yè)工作期間會接觸到企業(yè)的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決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原材料供應商名單等)、產銷策略(市場銷售方面的研究情報,折扣或回扣計算表等)、財務數據(價格表、成本核算表、各種明細表等)、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技術、經營秘密信息。為此,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以下協議:

一、甲方應當對其所擁有的商業(yè)秘密加以明示確認,確認方式包括:

(一) 加蓋保密標識;

(二) 不能加蓋保密標識的,用專門的企業(yè)文件加以確認,并將文件送達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人員;

(三) 保密義務人能理解的其他確認方式。

二、乙方對在職期間因工作信任關系獲得、交換的企業(yè)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對企業(yè)的義務,不得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即除了得到企業(yè)指示和在業(yè)務需要的程度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企業(yè)內其他職工或企業(yè)的外部業(yè)務者如供應商、銷售商進行保密交流外: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企業(yè)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企業(yè)商業(yè)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企業(yè)或企業(yè)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三、企業(yè)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或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被公知但未產生使該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從而破壞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屬秘密的信息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這些信息,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企業(yè)的商業(yè)秘密,并以證明該商業(yè)秘密已不存在。

四、乙方對其保管、經手的有關企業(yè)商業(yè)秘密的文件、文檔、磁盤、實物應盡合理的注意義務,不得遺失、毀壞、磨損、污染。

五、乙方同意將其因職務創(chuàng)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為了企業(yè)的利益迅速向企業(yè)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職務發(fā)明歸企業(yè)所有。

乙方在職期間所開發(fā)的與企業(yè)工作有關的軟件(含代碼、技術文檔)屬甲方所有。

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辭職之后________年內所做的與其在甲方任職工作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應屬職務發(fā)明,歸企業(yè)所有。

本條不影響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后對其所做的非職務發(fā)明的權利。

六、乙方同意為企業(yè)利益盡最佳努力,在職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yè),不引誘其他職工離職,離職之前不搶奪企業(yè)客戶。

七、鑒于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制作的商業(yè)秘密對企業(yè)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和終止之后,乙方均承認企業(yè)因投資、培訓和提供創(chuàng)造機會而對這些商業(yè)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乙方同意: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與公司競爭的領域內使用商業(yè)秘密。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企業(yè)內掌握商業(yè)秘密的職工離開企業(yè)。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組建、參與組建或受雇于這樣的企業(yè)。

八、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必須按照甲方的有關要求,辦理移交手續(xù),驗收通過并由甲方代表簽字后方可離職。

九、乙方同意如違背上述條款內容規(guī)定,給企業(yè)造成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負全額賠償責任。

十.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密費具體金額及支付方式見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

十一. 本協議書系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之部分,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二十一

鑒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fā)商及制造商、增值業(yè)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yè)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yè)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qū)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qū)移動業(yè)務發(fā)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yè)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yè)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guī)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fā)、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 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fā)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guī)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4 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xù)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 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guī)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guī)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 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guī)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 對于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 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 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zhí)行。

第五條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xù)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guī)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 本協議下發(fā)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 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 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fā)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fā)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 仲裁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協議自本論壇發(fā)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guī)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xù)本協議。

9.2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guī)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guī)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 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 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二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yè)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fā)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yè)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fā)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fā)生的企業(yè)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fā)、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______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guī)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yōu)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fā)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fā)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zhàn)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chuàng)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xù)(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yè)的專利戰(zhàn)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jiān)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y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

2.25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jiān)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yè)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guī)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zhàn)略實施提供專業(yè)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fā)、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yōu)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4.2.1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yè)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4.2.2 _________市區(qū)以外發(fā)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4.2.3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4.2.4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yè)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yè)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yè)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yè)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稅務人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yè)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xù)簽合同,本合同繼續(xù)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guī)則。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二十三

鑒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fā)商及制造商、增值業(yè)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yè)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yè)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qū)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qū)移動業(yè)務發(fā)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yè)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yè)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guī)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fā)、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fā)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guī)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4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xù)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guī)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guī)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guī)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于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zhí)行。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xù)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guī)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fā)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fā)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fā)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仲裁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論壇發(fā)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guī)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xù)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guī)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guī)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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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二審上訴狀篇二十四

甲:

乙: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一、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后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二、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xù),最終批復以商標 局所發(fā)文件為準。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系人 、聯系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fā)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并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接到商標局發(fā)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后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fā)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五、商標申請后,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復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 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范圍。

六、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于能獲準注冊,商標注冊能否獲準,由商標局決定,如商 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注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后自動終止,本 協議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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