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個人保險合同書 個人保險合同保全申請書篇一
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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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接受方):
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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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雙方正在進行_________業(yè)務項目;鑒于甲方就該項目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乙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甲方合法所有;鑒于甲方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特簽訂如下協議:
1、商業(yè)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系方式、需求信息、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項目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甲方依照法律規(guī)定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2、秘密來源
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yè)、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義務
對于甲方的商業(yè)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嚴守機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秘密(包括但不僅限于乙方為保護其自有商業(yè)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業(yè)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
(4)不復制或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秘密。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yè)秘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4、例外約定
(1)該商業(yè)秘密已經或正在變成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書面證明乙方從甲方收到技術資料之前已經熟知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給他的資料;
(4)未使用甲方的技術資料,由乙方_____開發(fā)出來的技術。
5、返還信息
任何時候,只要收到甲方的書面要求,乙方應立即歸還全部商業(yè)秘密資料和文件,包含該商業(yè)秘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
6、保密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年。
7、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3條所規(guī)定的保密義務,但尚未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后果的應當承擔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違約罰款;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或嚴重后果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損失賠償見本條第3項所列;
(3)本條第2項所述損失賠償包括: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為:_________;
c、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d、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侵犯了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yè)秘密權利,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8、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9、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10、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11、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2、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13、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14、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保險合同書 個人保險合同保全申請書篇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
保證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貸款管理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利息,按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xù),在________個營業(yè)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貨款本息。貨款人依照本合同規(guī)收回或提前收回貨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貨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貨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guī)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
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計收利息________。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貨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fā)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貨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保險合同書 個人保險合同保全申請書篇三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
一、保險財產
購房人通過銀行按揭所購買的房屋。
二、責任范圍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質損失和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
2.爆炸;
3.雷電;
4.颶風、臺風、龍卷風;
5.風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變化、海水倒灌及水庫、運河、堤壩在正常水位線以下的排水和滲漏;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發(fā);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樁、地下作業(yè)及挖掘作業(yè)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名項不負責賠償:
1.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損失和費用;2.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3.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后果損失;
4.戰(zhàn)爭、類似戰(zhàn)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活動、謀反、政變、罷工、暴動、民眾騷亂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征用、銷毀和毀壞;
6.核裂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7.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
8.本保險單明細表有關條款中規(guī)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9.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四、保險期限
與購房貸款期限相同。
五、保險金額
為所購房屋全部的實際價值。
六、賠償處理
1.如果發(fā)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可選擇下列方式賠償: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2.受損財產的賠償損失按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guī)定逐項計算。
3.保險項目發(fā)生損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4.任何屬于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fā)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基礎上的保險金額中所占的比例。
5.發(fā)生損失后,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6.本公司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fā)生之日起相應減少,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fā)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7.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fā)生之日起,不得超過2年。
七、被保險人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1.在投保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列明的事項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項作出真實、詳盡的說明或描述;
2.被保險人投保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3.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包括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被保險人承擔;
4.在發(fā)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險單項下索賠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以書面報告提供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和損失程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檢驗師進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現場及有關實物證據;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八、特別約定在保險期限內,購房人還貸完畢,由貸款人出具證明,貸款人的保險權益喪失,保險人出具批單,保險人繼續(xù)負責本保單項下的保險責任。
九、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按項辦法解決: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向法院提出訴訟。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購房貸款借貸者人身保險條款
第一條合同構成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投保范圍一、投保人:凡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為符合投保條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向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投保本保險;凡開辦購房貸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也可作為投保人,為其購房貸款者投保本保險。非本人投保時必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二、被保險人:凡年滿在18周歲至5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勞動,具備購房貸款條件并向金融機構申請并獲得購房貸款的個人,均可作為本保險的被保險人。第三條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疾病、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殘疾,無法繼續(xù)償還購房貸款,保險人于事故發(fā)生后的第一個貸款歸還日,按照貸款合同約定,將被保險人在此時的貸款余額一次付清,保險責任終止。對于被保險人按購房合同的規(guī)定,在事故發(fā)生前應繳的貸款部分,無論什么原因導致的遲繳或未繳的貸款部分,保險人對這部分貸款都不負償還責任。第四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高度殘疾,以致無法繼續(xù)償還購房貸款,保險人不負保險金給付責任,同時終止保險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五、被保險人駕駛無照或法律禁止的機動交通工具及無有效駕照或酒后駕駛機動交通工具;
六、病或感染病毒期間所患疾病;
七、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亂或其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發(fā)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時,保險人對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發(fā)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終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將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第五條保險責任開始
保險人承擔的保險責任自保險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險費的次日零時開始,保險人應簽發(fā)保險單作為保險憑證,至貸款期滿的24時或本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終止時止。第六條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本保險在合同成立時的最高保險金額以購房貸款余額為限,實際初始保險金額以保險人的核保結果確定,保險金額根據貸款情況逐年遞減。
二、本保險的保險費因投保時的年齡及貸款期限而異,繳費方式為躉繳,費率詳見附表。
第七條如實告知
本合同訂立時,保險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蛱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在扣除手續(xù)費后,退還保險費。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兩年的,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第八條受益人
本保險的受益人為發(fā)放購房貸款的金融機構或購房貸款的擔保方。
第九條保險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且及時提供有關材料,并于被保險人發(fā)生保險事故后30日內,憑所需文件資料,向保險人申請保險金。由于延誤時間,導致必要證據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的,應由受益人承擔相應責任。同時,應從所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額外費用。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險金的請求權,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保險人不再負保險金給付責任。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