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決作為解決爭議的一種方式,其效力通常具有持久性。但并非所有仲裁裁定都是不可動搖的。本文將探討在哪些特定情況下,仲裁裁決可能會被當事人依法申請撤銷。以下是關于仲裁裁決可能面臨撤銷的情況分析,包括違反法定程序、法律適用錯誤、證據(jù)隱瞞以及管轄權問題等關鍵點。
一、勞動仲裁書下達后多久時間內有效呢
仲裁裁定在未經法定程序撤銷前具有永久效力。然而,若仲裁裁決存在以下任一情況,當事人可依法申請撤銷該裁決:裁決過程中存在違反法定程序的行為;裁決所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存在錯誤;對方當事人故意隱瞞了足以影響裁決公正性的關鍵證據(jù);以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該案件并無管轄權等。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jù)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guī)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jù)的證據(jù)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jù)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二、勞動仲裁書面材料怎么寫需要戶口本嗎
在涉及到勞動仲裁審理案件時,下列作為立案的基本條件要求具備:
首先,申請人必須是與案件有著實質性的及直接相關的利益關系的公民個體、法人實體或者其他特定組織;
其次,需要明確指出需要裁決的對方當事人,也就是被申請人;
再次,必須緊密圍繞著對具體事務的法律訴求和案件事實來陳述自己的理由并提出申請;
最后,申請必須符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規(guī)定的合理范圍之內。實際上,當勞資雙方因勞動問題發(fā)生糾紛時,勞動者在進行勞動仲裁的時候應準備以下幾種必要的證據(jù)材料:
1、變得更加完善的《勞動爭議申訴書》;
2、用人單位的合法商業(yè)注冊資料;
3、勞動者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確實存在勞動法律關系的有力證明資料;
5、各種關鍵的證據(jù)材料,比如勞動合同、工資結算清單、工作標識牌、上班考勤卡記錄,以及同事們的證人證言等。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
仲裁裁決在未經合法程序撤銷之前始終保持其永久性效力。然而,如果仲裁裁決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形,當事人有權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銷該裁決的請求:在裁決過程中存在違反法定程序的行為;裁決所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存在錯誤;對方當事人故意隱瞞了足以影響裁決公正性的關鍵證據(jù);以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該案件并無管轄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