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孝廉是漢朝的一種由下向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孝廉是察舉制的主要科目之一。下面是關于舉孝廉的相關介紹,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舉孝廉是什么意思
孝廉即“至孝至廉”之人,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舉孝廉是漢朝發(fā)現(xiàn)和培養(yǎng)官吏預備人選的一種方法,其創(chuàng)立者為漢武帝。
公元前134年,漢武帝采納董仲舒的建議,詔令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長官向朝廷舉薦道德、學問優(yōu)異又有議政能力的人。后來,又規(guī)定全國每二十萬戶中每年要推舉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職。不久,這種察舉就通稱為“舉孝廉”,并成為漢朝察舉制中最為重要的歲舉科目。
孝廉舉至中央后,按制度并不立即授以實職﹐而是入郎署為郎官或承擔宮廷宿衛(wèi),目的是使之“觀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務。然后朝廷根據(jù)考察結果,給予孝廉不同的職位,如地方的縣令、長、相或中央的有關官職。一般情況下,孝廉都能被授予大小不一的官職。
舉孝廉的利弊
舉孝廉有利的一面。太學生(受教育)——皇宮侍衛(wèi),補郎或者補吏(行政實習)——舉孝廉(被選拔)——考試(合格后入仕)。通過這樣的一個過程,把那些有能力的人員選了出來。使得原來被補吏的太學生,依舊有升為做官的機會,而不僅僅是一個吏。這些人中,雖然還有一部分是貴族子弟,但更多的是貧寒子弟。這就使得原本把持在貴族、功臣、富豪手中做官的權力,轉(zhuǎn)移到了更大的范圍之內(nèi)。普通人通過在太學的刻苦學習,有了為吏為官的機會,寒門子弟有了上升的通道,國家也可以選到真正的人才。這是舉孝廉的有利的、積極的一面。
舉孝廉不利的一面。但這種選拔人才的制度,到了最后,卻完全變形,已經(jīng)失去了選拔人才的作用。“蓋當時薦舉、征辟,必采名譽,故凡可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為茍難,遂成風俗。”原先西漢時期,只需要官吏六百石以上者,為父母服喪三年。而到了東漢,即使是普通人也要服喪三年。那么,為了突顯自己的孝道怎么辦呢?只有服喪六年甚至二十幾年者,為的就是獲得名聲,從而入仕做官。后來甚至發(fā)展到,為自己恩主(推薦他去做官的人)服喪,甚至也達三年之久。一些人為了入仕做官,十分注重人際關系,注重和恩主的關系,形成人身依附,對個人盡忠而不對國家盡忠。社會知識分子都沉迷在這種虛偽的環(huán)境中,更遑論其他人了。這也說明,舉孝廉這個選舉制度后期已經(jīng)變質(zhì),自然會被其他選舉制度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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