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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一
1、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jiān)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生產管理部安全環(huán)保。
2、安全環(huán)保負責組織對公司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3、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4、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yè)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貫徹執(zhí)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5、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工作。
6、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yǎng)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7、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fā)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1、對新職工、臨時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2、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3、凡新建、擴建、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4、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5、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fā)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各生產部門每月檢查不少于二次;各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2、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或者立即報告安委會統一安排整改。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3、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部門(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4、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5、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6、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y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
7、發(fā)生的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20000元的事故。
8、發(fā)生事故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
2)立即向主管部門(領導)報告,并向公司安委會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在5天內,向總經理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給予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9、各級領導或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條例、規(guī)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進行違章作業(yè)或者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yè)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10)對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質、損失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損失的10%―100%的處理。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二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落實企業(yè)安全主體責任,促進企業(yè)良性發(fā)展,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各級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建立健全以駕駛員管理為重點的運輸企業(yè)安全管理機制,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安全生產第一、二、三責任人及工作職責,設立安全專職機構、人員和安全工作專項經費,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實。
三、抓好從業(yè)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和培訓,每年初制定出全年從業(yè)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培訓計劃,并報送運管部門接受監(jiān)督。計劃中應含有學習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文件和會議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安全行車知識等內容。
四、嚴格車輛技術管理。按照“視情修理,強制維護”的原則,認真做好車輛二級維護和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車輛技術檔案。
五、從營運證照,車輛技術狀況,從業(yè)人員資格,車輛保險等方面把好參營車輛準入關,定期對車輛和駕駛員檔案進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營運。
六、開展經常性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隱患整改資金投入。
七、制定并落實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含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消防應急預案等),完善一般事故處置方案。按規(guī)定以及向有關部門報告安全事故情況,對發(fā)生的安全責任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八、按照國家規(guī)定并結合實際對營運車輛進行足額、齊全保險、不脫保、漏保。
九、按規(guī)定向主管部門報送安全統計報表及有關安全工作資料
十、完成行業(yè)主管部門在一定時間內規(guī)定的其它專項安全工作。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三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yōu)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fā)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四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yè)病危害區(qū)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guī)范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yè)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本規(guī)定所稱建筑施工企業(yè),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yè)。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jiān)督管理,并將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的企業(yè)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
第四條建筑施工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yè)人員經有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yè)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及作業(yè)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yè)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yè)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的預防、監(jiān)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yè)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guī)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業(yè),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向企業(yè)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y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三)第四條規(guī)定的相關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業(y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筑施工企業(yè)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yè)并說明理由。企業(y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yè)工程時,可以征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yè)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xù)。
企業(yè)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未發(fā)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yè)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xù)。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yè)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予以注銷。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yè)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采用建設部規(guī)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jiān)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fā)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fā)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有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筑施工企業(yè)在本地區(qū)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筑施工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發(fā)現企業(yè)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fā)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guī)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yè)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yè)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guī)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fā)現建筑施工企業(yè)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fā)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yè)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yè)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yè)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yè),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yè)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guī)定,建筑施工企業(y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guī)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繼續(xù)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xù),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xù),繼續(xù)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guī)定,建筑施工企業(yè)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guī)定,建筑施工企業(yè)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筑施工企業(yè)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guī)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二十九條本規(guī)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xù)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六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完善和規(guī)范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機制,明確各級管控職責,增強事故防控能力,降低安全風險,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風險管控的職責、風險辨識和評估及考核等要求,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車間、班組和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大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fā)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遵循“統一領導、科學評估、分類分級、分級管控”的原則,實行差異化、動態(tài)化管控。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組織機構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各分管副總經理、各部門和車間及班組負責人組成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和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協調制定和修訂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相關工作內容、責任部門、責任人員、管控措施及績效考核等工作要求,提供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資金和物資及人力等資源保障,督查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落實情況及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
5.2.2.1負責組織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機構,發(fā)布授權命令。
5.2.2.2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要求,負責組織制定或修訂、審批、發(fā)布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2.3負責組織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負責公司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或發(fā)生過死亡、重傷、職業(yè)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輕傷、一般財產損失事故,且現在發(fā)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或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或具有中毒和窒息、爆炸、火災等危險的場所,作業(yè)人員在9人(不含9人)以上的,或經風險評價確定為最高級別風險的等重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5.2.2.4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2.5負責組織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審批對外發(fā)布的風險公告。
5.2.3.1協助組長組織、協調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
5.2.3.2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要求,負責組織、協調制定或修訂、審核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3.3負責組織、協調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分管職責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組長進行重大風險的管控,負責較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較大風險控制措施。
5.2.3.4協助組長組織、協調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職責范圍的下級部門或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下級部門或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3.5協助組長組織、協調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核、研判車間、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的內容,組織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并報組長審批對外發(fā)布。
5.2.3.6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審核和上報。
(1)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具體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
(2)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要求,負責編制或修編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3)負責定期進行公司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制作企業(yè)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并逐級上報。
(4)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與部門內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部門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負責收集、匯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并報副組長審核上報。
(6)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制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7)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
(8)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9)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匯總和上報,并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1)協助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部門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廠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車間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班組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班組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車間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班組的低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車間簽訂本班組安全生產責任狀,與班組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召開班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布置生產任務,告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yè)危害,督促和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及佩戴情況,檢查崗位風險告知卡的佩戴和掌握情況,講解操作規(guī)程和注意事項及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組織審核、研判、上報本班組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車間和班組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評估活動,協助班組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崗位的低風險管控,負責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4)參加班組組織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接受生產任務,了解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yè)危害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熟練掌握相關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檢查本崗位的作業(yè)環(huán)境、設備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供輔設施、原材料等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填寫、上報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建立完善的責任制度和責任制、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風險報告和公告制度,并組織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當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fā)生變化時,及時組織修訂相關制度并及時發(fā)布實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負責進行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當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fā)生變化時,及時進行修訂相關制度,并做好相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風險評估工作,當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或公司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危險源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組織進行風險評估,組織制定和審核、審批較大以上風險控制措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要求,具體負責公司的風險辨識工作,獲取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確定風險級別,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制作和填寫企業(yè)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6.3.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和各崗位的風險管控職責,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并制定、審核、審批風險控制措施。
6.3.1.1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重大風險(紅色)的管控,審批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重大風險、較大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2 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較大風險(橙色)的管控,審核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組織督促檢查較大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一般風險(黃色)的管控,審核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4采購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5財務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6質量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7技術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8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9設能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0制芯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1鑄一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2鑄二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3清理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4維修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5設計制作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6模具加工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7物資庫房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2班組負責組織和實施本班組低風險(藍色)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實施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班組低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3崗位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低風險管控,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對于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作業(yè)活動應重點進行管控。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風險管控層級可進行增加或合并,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
6.5.1 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
6.5.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明確各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研判的內容及風險報告的流程和方式方法,收集、匯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報副組長審核上報,由組長審批公告。
6.5.3公司在各部門(工段)門口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fā)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制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每年對公司全員進行安全風險知識為主的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征及防范、應急措施。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及時將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各級、各部門結合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風險分級管控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zhí)行。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匯總和上報,并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各級、各崗位風險分級管控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保存3年。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七
1.1、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規(guī)范生產作業(yè)行為,控制和防止事故發(fā)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車間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及上級的要求和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結合我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1.2、“三違”行為,指的是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對人的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簡稱。
1.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車間、部門,以及各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范圍內生產作業(yè)行為。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作業(yè)行為:
2.1.1、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不聽他人勸阻而冒險作業(yè)的;
2.1.2、擅自變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對領導者正確指令拒不執(zhí)行或私自變更而冒險作業(yè)的;
2.1.4、違反有關規(guī)定,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的;
2.1.5、習慣性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2.1.6、未按個人規(guī)定穿戴、使用勞保用品的;
2.1.7、違反人們正常工作秩序和習慣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指揮行為:
2.2.1、違反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yè)的;
2.2.2、施工、作業(yè)場所不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業(yè)的;
2.2.3、工程項目未經開工前的安全驗收而下令施工或作業(yè)的;
2.2.4、不采納安全員或施工人員的正確意見而下令施工蠻干的;
2.2.5、作業(yè)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或培訓便指令上崗作業(yè)的;
2.2.6、不按規(guī)定給操作人員發(fā)放個人勞保用品而強令工人作業(yè)的;
2.2.7、不懂得機械設備工作原理或技術方法而下令蠻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2.3.1、上班之前飲酒的;
2.3.2、工作期間私自離崗、睡覺、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間打鬧、斗毆的;
2.3.4、生產場所不允許穿拖鞋、赤腳、赤膊、敞衣、戴頭巾、圍巾而違反規(guī)定的。
3.1、公司安全辦公室領導全公司的反“三違”工作,負責反“三違”的宣傳、教育工作,并重點加強對車間、部門負責人“三違”行為監(jiān)督檢查與處罰,對因“三違”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按有關規(guī)定提出處理意見。
3.2、公司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領導本車間、部門反“三違”工作,在布置、檢查安全工作時,把反“三違”作為一項必不可少的內容進行布置、檢查,并對此負責。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在工作中發(fā)現“三違”行為,情節(jié)較輕且未造成后果的應及時予以處理,情節(jié)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應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研究處理。
3.4、各級專兼職安全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糾正生產作業(yè)中的“三違”行為,并按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處罰結果應上報安全管理辦公室。對未履行職責,隱瞞不報或沒有處罰的,一經發(fā)現,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3.5、對“三違”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糾正,“三違”行為人不得為此而對指正人打擊報復或進行人身攻擊。
4.1、生產作業(yè)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不熟悉工作環(huán)境和操作規(guī)程而發(fā)生違章作業(yè)行為,不予處罰。但車間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接受相應處罰。
4.2、生產作業(yè)現場出現集體違章現象,相關負責人負管理責任,接受相應處罰,其他人不予處罰。對負責人的處罰,沒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規(guī)定第十五、十六條執(zhí)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條執(zhí)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時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的規(guī)定,負責人在現場未制止的,除行為人受處罰外,負責人負違章責任,接受相應處罰。本條適用于專兼職安全員。
5.1、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guī)定,情節(jié)輕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車間、部門領導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口頭警告和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罰款50元。
5.2、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guī)定,雖未造成后果,但出現事故苗頭,車間、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30元處罰;一年內出現第二次,給予行為人100元的經濟處罰。
5.3、由于“三違”行為造成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罰款;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罰款(最低罰款額不少于100元);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理意見。
6.1、反“三違”成績突出,班組年度內無違章、無事故的,在年度評先評優(yōu)時優(yōu)先考慮。
6.2、個人因制止違章行為而避免事故發(fā)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情節(jié)予以獎勵,在授予榮譽稱號時優(yōu)先考慮。
7.1、本規(guī)定若與上級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7.2、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
7.3、本規(guī)定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條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時間應相對固定。
第二條安全生產例會的參會對象為單位領導,部門經理,班組長等。
第三條會議主要資料有:
(一)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各種文件精神;通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二)各部門上報安全生產工作月總結(上月例會工作任務完成狀況總結,含采取措施,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等)。
(三)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提出工作重點,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務。
第四條參會人員須做到:
(一)按時參加會議并匯報工作,同時上報主要工作任務狀況的文字材料。
1,匯報工作時間不超過10分鐘;
2,文字材料1000字內。
(二)認真聽會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有安全生產工作專用記錄本。
(三)參會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如有特殊狀況,須向單位負責人請假。
第五條遵守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務必提前10分鐘到場,不得遲到或早退;
(二)開會時務必將手機設置為關機或震動狀態(tài):
第六條安全生產例會工作資料,完成任務狀況,會議記錄將列入年度考核資料,與相關人員獎金掛鉤。
第五條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施行。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九
1、對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職業(yè)衛(wèi)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保證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在公司的貫徹執(zhí)行。
3、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在公司的貫徹實施。
4、切實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對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職業(yè)衛(wèi)生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機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督促企業(yè)員工按職責范圍開展安全工作。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職業(yè)衛(wèi)生工作。
4、在實行生產任務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承包安全生產。
5、在安排企業(yè)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專案時,安全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負責處理重大工傷事故,處理事故責任者,表揚獎勵對安全工作有貢獻的員工。
7、積極改善企業(yè)勞動條件,消除環(huán)境污染,提倡文明生產。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8、保證本企業(yè)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的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法令,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和職業(yè)衛(wèi)生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直接領導、監(jiān)督檢查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yè)衛(wèi)生工作,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產計劃時,貫徹執(zhí)行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五同時”的原則。
3、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發(fā)現并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向總經理匯報生產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匯報企業(yè)安全生產和職業(yè)衛(wèi)生情況。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5、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主持調查、分析、處理重大傷亡事故,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6、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措施計劃,并督促檢查實施情況。
7、檢查督促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8、注意貫徹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作好女員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法令,對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yè)衛(wèi)生工作負安全技術方面的責任。
2、教育工程技術人員遵守并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標準,以及本企業(y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在制定、審定和批準新產品設計方面,新技術新工藝方案,技術改造專案設計和科學研究方案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三同時”,使之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標準。
4、組織技術部門和有關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yè)衛(wèi)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據生產工藝過程,組織制定消除不安全隱患的技術措施,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6、發(fā)生重大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并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技術措施。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對本部門分管的員工教育和醫(yī)療衛(wèi)生工作負全面責任。
2、編制教育計劃組織業(yè)務培訓時,應把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組織對新進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fā)的上崗證才能上崗。
3、合理安排勞動力和配備專業(yè)干部,嚴格貫徹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臨時用工協議中必須有安全方面的條款,并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執(zhí)行。
4、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開展職業(yè)病與職業(yè)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組織對高溫、有害工種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健康檢查。
5、對工傷、中毒采取急救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因工傷殘程度與職業(yè)病危害程度做出結論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辦理工傷、財產保險理賠工作。
6、加強對公司機動車輛的管理,教育駕駛員嚴格車輛保養(yǎng)制度,執(zhí)行交通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安全制度,保證車況處于良好狀態(tài),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安全行車。
1、制訂工藝檔案,工裝及專用裝置的設計和確定新車間工藝,在組織工藝布局時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并經常督促檢查執(zhí)行。
2、在編制設計規(guī)劃方案時,應有安全衛(wèi)生專篇。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在組織工藝試驗過程中,必須考慮安全措施,解決安全隱患。
3、在新產品開發(fā),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中,必須提出安全技術要求。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液、廢氣、廢渣提出處理規(guī)劃并制訂實施措施,負責實施;可能產生職業(yè)危害的,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向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yè)衛(wèi)生技術服務機構,申請進行職業(yè)病危害予評價并提供評價報告。
4、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學習國家頒發(fā)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在各自的業(yè)務范圍內,從設計、布置、試驗到生產各個環(huán)節(jié),把安全作為必不可少的內容。
5、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yè)衛(wèi)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專用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并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技術措施。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
2、組織好均衡生產,注意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3、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大綱時,通知有關部門,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請公司領導審批后,列入月、季作業(yè)計劃,組織實施。
4、對本部門所管轄的一切機床與動力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必須保持正常執(zhí)行,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5、建立健全裝置安全操作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裝置管理規(guī)章制度,以及特種裝置的登記工作,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6、組織對新進員工進行三級安全和職業(yè)衛(wèi)生教育,按上級勞動安全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取證驗證工作。
7、組織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應立即制止操作,提出處理意見,并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8、參于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9、參加新、改、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驗收及裝置的安裝、檢查、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工程專案和裝置,提出整改處理意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落實。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加強對購入裝置、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產經營要求。對生產、試驗、研發(fā)所需的新化學物品,采購時必須了解其物理化學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并索取書面資料。
3、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及安全措施計劃所需材料的供應工作。采購的物資必須有驗收記錄,并對數量、質量負責。
4、負責匯總上報安全生產所需各種物資的用款計劃。
5、做好本部門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工作。
6、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車輛檢審和維修保養(yǎng)工作,保證安全行駛。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經常對倉庫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儲存與發(fā)放,并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fā)放工作。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在編制年、季、月生產、技術、物資、財務計劃時,應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并按照公司實際需求,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3、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開支,保證生產經營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4、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防火防盜管理規(guī)定,加強安全意識教育。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產品搬運和裝車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3、參與監(jiān)督教育駕駛員及運輸人員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yǎng)工作,執(zhí)行交通安全的規(guī)定,確保安全行駛。
4、做好外出銷售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負責本部門檢測裝置、設施的安全使用及執(zhí)行。
4、對新進檢測裝置,進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編寫。
5、對本部門發(fā)生的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并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對本部門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關的管理規(guī)定。
3、負責組織企業(yè)防火、防爆安全常識的教育,經常檢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實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通暢。
4、配合節(jié)假日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日常公司財產、員工人身及財產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盜工作。
5、對火警、火災事故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全面領導本車間安全工作,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對新進員工進行車間級安全和職業(yè)衛(wèi)生教育,使其了解本車間的生產情況,車間的有關規(guī)定,有害因素的分布,可能產生的職業(yè)病危害,職業(yè)病防護措施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經常檢查班組執(zhí)行情況。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車間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fā)現問題及時排除,不能立即解決的報公司有關部門處理,并對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時性負責。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裝置操作保養(yǎng)規(guī)程。
5、保證本車間機電裝置、工藝裝備和運輸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執(zhí)行,發(fā)現事故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排除,不得違章指揮和允許工人冒險作業(yè)。
6、編制車間作業(yè)計劃時,應把安全措施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對采用新工藝或新技術試驗時,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
7、督促檢查本車間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作業(yè)安全和身體健康。
8、對車間發(fā)生的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并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對新進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和職業(yè)衛(wèi)生教育,了解本班組生產情況,危害因素及可能產生的健康危害,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方法,遇險時自救和互救知識。
3、組織本班組員工,對本班組的各種機電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協同車間及時排除。
4、督促、檢查本班組員工執(zhí)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裝置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止違章和冒險作業(yè)。
5、認真檢查、監(jiān)督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預防和杜絕職業(yè)病的發(fā)生。
6、發(fā)生工傷事故,立即報告車間領導及有關人員,參加車間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
1、積極學習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知識,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同一切違章作業(yè)的現象作斗爭。
2、操作前必須穿好工作服,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檢查好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褲,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質需要除外)從事工作。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必須符合要求和規(guī)定。
3、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發(fā)現裝置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查詢原因,進行排除,自己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決不可不負責任,輕舉妄動啟動裝置,造成事故。
5、遵守勞動紀律,精心維護裝置,搞好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6、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合理化建議,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
7、發(fā)生事故和危險時,要對傷員及時搶救,并立即報告領導,保持事故現場,積極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隱瞞不報。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十
本制度確定了本公司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guī)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其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其相關人員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績效測量的相關事項。
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管理部門修改后下發(fā)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
5.1 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fā)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5.2 安全管理部門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管理部門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6.2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6.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7.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分管安全的副總及安全管理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7.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7.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7.4根據評審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進行修訂,每年一次。
8.1每年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考核;
8.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門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8.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認可,年終獎懲兌現。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十一
為保證安全生產及目標責任的'具體貫徹實施,特作以下考核規(guī)定:
一、檢查考核小組:組長:
組員:
二、考核時間:
1、項目目標:每月考核一次
2、班組目標: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組職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數不限
三、考核內容:具體的目標措施實施情況及實際操作能力及時間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標并在規(guī)范、規(guī)程允許范圍內;遵章守紀情況。
四、考核辦法:現場實測實量、進度完成計劃及質量由小組組織人員考核測試。
五、獎罰辦法:嚴格按規(guī)定對完成目標的獎勵每人次200元,對未完成目標計劃,每項扣罰50元。
六、年度考核總評價:對完成目標較好的班組及個人和全年獎金掛鉤,獎罰分明,實行年終獎金與目標責任完成情況掛鉤,以保證目標的順利完成。
各級各部門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
落實,在各自崗位上起到促進保障安全生產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識及素質,特制定以下考核辦法。
一、公司每季度對項目經理部的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一次考核評比,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和文明衛(wèi)生情況。
二、項日部每月對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進行一次考核評比。
三、項目部施工員每十天對班組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班組活動情況進行考核,發(fā)現不執(zhí)行者進行處罰。
四、對不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罰款50-100元。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十二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2)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廠房、生產線、設備、設施等,職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有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情況,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3)操作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參加生產或獨立操作。電氣、起重、車輛的駕駛、鍋爐、壓力容器、焊接(割)、爆破等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和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許可證操作。
(4)進入作業(yè)場所,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品。要把發(fā)辮放入帽內;操作旋轉機床時,嚴禁戴手套或敞開衣袖(襟);不準穿腳趾及腳跟外露涼鞋、拖掛;不準赤腳赤膊;不準系領帶或圍巾;塵毒作業(yè)人員在現場工作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場所,不準穿能集聚靜電的服裝。
(5)操作前,應檢查設備或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確保安全防護、信號連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設備應定人、定崗操作;對本工種以外的設備,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培訓后方可操作。
(6)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將自己的工作交給別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時,必須有主有從,統一指揮;工作場所不準打鬧、睡覺和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嚴禁酗酒者進入工作崗位。
(7)凡運轉的設備,不準跨越、橫跨運轉部位傳遞物件,不準觸及運轉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準站在旋轉工件或可能爆裂飛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進行操作、調整、檢查、清掃設備;裝卸、測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護罩時,要先停電關車;不準無罩或敞開防護罩開車;不準超限使用設備機具;工作完畢或中途停電,應切斷電源,才準離崗。
(8)檢修機械、電氣設備前,必須在電源開關處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或采取防止意外接地的技術措施。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非工作人員禁止摘牌合閘。一切電源開關在合閘前應細心檢查,確認無人檢修時方準合閘。
(9)一切電氣、機械設備及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除另有規(guī)定外,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地)裝置并保持其連續(xù)性。非電氣工作人員不準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可靠,配用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并戴好絕緣手套后操作。行燈和機床、鉗臺局部照明應采用安全電壓;容器內和危險潮濕地點不得超過12v。
(10)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標志,嚴禁貪近道跨越危險區(qū);嚴禁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過或停留;嚴禁從行駛中的機動車輛中爬上、跳下、拋卸物品;車間內不許騎自行車。在廠區(qū)路面或車間安全通道上進行土建施工,要設安全遮欄和標記,,夜間設紅標燈。
(11)高處作業(yè),帶電作業(yè),禁火區(qū)動火,易燃或承載壓力的容器、管道動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業(yè),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yè),必須向安技部門和有關部門申報和辦理危險作業(yè)審批手續(xù),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12)安全、防護、監(jiān)測、信號、照明、警戒標志、防雷接地等設施,不準隨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滅火器具不準隨便挪動,其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13)對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蝕等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并設專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yè)。不得在有毒、粉塵作業(yè)場所進餐、飲水。
(14)變、配電室、氧氣站、煤氣站、液化氣站、乙炔站、空壓站、發(fā)電機房、鍋爐房、油庫、油漆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在封閉廠房(空調、凈化間)作業(yè)和深夜班、加班作業(yè)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15)生產過程產生有毒氣體、液體、粉塵、渣滓、放射線、噪聲的場所或設備設施,必須使用防塵、防毒裝置和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應先檢查和開啟防護裝置、設施,運轉有效方能進行工作。
(16)搞好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衛(wèi)生;保持廠區(qū)、車間、庫房的安全通道暢通;現場物料堆放整齊、穩(wěn)妥、不超高;及時清除工作場地散落的粉塵、廢料和工業(yè)垃圾。
(17)新安裝的設備、新作業(yè)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造后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后,方準進行生產作業(yè)。
(18)嚴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隱患必須記入記錄;下班前必須切斷電源、氣(汽)源,熄滅火種,檢查、清理場地。
(19)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
(20)各類操作人員除遵守以上內容外,還必須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十三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yè)病危害區(qū)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班組,作為公司對各班組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班組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yōu)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負責人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fā)放有關文件及材料:電力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下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質安科負責提前通知。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電力行業(y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guī)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fā)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yè)、腳手架作業(yè)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yè)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fā)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fā)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guī)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yè)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yè)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zhí)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fā)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zhí)行作業(yè)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zhí)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yè)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yè)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yōu)的標準之一。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guī)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guī)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guī)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yè)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guī)作業(yè)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guī)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guī)操作發(fā)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huán)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業(yè)場地是否存在隱患,并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d、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志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qū)等,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50-300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fā)生的,責任技術員和責任班組承擔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fā)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認定后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分4種: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采取不文明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并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 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一、工傷事故及其分類
1、根據《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凡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稱為傷亡事故。
2、工傷事故按傷害情況分為重大事故、輕傷、重傷和死亡四類。具體劃分按gb6411-86《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執(zhí)行。
二、工傷事故的報告
1、工傷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質安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盡可能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三、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范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干部職工公開宣布。并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xù)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志,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罵人;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
九、盡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yè)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客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guī)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狀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zhí)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qū)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資料: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狀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狀況;
(六)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持續(xù)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一)學校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務必貼合《消防法》有關規(guī)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一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行政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務必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貼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五)安全部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yǎng),發(fā)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資料,透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后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后,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并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
(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八)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九)對每屆新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德研部組織實施);
(十)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狀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fā)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務必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務必交用電說明并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作業(yè)。
(三)發(fā)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四)嚴禁使用不貼合國家規(guī)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職責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fā)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